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豫工院办2011110 号关于印发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院属各单位:现将学院研究通过的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2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院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促进院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基本原则全面深入推进院务公开,是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依法治校,尊重和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畅通民主渠道,实现决策科学化,管理民主化,依
2、靠广大师生员工办学治校,推动学院建设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局面的重要举措,对于树立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高效、公正形象,加强和改进学院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院务公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学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院务公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31、坚持党的领导。院务公开工作事关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必须有利于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实行,必须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健康有
3、序地开展。2、依法公开原则。院务公开不得违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其他事项应予公开。3、民主集中制原则。院务公开既要维护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维护学院领导依法行使权力。4、实事求是原则。列入院务公开范围的事项,内容要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循序渐进,突出实效。5、时效性原则。建立通畅的信息发布渠道,保证院务公开的及时有效。二、工作机制院务公开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工会、教代会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学院成立院务公开领
4、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相关的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为成员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学院院务公开的领导工作。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组织、指导有关部门按要求开展院务公开4工作;2.负责研究决定院务公开的政策、内容、制度、措施、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3.负责检查和考核院务公开工作,并作出奖惩决定;4.负责批准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有关院务公开的内容和方案。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兼任院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党办主任兼任院务公开办公室副主任。院务公
5、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1.研究制定院务公开具体工作制度、措施和计划;2.编制更新院务公开指南和目录,确定院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3.负责院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4.负责对有关单位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5.收集和处理师生员工对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设立院务公开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监督办公室设在院纪委(监察处),纪委副书记兼任监督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兼任监督办公室副主任,相关部门和学生会、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代表参与监督工作。5院务公开监督办公室的工作职责:1.在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程序
6、的规范性进行监督,保证院务公开有序开展;2.接受群众举报,接待并向师生员工解释有关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3.对搞好院务公开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的整改工作。各职能部门、教学及教辅单位,应参照学院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方式,结合实际,建立本部门、本单位相应的组织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应的办法,落实业务范围内院务公开的相关事项。三、公开事项凡是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密切相关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或其它不宜公开的事项)外,都要在一定范围以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院务公开的主要事项包括: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和基本职责;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
7、规章及实施办法;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办事步骤、时限要求等程序性规定;有关事项的处理结果;有关工作纪律及投诉(举报)途径等。 依据有关规定,学院在不同范围内公开相关事项。(一)向院内公开的事项1.学校的办学理念、奋斗目标、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要决策、6规章制度、改革措施;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校园规划及其实施情况等。2.教学、科研、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产业发展、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基本状况、重要事项以及应该让师生员工知晓的重大经济活动情况。3.各类基建工程和修缮项目、大宗物资、教材图书和仪器设备采购的立项、预算、招投标、验收以及决算、审计等情况。4.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述
8、职和考核、评议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等;5.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教师聘任、干部任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评先奖惩、晋职晋级、工作调动、继续教育、人才引进、公派出国等政策、程序及结果;6.教职工工资调整、福利分配和津贴发放方案,住房分配、调整方案,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基金缴纳使用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7.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管理办法,特困生学习费用的减免和资助、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保送等办法,毕业生就业信息以及评优评先、奖惩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9、必须公开或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事项。(二)向社会公开的事项1.办学基本情况。包括办学目标、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办学条件7和办学成果等。2.学校收费情况。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钱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3.招生就业情况。包括招生计划、政策、程序、纪律,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保送生的推荐条件、程序、名单,毕业生就业政策法规、毕业生招聘信息等。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四、公开形式院务公开要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方便师生员工的原则,注重公开形式的多样化,提高院务公开的针对性。(一)通过召开党代
10、会、教代会、干部会、团代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教职工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信息发布会等会议,通报学院主要工作和改革发展情况,并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二)通过院报、院刊、校园广播、专题网页、单位网站等新闻媒介和校内公开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和校内师生员工发布应予公开的事项。(三)通过党政文件、会议纪要、情况简报等公文形式公开学校研究的重要事项及问题。(四)通过院长信箱、院领导接待日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等形式接8受群众监督,提供院务信息。(五)建立“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对群众要求公开的项目或对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要依照有关法规予以公开和反馈,使院务公开工作做到真公开、
11、全公开、常公开。积极探索重大决策听证、经费安排使用听证、教职员工申请列席招投标旁听等方式,建立师生员工参与院务公开的互动平台,不断丰富院务公开的形式。五、公开时限上级有关院务公开政策性、指导性、规范性的文件,以及本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和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文件要长期公开。对于一些经常性工作,如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情况、招生事务、重大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要定期公开。对于一些临时性工作,如职称评定、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教职工奖惩,尤其是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等内容,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公开。除法律、法规和上级有规定的时限外,公开起始时间
12、一般应在院务事项发生的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时间一般不得少于 7 个工作日。六、公开程序(一)事项确定。学院根据上级要求、学院实际、师生员工意愿和社会公众要求等,坚持全方位公开、全过程公开的原则,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编制院务公开的事项、范围、形式、地点、程序、时限、责任人等。(二)组织实施。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责9任单位实施。对已经列入院务公开目录的事项,由各职能部门和学院按规定予以公开。对尚未列入院务公开目录、按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相关单位提出公开方案,送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予以公开。特定事项须经监督机构审核后实施公开。向党内公开的内容,依照有
