收藏 分享(赏)

本规程编写组认真总结了日本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技术.doc

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4050000 上传时间:2018-12-06 格式:DOC 页数:72 大小:74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本规程编写组认真总结了日本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技术.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2页
本规程编写组认真总结了日本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技术.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2页
本规程编写组认真总结了日本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技术.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2页
本规程编写组认真总结了日本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技术.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2页
本规程编写组认真总结了日本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技术.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DBJ/T 45-XX-2018 备案号 JXXXXX-XXX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防护技术规程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precaution and protection of urban rail transit structures(征 求 意 见 稿)2018-XX-XX 发布 2018-XX-XX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防护技术规程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precaution and protection of urban rai

2、l transit structuresDBJ/T XX-XXX-2018 批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单位: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行日期:2018 年 XX 月 XX 日2018 广 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防护技术规程的通知桂建标2018XX 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各有关单位:由我厅批复立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防护技术规程已获专家评审通过,现予批准发布。标准编号如下:DBJ/T XX-XXX

3、-2018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防护技术规程该标准自 2018 年 XX 月 XX 日发布,2018 年 XX 月 XX 日起实施。该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 年 XX 月 XX 日5前 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2017 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一批计划的通知 (桂建标201720 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结合广西区内工程实际特点,参考国内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编制了本规范。本规范共 9

4、 章 2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安全巡查;5. 既有结构调查及加固;6. 安全评估;7.外部作业实施控制;8. 监测;9 信息管理;附录 A 外部作业接近程度及影响分区。本规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69 号,邮编:530029,联系电话:0771-2778252,E-mail: )或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 19 号,邮编:53

5、0201,联系电话:0771-2815093,E-mail: )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员:本 规 程 主 编 单 位: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 规 程 参 编 单 位: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宁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大学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黄钟晖 罗 涛 周天忠 肖玉明 陈礼松张世荣 钟有信 孙会良 潘宏锋 唐长东孙

6、双喜 张 睿 潘志明 刘运鹤 刘庭金 莫德智 韦肇明 何旭升 杨 磊 石 磊 6胡盛斌 罗岳中 王忠政 林 静 袁 波 梁旺才 李志南 王位赢 高 涛 廖 鹏 侯建刚 夏成华 唐光暹 李日红 卢玉南 江 杰 彭炎华 曾 铖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7目 次1 总 则 12 术 语 23 基 本 规 定 43. 1 一般规定 43. 2 外部作业控制要求 43. 3 既有结构安全防护要求 64 安 全 巡 查 84. 1 一般规定 84. 2 巡查要求 85 既有结构调查及加固 105. 1 一般规定 105. 2 调查内容 105. 3 结构健康状况判别及处理 116 安 全 评 估 146. 1

7、一般规定 146. 2 技术要求 147 外部作业实施控制 167. 1 一般规定 167. 2 实施要求 167. 3 加卸载作业 177. 4 爆破作业 177. 5 浅基础与桩基础作业 187. 6 邻近地下结构作业 197. 7 地下水作业 197. 8 其他作业 208 监 测 218. 1 一般规定 218. 2 技术要求 2188. 3 实施要求 249 信 息 管 理 269. 1 一般规定 269. 2 监测信息 269. 3 视频信息 26附录 A 外部作业接近程度及影响分区 28本规程用词说明 32引用标准名录 33附:条文说明 349Contents1 General

8、provisions .12 Terms23 Basic Regulations.43. 1 General Regulations .43. 2 Controlling Requirements of External Action43. 3 Safety Precaution and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for Exsisting Structure .64 Patrol and Inspection for Safety.84. 1 General Regulations .84. 2 Requirements of Patrol and Inspection

9、.85 Recent Survey and Reinforcement for Existing Structure .105. 1 General Regulations .105. 2 Survey Content.105. 3 Discrimination and Treatment of Structural Health Status 116 Safety Assessment146. 1 General Regulations .146. 2 Technical Requirements.147 Implementary Control for External Action 16

10、7. 1 General Regulations 167. 2 Implementary Requirements .167. 3 Loading or Unloading Atcion177. 4 Blasting177. 5 Shallow Foundation and Pile Foundation .187. 6 Adjacent Underground Structure Construction.197. 7 Groundwater Operation.197. 8 Other Action208 Monitoring218. 1 General Regulations 218.

