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心脑血管发病登记报告工作实施方案为规范我院开展心脑血管发病登记报告工作,掌握我市人群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水平、人群分布特征及变化趋势,根据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试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疾病预防控制科,日常工作由疾控科负责。一、 报告对象和病种(一)报告对象:我院就诊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为监测对象。(二)报告病种:1、脑卒中:(1)脑梗死(ICD-10 编码,I63):指因脑部血液循环障碍,缺血、缺氧所致的局限性脑组织的缺血性坏死或软化,包括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腔隙性脑梗死、分水岭脑梗死。(2)脑出血(ICD-10 编码,I61):指非外伤性
2、脑实质或脑室内出血。(3)蛛网膜下腔出血(ICD-10 编码,I60):指脑表面血管破裂后,血液流入蛛网膜下腔。2(4)未分类脑卒中(ICD-10 编码,I64):临床有明显症状,且医师已作卒中诊断,但由于各种原因(如未作影像学检查,遗失详细的病历)而无法明确归为上述类的卒中病例。2、冠心病(1)急性心肌梗死(ICD-10 编码,I21-I22):28 天(包括 28天)以内的致死性和非致死性发作。(2)心脏性猝死 (ICD-10 编码,I46):指急性症状发作后,短时间内以意识突然丧失、由心脏原因引起的突然死亡。不是由医疗干涉、触电、溺水或其它严重的生理损害引起和自发性心脏骤停,而推测是继发
3、于缺血性心脏病的原发室颤引起的,没有明显的心脏瓣膜病或心肌病。三、责任报告科室及报告人临床科室(包括门、急诊及住院部) 、医技科室(包括CT/MRI、放射、B 超/彩超等)为责任报告科室,责任科室所有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四、报告流程(一)基于医院信息系统(HIS) ,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心脑血管发病报告的人员从病案室导出电子版数据后,对患者信息逐项审核、完善,分批次手工导入河南省慢性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中。3(二)疾病预防控制科设专人负责心脑血管报告信息的收集和质量审核,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通知责任报告人核对和更正。(三)对未通过审核的心脑血管病例,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人可查阅患
4、者电子病历,或者询问临床医生,进行更正或补充报告卡内容,最后将审核合格的报告卡提交为正式报告卡。五、填报要求(一)报告内容:基本上报项目包括门诊号、住院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户籍地址等基本信息,疾病诊断、诊断依据、确诊时间、发病时间是否首次发病、确诊单位等疾病信息。(二)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以发病 28 天为期,按发病例次计算;发病 28 天以后,若再次急性发作,应按又一新发病例进行上报。(三)如果患者同时患有脑卒中和/或冠心病,应按所患之病种分别予以上报。六、工作要求(一)定期查漏: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心脑血管报告的人员和病案室的工作人员通过定期查阅病史和病例索引以发现在门诊和病区漏报的病例,并及时补报。(二)我院的胸痛中心、脑卒中中心、急诊科、心内科等是提供心脑血管病例的主要部门,上述部门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患者相关信4息;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心脑血管病例报告的人员应和上述部门定期联系,核对记录,防止心脑血管病例漏报。(三)请各部门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周口市卫计委对慢性病(心脑血管疾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报表,及时上报相关数据,确保我院慢性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 附件:周口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发病登记报告各部门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