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经济法: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ppt

上传人:dreamzhangning 文档编号:3330648 上传时间:2018-10-14 格式:PPT 页数:107 大小:59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法: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07页
经济法: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07页
经济法: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07页
经济法: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07页
经济法: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0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节 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公司的登记管理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六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七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八节 公司债券 第九节 公司财务、会计 第十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十一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节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 公司法律制度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一)公司的概念公司是指依公司法成立的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

2、责任的企业法人。从法律上讲,我国公司具有四项特征:1.依法设立2.以营利为目的3.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4.具有法人资格,1.有限责任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3.无限公司4.两合公司,公司的种类,以公司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标准的分类:,1.资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人合公司无限公司3.资合兼人合的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1.母公司和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本公司和分公司,以公司组织关系为标准的分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二、公司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权利 (一)

3、公司法人财产权1.对外投资(1)对外投资的规模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规模并没有限制,公司章程可以自己限定。(2)对外投资的决议方式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只是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在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之间选择,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2.对外担保(1)对外担保的规模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法对对外担保的规模并没有限制,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限制。,(2)对外担保的决议 公司为“他人”(非股东、非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4、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解释1】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不行。 【解释2】股东大会在表决时,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应当回避,不得参加表决。 【解释3】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而非人数)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二)公司股东权利1.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5、,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例题】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哪个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2.公司法人人格否定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解释1】公司老老实实做人,就承认它是法人:(1)法人独立地位:公司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2)股东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

6、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解释2】公司不好好做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就不承认它是法人: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链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4.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撤销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

7、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解释1】(1)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肯定无效;(2)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可以撤销,也可以不撤销。 【解释2】 “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不管违反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还是“公司章程”,可以撤销,也可以不撤销。,第二节 公司的登记管理,一、登记事项,1.名称2.住所3.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4.公司类型5.经营范围6.股东出资,股东出资: (1)股东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

8、用权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二、设立登记(是否符合公司法)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P45)。2、公司的设立与登记注意: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余部分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P45)。 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P46)。,三、变更登记1、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2、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

9、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相关链接】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3、变更实收资本: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5、住所: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6、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无需变更登记,只需“备案”。,四、登记程序(1)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

10、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P50)(2)公司登记机关于3月1日6月30日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P50),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一)、公司的资本 1、公司资本的概念:是公司成立时章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总额。 2、公司资本三原则 (1)、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规定,并须全部实现。 (2)、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 (3)、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就不得随意改变,增资、减资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一)资本制度 1、出资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

11、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解释】只要某一个股东的首次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的20即可,不要求所有股东都达到20的要求。,【相关链接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 【相关链接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2、出资形式及转让

12、 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1)全体股东的货币总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 无形资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到70% 转移所有权:以货币出资的-存入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较为简

13、单,主要为:、发起人发起并制定公司章程。、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股东缴纳首期出资并验资。、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登记应提交: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登记发照。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的成立日期。,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出资不实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解释1】发起人股东的这一资本充实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得以发起人协议的约定、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免除。 【解

14、释2】只是由“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与设立后再加入的新股东无关。,抽回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抽回其投资的是( )。A、缴纳出资后B、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C、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后D、公司成立后答案: C,(三)股东知情权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

15、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四)股东分红权一般情况下,股东按照“实缴”(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解释】(1)全体股东事先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未约定的,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会1、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职权:

16、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报酬事项。,(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会】所有的监事会(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人数的1/3。,【董事会】只有“国有独资公司”、 “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才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 【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

17、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2、股东会的会议制度1)组成及性质: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2)股东会会议的种类:首次会议是在公司成立后第一次召开的股东会定期会议是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的股东会临时会议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时临时召开

18、的股东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1/3以上的董事提议时;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提议时。,3)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1)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定期会议、临时会议董事会召集 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 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3)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监事会提议召开。,(4)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5)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19、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6)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下列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解释】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二)董事会执行机构1、董事会的组成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2)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职工代表。,(3)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解释】(1)

20、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副董事长;(2)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必须”设副董事长,一方担任董事长的,他方担任副董事长。(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5)董事任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只要不超过3年即可。【解释】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只要不超过3年即可;监事任期为法定制,就是3年。当董事会是权力机构时(只有三资企业是董事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任期是4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6年,2.董事会的职权 3.董事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4.董事会决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有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21、。,小公司的特殊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可以不考虑职工代表的问题。,【相关链接1】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相关链接2】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公司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例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

22、有(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答案】ABCD,(三)监事会 1、监事会的组成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2)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4)监事任期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2、监事会的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23、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调查费用由公司承担)。,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全体股东的

24、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公司,该规定不适用“法人”及其设立的一人公司。一个人可以设n个有限责任公司,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

25、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题】王某依照公司法设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行为中,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订经营计划【答案】C,【解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会职权由股东行使,股东行使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备于公司,【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之处的有( )。 A、关于注册资本最低

