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茌平县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doc

上传人:涵涵文库 文档编号:3672276 上传时间:2018-11-15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7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茌平县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茌平县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茌平县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茌平县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茌平县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茌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市级验收结果公示 按照省食安办的统一部署,2016 年,茌平县启动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开展创建工作以来,该县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的目标,积极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强化综合保障,夯实基层基础,狠抓系统整治,突出正面引领,强化督导检查,深入宣传发动,推动多元参与,在各领域、各环节广泛开展创建。通过创建,该县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部门联动、协作配合明显增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升。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市和先进县(市、区

2、)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市食安委组织市农委、城市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水产局等食安委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对茌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工作进行了市级验收。现将市级验收报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截至 2017 年 11 月29 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信函、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并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通讯地址:聊城市湖南东路 6 号聊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15 房间,邮编 252000电话:0635-8536119,夜间值班电话(传真):0635-8536109电子邮件:2茌平县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市级验收报告按照省食安办的要求,市食安委组织市农业、卫计、城市管理、

3、食品药品监管、畜牧、水产等食安委成员单位的 11 名工作人员,严格对照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市、区)验收细则(2017),对茌平县食品安全状况、落实党政同责、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监管执法全覆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社会共治六个方面的 30 项内容60 个重点。通过现场检查和查看资料,认为该县符合省级验收的要求,现将市级验收情况汇总如下: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一)该县自 2015 年以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二)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符合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要求。二、党政同责落实(三)党委政府重视1.加强领导情况。该

4、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均成立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本领域创建工作。该县始终把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和实事项目强力推进,并将该项工作列入政府3工作报告及十三五规划中。为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的创建,及时调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县长朱正林同志亲任食安委主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并对创建工作进行视察,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本项分值:3.5 分,验收得分:

5、3.5 分。2.落实责任情况。该县制定并印发茌平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各乡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与责任追究办法。县政府分别与 14 个乡镇及各食品安全责任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乡镇也分别与所辖社区(村)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县食药、农林、畜牧、水产、卫生等部门与各自监管领域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食品安全责任得到层层落实。本项分值:0.5 分,验收得分:0.5 分。3.考核评议情况。严格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实绩的重要内容。2017 年该县将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县的工

6、作列入乡镇目标考核中,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期间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4.明确职责情况。县政府根据省、市关于明确职责的通知要求,结合该县实际,制定并印发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监管机构、监管职责、监管人员、监管事权划分。4本项分值:0.5 分,验收得分:0.5 分。(四)加强队伍建设5.专业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县、乡(镇)两级设置食品安全监管岗位,县食药局、农业局、畜牧局等均成立专业执法稽查队伍,乡镇设食药监所、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目前,该县食药、农业、水产、畜牧、卫生等部门及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共

7、有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 245 人,该县总人口数 55.92 万人,辖区内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数达 4.4 人/万人,数量满足实际监管工作需要。本项分值:3 分,验收得分:3 分。6.乡镇(街道)监管队伍配备情况。该县根据省、市有关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于 2013 年重新整合组建茌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4 年在所有 14 个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每所核定编制 5 名,共计 70 名。该县通过公务员招录、乡镇干部选调、转业军官安置等途径充实乡镇监管所人员,现已全部配备到位,实际到岗率达 100%。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

8、实施方案,该县 2013 年于各乡镇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机构,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本项分值:2.5 分,验收得分:2.5 分。7.基层协管员队伍建设情况。该县在所有 732 个行政村设立了村级监管员,由各村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担任,负责收集报送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信息和线索,协助食品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监5管、宣传教育等工作,并对协管员开展了培训、考核,落实协管员补助资金。本项分值:2 分,验收得分:1.7 分。8.公安专职队伍建设情况。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该县成立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配备大队长 1 名,指导员 1 名,副大队长 2 名,主要负责对危害较大、影响恶劣的有毒有害、不符合

9、安全标准及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等重大案件的侦办工作。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9.人员培训情况。该县食药局制定了学习制度,每年严格按照学习制度制定计划实施培训并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将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2016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培训47.5小时,自学24小时,共71.5小时,另外组织部分科、所长到冠县和禹城学习各一天、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专业培训等;2017年全体人员集中培训68小时,自学24小时,共92小时,另组织各科(所)长到冠县学习一天、组织相关科室和监管所人员对“三小”条例和登 记办法进 行专题培训、组织 食品安全快检人员对食品快检进行专业培训等。县

