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玉林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 规划目 录前 言 (4)第一章 工作回顾 (5)第一节 “十二五” 期 间指标完成情况 (5)第二节 主要措施及成效 (5)第二章 “十三五”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9)第一节 总体要求.(9)第二节 主要目标.(9)第三节 基本思路.(9)第三章 开展绿色行动(11)第一节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11)第二节 开展绿色办公行动(11)第三节 开展绿色出行行动(12)第四节 开展绿色食堂行动(12)第五节 开展绿色信息行动(12)第六节 开展绿色文化行动(13)第四章 实施节能工程(14)第一节 实施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程(14)第二节 实施节能
2、改造工程(14)第三节 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工程(14)第四节 实施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工程(15)第五节 实施绿色数据中心推广应用工程(15) 2 第六节 实施能源资源计量统计工程(16)第七节 实施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程(16)第八节 实施节地节水工程(17)第五章 保障措施(18)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18)第二节 健全制度标准(18)第三节 落实资金保障(18)第四节 强化技术服务(19)第五节 加强监督考核(19)第六节 加强宣传培训(19)附表一:“十三五 ”时 期不同行业公共机构的 节能目标.(21)附表二:重点任务分解表(22) 3 前 言为进一步推动玉林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
3、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家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 规划 和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玉林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4 第一章 工作回顾“十二五” 期 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玉林市各级公共机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围绕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 规 划目 标,完善 节能管理体制,健全配套法规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能耗
4、计量统计,积极推进节能改造和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第一节 “十二五”期间指标完成情况“十二五” 期 间,按照自治区下达的 以 2010 年为基数,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水耗同比分别下降 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 1%的年度工作目 标要求,我市各级 公共机构认真制定和落实节能减排计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节能执法监督检查,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落实节能措施,取得了显著的节能效果。据统计,至 2015 年末人均综合能耗 80.61 千克标准煤/人,与 2010 年同比下降 15.7%;人均用水量为 23.03 立方米,同比下降
5、 15.7%;单位建筑面积 9.11 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同比下降 12.3%,十二五”期 间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指标降耗任务。第二节 主要措施及成效一、健全组织管理。七个县(市、区)和 86 个市直单位全部设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机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经费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宣传培训、总结表彰、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得到资金保障,实现了“机构、人 5 员、经费”三落实,公共机构 节能管理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日趋顺畅,与教科文卫体等系统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更加密切,全面建成统一管理、分级
6、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体系。二、完善制度标准。制定、完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能源审计、监督考核评价、计量器具配备、日常节能管理、节约型和节水型单位创建等配套政策制度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了节能管理制度和市级节水型单位创建细则,对公共机构采取了分层分类管理、目标管理、系统管理等措施,基本实现节能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差异化。三、规范计量统计。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建立能耗统计系统和统计台帐制度,组织开展能耗数据会审和统计软件的培训,统计数据质量日益提高。能源资源计量配备日益完善,各级公共机构单体建筑的计量器具配备率接近 100%,数据机房、食堂等重点用能区域分区计量配备率达到
7、 90%,空调、照明、动力等分项计量配备率约 80%,完成了市级能耗监测平台试点建设。四、强化监督考核。公共机构节能全面纳入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建立了分部门按系统逐级考评机制,形成了级级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五、抓好重点工程实施。 “十二五” 以来,我市以重点工程 为抓手,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扎实推进节能管理各项工作。据统计,“十二五 ”期间累计实施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 107.89 万平方米;推广高效照明产品 96.68 万只,其中推广 LED 灯 90.82 万只;累计实施数据中心节能
8、改造项目 10 个,改造 6 面积 3000 平方米,节电 7500kWh;累计建设能耗监测平台 6 个;累计推广高效节能插座 14685 个,推广节能灶具 33 台;累计实施太阳能热水项目 47 个,集热面积为 58805 平方米;实施地源热泵项目 1 个,供热制冷面积 10000 平方米。六、示范创建,树立节能典型。一是开展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迅速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了创建工作,并要求各创建单位也相应成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准备创建工作。结合各创建主体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创建工作,按照创建评分细则一项一项抓落实, 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 “十
9、二五”以来,我市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51 家(其中国家级 4 家,自治区级 5 家,市级 42 家),累计投入资金 783.2 万元。二是积极推动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2014 年市本级组织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等 3 个单位创建成为自治区级第一批节水型单位,2015 年又组织了市工商局、市地税局、陆川机关事务管理局、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4 个单位创建成为自治区级第二批节水型单位,组织19 家市直公共机构和 10 家县(市、区)级公共机构开展创建市级第二批节水型单位工作。 “十二五” 以来,创建 节水型示范单位 71 家(其中自治区级 7 家,市级 64 家),累
