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 文物库房 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05.301) 认真贯彻落实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确保库房安全。2) 库房应保证全天 24 小时有人值班,分别由三名保管人员保管,需妥善保管,严禁随意转交他人。3) 库房内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4) 进出库房人员一律不许带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 5) 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有两人以上;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入内,经许可者,须由库房工作人员陪同。6) 建立库房出入登记制度,非本馆人员入库须在保卫部认真填写入库人员登记表 ,并由馆领导或保管部负责人签字。 7) 建立库房工作日记 ,由专人记录进出人员、时间、工作内容等情况,8) 库房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周到。库房工作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出库手续,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9) 同时妥善保管好帐册档案,严守库房机密。10) 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发现情况,须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并向馆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11) 保持库房的整齐清洁,注意防潮、防尘、防虫、防光等。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全面检查一遍并熄灯,关好库门,启动安全报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