10、农业、畜牧、水产等监管部门也分别制定了相关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学习、自学和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对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每年全体监管人员培训达40小时以上。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五)设施装备达标10.装备配备情况。为保证食品监管基本需要,根据“十个一”的标准要求,对食药监管所进行了执法装备的配备,每个所配执法6车辆、摄像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执法工具箱等设备,共投入资金 200 余万元,达到国家食药总局指导标准要求。本项分值:3 分,验收得分:3 分。11.用房保障情况。该县将乡镇工商行政管理所用房划归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标准,满

11、足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用房要求。目前,该县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用房面积均达到 320以上。本项分值:2 分,验收得分:2 分。(六)加强经费保障12.经费保障情况。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和任务的完成,该县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建立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该县财政部门 2016 年、2017 年下拨食品抽检专项费用,创建期间共抽检批次 3378 批次,该县人口总数为 55.92 万人,完成 3.02 批次/千人的食品抽检任务(不含快检),提高食品抽检覆盖率,为日常监管和稽查办案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本项分值:4 分,

12、验收得分:4 分。(七)加强能力建设13.实验室建设情况。该县检验检测中心于 2014 年 10 月份正式成立,根据茌编20142 号文件,将茌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食品药品检验所、茌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茌平县纤维检验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整合,组建茌平县检验检测中心。办公楼共 1400用于办公及实验室建设,其中实验室面积 1000,目前有高效液相色谱仪(美国)、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7等大型精密检测设备 108 台,总价值 500 余万元,具备 25 大类食品中 163 种产品、3113 个参数和 90 个食品检测方法的检验资质和能力。检测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19 名,实验室

13、共有检验人员 16 人,食品检测技术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同等能力人员共 5 人,比例达 32.25%。另外,在县食药监局设立快检室 1个,在 14 个基层食药监管所分别设立快检室。本项分值:2 分,验收得分:2 分。14.信息化建设情况。积极响应国家“十三五” 规划中对于食品监管信息化、创新化要求,该县食药局于 2016 年 11 月份启动“智慧食安”电 子监管平台的建 设,投入资 金 80 万元,于 2017 年 4 月建设完毕并正式投入使用,能够实现监管业户电子档案建立、执法记录、远程视频监控、大数据汇总等功能,积极建设“明厨亮灶” 、“透明食堂、透明工厂” 、“食安笑

14、脸地图” 、“监管指挥中心”等创新性项目,围绕系统功能、业务操作等,对监管人员实行培训,确保监管人员达到操作熟练程度,切实运用系统,使监管真正走向信息化,配备适用于监管的移动执法手机终端,以更好实现与“智慧食安” 电 子监 管平台的 对接。本项分值:2 分,验收得分:1.5 分。(八)积极开展创新工作。15.创新工作得到肯定或推广情况。2016 年 11 月,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全省韭菜产品质量监管行业关键技术培训班第二期于该县举行,此次培训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监管员及韭菜种植户的综合素质,为该县深入推进韭菜“双 证制” 管理工作具有积极意义,该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韭菜产品“一捆一证” ,“

15、一户一码”。8每捆韭菜都附有一张合格证,消费者通过扫描合格证背面的二维码即可了解生产者身份信息,从而做到韭菜产品可追溯管理。本项分值:2 分,验收得分:0 分。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九)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16.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管理情况。所抽查的农药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并亮证经营;实行了农药经营告知制度,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制度和经营台账制度,严格落实聊城市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管理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高毒剧毒农药销售和使用。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生产规程组织生产;加强农药兽药经营者、使用者培训,主要培训农兽药管理、

16、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内容,保证农兽药质量,规范用药;建立生产记录,农药、化肥使用情况及生产操作过程都记录在册,能较好地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备检验检测设备,产品收获后经检测合格后上市。本项分值:7.5 分,验收得分:7 分。(十)加强畜禽屠宰管理。17.畜禽屠宰管理到位情况。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十一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与操作工艺流程图上墙,与屠宰企业签定了聊城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实施屠宰检疫与“瘦肉精” 检测同步提升痕迹化管理,重点加强产地检疫工作痕迹化管理。加强屠宰场猪肉产品检疫管理,从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私屠滥宰,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巡查制度,并向社

