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Pressure Pipe Safety Technology Supervision Regulation for Industrial Pressure Pipe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颁 布2009年 5月 8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00012009前 言2002 年 11 月 ,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以 下 简 称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局 (以 下 简 称 特 种 设 备
2、 局 )向 全 国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压 力 管 道 安 全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以 下 简 称 管 道 分 会 )下 达 了 本 规 程 的 起 草 任 务 书 。 2002 年 12 月 , 管 道 分 会 组 织 有 关 专 家 成 立 了 起 草 组 并 在 上 海 召 开 工 作 会 议 , 形 成 了 压 力 管 道 安 全 技 术 监 察 规 程 工 业 管 道 的 编 写 大 纲 和 基 本 内 容 。 2003 年 8 月 , 在 上 海 召 开 第 二 次 全 体 工 作 会 议 , 就 起 草 工 作 中 的 主 要 问 题 进
3、 行 了 研 讨 。 2004 年 6 月 , 在 上 海 召 开 第 三 次 全 体 工 作 会 议 , 经 讨 论 修 改 , 形 成 了 压 力 管 道 安 全 技 术 监 察 规 程 工 业 管 道 草 案 , 同 时 , 邀 请 有 关 专 家 对 草 案 进 行 了 讨 论 , 并 按 专 家 意 见 进 行 了 修 改 。 2007 年 11 月 , 起 草 组 在 北 京 召 开 工 作 会 议 , 对 照 正 在 修 改 的 标 准 和 考 虑 我 国 工 业 管 道 当 前 管 理 方 式 , 对 本 规 程 草 案 进 行 了 进 一 步 修 改 , 形 成 了 征 求
4、意 见 稿 。 2008 年 1 月 , 特 种 设 备 局 以 质 检 特 函 20084 号 文 征 求 基 层 部 门 、 有 关 单 位 以 及 专 家 和 公 民 的 意 见 , 起 草 组 根 据 征 求 到 的 意 见 进 行 修 改 形 成 送 审 稿 。 2008 年 4 月 , 特 种 设 备 局 将 送 审 稿 提 交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委 员 会 审 议 , 根 据 审 议 意 见 起 草 组 进 行 了 修 改 , 形 成 报 批 稿 。 2009 年 5 月 8 日 ,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批 准 颁 布 。本 规 程
5、考 虑 了 压 力 管 道 安 全 技 术 的 现 状 和 国 家 有 关 行 政 许 可 的 要 求 , 从 材 料 、 设 计 、 制 造 、 安 装 、 使 用 、 维 修 、 改 造 、 定 期 检 验 及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等 方 面 提 出 了 压 力 管 道 安 全 性 能 的 基 本 要 求 , 以 达 到 规 范 压 力 管 道 监 管 工 作 的 目 的 。本 规 程 的 主 要 参 加 单 位 和 人 员 如 下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局 修 长 征 杜 顺 学全 国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压 力
6、 管 道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黄 正 林 应 道 宴全 国 化 工 设 备 设 计 技 术 中 心 站 夏 德 楷 蔡 暖 姝中 国 特 种 设 备 检 测 研 究 院 戚 月 娣中 国 化 学 工 程 第 三 建 设 公 司 夏 节 文辽 宁 省 安 全 科 学 研 究 院 刘 金 山上 海 润 扬 化 工 科 技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俞 庆 生浙 江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顾 山 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00012009目 录第一章 总则 ( 1 ) 第二章 管道元件 ( 3 ) 第一节 基本要求 ( 3 ) 第二节 材料 ( 4 ) 第三节 管道元件的使用 (