26、限额的规定 B、关于股东出资可否分期缴付的规定 C、关于年终财务报告是否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规定 D、关于股东是否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 【答案】AB,【解析】 (1)选项A: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 (2)选项B: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期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分期出资; (3)选项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同样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选项D: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承担有

27、限责任,但二者都有法人人格否定的法律规定。,四、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1、股东会(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2)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但“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3)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2、董事会 (1)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

28、成员中“指定”。 (3)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4)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3、监事会 (1)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相关链接】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2)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五、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

29、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3、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5、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链接】“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时”的顺序:(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公司章程未约定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3)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

30、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6、股东会 (1)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 (2)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7、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例题】甲、乙、丙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各占52、22和26的股份。乙欲对外转让其所拥有的股份,丙表示同意,甲表示反对,但又不愿意购

31、买该股份。乙便与丁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丁一次性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此时甲表示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只是要求分期付款。对此各方发生了争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甲最初表示不愿意购买即应视为同意转让B、甲后来表示愿意购买,则乙只能将股份转让给甲,因为甲享有优先购买权 C、乙与丁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有效D、如果甲和丙都行使优先购买权,就购买比例而言,如双方协商不成,则双方应按照21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答案:B,解析: (1)选项A: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2)选项B: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甲、丁提出的付款条件不同,

32、甲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3)选项C:丙同意,甲视为同意,乙可以转让; (4)选项D: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

33、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例分析:淮安市盐化工有限公司诉股东淮安石油支公司缴足欠缴出资纠纷案,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一、股份有限公司概念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资产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1、股东人数众多。2、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3、股份发行公开、股份转让自由。4、股东以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5、是典型的资合企业、法人企业。,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1、出资期限 (1) 发起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的,

34、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 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2、出资方式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抽回股本 (1)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

35、 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前,可以抽回出资。,思考:李某花1万元购买了某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1000股,但该公司股票尚未上市,现李某欲退还已购股票。李某可以要求发起人退还股款的有哪些呢?A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B公司股东大会同意 C公司董事会同意 D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 答案:AD 什么情况下可抽回股本,4、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这些文件,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

36、者质询。,5、发起人的义务 (1)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不包括认股人)承担连带责任。,6、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 证券法中首次发行的条件,案例分析: 公司的设立 、成立、发起人责任,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大会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职权1、组成及性质: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

37、力机构。2、股东会会议的种类:定期会议每年一次临时会议符合下列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者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3、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例题】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 B、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答案】ACD,【解

38、析】(1)选项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低于董事会法定最低人数5人; (2)选项B“公司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尚未达到股本总额(5000万元)的1/3。,【例题】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A、董事人数减至4人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答案】AC,【解析】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39、选项A正确);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l3时(选项D未达到l3) (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选项C超过了l0);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B单个监事不行)。,2、会议通知 (1)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前20日通知各股 东。 (2)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3)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3、股东的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

40、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5、股东大会的决议 (1)普通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特别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7、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而

41、非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二)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而非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 2、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42、。 4、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5、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2)1/3以上董事提议(3)监事会提议 6、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7、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而非出席)董事的“过半数”(1/2)通过。 8、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不能口头)委托其他“董事”(不能是非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思考】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

43、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哪些?,解析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出席及会议制度。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董事戊在该次会议上曾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示了异议,并未载于董事会会议记录中,仍应承担责任;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不承担责任。,(三)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44、的组成、职权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在会议频率: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四)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1、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在于对控股股东及其选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与上市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1)、基本任职条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

45、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4)、独立董事的任期 (1)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2)独立董事如果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

46、会议,应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6)、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3、董事会秘书(1)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设置的服务席位,既不能代表董事会,也不能代表董事长。(2)董事会秘书是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1、某市A、B、C三家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一生产经营公司,并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草

47、案。草案的部分内容如下: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A出资80 万元,其中货币20万元、机器设备作价出资60万元;B出资100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30万元、厂房作价出资70万元;C以专利权作价出资20万元。A、B、C的首次出资额为30万元,其余部分由A、B、C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A公司享有红利50%的分配权;B公司享有红利30%的分配权;C公司享有红利20%的分配权。,(1)注册资本 (2)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额 (3)A、B、C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 (4) A、B、C的货币出资金额 (5)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

48、各方享有的分红比例,A、B、C、D四个企业共同出资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电子产品。其中,A公司占有B公司70%的股份,是B公司的母公司。A、 、B、C、D四个企业初步拟定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包括下述条款: (1)公司名称为“兴隆科技实业公司”;,(2)公司注册资本为110万元人民币; A出资20万元(其中以专利权作价10万元出资,现金出资10万元), B出资30万元(其中以现金出资10万元,机器设备出资20万元), C以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作价50万元出资, D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3) A、B、C、D的首次出资额为20万元,其余部分由A、B、C、D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新公司成立后,B公司因决策不当对外负债20万元无力偿还。 问题: (1) 条款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2)A公司是否对B公司的负债承担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学 > 经济法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