17、会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发现问题从严查9处。最大限度地遏制了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本项分值:3.5 分,验收得分:3.2 分。18.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规范病死、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开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畜禽病害畜禽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畜禽疫病标识追溯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对生猪流通进行跟踪监控,确保上市生猪肉100 %来自定点屠宰 场。与山东汇富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清市汇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特许授权协议,并与其协商建立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解决因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及环境污染问题。本项分值:4 分,验收得

18、分:3.7 分。(十一)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19.餐厨废弃物处理体系基本建立情况。该县将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经费纳入预算,设置专门用于餐厨废弃物处置的资金。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该县制定印发茌平县城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并设置茌平县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监管考核办法,实施监督、严格考核,积极完善餐饮废弃物处理体系。该县将建设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为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落实相关工作。本项分值:4 分,验收得分:2 分。(十二)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20.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规范情况。10该县无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为确保餐饮单位集中消毒餐饮具购进来自

19、正规厂家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该县食药监局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购进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货记录的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本项分值:5.5 分,验收得分:5.5 分。四、监管执法全覆盖(十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21.规范检查情况。严格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制定和落实各业态标准化现场检查固定表格或程序。该县食药监局印发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统一全县餐饮服务单位现场检查表格,包括告知页、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要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检查统一使用固定表格并督促落实标准化现场检查固定表格使用

20、情况。另外,学校食堂检查按照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堂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统一使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表,严格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22.信用档案情况。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2016 年以来,该县食药监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流通单位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信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管理,信用档案包括行政相对人基本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和产品安全信息,将信用等级分为:守信(A 级)、基本守信11(B 级)、失信(C 级)、严重失信(D 级)。截至目

21、前,已为全县纳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建立信用档案。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23.分级分类监管情况。对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制定印发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严格按照文件方案要求对生产、餐饮服务等单位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将风险等级分为四级:A 级,B 级,C 级,D 级。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 级工作在覆盖餐饮单位类型和数量上不断推进,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已达 90%以上,学校食堂按照“ 四查” 办法严格落实 季度

22、检查,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 100%,B 级以上单位达到 96%。本项分值:2.5 分,验收得分:2.5 分。24.全程监管情况。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健全,按要求督促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等网络订餐单位制定了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登记制度、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外卖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制度等规范,实施食品经营良好行为规范;每年依法对网络订餐单位进行检查和约谈责任人,落实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制定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关于网络食品销售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良好行为规范指导意见,明确网络销售者主体责任,留存食品经营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身份证

23、复印件,经营类别、所在平台及网络店铺截图等信息。12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十四)管理提档升级25.推广良好生产规范情况。为推广食品生产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引导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厂房、设备、卫生管理条件,严格落实原料和包装材料的要求、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产品的检验、产品的贮存和运输、记录和文件的管理、产品追溯和召回、培训、管理机构和人员等的要求。目前,该县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 1 家(山东齐鲁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取得ISO22000 认证,另外有中型生产企业 5 家,其中 3 家取得ISO22000 认证

24、,2 家取得 HACCP 认证。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十五)“三小 ”管理规 范26.小作坊治理情况。按照小作坊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制定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各项整规要求,对全县小作坊进行普查建档,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在全县范围开展巡查,重点查处小作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原辅料进货索票验证不全、生产场所卫生状况反弹、加工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等问题,目前该县共 96 家小作坊,已全部纳入登记管理,建立并积极落实小作坊食品安全制度。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0.7 分。 27.小餐饮、食品摊点治理情况。建立辖区内小餐饮、食品摊点

25、管理档案,对小餐饮、食品摊点分别进行登记和备案管理。印发关于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实13施方案、茌平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对小餐饮、食品摊点严格落实“六项规范(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厨房或场所清洁)”。制定了茌平县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饮“一对一” 帮扶名单,对“三小”经营者进行规范提升,目前,规范提升小餐饮 215 户,小作坊 96 户,食品摊点 180 户。本项分值:2 分,验收得分:2 分。 28.疏导点设置与管理情况。为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保障道路交通秩序,满足市民生活需要,进一步规范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工作,保