7、 5 ) 第三章 设计 ( 8 ) 第四章 安装 ( 11 ) 第一节 基本要求 ( 11 ) 第二节 焊接和热处理 ( 12 ) 第三节 现场制作和安装 ( 13 ) 第四节 焊接接头的外观检查和无损检测 ( 14 ) 第五节 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 ( 15 ) 第五章 使用、改造、维修 ( 18 ) 第一节 使用 ( 18 ) 第二节 改造 ( 20 ) 第三节 维护保养、维修 ( 20 ) 第六章 定期检验 ( 21 ) 第七章 安全保护装置 ( 22 ) 第一节 基本要求 ( 22 ) 第二节 安全泄放装置 (安全阀和爆破片装置 ) ( 24 ) 第三节 阻火器与紧急切断阀 ( 25 )
8、 第四节 安装 ( 26 ) 第五节 检验和维修 ( 27 ) 第八章 附则 ( 28 )附件 A 工业管道级别及其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划分 ( 29 ) 附件 B 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合格证 ( 32 ) 附件 C 压力管道设计文件 ( 33 ) 附件 D 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 ( 36 ) 附件 E 安全泄放装置的计算 ( 3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00012009压 力 管 道 安 全 技 术 监 察 规 程工 业 管 道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了 保 证 工 业 管 道 的 安 全 运 行 ,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生 命 和 财 产 安 全 , 促 进
9、 经 济 发 展 , 根 据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 制 定 本 规 程 。第 二 条 本 规 程 适 用 于 同 时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的 工 艺 装 置 、 辅 助 装 置 以 及 界 区 内 公 用 工 程 所 属 的 工 业 管 道 (以 下 简 称 管 道 ):(一 )最 高 工 作 压 力 大 于 或 者 等 于 0.1MPa(表 压 , 下 同 )的 ;(二 )公 称 直 径 (注 1)大 于 25mm 的 ;(三 )输 送 介 质 为 气 体 、 蒸 汽 、 液 化 气 体 、 最 高 工 作 温 度 高 于 或 者 等 于 其 标 准 沸 点 的 液
10、 体 或 者 可 燃 、 易 爆 、 有 毒 、 有 腐 蚀 性 的 液 体 的 。第 三 条 本 规 程 适 用 的 管 道 范 围 如 下 :(一 )管 道 元 件 , 包 括 管 道 组 成 件 (注 2)和 管 道 支 承 件 (注 3);(二 )管 道 元 件 间 的 连 接 接 头 、 管 道 与 设 备 或 者 装 置 连 接 的 第 一 道 连 接 接 头 (焊 缝 、 法 兰 、 密 封 件 及 紧 固 件 等 )、 管 道 与 非 受 压 元 件 的 连 接 接 头 ;(三 )管 道 所 用 的 安 全 阀 、 爆 破 片 装 置 、 阻 火 器 、 紧 急 切 断 装 置
11、 等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注 1: 公 称 直 径 即 公 称 通 径 、 公 称 尺 寸 , 代 号 一 般 用 DN 表 示 。注 2: 管 道 组 成 件 , 用 于 连 接 或 者 装 配 成 承 载 压 力 且 密 闭 的 管 道 系 统 的 元 件 , 包 括 管 子 、 管 件 、 法 兰 、 密 封 件 、 紧 固 件 、 阀 门 、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以 及 诸 如 膨 胀 节 、 挠 性 接 头 、 耐 压 软 管 、 过 滤 器 (如 Y 型 、 T 型 等 )、 管 路 中 的 节 流 装 置 (如 孔 板 )和 分 离 器 等 。注 3: 管 道 支 承