11、2 Technical Requirements 21108. 3 Implementary Requirements .249 Information Management.269. 1 General Regulations 269. 2 Monitoring Information.269. 3 Video Information .26Appendix A Approaching Degree and Influence Zoning of External Action 28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32List of Quot

12、ed Standard .33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3411 总 则1.0.1 为保护城市轨道交通的结构安全及正常运营,避免或降低外部作业对其既有结构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结构正常使用,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已运营或已建成但未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安全预防和结构保护。1.0.3 本规程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安全保护的技术标准和控制保护区内外部作业的控制标准,并对安全预防措施做了相应规定。1.0.4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安全预防和结构保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 术 语2.

13、0. 1 城市轨道交通 urban rail transit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单轨、自动导向轨道、市域快速轨道系统。2. 0. 2 既有结构 existing structure已建成的城市轨道交通结构。2. 0. 3 外部作业 external action在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周边进行的作业。2. 0. 4 安全评估 safety assessment根据外部作业的设计方案、城市轨道交通保护方案及既有结构调查情况等,通过建模、计算、分析,评估外部作业对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安全影响的工作。2. 0. 5 控制保护区 control and prote

14、ction area为保护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在其结构及周边特定范围内设置的控制和保护区域。2. 0. 6 安全控制标准 standard for safety control根据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安全现状及其保护要求,针对外部作业的特点,为保护既有结构而制定的控制标准。2. 0. 7 影响等级 effects grade外部作业对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安全影响程度的分级。2. 0. 8 结构安全控制指标 control index for structural safety根据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安全现状及其保护要求,针对外部作业时既有结构的响应特征,为安全保护既有结构

15、而选用的控制指标。2. 0. 9 净距控制值 control value for net distance根据外部作业和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特点,为安全保护既有结构,规定外部作业与既有结构外边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离。2. 0. 10 安全巡查 patrol and inspection for safety采取定期巡查、随机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轨道交通全线(网)的安全保护区范围外部作业施工情况开展监控巡查工作,以及对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日常监护工作,是安全预防工作的重要内容。2. 0. 11 既有结构现状调查 recent survey for existing structure重

16、大影响外部作业开工前,对相应区段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开展的专项健康3程度调查。2. 0. 12 实时监测 real-time monitoring采用仪器量测、现场巡查或远程视频监控等手段和方法,实时、动态地采集或收集反映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以及周边环境对象的安全状态、变化特征及发展趋势的信息,并进行分析和反馈,以达到安全保护的目的。2. 0. 13 监测预警等级 grade of early warning for monitoring根据监测值与其相应的既有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的比值,对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实行监测预警管理的分级。2. 0. 14 信息管理 information managemen

17、t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对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安全保护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分析、反馈、指导和管理控制的活动。43 基 本 规 定3. 1 一般规定3. 1. 1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防护工作,包含安全巡查、既有结构调查及加固、安全评估、外部作业实施控制、监测以及信息化管理等内容。3. 1. 2 在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周边进行外部作业时,应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制定可靠的外部作业设计和施工方案,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结构专项安全防护方案,外部作业不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不得影响既有结构的正常使用、承载能力、耐久性和其他特殊功能。3. 1. 3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应设置控制保护区,设置范围应包括

18、以下区域:1 地下车站与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 50m 内;2 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轨道结构外边线外侧 30m 内;3 出入口(含连通道)、通风亭、控制中心、变电站、冷却塔、地面站房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和车辆段、停车场用地边界外边线外侧 10m 内;4 穿越内湖、江河等地表大面积水域的隧道,跨江桥梁结构外边线外侧100m 内。3. 1. 4 当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存在影响显著的岩溶土洞及深厚软弱地层等特殊工程地质条件或外部作业特殊时,应适当扩大控制保护区范围。3. 1. 5 安全控制技术指标应包括: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外部作业净距控制指标、结构安全控制指标。3. 1. 6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