10、计投入资金 273.7 万元。七、强化宣传培训。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低碳日活动,利用节能科普教育基地、微信平台、节能网站等开展节能微课堂、节能案例等宣传活动,组织节能绘画作品征集、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展示会、公务自行车赛等活动,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影响力,增强节能意识。每年都组织市直和各县市区举办培训班,共培训能耗统计人 8500 多人次,范围覆盖市、县、乡三级公共机构,提高了节能管理员的业务能力。 7 “十二五”期间,我市公共机构 节能工作在各 级公共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整个节能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节能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有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
11、不够健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不够顺畅,市、县以下节能管理还比较薄弱。部分单位的领导不够重视对抓节能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二是部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缺乏,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三是市场机制利用不充分,合同能源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机制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应用不够广泛。 8 第二章 “十三五” 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第一节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 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12、,以开展“六项绿色行动” 和“ 八 项节能工程 ”为重点,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全面倡导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第二节 主要目标一、管理目标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系,建立比较完善成熟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组织管理、制度标准、技术推广、统计监测、监督考核、宣传培训等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节能市场规范发展。二、节能量化目标“十三五” 期 间,实施能源和水 资源总量与 强度双控行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36.55 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 16628.40 万立方米以内。以 2015 年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2020 年人均
13、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下降 11%、10%、14%。第三节 基本思路一、推进依法管理。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配套制度建设,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管理严格、覆盖全 9 面、操作性强的节约能源资源制度体系,依法依规开展节能指导、推进、协调、监管、统计、审计、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推动节能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二、用好市场机制。激发公共机构节能服务的市场需求,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鼓励和引导公共机构利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改造、能源管理。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能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节能管理
14、专业化水平。三、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各地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气候特征,以及不同类型、不同层级公共机构的特点,设定更加合理的节能目标。加强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研究,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的节能目标评价体系,鼓励实行能耗定额管理。四、突出重点管理。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分级分类确定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标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指导监督,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带头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发挥重点用能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 10 第三章 开展绿色行动第一节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党政机关办公和业务用房、学校、医院、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全面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有关规
15、定,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建设,其中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建筑。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采用安全高效的保温隔热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实施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积极开展配电、空调、照明、电梯、办公等重点耗能系统的节能改造。第二节 开展绿色办公行动限时淘汰现有落后产品设备,对新增设施设备实行“高门槛” ,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配置,盘活存量资产,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程序,减少和杜绝资产闲置浪费。充分利用政务内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倡电视会议、
16、视频会议,减少出行能源消耗。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减少使用签字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用品。合理设置办公室空调温度,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 26 摄氏度、冬季不高于 20摄氏度,做到无人不开空调,禁止开窗使用空调;除温度调节以外,在大型供冷场所或统一使用中央空调供冷的联合体办公区,探索开展以冷量为计量手段的空调使用计费服务。尽量采用自然光,严格做到少开灯或不开灯;推广节能型插座,实施零待机能耗。开展公共机构办公场所的垃圾分类处理,提升垃圾的回收利用率。积极参与大气、水、土 11 壤污染防治工作,营造绿色办公环境。第三节 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大力倡导公共机构开展个人工作
17、生活“碳足迹” 计算,践行“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干部职工长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近距离选用自行车、短途出行健步走,科学合理使用自有机动车辆。利用“互联网+”推进公共自行车网点建设工作,完善自行车服务系统。引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深化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动玉林市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第四节 开展绿色食堂行动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实施食堂用水器具、设施设备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采用节能灶具、回收废热等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公共机构食堂灶具、排烟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食堂能源自有利用率。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开展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