12、件 , 包 括 吊 杆 、 弹 簧 支 吊 架 、 斜 拉 杆 、 平 衡 锤 、 松 紧 螺 栓 、 支 撑 杆 、 链 条 、 导 轨 、 鞍 座 、 底 座 、 滚 柱 、 托 座 、 滑 动 支 座 、 吊 耳 、 管 吊 、 卡 环 、 管 夹 、 U 形 夹 和 夹 板 等 。第 四 条 下 列 管 道 应 当 遵 守 其 他 有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规 定 :(一 )公 称 压 力 为 42MPa 以 上 的 管 道 ;(二 )非 金 属 管 道 。第 五 条 本 规 程 不 适 用 于 下 列 管 道 : (一 )电 气 、 电 讯 专 用 的 管 道 ; (二 )
13、动 力 管 道 ; (三 )军 事 装 备 和 核 设 施 的 管 道 ; 1 TSG D0001200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四 )海 上 设 施 和 矿 井 井 下 的 管 道 ;(五 )移 动 设 备 上 的 专 用 管 道 , 如 铁 路 机 车 、 汽 车 、 船 舶 、 航 空 航 天 器 等 ; (六 )石 油 、 天 然 气 、 地 热 等 勘 探 和 采 掘 装 置 的 管 道 ; (七 )长 输 (油 气 )管 道 和 油 气 田 集 输 管 道 ;(八 )城 镇 市 政 公 用 设 施 的 管 道 ; (九 )制 冷 空 调 设 备 本 体 所 属 的 管 道 和 采
14、暖 通 风 专 业 的 管 道 ; (十 )其 他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管 辖 范 围 的 管 道 。第 六 条 管 道 元 件 的 制 造 以 及 管 道 的 设 计 、 安 装 (含 现 场 制 作 , 下 同 )、 改 造 、 维 修 、 使 用 和 检 验 检 测 , 应 当 执 行 本 规 程 。各 级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以 下 简 称 质 检 部 门 )负 责 管 道 的 安 全 监 察 工 作 , 监 督 本 规 程 的 执 行 。第 七 条 本 规 程 是 管 道 的 基 本 安 全 要 求 , 其 他 规 定 (如 技 术 标 准 、 企
15、业 内 部 规 定等 )不 得 低 于 本 规 程 的 要 求 。第 八 条 本 规 程 适 用 范 围 内 的 管 道 按 照 设 计 压 力 、 设 计 温 度 、 介 质 毒 性 程 度 、 腐 蚀 性 和 火 灾 危 险 性 划 分 为 GC1、 GC2、 GC3 三 个 等 级 。管 道 级 别 以 及 介 质 毒 性 程 度 、 腐 蚀 性 和 火 灾 危 险 性 的 划 分 见 附 件 A。第 九 条 管 道 元 件 的 制 造 和 管 道 的 设 计 、 安 装 的 技 术 要 求 不 符 合 本 规 程 时 , 应 当 在 借 鉴 和 实 验 研 究 的 基 础 上 , 进
16、行 型 式 试 验 或 者 技 术 鉴 定 , 将 所 做 试 验 的 依 据 、 条 件 、 结 果 和 第 三 方 的 检 测 报 告 ,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的 技 术 资 料 , 报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以 下 简 称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委 托 有 关 的 技 术 组 织 或 者 技 术 机 构 组 织 技 术 评 审 。 技 术 评 审 的 结 果 经 过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批 准 后 , 方 可 试 用 。第 十 条 管 道 设 计 、 安 装 和 检 验 应 当 符 合 GB/T 208012006
17、压 力 管 道 规 范 工 业 管 道 等 相 关 国 家 标 准 的 要 求 。 直 接 采 用 国 际 标 准 或 者 国 外 标 准 时 , 应 当 先 将 其 转 化 为 企 业 标 准 或 者 工 程 规 定 。 对 于 GC1 级 管 道 还 应 当 报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备 案 。 必 要 时 ,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委 托 有 关 技 术 组 织 或 者 技 术 机 构 进 行 评 审 。 无 相 应 标 准 的 , 不 得 进 行 管 道 设 计 、 安 装 和 检 验 。第 十 一 条 进 口 管 道 元 件 及 其 材 料 、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 以
