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执法文书调 查 笔 录第 1 页共 2 页案 由:xxxx(餐饮服务单位名称)涉嫌未建立并执行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记录制度案 被调查人:_张三_性别:男 职务: 无 工作单位: xxxx(餐饮服务单位名称)被调查人身份证号:_371311xxxxxxxxxxxx_住址: (身份证地址) 被调查人单位地址: xxxx(餐饮服务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_13xxxxxxxxx_调查人: A 、 B 记录人: B 监督检查类别: 餐饮经营 调查地点: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我们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的执法人员 A 、 B 执法证件名
2、称、编号是: (A 的执法证号) 、 (B 的执法证号) ,请你过目。问:你看清楚没有?答:我看清楚了。我们依法就 你单位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等 有关问题进行调查,请予配合。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调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你也有权申请调查人员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问:你是否申请调查人员回避?答:我不申请回避。问:你有如实接受调查的法律义务,如有意隐匿违法行为或故意作伪证将承担法律责任,你是否听明白了?答:我听明白了。调查记录:问:请介绍你的基本情况?答:我叫张三,男,32 岁,身份证号码是
3、371311xxxxxxxxxxxx,住 xxxxxxx(身份证地址),是 “xxxx”餐饮店的负责人。问:你是否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是否取得了餐饮服务许可证?答:我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许可证号为:xxxxxxxxxxxx,有效期限:xxxx 年 xx 月xx 日至 xxxx 年 xx 月 xx 日,备注为:不含凉菜,xxxx、xxxx(备注写全) 。注:被调查人在检查笔录上逐页签字,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调查人应在笔录终了处签字。 被调查人签字:以上笔录我也看过,情况属实。 张三 xxxx 年 xx 月 xx 日 临沂市
4、食品药品监督执法文书(调查笔录)附页第 2 页共 2 页问:你单位所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是否索要票据、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是否建立台帐记录?答:我们没有索要票据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也没有建立台帐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问: 普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三款规定,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你是否清楚这项规定?有法人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你是否清楚这项规定?配送单位,如肯德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三、四款规定,“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你是否清楚这项规定?答:我原来不知道,现在清楚了。问:你还有什么需要提供的证据或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吗?答:没有了。(以下空白)以上笔录我也看过,情况属实。张三 xxxx 年 xx 月 xx 日 执法人员:A、B xxxx 年 x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