18、化处理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公共机构绿色食堂评价标准,建立食堂精细化管理制度,开展绿色食堂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杜绝浪费;倡导文明就餐,不随意丢弃餐厨垃圾,营造文明卫生的就餐环境。第五节 开展绿色信息行动加强机房节能管理,建设涵盖机房运行状态、电能使用效率和运行环境参数的综合监控系统,提升数据中心节能管理水平。推进玉林公共机构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工程。采用云计算技术、机房能耗与环境计量监控技术、气流组织优化、封闭冷热通道、局部热点处理、自然冷源、余热利用、围护结构以及绿色智能服务器、直流供电等技术和产品,实施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改造试点建设,改造后数据中心机房能耗 12 平均降低 8%及
19、以上,平均电能使用效率(PUE)达到 1.5 及以下。第六节 开展绿色文化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等多平台、多渠道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节能、节水宣传活动,提高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和社会大众对绿色低碳生活的认知度,倡导 绿色消费理念,普及节约知识,引导公众合理使用耗能产品,切实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能源资源消费观,推动工作方式向高科技含量、低能源资源消费的方向转变,推动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 13 第四章 实施节能工程第一节 实施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程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十三五” 期间,创建 15 家自治区级、15 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现
20、各类型公共机构有标杆、 “县县 有示范 ”的目标。建设示范 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示范单位动态管理、节能效果评价复核和创建交流活动。积极开展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研究制定适宜本地区的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体系。推进市本级机关合署区域建成节约型办公区。第二节 实施节能改造工程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新建办公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完善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墙体保温隔热和节能门窗等重点围护结构,空调、通风、配电、照明、电梯和开水炉、卫生洁具等重点用能用水设备,以及食堂、信息中心、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重点用能区域的节能改造。市本级公
21、共机构完成 10 万平方米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各市(县、区)公共机构完成 60 万平方米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对年能源消费量达 500 吨标准煤以上、年电力消费 200 万千瓦时以上、建筑面积 l 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开展能源审计。鼓励国家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开展综合节能改造。第三节 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重 点 推行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弃物、餐厨垃圾、办公用品的综合循环利用,推广使用再生纸,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和餐厨垃圾生物处理, 14 强化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管理,鼓励公共机构与有资质的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机制,形成网络完善、处理效果良好、管理规范的回收体系,
22、建立资源循环利用长效机制。到 2020 年末,废旧商品回收处理率达到 80%。第四节 实施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工程进一步完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加大推广应用工作力度。新采购的用能终端产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选择能效高的节能新产品和新技术。积极应用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技术,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在公共机构加大新能源汽车的应用程度,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的公共机构,采用自助分时租赁等商业运营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利用既有停车位参与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
23、务。到“ 十三五” 末,公共机构配 备充 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0%。2016 年,全市公共机构当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占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 30%,以后逐年提高,至“十三五”末,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 50%以上。第五节 实施绿色数据中心推广应用工程实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建设,加强热场管理、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分布式供能等技术和产品应用,有效降低数据中心 PUE 值 ,提升能效水平。推 动县级以上行政中心开展绿色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改造。建立绿色数据中心运维管理体系,建设机房能耗与环境计量监控系统。加大公共机构采购云计算服务
24、的力度,鼓励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推进数据信息资 15 源共享共用。 “十三五 ”期间,在全市选择 5 个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采取绿色智能服务器、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直流供电等技术和产品应用,使绿色数据中心能耗平均提高 8%以上,平均电能使用率(PUE)达到 1.5 以下。第六节 实施能源资源计量统计工程能源资源计量是统计、监测及管理能源资源消费的重要基础,是科学、合理评价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和用能效率的根本保证。“十三五” 期 间,指 导公共机构按照 “分户彻底、分区 规范、分项合理、应配尽配” 的原 则 ,切实完善能源 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到“ 十三五”末,公共机构的
25、行政、业务、后勤服务及其他功能区域分区计量率要达到 100%;有中央空调、独立食堂、公共浴室及游泳馆的,能源和水的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要达到 100%。有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开展能耗监管系统建设。能效提升工程。积极推广应用高效用能产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环境标志产品,逐步淘汰能效水平低于 3 级的用能终端产品。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在既有建筑节能技术改造中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灯具等节能产品技术。强化管理,加强能源计量监测和能效对比工作。原则上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能源管理。第七节 实施节能监