26、证食品安全,该县根据群众实际需要,分别设置茌平县建设桥便民疏导点、茌平县悦来街便民市场两个食品摊贩疏导点,并确定经营时段、划定区域,设置公示牌,做好食品摊贩备案及信息公示卡发放张贴工作。同时,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严格落实 “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场所清洁” 五项要求,并配备垃圾桶,保持周边环境卫生,规范经营。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十六)开展综合治理29.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做好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县食安办成立了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茌平县食安办等 6 部门关于加强学校

27、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重点工作,严格落实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执法局、食药监局等部门监管责任,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按照“四 查” 要求对学校食堂及周边14食品加强监管并留存监管记录。学校食堂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学校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关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月度自查制度,并于每季度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法持证经营,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应急处置,不断提升学校校园及

28、周边食品安全水平。2016 年、2017 年共出动执法人员 1664 人次,全面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学校周边小饭桌,对全县中小学周边的 102 余家食品摊贩进行规范整治,严格落实食品摊贩实名备案制度。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十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30.建立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情况。按照各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规范要求,该县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关于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工作的通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落实,该县食药、农业、水产、畜牧、市政等各单位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以政务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版块、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等为主要载体,深入推进食品安

29、全信息公开。2016年以来,发布监管信息 650 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向公众发布食品安全科普信息 900 余条,接受群众咨询 1600 余人次。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十八)监督抽检31.监督抽检数量。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履行“四有两责” ,该县15制定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不断加大食品抽检安全监测工作的投入,扩大监测品种和数量。2016 年度食品监督抽检 1255 批次,2017 年度食品监督抽检 2123 批次,创建两年期间共抽检 3378 批次,根据茌平县统计局出具证明全县人口数量为 55.92 万人计算,该县食品检验量平均每年已超过 3 份/千人。 本项分值:1 分,验

30、收得分:1 分。32.检验检测情况。按照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工作要求,确保完成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抽检任务,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并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签订任务合同书,认真落实抽检计划,并及时将抽检结果信息汇总后在网站上公示。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33.问题后处理情况。自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以来,该县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共 117 批次,全部进行核查处置,核查处置率达 100%,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在网站上公示。对本地发现的抽检不合格食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了案件移送、召回、销毁等后处置工作。对外地通报的违法行为和问题食品,及时开展责任追溯等后处置工

31、作。本项分值:1.5 分,验收得分:1.5 分。(十九)重点治乱34.专项整治情况。按照年度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该县对重点水产品种和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残留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打击、震慑违法添加禁用渔药、投入品及未建立三项记录等违法违16规行为;开展高风险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豆芽经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每个专项行动均制定严格的规范文件、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文件方案执行,并及时对各专项行动成果进行系统总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35.行刑衔接情况。该县

32、印发关于建立茌平县食品安全“三安联动” 监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监管职责衔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制定案件移送、案件协查等制度,明确了以罚代刑的责任追究,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审批、合议、审核、讨论及处罚后的评查等环节,做到调查、审核、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从三个方面对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规定每年要进行一次执法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案卷评查,对大案要案提前介入调查等,以便及时发现涉嫌犯罪案件。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0余人次,查办了各类案件380余宗,共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共

33、6件。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二十)产业发展36.升级改造情况。该县诚信市场开发中心制定茌平县诚信市场开发中心市场改造计划开展改造提升工作计划,按照计划与相关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并积极落实,目前已完成农产品快检室建设、商业城内监控设备升级、路面硬化、鱼市肉市线路改造、下水道改造等工作。光明商贸城制定茌平县光明商贸城升级改造计划17,已落实食品安全检测室、市场供水供电、环境卫生、消防设施、宣传氛围等工作,两市场均已按计划完成升级改造。为规范食品小作坊进园区,该县食药局印发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入工业园区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积极开展规范小作坊进园区工作。本项分值:4 分,验收得分:3

34、分。37.农贸市场规范化创建情况。制定茌平县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 2017 年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考核评价标准开展创建工作,该县将齐韩光明农贸市场作为申报对象,按照计划目前已完成市场申报,评估验收工作将在 2017 年底进行。齐韩光明农贸市场目前正根据计划开展软硬件设施的整改完善工作。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38.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情况。根据山东省关于开展大中型商场超市放心肉菜公开评价的工作方案、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中型商场超市公开评价工作方案,该县制定茌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于