19、单位应组织制定安全巡查方案。3. 1. 7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外部作业,达到本规程 3. 2. 3 规定条件的,还应结合既有结构健康状况,对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进行安全评估和监测,并制定结构专项安全防护方案和应急预案,连同安全评估报告和专项监测方案一并报相关部门备案。3. 1. 8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监测应在外部作业施工前完成监测点的布设工作并采集初始值,施工过程中遵循连续监测的原则,监测成果应能准确及时反映结构的实际状态及外部作业对结构安全的动态影响。3. 2 外部作业控制要求53. 2. 1 外部作业为基坑施工、大型地下结构施工等时,应根据外部作业与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接近程

20、度及其工程影响分区(见附录 A),确定其影响等级。3. 2. 2 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应按表 3.2.2 进行划分。表 3. 2. 2 外部作业影响等级的划分接近程度外部作业的工程影响分区非常接近 接近 较接近 相对远离强烈影响区(A) 特级 特级 一级 二级显著影响区( B)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一般影响区( C)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较小影响区(D) 二级 三级 四级 -注:1 本表适用于围岩级别为、的情况;围岩级别为的情况,表中的影响等级可降低一级;围岩级别为的软土地区,表中的影响等级应提高一级,特级时不再提高;2 围岩级别应按现行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 中的有

21、关规定确定;3 当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所处地层为复杂的特殊工程地质条件或存在地质灾害的情况时,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应结合类似工程经验综合确定,且不宜低于一级;4 当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健康状况不佳时,还应结合结构现状调查成果综合确定。3. 2. 3 重大影响外部作业指对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作业项目,主要包括下列情况:1 影响等级划分为特级、一级的外部作业;2 影响等级为二级的外部作业,但由于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所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较复杂,主要表现为既有结构处于岩溶发育区域,或附近存在断裂带、破碎带;3 存在道床开裂、剥离、隧道漏水、结构变形过大等病害的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

22、控制保护区的外部作业;4 在未预留结构门洞等的情况下,改建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作业;5 上穿、下穿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作业,不含直径或最大边长小于2.5m 的浅埋明挖小型管沟、明渠及牵引顶管等平面交叉作业;6 城市轨道交通高架桥位于外部作业强烈影响区(A ) 、显著影响区(B)的作业;67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正上方(非常接近判别区)的振动冲击作业、加载卸载施工作业及内湖降水作业;8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非常接近判别区内进行的注浆作业。3. 2. 4 外部作业净距控制值宜符合表 3. 2. 4 的规定。表 3. 2. 4 外部作业净距控制值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类型外部作业地下结构(m)地面

23、结构(m)高架结构(m)基础桩* 5.0 3.0 3.0基坑围护桩、地下连续墙* 9.0 6.0 6.0钻探孔* 9.0 6.0 6.0锚杆、锚索、土钉(末端)* 6.0 6.0 6.0起重、吊装设备 10.0 6.0搭建棚架及宣传标志 10.0 10.0存放易燃物料(非易爆物) 20.0 20.0冲孔、振冲、挤土* 20.0 20.0 20.0浅孔爆破* 20.0 20.0 20.0注:1 *指外部作业与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外边线之间的水平投影净距;2 外部作业采用爆破法实施时,应根据爆破专项安全评估成果确定净距控制值;3 采用先进爆破技术时,浅孔爆破指标可通过试验确定。3. 2. 5 穿越

24、江河的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结构、跨江桥梁,净距控制值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不宜小于本规程表 3. 2. 4 中相应数值的 3 倍。3. 2. 6 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净距控制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和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51 的要求确定。3. 2. 7 汽车加油加汽站的净距控制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汽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的要求确定。3. 3 既有结构安全防护要求3. 3. 1 既有结构安全控制指标主要包括:位移、变形、差异沉降、结构裂缝、相对收敛、变形曲率半径、管片接缝张开量、渗漏、附加荷载、振动速度、轨道横向高差、轨

25、向高差、轨间距、道床脱空量等。3. 3. 2 既有结构安全控制值应综合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特点、运营安全要求、外部作业特点、既有结构健康现状等因素确定,且宜符合本规程表 3. 3. 2 的规7定。表 3. 3. 2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安全控制值安全控制指标 控制值 安全控制指标 控制值隧道水平位移 15mm 轨道横向高差 4mm隧道竖向位移 15mm 轨向高差(矢度值) 4mm隧道径向收敛 15mm 轨间距 -4mm+6mm隧道轴线变形曲率半径 15000m 道床脱空量 5mm隧道变形相对曲率 1/2500 振动速度 2.0cm/s盾构管片接缝张开量 2mm 迎水面 0.2mm隧道结构外壁附