18、 及 国 内 制 造 单 位 (含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引 进 国 外 技 术 、 标 准 , 制 造 和 制 作 并 且 在 国 内 使 用 的 管 道 , 其 技 术 要 求 和 使 用 条 件 不 符 合 本 规 程 规 定 时 , 应 当 参 照 本 规 程 第 九 条 和 第 十 条 办 理 。第 十 二 条 从 事 管 道 元 件 制 造 和 管 道 安 装 、 改 造 、 维 修 以 及 定 期 检 验 的 无 损 检 测 人 员 , 应 当 取 得 特 种 设 备 无 损 检 测 人 员 资 格 证 书 , 并 且 在 资 格 允 许 范 围 内 从 事 无 损 检 测
19、工 作 。从 事 管 道 元 件 制 造 和 管 道 安 装 、 改 造 、 维 修 以 及 定 期 检 验 的 无 损 检 测 机 构 应 当 取 得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颁 布 的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核 准 证 。 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00012009第 十 三 条 从 事 管 道 元 件 制 造 和 管 道 安 装 、 改 造 、 维 修 焊 接 的 焊 接 人 员 (以 下 简称 焊 工 ), 必 须 取 得 焊 工 相 应 的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证 后 , 方 可 在 有 效 期 内 承 担 合 格 项 目 范 围 内 的 焊
20、接 工 作 。管 道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和 操 作 人 员 应 当 取 得 相 应 的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证 。第 二 章 管 道 元 件 第 一 节 基 本 要 求第 十 四 条 管 道 元 件 标 准 件 的 设 计 压 力 应 当 符 合 有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及 其 相 应 标 准 的 要 求 。 非 标 准 件 的 管 道 元 件 还 应 当 有 设 计 计 算 书 和 图 样 。第 十 五 条 管 道 元 件 制 造 单 位 应 当 取 得 特 种 设 备 制 造 许 可 证 , 并 且 按 照 相 关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 接 受 特
21、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对 其 产 品 制 造 过 程 的 监 督 检 验 。第 十 六 条 管 道 元 件 制 造 , 应 当 有 设 计 (技 术 )文 件 和 制 造 工 艺 文 件 , 并 且 符 合 有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及 其 相 应 标 准 的 要 求 。第 十 七 条 管 道 组 成 件 的 制 造 , 应 当 符 合 有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及 其 相 应 标 准 的 规 定 , 其 制 造 过 程 中 的 焊 接 (包 括 补 焊 )应 当 采 用 经 过 评 定 合 格 的 焊 接 工 艺 , 并 且 由 持 证 焊 工 进 行 施 焊 。
22、 焊 接 工 艺 评 定 和 焊 工 技 能 考 试 应 当 符 合 有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及 其 相 应 标准 的 要 求 。第 十 八 条 管 道 元 件 制 造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管 道 元 件 的 供 货 批 量 , 提 供 盖 有 制 造 单 位 质 量 检 验 章 的 产 品 质 量 证 明 文 件 , 实 行 监 督 检 验 的 管 道 元 件 , 还 应 当 提 供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监 督 检 验 证 书 。管 道 组 成 件 的 质 量 证 明 文 件 包 括 产 品 合 格 证 和 质 量 证 明 书 。 产 品 合 格
