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下发有关规章制度、办法的通知建工201501 号各办公室、教研室: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规范系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现将经系中层干部会议通过的一项制度四个办法予以下发,本制度从 5 月 12 日起实行,请各办公室、教研室组织教师学习,学生管理办公室组织学生学习,并自觉履行,相互监督。附:一项制度四个办法建筑工程系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工作会议制度建筑工程系工作会议分为系务会、系中层会和各教研室活动、学生管理工作会议四类。第一条 系务会是本系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管理等重要工作的布署、安排会。凡涉及本系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科研、日常管
2、理及交流合作等工作的重要事项,都应提交系务会集体讨论决定。第二条 系务会参加人员为全系在编教师及外聘教师。根据会议内容,必要时请院领导参加。会议一般由系主任主持,也可根据议题内容由系主任指定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持。第三条 原则上系务会一般每双周的周三下午召开 1 次,必要时可根据需要调整。会议须有系办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第四条 系务会的请假手续办理。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教师,需向各教研室主任或办公室主任进行请假,由各室负责人统一报系办公室登记。凡学年请假次数达到五次及以上的教师,取消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凡学年请假次数达到八次及以上的教师,本学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因特殊原因办理长期请
3、假者除外)凡无故不参加会议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的教师,取消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凡无故不参加会议次数达到五次及以上的教师,本学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五条 系务会的主要任务一、贯彻落实学院各项工作任务,传达相关政策文件。二、研究部署本系的日常管理、教学科研、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与实训基地建设、学生管理、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三、其他需要系务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第六条 系务会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系务会讨论问题时,应充分听取意见,达成共识,形成集体决定。会议实际到会人员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会议研究作出的决定,须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若某些问题存在较大分
4、歧,应缓作决议,经进一步调研协商后再重新提交会议讨论决定;若仍不能形成最终决策意见,应向学院领导报告。第七条 系务会参会人员应严格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讨论中的细节和尚未作出决定的问题。对作出决定的事项,在没有正式实施之前也不得向外泄露。第八条 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教师,会后由缺席老师主动向相关负责人了解本次会议的内容及决定。因缺席者本人原因对学校、系相关决定不知情而产生了不良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第九条 凡经系务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如需调整,则应提交系务会进行复议决定。第十条 系中层干部会议一般每月 1-2 次,必要时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本系的专业设置、课
5、程计划,制定教学计划,建立健全本系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决定,保障各教学环节任务的完成,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学院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系经费使用方案,研究决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会议须有专人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因特殊原因请假的教师,应另行安排其他教师参加。第十一条 系教研室活动按照各教研室的活动计划,每单周 1次,必要时可根据需要调整。会议须有专人负责记录,并形成教研活动纪要。第十二条 系学生管理工作会议每半月一次(紧急会议除外) 。全体学管人员参加会议,由学管班主任主持,主要内容是安排部署工作。组织学习上级相关重要文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讨论和审
6、核学生工作中的重要决定、制度;讨论和审核学生的评优评先、奖学金、助学贷款、贫困生补助等结果;讨论和审核学生的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意见;讨论和解决日常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安全隐患分析预防,文体活动安排,工作经验总结,布置工作任务等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建筑工程系2015.5.12附件二: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综合模拟实训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综合模拟实训效果,保证实训的质量,对综合模拟实训制定管理办法,本学期对该办法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应及时发现问题,为下一步完善管理办法积累经验。根据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学计划,综合模拟实训一般安排在第五或第六学期开设。综合模拟实训成绩单独记录
7、,成绩由平时成绩与答辩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由三个模块(计量与计价、施工管理、建筑结构)的成绩组成,只要有一个模块成绩不合格,就取消实训答辩资格,总评成绩评定不及格。一、 教师要求1.指导教师在每周的周一上午,安排实训任务。2.指导教师在实训期间对学生做好跟踪辅导,做好考勤记录,填写教学日志。3.指导教师在每个模块结束以后给出平时成绩,每个模块的平时成绩根据学生的出勤、作业完成情况客观评价等。4.实训结束后进行模拟实训答辩,答辩结束后一周内相关教师要将综合模拟实训的成绩和优秀实训成果(每班 6 份)及实训总结交回实训负责人处。二、学生要求1.按照综合模拟任务书,完成实训任务,参加答辩。2.实训