26、加荷载 20kPa 结构裂缝宽度 背水面 0.3mm注:表中数值为未考虑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发生变形或病害情况下的安全控制值,如既有结构已发生变形或病害,则应根据现状评估结论及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要求取值。3. 3. 3 轨行区既有结构的纵向沉降曲率和沉降差,应满足列车安全运营的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规定。3. 3. 4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结构上方区域不应作为材料堆场,不宜设置基坑出土口或运输车道。外部作业设施、设备、车辆等应与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3. 3. 5 在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结构控制保护区内进行加载或卸载作业,应验算其对既有结构的影响,并应满足本规程表 3. 3. 2 相应

27、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要求。3. 3. 6 应考虑外部作业附加压力及其诱发的地层后续沉降对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长期附加影响,外部作业为建(构)筑物项目时宜采用桩基础,且桩底标高应低于既有结构底面标高。3. 3. 7 下穿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结构或邻近城市轨道交通高架结构基础的外部作业,实施前应评估其对既有地面结构的安全影响,实施过程中应进行实时监测。3. 3. 8 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结构的邻近外部作业实施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火灾、积水、车辆或其他物体坠入、碰撞等危及既有结构安全的事件发生。3. 3. 9 与城市轨道交通高架结构交叉的市政道路应设置限高标志和防撞设施。3. 3. 10 当城市轨道交通地

28、面线路邻近高边坡、高挡墙时,外部作业应保证高边坡、高挡墙及其基础的安全。3. 3. 11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邻近雨(污)水管、自来水管、燃气管等管线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渗、防爆措施。83. 3. 12 外部作业为基坑、大型地下结构等工程时,应根据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和结构安全控制指标确定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安全控制标准。94 安 全 巡 查4. 1 一般规定4. 1. 1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应组织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外部作业以及既有结构,定期进行安全巡查。4. 1. 2 对外部作业安全巡查时,应监控控制保护区范围内未报先建等违规项目、重大影响外部作业项目以及其他可能对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

29、的施工作业。4. 1. 3 对既有结构的安全巡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GB/ T 30012)的规定,并应重点巡视既有结构表观状态,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复核既有结构安全控制指标。4. 1. 4 安全巡查时,应做好日常巡查记录,留好影像、图片、记录,做好资料存档工作。4. 1. 5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应定期对全线(网)保护区内各项目对地铁安全状态影响分析评估,形成地铁保护安全管理巡查报告。4. 2 巡查要求4. 2. 1 外部作业安全巡查应采取定期巡查、随机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对控制保护区实行定期巡查,对控制保护区内的重大影响外部作业,应进行重点巡查,巡查频率

30、宜符合表 4. 2. 1 规定。表 4. 2. 1 安全巡查频率线路类别巡查方式 建设期线路 运营期线路日常安全巡查 1 次/月 3 次/周重点项目专项巡查(含关键环节工序)1 次/周 2 次/天注:表中巡查频率可根据现场情况做适当调整。4. 2. 2 外部作业安全巡查时,除监控本规程 3. 2. 3 规定的重大重大影响外部作业外,还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作业内容:1 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构)筑物;2 爆破、桩基础施工、顶进、灌浆、锚杆、钻探;103 修建塘堰(围堰) 、开挖河道水渠;4 敷设管线或者设置跨线等架空作业;5 在过江、河、湖隧道段实施河道抽排、疏浚、清淤、吹填、船舶下锚停靠等活

31、动;7 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活动。4. 2. 3 既有结构安全巡查应发现结构表观异常状态时,应结合结构沉降数据、自动化监测数据、影像、图片等资料,进一步对结构现状加以分析。115 既有结构调查及加固5. 1 一般规定5. 1. 1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调查包括工前调查、过程调查及工后确认。重大影响外部作业在开工前,应对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进行工前调查,在施工过程中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过程调查,完工后进行工后确认。既有结构调查应清晰、准确,宜采用技术先进、信息全面的检测手段,并充分结合影像数据。5. 1. 2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工前调查应在安全评估和

