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河油脂 1 经销商 退换货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 了维护客户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为退换货提供执行依据,加强退、换货产品的有效管理,缩短处理周期和及时做出改善 措施, 杜绝 造成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 范围 本办法 适用 于公司 经销商 。 第三条 职责 划分 一、 经销商 负责退换货的申请 及退换货的清点 ( 附 退货清单) 。 二、 营销部负责退 换货事宜的受理、审查、单据传递及 信息反馈。 三、 财务部负责帐务处理。 四、 仓管 员 负责退 换 货的清点、入库。 五、 品管部负责退、换货原因调查、汇总、质量改进、信息反馈等。 六、 生产部负责产品的返工。 第四条 退换货
2、标准 界定 一、 经销商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需要退换货,须经公司区域 经理 确定后,报请营销部 、品管部 审批,方可退换货,退换货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 因经销商原因导致产品滞销,可以在保质期到期前 三 个月 向 公司 申请 调换, 退换货生产的 包装材料费、运输 费 由经销商 承担。 省内每件按 25元计算,省外每件按 30元计算, 礼品包装产品 每件按 50元计算。 三、 已经超过保值期的产品 不能退换货。 文件名 经销商退换货管理办法 批准 行文部门 营销部 抄送部门 财务部、储运部 、品管部、生产部 文件版本 2016 年 5 月 3 日版本 清河油脂 2 第五条 退换货流程 一、 审批流程: 经销商 提出退换货申请 、 填写退换货申请表 (附件一) 区域经理 受理申请、初步审核是否符合退换货要求 、 签署个人意见并计算包装材料费用、运费、货物折扣营销 总监受理并签署意见 审批后的退换货申请表 相关信息 反馈至经销商 签批同意退换的 办理退 换 货 二、 操作流程: 经销商 清点退换货物委托物流公司 送达公司 公司 储运 部接货受理协调仓管清点、收货 仓管清点无误签署意见并将 核对 退换货申请表 开具红字冲转单 传递至财务部结算公司 储运部 重新发货至经销商 第六条 本办法自董事长签字之日起颁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