8、期间学生请假超过实训总课时三分之一,直接取消答辩资格,总评成绩评定为不及格(鉴于特殊情况,本学期请假学生名单见附件 1,这 19 名学生返校后主动完成三个模块任务,在答辩前找相关教师接受平时成绩考核后可以方可参加实训答辩) 。3.综合模拟实训答辩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毕业前不会组织补考,毕业后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补考(时间关注校园网通知栏)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建筑工程系2015.5.12附件三: 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顶岗实习效果,保证学生实习的质量。对顶岗实习制定管理办法,本学期对该办法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应及时发现问题,为下一步完善管理
9、办法积累经验。根据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学计划,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五或第六学期开设。顶岗实习成绩单独记录。学生成绩由平时成绩与答辩成绩组成,其中平时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答辩成绩由答辩组根据答辩结果评定。一、实习指导教师管理1.实习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认真指导学生实习,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实习、生活和安全。实习地点在本市的,实习指导教师至少每月走访实习点一次。实习地点在外地且学生人数较多的,巡回指导原则上应不少于每学期一次。实习指导教师还应通过电话、网络、书信等形式,与实习学生保持至少每两周一次联系。与学生交互的信息等可通过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完成。每次沟通信息应填写实习检查记录。2.指导教
10、师原则上每学年轮流一次,对不能胜任的指导教师一般由系里决定暂停下一年的指导实习任务。指导教师在接受实习指导任务后应参加系里组织的实习动员大会。3.指导教师应积极与学生、学生实习单位取得联系,督促实习单位按协议的要求,安排熟悉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员工担任学生的企业指导教师。4.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实习劳动安全教育,帮助学生熟悉工作防护设施,对学生进行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自救自助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5.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定期实习报告全批全改,对实习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重大问题需及时反馈到系领导。6.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实习检查记录
11、,实习检查记录由系里每一个月组织检查一次,待指导学生实习完成后由系里统一留存,作为评定教师实习工作量的依据之一。7.指导教师在毕业实习结束后应及时写出毕业实习总结,并交回系实训负责人处。8.实习结束后由系里统一组织顶岗实习答辩,指导教师在答辩前应完成学生的平时考核,并给出学生实习平时成绩。答辩结束后一周内相关教师要将顶岗实习的成绩和优秀实习成果(每班 6 份)及实习总结交回实训负责人处。二、实习学生管理1.参加校外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按顶岗实习计划的要求,在实习指导教师及企业的指导下全面完成实习任务。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得参加顶岗实习,应在家长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由个
12、人提出申请,经知道教师和实习企业同意后,方可进入企业实习。2.实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顶岗实习未经指导教师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凡由实习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学生不得擅自在外联系住宿;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接受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其暂停实习,限期改正。擅自离岗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3. 到校外进行实习的学生须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规政策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切实遵守劳动纪律、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服从实习单位工作安排,保守实习单位的企业机密,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4. 顶
13、岗实习原则上不准请假,因病不能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需办理医院证明和书面报告,按实习单位有关要求请假。请假超过1 周大少于 3 周的除经用人单位批准外,还要向校内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由建筑工程系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履行请假手续并存留。超过 3 周的经由建筑工程系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履行修学手续并存留。实习期间擅离实习单位的,按旷课论处。顶岗实习期间参加建工系以及学院专项(技能)大赛,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大赛辅导教师批注意见,经由建筑工程系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由大赛辅导教师负责安全管理与日常辅导考核,学生准备大赛内容成果为答辩成果。顶岗实习期间参加专升本的学生应提供专升本书面申请,学院教务处报名审批表、
14、家长意见、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培训机构意见加盖公章、培训缴费单等。答辩时学生应准备培训过程笔记、模拟试卷内容等为答辩成果。5. 实习的学生应定期(每周至少一次)主动与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联系,汇报自己的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学院实习安排以及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工作安排。凡不和校内指导教师联系的学生,校内指导教师将有权扣减其毕业实习成绩,学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6.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毕业前不组织补考,毕业后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补考(时间关注校园网通知栏)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建筑工程系2015.5.12附件四: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认岗实习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
