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心中的宪法刘力宁 五年级(1)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 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一切法律法规都是围绕宪法而制定的,都不能和宪法相抵触。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 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 维护他人的权益, 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
2、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 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 。所以,将 “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 为 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 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 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 制裁,但是 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 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 为是, 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有很多人就是因为不懂得法律而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例如著名的药家鑫惨案:于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药家鑫驾驶小轿车,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 为害怕 张妙看到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的恶念,就立刻 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如果 药家鑫懂得法律,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案。努力把!只有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 !我们才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