35、2017 年 1 月份启动部署活动,首先对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进行宣传,召开大型超市负责人座谈会,确定参加活动超市名单;于 4 月份对参加活动的大型超市按照要求开展检查,积极指导帮助大型超市落实活动措施;配合聊城市局对参加活动超市开展“双随机” 评价。目前, 该县 京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参加此次评价工作,已通过准备阶段、随机评价阶段,等待结果公布。本项分值:1.5 分,验收得分:1.5 分。39.餐饮质量安全提升情况。制定印发进一步推进该县餐饮18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7 年底重点提升餐饮单位 100家,制定重点提升餐饮单位名单,与学校食堂大培训大检查大提升行动相结合,首先在学校开

36、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建设完成了综合信息中心“智慧食安 ”电子监管平台,以学校食堂 为主,其他重点餐饮单位为辅,2017 年底接入我局综合信息中心的餐饮监控对象 50家,初步实现 50 家餐饮单位上网;开展清洁厨房行动,着力实现餐饮单位厨房清洁、环境卫生。截至目前,该县有省级清洁厨房 18家,市级清洁厨房 19 家;加快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快检室建设,已有 11 家学校食堂建设了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本项分值:1.5 分,验收得分:1.5 分。(二十一)应急管理40.应急管理规范情况。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出台茌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和指挥机构,印发茌平县重大食品安全

37、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制定茌平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及发布制度等制度,每年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演练,并召开座谈会对演练进行点评、总结,并按照事故发生、发展的不同阶段,对事件发生与报告、现场核查与先期处置三级应急响应启动与调查处置等八个方面进行桌面推演。 本项分值:1.5 分,验收得分:1.5 分。(二十二)管理制度健全41.专职机构设置情况。为切实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按照省、市、县等相关文件要求,规定该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19构或食品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许可申请时要求提供相关食品安全管

38、理机构或食品安全管理专职人员信息,无相关机构及人员的单位,一律不予许可。本项分值:0.5 分,验收得分:0.5 分。42.岗位培训情况。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对生产企业、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小饭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体就餐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商超、食品供应商、农贸市场等单位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共培训人员近 3000 人,每人接受培训时间 40 小时以上,培训结束后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为考核合格学员发放食品安全法规培训证书,培训期间做好培训人员的签到,影像资料的留存等工作。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0.8 分。43.从业人员情况。组织对食品生产经

39、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证书,并要求各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严格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为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每年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覆盖式检查。要求其亮证经营,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要求直接从事接触食品人员进行健康查体,无有效合格健康证明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0.8 分。(二十三)企业规范管理44.主体合法情况。为规范该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合法,该县食品监管执法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日常监管,督促未落20实许可单位积极落实,

40、督促相关许可即将超过有效期单位及时更换许可证并亮证经营,对许可证件摆放不规范的单位现场指导整改,保证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均持有相关许可并持续符合许可条件。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0.6 分。45.健全落实制度情况。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台账、产品追溯等管理制度;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运输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完善;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运输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健全,并通过“渔业通” 系统建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制度上墙管理,将食品安全

41、相关制度做成展板,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车间、经营场所等明显位置悬挂。本项分值:2 分,验收得分:1.4 分。(二十四)市场开办者责任落实46.明确责任情况。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茌平诚信市场开发中心和光明农贸市场签订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食品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经营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负责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诚信市场开发中心和光明农贸市场检查进场销售食品的相关凭证,并分类管理,与入场销售者签订质21量安全协

42、议,保证对不合格食品实行退市、召回,建立并指导场内经营者建立食品经营台账,宣传落实政府食品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实施食品准入的市场设立食品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专职检测人员,对场内重要食品实施售前检测,并能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发现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及时报有关部门查处,并积极协助清查和处理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47.入场审查情况。该县农贸市场为入场销售者建立档案,留存销售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并定期检查经营环境和条件,建立指导场内经营者建立食品经营台账,填写日常检查记录表,发现场内经营者制