13、关规定在本院各级党组织内部公开。涉及学生个人的特定事项依申请公开。(三)监督检查。院务公开监督办公室收集对院务公开事项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向师生员工反馈结果。教代会、团代会、学生会等对院务公开事项有质询权,对他们提出的疑问和要求,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应当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答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规范管理。院务公开的内容、群众反馈的意见、整改的情况和结果等有关资料,由承办单位负责收集整理,规范存档,便于查阅。七、考核与监督(一)学院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检查、总结院务公开工作,院务公开纳入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二)对不按院务公
14、开制度推进工作,造成政治、经济等不良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三)院务公开接受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师生员工可通过监督电话或举报信箱等多种方式向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10检查监督办公室反映意见和建议。八、其他1.本实施办法由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2.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 1.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附件 2.河南工程学院院务信息公开目录(试行)附件 3.河南工程学院院务信息公开指南主题词:学院 院务公开 实施 通知 河南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1 年 10 月 13 日印发附件 1: 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根据学院院务公开工作的要
15、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 长:胡卫民副组长:耿广智 周 蓬 张春书 李东风 成 员:马保国 解 伟 丁富云 李宝涛 李伟年牛吉平 耿时晓 常 超 王连蒙 贺金凤 宋志敏 徐丽萍 王生交 王 宏 靳中魁11胡军旗 陈玉宏 卢有才 刘 敏 严广松张喜昌 石 玉 任 重 杨明明 刘英岩刘汝举院务公开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的日常具体工作。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成员为:主 任:马保国副主任:解 伟设立院务公开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监督办公室设在院纪委(监察处),成员为:主 任:李伟年副主任:王连蒙附件 2
16、:河南工程学院院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项目 公 开 内 容 公开范围 公开形式 责任单位学院章程、历史沿革、综合办学实力等情况 社会 报刊、网络 院办院级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及分工 社会 报刊、网络 党办管理机构、院系部所的设置 社会 报刊、网络 院办、组织部、人事处一、学院基本情况学院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院内 文件、网络等 相关职能部门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及其他重要规划 院内 文件 规划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及内部管理体制等重大改革方案 院内 文件、会议相关职能部门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院内 文件、会议 党办、院办二、重大改革与决策学院重大建设项目 院内 文件
17、、会议 基建处三、党建工作 基本情况学院发展目标和发展定位;党代会(党员大会)工作报告;党代会、党委会议事规则及程序;重大决策、重要调研、领导活动等党内、院内 会议 党办13组织机构 党委及党委职能部门的设置、职能、岗位职责、工作制度等 院内 网络、文件 党办、组织部基层组织建设 院(系、部)党代会(党员大会)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党建工作有关制度及落实情况教职工 文件、会议 各基层单位党总支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院内 会议 纪委组织部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院内 会议 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政纪问题的查处结果 党内、院内 会议 纪委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后备干部
18、工作等 教职工 会议 组织部定岗定编、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教职工录用、培训、考核、奖惩;工资、津贴、补贴方案;离退休工作院内 会议、公开栏等 人事处四、干部人事工作研究生导师遴选;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的选拔、引进院内或社会会议、公开栏等规划处、教务处专业设置、调整与建设;教学计划;推荐免试生;选派留学生;学籍管理;学位授予;教学改革立项;教学研究成果院内 会议、公开栏等教务处、规划处、学生处五、教学与科研管理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立项;项目执行、 院内或社 会议、网络、 科研处14验收及评估;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奖励推荐及获奖;科技成果的国内外合作与推广应用情况。会 公开栏等重大基本建设
19、与维修工程的方案、招投标、工程验收、审计结果等 院内会议、网络、公开栏等基建处、审计处、招标办、后勤处六、基建与后勤管理教职工购房、医疗、保险、福利保障等事项;住宿条件、饮食服务等事项 院内会议、公开栏等后勤处、人事处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大额度资金使用、事业性收费、校办产业经费与管理、科研经费管理、财务审计院内 会议、公开栏等 财务处、审计处七、财务与资产管理 土地与公有房屋的管理使用;图书资料、物资设备的采购与管理;经营性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接受捐赠和捐出款物的管理和使用院内 会议、网络、公开栏等财务处、后勤处、招标办涉及各类学生的教育、管理资助、奖惩和监督 院内会议、公开栏等学生处、团委八、
20、学生工作 各类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申诉渠道、违规处理等;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信息、就业去向及就业率。院内或社会会议、网络、公开栏等 招生就业处九、其他 按上级有关要求公开的事项或学校认为应该 院内或社 报刊等 相关职能部15公开的事项。 会 门附件 3:河南工程学院院务信息公开指南为更好地做好院务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捷获取院务公开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和河南省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河南工程学院院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一、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主动公开的院务信息范围参见
21、河南工程学院院务信息公开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学院院务公开栏目上查阅目录(网址:http:/ 20 日内公开。二、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院主动公开以外的院务信息,可以向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申请获取。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按照申请人的要求,依据被申请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一)受理机构1.院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受理机构办公地址等相关信息1.受理机构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中山北路 1 号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
22、室(河南工程学院院长办公室);邮政编码:451191。2.受理机构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3.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7162508001;传真号码:037162508801。(三)受理程序18申请人向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申请院务公开信息,应填写河南工程学院院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四)申请方式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院院务公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院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
23、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河南工程学院院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院务信息,应当持有效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栏目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河南工程学院院务信息公开电子邮箱(E-mail:)。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院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五)申请处理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院务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
24、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19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5个工作日。1.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2.对不属于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掌握的相关信息,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申请信息掌握单位(组织、团体)的,要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但要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4. 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
25、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来处理各类院务信息公开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可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5.属于不予公开的院务信息,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三、监督方式及程序(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校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投诉。也可以通过河南工程学院网站(网址:http:/)院长信箱栏目进行投诉。20(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河南工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院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河南工程学院监察处提起复议仲裁。对复议仲裁结果不满意者,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