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银监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标准流程图申请人 办公室(受理窗口) 主办处室收文登记受理审核许可审查启动程序是否符合收文条件在 OA 系统中做好收文登记建立行政许可工作台账申请事项是否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交受理窗口,并即时告知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领取文书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交受理窗口,即时告知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领取文书,并告知其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或咨询申请事项是否依法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制作补正通知书,交受理窗口,即时告知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领取文书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制作受理通知书,交受理窗口,即时告知申请人去受理窗口领取文书申请人是否在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 个月内完整提交补正申请材料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交受理窗口,并即时告知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领取文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按步骤采取相应审查措施,填制审查表否是否否否否是是是是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许可决定文件报送在 OA 系统中完成许可类文书的拟文程序对许可类文书进行复核制作将许可类文书送达申请人结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