43、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及时报有关部门查处。本项分值:0.5 分,验收得分:0.5 分。48.检验能力。该县诚信市场和光明农贸市场均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制定快速检测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操作规范等制度,配置检测设备、专职检测人员,定期开展检验,建立检测台账,检测登记簿,并在市场醒目位置公示检测结果。本项分值:3 分,验收得分:3 分。(二十五)追溯机制49.准入管理情况。为确保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茌平县诚信市场开发中心和光明农贸市场皆建立并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凡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由市场主办方进行入场查验,查验入场销售者的营业执照、姓名、联系方式、住址、主

44、要进货渠22道、经营品种等信息,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同时销售者做好食用农产品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管理和产地信息登记制度。市场与销售者入场前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作出入场前信用承诺,强化责任意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50.问题食品召回情况。该县积极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严格落实问题食品召回制度,设置问题食品召回机构及人员,收集、分析食品安全信息,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义务,明确召回程序,及时采取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告知相关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要求及时将情况上报至食药监部门。本项分值:1 分

45、,验收得分:0.8 分。(二十六)品牌建设51.品牌建设情况。严格落实鲁政办发【2017】35 号文件、鲁政办发【2016】197 号文件精神,该县制定并印发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食安山东 ”品牌建设的实施意 见等相关文件,根据省、县文件要求,2017 年度食品生产企业申报 2 家、餐饮服务品牌示范点创建申报 2 家、“ 食安山东” 餐饮服 务品牌示范学校食堂创建申报 1 家、“ 食安山 东” 餐饮服务品牌示范街区 创建申报 1 处、“食安山东”畜牧 业示范品牌引 领企业创建申 报 2 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 2 家,各业态申报均处于省局核查阶段,茌平县食安山东实施意见已按计划完

46、成。截至目前,该县获得“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店” 称号 5 家,“ 食安山东”餐饮服务示范街区 1 处、 “食23安山东”餐 饮服务品牌示范学校 2 家。全县“ 三品一标”总数已达到169 个,面积超过 70 万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 70%;水产品现有有机转换认证产品 1 个,无公害认证产品 12 个,无公害产地认证6 家,总面积 4000 余亩。本项分值:4 分,验收得分:4 分。(二十七)诚信体系52.诚信体系建设情况。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信用建设文件精神,该县制定并印发茌平县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等文件,按照“ 统一部署、分 类实施、分级负责、全面覆盖” 的原则,推进全县食品安全

47、信用建设工作,整合行政审批、监督检查、产品抽验、审评认证、稽查办案、不良反应监测等基础系统数据,建设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分级管理、信息披露等数据集成,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将失信单位纳入监管重点、加大检查力度。本项分值:0.5 分,验收得分:0.5 分。(二十八)责任保险53.推进责任保险工作情况。制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生产企业、大中型商超、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等积极推广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其中 2017 年茌平圣康食品有限公司、茌平县九州缘酒业有限公司两家生产企业、6 家大中型商超参加责任保险;2016 年

48、茌平县御宴大酒店积极参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2017 年相继有茌平县李二鲜鱼村、茌平县顺河大酒店、茌平县竹壶餐厅、茌平县紫阳华郦酒店、茌平县凡石家宴大酒店等积极参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入保范围24逐年扩大。本项分值:2 分,验收得分:2 分。(二十九)监督举报54.投诉举报情况。县食药监局开通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系统网络平台,投诉举报电话 12331 安排专人接听,保持 24 小时畅通,严格按照法定时间进行回复。制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印发12331 投诉举报服务指南。2016 年至2017 年 10 月共接听投诉举报热线 453 个,其中受理投诉举报 106起,回复率达 100。

49、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55.奖励制度情况。制定茌平县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举报进行奖励。2016 年至 2017 年,共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106 起,投诉举报中举报人提供的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不符合茌平县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一级、二级、三级奖励之规定,目前无符合奖励条件的投诉举报。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56.媒体监督情况。该县与当地新闻媒体(茌平县电视台、聊城电视台、大众日报、茌平新闻、茌平周迅)签订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目协议。与县电视台合作开办食事药闻栏目,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至 2017 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四次,通报全县食品安全总体情况,并在官方网站曝光 2 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件。本项分值:1.5 分,验收得分:1.5 分。57.人大政协监督情况。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食品25安全工作进行视察,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组织座谈等方式,督导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2016 年 9 月,省人大调研组对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草案)来该县开展调研工作,现场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规范标准 > 食品饮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