32、专项设计前开展,为安全评估和专项设计等的实施提供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相关现状基础数据、资料和建议。5. 1. 3 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及时开展过程调查工作:1 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控制值的 60%;2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出现新增病害;3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原有病害出现较快发展。5. 1. 4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工前调查、过程调查和工后确认调查均应按本规程 5. 3. 1 条规定判定轨道交通结构健康状况。5. 1. 5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工后确认应在外部作业完成且监测数据稳定之后开展。5. 1. 6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现状调查工作应在各方见证下开展,并编制既有结构现状调查报告

33、,作为证据保全的依据之一。5. 2 调查内容5. 2. 1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现状调查应查看设计、施工、竣工、大修和专项维修、安全巡查报告、前期外部作业影响扰动记录等资料。5. 2. 2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现状调查,应对影响范围内既有隧道结构进行断面测量,绘制断面图,其中盾构隧道宜对每环管片进行测量,明挖及暗挖隧道断面测量间距不宜大于 5 m。5. 2. 3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现状调查,应对其渗漏水、开裂、剥离、掉块、倾斜等病害情况。当发现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存在病害,应以影像记录或检测数据等方式对其发生部位及当前状态进行详细描述。5. 2. 4 既有结构调查前,应编制调查方案,方案应包

34、含调查范围、调查项目、12调查依据、调查方法、调查计划、调查人员等。5. 2. 5 既有结构现状调查范围应由外部作业设计单位,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原设计单位意见根据本规程 3. 2 有关规定确定,并经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确认。5. 2. 6 既有结构现状调查项目宜结合本规程 3. 2 3. 3 有关规定,根据表 5. 2. 6 综合确定。表 5.2.6 既有结构现状调查项目表评价项目 外部作业影响等级项目分类 项目名称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渗漏量检测 应测 应测 应测 应测混凝土裂缝检测 应测 应测 应测 应测变形缝调查 应测 应测 应测 应测高架结构支座检测 应测 应测 应测 应测结构周边状况

35、检测 应测 应测 宜测 宜测混凝土强度检测 应测 应测 宜测 宜测碳化深度 应测 宜测 宜测 宜测钢筋锈蚀检测 应测 宜测 宜测 宜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 应测 宜测 宜测 宜测结构钢筋位置检测 应测 宜测 宜测 宜测限界 建筑限界 应测 应测 应测 应测轨道几何形位调查(含静态轨距、静态水平) 应测 应测 应测 宜测钢轨及零部件调查 应测 应测 应测 宜测道床裂缝调查 应测 应测 应测 宜测轨道道床、结构剥离调查 应测 应测 宜测 可测线路 线路平纵断面调查 应测 应测 应测 宜测注:1. 根据既有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具体情况,可对检测项目进行必要调整。 2. 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特级、一级

36、时,进行现状调查应使用仪器定量检测,必要时可钻芯取样。3. 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二级、三级时,进行现状调查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量、定性相结合。5. 2. 7 既有结构现状调查报告应对调查工作进行总结,综合评价既有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设施、轨道等方面的实际状态,并对外部作业的初步专项设计方案和安全评估等提供依据。5. 2. 8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现状调查应包含但不限于本规程内容。5. 3 结构健康状况判别及处理5. 3. 1 既有结构现场调查工作结束后,应根据调查结果等实际情况,判别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健康状况,可分按表 5. 3. 1 进行分类。13表 5.3.1 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健康状况

37、分类轨道交通结构健康状况 轨道交通结构变形或结构损伤情况I 类 变形大或结构损伤严重II 类 变形较大或结构损伤较为严重III 类 除 I 类、II 类、IV 类以外的情况IV 类 未铺轨运营、变形较小且结构性能完好5. 3. 2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健康状况为 I 类,外部作业的影响等级为一级或特级时,宜在外部作业实施前对轨道交通结构进行加固。5. 3. 3 外部作业诱发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受损,在过程调查或工后确认调查后,判定结构健康状况为 I 类时,应对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进行加固。5. 3. 4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加固方案,应综合既有结构损伤情况、建筑限界、施工时效等因素确定。5. 3.