26、管体系建设工程积极探索能耗定额管理,选取各类型公共机构试点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完善市本级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推动各级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开展能耗监管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市、县两级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平台数据信息的网络互联互通。 16 第八节 实施节地节水工程落实土地利用规划有关法规政策,节约集约使用各类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实施节水工程,公共机构用水在城市用水中占相当大比例,是节约用水的重点领域。“十三五” 期间,重点推广应用节水器具,支持公共机构实施现有用水器具节水改造,实现节水器具使用率 100%,节水型食堂食品清洗设备使用率 90%,绿化用水全部使用节水灌溉方式。开展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
27、试点示范,建设中水回用设施规模达 5000 立方米/天,雨水收集设施规模达 5000 立方米/年。完善用水计量设备,全市公共机构全部实现用水分户计量,学校学生公寓全部安装用水计量表,实行用水收费。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到 2020 年全市建成节水型单位 50 个,50以上的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17 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各级节能管理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能,加强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逐级分解落实年度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机关事务管理、发
28、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商务、教育、卫生计生、能源等部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作用,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调、执行到位的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第二节 健全制度标准推动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善计量统计、能源审计、监督考 核 等 制度 标 准 ,形 成 科 学 规 范 、管 理 严 格 、覆 盖 全 面 、监 管 统 一 的 制 度 体 系 。推动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和能耗定额标准,强化能耗强度控制。探索制定机关能耗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到“十三五” 末,市本级要建
29、设完善节能监管总 平台,各县(市、区)要建设完善节能监管分平台,并将能耗数据上传到市节能监管总平台,实现全市能耗监管全覆盖。第三节 落实资金保障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资金保障机制,发挥财政、税收等经济政策的引导作用。切实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经费投入,有条件的县(市、区),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利 18 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到“十三五” 末,全市 乡镇 以上初中、医院和能耗 较大的机关、事业单位都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切实降低能耗。第四节 强化技术服务
30、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节能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鼓励从事节能产品和设备生产、销售的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加大对节能产品研发、设计和制造的投入。完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的遴选、鉴定、推广、应用机制。建立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支撑体系,为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科学发展、科学决策等提供专业保证。推进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与传统节能环保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第五节 加强监督考核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政府绩效和对下级政府节能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责任制,开展年度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强化节能监察,推进节能执法。建立定期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督查机制,定期公示通报能
31、源资源消费状况工作机制。第六节 加强宣传培训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信仰。完善节能管理业务培训机制,建立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培训组织体系。加大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宣传培训力度,定期组织节能主题讲座。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节能服务企业的合作,提高面授和远程培训效果。市级机关、县级节能 19 管理负责人面授培训实现全覆盖,提升各级各类节能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 20 附表一“十三五”时期不同行业公共机构的节能目标事业单位类别 国家机关教育 科技 文化 卫生 体育 其他团体
32、组织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 10% 12% 10% 10% 10% 10% 8% 8%人均综合能耗降低 11% 13% 11% 11% 11% 11% 9% 9%人均用水量降低 14% 15% 14% 14% 14% 14% 13% 13% 21 附表二重点任务分解表分配说明序号任务或项目 内容 总量 市直单位 县(市、区) 牵头部门新建建筑 所有新建其中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1 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大中型的既 有建筑 大中型的既有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大中型的既有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自治区级 15 家 7 家
33、 8 家国家级 15 家 7 家 8 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能效领跑者 3 家 综合能效高的前 8%节约型公共机构 综合能效高的前 8%节约型公共机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2 节约型公 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定细则 / / 市机关事务 管理局 22 序号任务 或项目 内容 总量分配说明 牵头 部 门市直单位 县 (市、区)3 节能改造 工程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含绿色 化改造) 70 万 m2 10 万 m2 60 万 m24 新能源汽 车推广 配备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 件的停车位 10% 10% 10%按功能区域的分区计量率 100% 100%
34、 100%5 能源资源 计量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 100% 100% 100%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级监管平台 1 个 / /县(市、区)级监管平台 7 个 / 7 个6 节能监管体系 公共机构分项能耗计量监测平台 28 栋 10 栋 18 栋自治区级节水型单位 15 家 7 家 8 家县(市、区)级节水型单位 鼓励 / 鼓励县(市、区)开展本地区节水型单位建设7 节水型 单位水效领跑者 3 家 2 家 1 家8 资源综合 利用 废旧商品回收处理率 8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及以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9 能耗定额 公共机构 综 合能耗、电耗定额标准 / / / 市机关事务 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