23、证 一 般 包 括 产 品 名 称 、 编 号 、 规 格 型 号 、 执 行 标 准 等 (具 体 格 式 见 附 件 B)。 质 量 证 明 书 除 包 括 产 品 合 格 证 的 内 容 外 , 一 般 还 应 当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一 )材 料 化 学 成 分 ; (二 )材 料 以 及 焊 接 接 头 力 学 性 能 ; (三 )热 处 理 状 态 ; (四 )无 损 检 测 结 果 ;(五 )耐 压 试 验 结 果 (适 用 于 有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及 其 相 应 标 准 或 者 合 同 有 规 定 的 ); (六 )型 式 试 验 结 果 ( 适 用 于 有
24、 型 式 试 验 要 求 的 ) ; (七 )产 品 标 准 或 者 合 同 规 定 的 其 他 检 验 项 目 ; (八 )外 协 的 半 成 品 或 者 成 品 的 质 量 证 明 。 3 TSG D0001200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管 道 支 承 件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及 其 相 应 标 准 的 规 定 , 提 供 产 品 质 量 证 明文 件 。产 品 合 格 证 和 质 量 证 明 书 应 当 有 制 造 单 位 质 量 检 验 人 员 和 质 量 保 证 工 程 师 签 章 。 第 十 九 条 管 道 组 成 件 应 当 逐 件 采 用 标 志 进
25、 行 标 记 。 标 志 内 容 一 般 包 括 制 造 单 位 代 号 或 者 商 标 、 许 可 标 志 、 材 料 (牌 号 、 规 格 、 炉 批 号 )、 产 品 编 号 等 , 并 且 应 当 符 合有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及 其 相 应 标 准 的 要 求 。 产 品 规 格 较 小 , 无 法 标 记 全 部 内 容 时 , 可 以 采 用 标 签 或 者 按 照 相 应 要 求 省 略 部 分 内 容 。 从 产 品 标 志 应 当 能 够 追 溯 到 产 品 质 量 证 明 文 件 。第 二 十 条 管 道 用 阀 门 除 符 合 本 规 程 外 , 还 应 当 符
26、 合 其 他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规 定 。第 二 节 材 料第 二 十 一 条 管 道 组 成 件 的 材 料 选 用 应 当 满 足 以 下 各 项 基 本 要 求 , 设 计 时 根 据 特 定 使 用 条 件 和 介 质 , 选 择 合 适 的 材 料 :(一 )符 合 相 应 材 料 标 准 的 规 定 , 其 使 用 方 面 的 要 求 符 合 管 道 有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规 定 ;(二 )金 属 材 料 的 延 伸 率 不 低 于 14 , 材 料 在 最 低 使 用 温 度 下 具 备 足 够 的 抗 脆 断能 力 , 由 于 特 殊 原 因 必 须 使
27、 用 延 伸 率 低 于 14 的 金 属 材 料 时 , 能 够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 ;(三 )在 预 期 的 寿 命 内 , 材 料 在 使 用 条 件 下 具 有 足 够 的 稳 定 性 , 包 括 物 理 性 能 、 化学 性 能 、 力 学 性 能 、 耐 腐 蚀 性 能 以 及 应 力 腐 蚀 破 裂 的 敏 感 性 等 ;(四 )考 虑 在 可 能 发 生 火 灾 和 灭 火 条 件 下 的 材 料 适 用 性 以 及 由 此 带 来 的 材 料 性 能 变 化 和 次 生 灾 害 ;(五 )材 料 适 合 相 应 制 造 、 制 作 加 工 (包 括 锻 造 、
28、 铸 造 、 焊 接 、 冷 热 成 形 加 工 、 热 处 理 等 )的 要 求 , 用 于 焊 接 的 碳 钢 、 低 合 金 钢 的 含 碳 量 应 当 小 于 或 者 等 于 0.30 ;(六 )几 种 不 同 的 材 料 组 合 使 用 时 , 应 当 注 意 其 可 能 出 现 的 不 利 影 响 。第 二 十 二 条 管 道 组 成 件 采 用 新 研 制 、 无 应 用 实 例 的 国 产 材 料 , 材 料 研 制 生 产 单 位 应 当 将 试 验 验 证 资 料 和 第 三 方 检 测 报 告 报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委 托 有 关 的