38、5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加固的时机,应结合既有结构损伤程度及发展趋势、运营安全、外部作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加固后的结构承载能力、耐久性能及使用功能等应能满足后续使用年限内的安全运营要求。5. 3. 6 有条件时,可在外部作业施作过程中对轨道交通既有结构采取设置内支撑、压重等临时性措施。5. 3. 7 盾构法或顶管法地下结构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加固前应调查结构损伤及变形情况,从纵向变形、横向变形、混凝土裂缝、结构渗漏水、材质劣化等内容进行伤损评定;2 对结构周边土体采用注浆加固措施时,应严格控制注浆压力,优化浆液配比,减少对原状土体的扰动,宜采用微扰动注浆工艺;应合理提高浆液的早期强度,保证加

39、固的综合效果;3 采用环向内张钢圈加固方案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环向内张钢圈与既有结构形成叠合结构;加固之前应对既有结构的裂缝、缺角等进行修复,内张钢圈除满足限界及承载性能要求外,尚需满足防腐、防火、防坠落、防杂散电流等要求;4 结构裂缝修补应在基面干燥条件下进行,采用骑缝压浆处理措施时,注浆材料不应采用发泡类浆液。145. 3. 7 结构变形缝处渗漏时,采用的堵漏材料应满足变形缝受力性能要求,并具有较好的抗变形及耐久能力。5. 3. 8 外部作业致使轨道出现道床离缝、轨枕与道床离缝等现象时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道床离缝采取注浆加固措施时,注浆孔宜位于道床中部,遇道床缝时适当调整,并避开道床钢筋

40、;注浆前应清除道床下方积水,注浆材料宜选用高渗透亲水性环氧树脂材料。156 安 全 评 估6. 1 一般规定6. 1. 1 安全评估宜贯穿于外部作业的设计、实施、竣工使用等全过程多个阶段,包括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外部作业影响预评估、外部作业施工过程评估、外部作业影响后评估。6. 1. 2 外部作业影响预评估应在外部作业实施前,在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现状调查基础上,通过既有结构调查、检测、测量和结构验算等手段,评估结构的当前安全状态、继续抗变形能力和承载能力,并确定相应的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6. 1. 3 外部作业影响预评估应预测外部作业对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影响,评估外部作业设计方案和城市轨

41、道交通保护方案的可行性。6. 1. 4 外部作业施工过程评估应在外部作业实施过程中,结合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实际健康状况、监测数据和施工前评估预测值等信息,及时评估既有结构当前的安全状态。6. 1. 5 外部作业影响后评估应在外部作业完成后,根据对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造成的影响程度,再次评估城市轨道交通的结构安全状态。6. 1. 6 重大影响外部作业的城市轨道交通结构保护专项技术方案应经过专项技术论证,内容包括外部作业的设计及施工方案、安全评估报告、城市轨道交通结构保护专项方案、监测方案等。6. 1. 7 安全评估应形成专项评估报告,内容应包含对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风险源识别分析、安全影响

42、评估、结论及对外部作业的设计、施工、监测建议等。6. 2 技术要求6. 2. 1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时空相近的多项外部作业,安全评估应综合考虑其对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产生的叠加影响。6. 2. 2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计算分析宜采用荷载 -结构模型、地层-结构模型进行,并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进行验算。166. 2. 3 安全评估时应考虑特殊地层条件下由地下水诱发的不利影响。6. 2. 4 各阶段安全评估的评估内容、主要依据及分析方法宜按表 6. 2. 1 规定执行。表 6. 2. 4 各阶段安全评估要求安全评估阶段 评估内容 主要依据 分析方法外部作业影

43、响预评估1 模拟外部作业与既有结构的三维空间关系,建立三维地层-结构或荷载-结构计算模型;2 预测分析外部作业实施全过程及永久使用阶段可能诱发既有结构各种风险的影响因素,包括周边卸载或超载、水位变化等,并系统计算既有结构的内力和变位预测值;3 结合外部作业对既有结构的主要响应特征及其安全保护要求,合理选用结构安全控制指标,确定相应的指标值,以对外部作业设计、施工予指导;4 结合对应区段既有结构竣工资料,分别以裂缝宽度和强度控制进行计算,验算既有结构的安全;5 综合评定外部作业设计方案和城市轨道交通保护方案的可行性;6 提出既有结构安全保护措施及监测的建议。1 岩土工程勘察资料;2 既有结构巡查

