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操作规程1、起重机顶升属高处作业,顶升过程使起重机回转台及以上结构与塔身处于分离状态,需要有严格的作业要求。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2、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3、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5、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6、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 2m 。7、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8、如遇六级以上风力,应立即停止作业。十 不 吊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