29、 技 术 组 织 或 者 技 术 机 构 进 行 技 术 评 审 。 技 术 评 审 的 结 果 经 过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批 准 后 , 方 可 进 行 试 制 、 试 用 。 通 过 一 定 周 期 的 试 用 、 验 证 , 进 行 型 式 试 验 或 者 技 术 鉴 定 后 , 报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备 案 。第 二 十 三 条 管 道 组 成 件 所 用 材 料 采 用 国 际 标 准 或 者 国 外 标 准 时 , 应 当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00012009(一 )选 用 国 外 压 力 管 道 规 范 允 许 使 用 并
30、且 已 有 使 用 实 例 的 材 料 , 该 材 料 性 能 不 得低 于 国 内 类 似 材 料 的 有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及 其 标 准 要 求 , 其 使 用 范 围 符 合 有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及 其 标 准 的 规 定 ;(二 )首 次 使 用 前 , 对 化 学 成 份 、 力 学 性 能 进 行 复 验 , 并 且 进 行 焊 接 工 艺 评 定 ,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时 , 方 可 投 入 制 造 。第 三 节 管 道 元 件 的 使 用第 二 十 四 条 铸 铁 管 道 组 成 件 的 使 用 除 符 合 本 规 程 第 二 十 五 条 的 规
31、定 外 , 还 应 当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一 )铸 铁 (灰 铸 铁 、 可 锻 铸 铁 、 球 墨 铸 铁 )不 得 应 用 于 GC1 级 管 道 , 灰 铸 铁 和 可锻 铸 铁 不 得 应 用 于 剧 烈 循 环 工 况 (注 4);注 4: 剧 烈 循 环 工 况 的 定 义 见 GB/T 20801.32006 压 力 管 道 规 范 工 业 管 道 第 3 部 分 : 设 计 和 计 算 的 规 定 。(二 )球 墨 铸 铁 的 使 用 温 度 高 于 20, 并 且 低 于 或 者 等 于 350。第 二 十 五 条 灰 铸 铁 和 可 锻 铸 铁 管 道 组 成 件
32、 可 以 在 下 列 条 件 下 使 用 , 但 是 必 须 采 取 防 止 过 热 、 急 冷 急 热 、 振 动 以 及 误 操 作 等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一 )灰 铸 铁 的 使 用 温 度 高 于 或 者 等 于 10, 并 且 低 于 或 者 等 于 230, 设 计 压 力 小 于 或 者 等 于 2.0MPa;(二 )可 锻 铸 铁 的 使 用 温 度 高 于 20, 并 且 低 于 或 者 等 于 300, 设 计 压 力 小 于或 者 等 于 2.0MPa;(三 )灰 铸 铁 和 可 锻 铸 铁 用 于 可 燃 介 质 时 , 使 用 温 度 高 于 或 者 等 于
33、 150, 设 计 压 力 小 于 或 者 等 于 1.0MPa。第 二 十 六 条 碳 素 结 构 钢 管 道 组 成 件 (受 压 元 件 )的 使 用 除 符 合 第 二 十 七 条 规 定 外 , 还 应 当 符 合 以 下 规 定 :(一 )碳 素 结 构 钢 不 得 用 于 GC1 级 管 道 ;(二 )沸 腾 钢 和 半 镇 静 钢 不 得 用 于 有 毒 、 可 燃 介 质 管 道 , 设 计 压 力 小 于 或 者 等 于1.6MPa, 使 用 温 度 低 于 或 者 等 于 200, 并 且 不 低 于 0;(三 )Q215A、 Q235A 等 A 级 镇 静 钢 不 得
34、用 于 有 毒 、 可 燃 介 质 管 道 , 设 计 压 力 小 于 或 者 等 于 1.6MPa , 使 用 温 度 低 于 或 者 等 于 350 , 最 低 使 用 温 度 按 照 GB/T20801.12006 压 力 管 道 规 范 工 业 管 道 第 1 部 分 : 总 则 的 规 定 ;(四 )Q215B、 Q235B 等 B 级 镇 静 钢 不 得 用 于 极 度 、 高 度 危 害 有 毒 介 质 管 道 , 设 计 压 力 小 于 或 者 等 于 3.0MPa, 使 用 温 度 低 于 或 者 等 于 350, 最 低 使 用 温 度 按 照 GB/T 5 TSG D00