44、资料;3 既有结构现状调查报告; 4 外部作业设计方案,包括基坑支护和基础型式等; 5 城市轨道交通防护方案; 6 既有结构竣工资料,包括结构形式、尺寸、配筋等。1 理论分析;2 三维数值模拟分析;3 类比法;4 模型试验法。外部作业施工过程评估1 模拟外部作业与既有结构的三维空间关系,建立三维地层-结构计算模型;2 及时跟踪评估既有结构的当前状态和继续抗变形能力、承载能力,及时修正安全控制指标值;3 必要时重新制定既有结构保护方案、增加控制保护措施,或调整外部作业设计方案;4 预测分析及综合评定后续外部作业设计方案和城市轨道交通保护方案的可行性。1 既有结构的监测数据;2 外部作业影响预评估

45、报告、预测值;3 施工前及过程的既有结构调查报告;4 现场地层比对资料。1 既有结构调查、检测、测量;2 理论分析;3 三维数值模拟分析;4 类比法;5 反分析法。外部作业影响后评估1 进入受外部作业影响范围内的既有结构区段,开展工后调查和分析;2 结合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评价外部作业对既有结构的影响;3 综合评估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工后的安全状态和安全控制指标值,及继续抗变形能力和承载能力;4 必要时提出修复既有结构的措施。1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巡查资料、实时监测数据;2 外部作业影响预评估报告、预测值;3 施工前、中、后的既有结构调查资料。1 既有结构调查、检测、测量;2 三维数值模拟分析;3

46、 类比法;4 反分析法。6. 2. 5 当外部作业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难以达预评估确定的相应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要求时,宜优化、调整设计方案,并循环进行评估,直至预测值小于相应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177 外部作业实施控制7. 1 一般规定7. 1. 1 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实施外部作业前,应当根据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现状并结合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开展方案设计、安全评估、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专项保护方案及应急预案制定工作。7. 1. 2 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外部作业,应当书面征求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意见。7. 1. 3 外部作业应保障作业安全,避免发生险情。当出现险情时,应优先确

47、保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安全。7. 1. 4 重大影响外部作业施工前,可采取设置隔离桩、加固地层等措施,减小外部作业对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不利影响。7. 2 实施要求7. 2. 1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可对外部作业的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护专项技术方案提出要求,可对外部作业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7. 2. 2 外部作业建设单位应组织落实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专项安全防护方案,在外部作业实施前视其影响程度组织开展结构现状调查,对外部作业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制止施工单位危及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安全的违规行为。7. 2. 3 外部作业设计单位应提供满足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安全保护的设计文件,明

48、确相关保护控制指标、技术措施和既有结构监测要求。7. 2. 4 外部作业评估单位宜在结构安全巡查及现状调查基础上,对外部作业的设计、实施全过程提供真实可靠、满足要求的成果,包括外部作业影响预评估、外部作业施工过程评估、外部作业影响后评估。7. 2. 5 外部作业监测单位应编制并实施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监测方案,提供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并保证其可靠性和及时性。7. 2. 6 外部作业施工单位应编制并实施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专项安全防护方案及其应急预案。7. 2 .7 外部作业监理单位应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结构保护监理细则,并按照细则18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专项安全防护方案。7. 3

49、加卸载作业7. 3. 1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侧方的重大影响基坑作业,应采用整体刚度较大的支护结构体系,确保拆、换撑施工安全和侧方施工间隙的回填质量。7. 3. 2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正上方的基坑作业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的抗浮要求。7. 3. 3 邻近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基坑作业,应遵循“分区、分块、分层、对称、限时、先支撑后开挖”的原则,实行信息化施工;基坑开挖至坑底设计高程时,及时浇筑地下室底板结构,避免基坑长时间暴露。7. 3. 4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结构拆除应采用冲击、振动较小的作业方案。拆除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及人员安全。7. 3. 5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应严格限制弃土堆载、重型机械停放等显著增加既有结构周边地层应力的作业。7. 3. 6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高层建筑,应考虑施工过程堆载、卸载和施工荷载等加载过程以及长期使用期间引起的轨道交通结构附加应力及变形,地下室底面标高高于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顶面标高的,宜采用桩基础。7. 3. 7 城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规章制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