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aa 中学关于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培训会、讲座等活动的暂行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和规范对我校报告会、研讨会、培训会、讲座的管理,充分发挥报告会、研讨会、培训会、讲座在师生员工政治生活、学习工作中的作用,浓化教研氛围,实施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各处室举办的面向校内师生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培训会、讲座等相关形式的活动。第二条 组织举办研讨会、报告会、培训会、讲座等活动是我校思想道德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着力推进社会主义
2、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着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凝聚思想共识,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第三条 管理和审批:(一)在校内举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培训会、讲座等,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制度。(二) 举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培训会、讲座等,要按程序申报,填写审批表,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举办。第四条 要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培训会、讲座等活动的组织管理,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使其成为提高教师技能、浓化教研气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平台。第五条 做好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维持好活动的秩序,做好资料整理和存档工作。第六条 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守土有责,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按照本意见加强管理,严格把关,确保报告会、研讨会、培训会、讲座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教学教研等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第七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aaa 中学2015 年 9 月附:安阳市第六十六中学报告会、研讨会、培训会、讲座等活动审批表主讲人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 活动类型活动主题主要内容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