35、01200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20801.1 的 规 定 。第 二 十 七 条 用 于 管 道 组 成 件 的 碳 素 结 构 钢 的 焊 接 厚 度 应 当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一 )沸 腾 钢 、 半 镇 静 钢 , 厚 度 不 得 大 于 12mm;(二 )A 级 镇 静 钢 , 厚 度 不 得 大 于 16mm;(三 )B 级 镇 静 钢 , 厚 度 不 得 大 于 20mm。第 二 十 八 条 碳 钢 、 奥 氏 体 不 锈 钢 钢 管 以 及 由 其 制 造 的 对 接 焊 管 件 的 使 用 限 制 应 当 符 合 表 1 规 定 。表 1 钢 管 及 其 对 接 焊
36、 管 件 的 使 用 限 制钢管标准 材料 钢管和管件制造工艺 不允许使用范围(1)按 第 二 十 六 条 和 第 二 十碳素结 (1)电阻焊焊管(注 6); 七条规定;构钢 (2)电 熔 焊 焊 管 及 对 接 焊 管 (2)剧烈循环工况;(3)电阻焊焊管的使用压力GB/T 30912008(注 5) 件大于 1.6MPaGB/T 9711.11997 碳钢 电阻焊焊管(注 6)(1)GC1 级管道;(2)设计压力大于 4.0MPa;(3)剧烈循环工况GB/T 81632008GB 30872008GB/T 9711.11997碳钢 无缝管及对接焊管件GB/T 9711.11997 碳钢 电
37、熔焊焊管及对接焊管件GC1 级管道( 注 7)电 熔 焊 焊 管 (不 添 加 填 充 金GB/T 127712008HG/T 20537.31992 属 或 者 焊 缝 不 做 射 线 检 测 ) 及对接焊管件(1)GC1 级管道;奥氏体电熔焊焊管(添加填充金属但 是 焊 缝 不 做 射 线 检 测 )及对接焊管件、焊缝不做射线HG/T 20537.41992不锈钢检测(2)剧烈循环工况注 5: 包 括 碳 素 结 构 钢 钢 板 制 造 的 对 接 焊 管 件 。 注 6: 不 得 采 用 电 阻 焊 焊 管 制 造 对 接 焊 管 件 。注 7: 逐 根 进 行 超 声 检 测 , 并
38、且 不 低 于 GB/T 57772008 无 缝 钢 管 超 声 波 探 伤 检 验 方 法 L2.5 级 要 求 者 , 允 许 用 于 设 计 压 力 不 大 于 4.0MPa 的 本 规 程 A1.1(1)规 定 的 管 道 。注 8: 表 1 钢 管 标 准 名 称 如 下 :(1)GB/T 30912008 低 压 流 体 输 送 用 焊 接 钢 管 ;(2)GB/T 9711.11997 石 油 天 然 气 工 业 输 送 钢 管 交 货 技 术 条 件 第 1 部 分 : A 级 钢 管 ;(3)GB/T 81632008 输 送 流 体 用 无 缝 钢 管 ;(4)GB 30
39、872008 低 中 压 锅 炉 用 无 缝 钢 管 ; 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00012009(5)GB/T 127712008 流 体 输 送 用 不 锈 钢 焊 接 钢 管 ;(6)HG/T 20537.31992 化 工 装 置 用 奥 氏 体 不 锈 钢 焊 接 钢 管 技 术 要 求 ; (7)HG/T 20537.41992 化 工 装 置 用 奥 氏 体 不 锈 钢 大 口 径 焊 接 钢 管 技 术 要 求 。 第 二 十 九 条 碳 钢 、 碳 锰 钢 、 低 温 用 镍 钢 不 宜 长 期 在 425以 上 使 用 。铬 钼 合 金 钢 在 400 550区
40、 间 长 期 使 用 时 , 应 当 根 据 使 用 经 验 和 具 体 情 况 提 出 适 当 的 回 火 脆 性 防 护 措 施 。第 三 十 条 奥 氏 体 不 锈 钢 使 用 温 度 高 于 540(铸 件 高 于 425)时 , 应 当 控 制 材 料 含 碳 量 不 低 于 0.04 , 并 且 在 固 溶 状 态 下 使 用 。奥 氏 体 不 锈 钢 在 540 900区 间 长 期 使 用 时 , 应 当 采 取 适 当 防 护 措 施 防 止 材料 脆 化 。奥 氏 体 不 锈 钢 在 以 下 条 件 下 , 还 应 当 考 虑 发 生 晶 间 腐 蚀 的 可 能 性 : (一 )低 碳 (C0.08 )非 稳 定 化 不 锈 钢 , 在 热 加 工 或 者 焊 接 后 使 用 ; (二 )超 低 碳 (C0.03 )不 锈 钢 , 在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