15、认岗实习效果,保证实习的质量,对认岗实习制定管理办法,本学期对该办法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应及时发现问题,为下一步完善管理办法积累经验。根据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认岗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开设。认岗实习成绩单独记录,由实习日记、实习表现、实习报告三部分组成,成绩由指导教师综合评定。一、指导教师职责1.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前应认真熟悉认识实习大纲、实习任务,写出指导实习教案,了解指导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2.指导教师在每天早上 8:30 在本班教室集中学生安排实习任务。3.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对学生做好跟踪辅导,做好考勤记录,填写教学日志。在实习过程中,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及时检查学生实习情况
16、,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报告,保证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4.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习大纲、实习任务书、实习执行计划等,指导学生实习方法,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了解时间安排和步骤,布置写实习日记和报告,介绍实习单位简况及实习注意事项,明确安全保护要求和实习纪律。5.带队(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好对学生的专业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与学生进行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以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6.实习结束前,应认真做好实习成绩的考核工作,并积极争取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返校时将实习成绩报送系办。7.凡我系教学岗位在编教师,原则上每学年需至少完成一次认岗实习授课,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系领导研
17、究决定。二、学生要求1.按认岗实习任务书,完成实习任务,参加答辩。2.学生在教学期间必须听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实施计划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实习任务。3.学生应将每天实习观察的结果、实习心得收集整理,逐日写好实习日记,及时整理实习成果,写好实习报告。4.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要求。对有统一着装要求和使用劳动用品的实习,应统一着装。着装应适合于劳动的特点。不许披发、穿拖鞋、背心、高跟鞋、裙子等进入实习场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机器设备、进入与实习无关的部门。在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
18、或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5.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原则上不得请假,遇特殊情况要经系主任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凡无故旷工者按学院关于学生奖励和处分的规定进行处理。6.病事假天数超过实习天数三分之一以上者,实习成绩做不及格处理。7.学生凡违反上述规定,经批评教育无效者,带队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8.对系统一安排实习单位的学生,擅自离开安排单位或私自调换实习单位的,给予学籍处分,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且不准重修实习。9.学生擅自不参加实习教学环节,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10. 认岗实习答辩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毕业前不组织补考,毕业后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补考(时间关注校
19、园网通知栏)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建筑工程系2015.5.12附件五: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生产实习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生产实习效果,保证实习的质量,对生产实习制定管理办法,本学期对该办法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应及时发现问题,为下一步完善管理办法积累经验。根据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学计划,生产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开设,生产实习成绩单独记录。实习成绩由平时考核与实习成果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应根据考勤、实习日志、交底资料等评价;成果成绩由四个工种的成品评价。一、教师要求1.指导教师在每周的周一上午,在实训中心安排实习任务。2.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前应认真熟悉生产实习大纲、实习
20、任务,写出指导生产实习教案,了解指导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3.指导教师每天早 8:30 应集中学生进行上工点名,下午 4:00下工时应点名。4.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熟悉每个工种的施工工艺、质量验收标准,指导学生完成每个工种的技术交底与安全交底。5.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对学生做好跟踪辅导,做好考勤记录,填写教学日志。6.每天上午完成学生实习日志的批阅,并完成实习中心教师实习日志的填写。7.实习结束后进行,及时给定学生成绩,选择优秀实训成果(每班 10 份, )其中 5 份交予实习中心,另外 5 份交予系里,实训总结交回实训中心。复印件交由系里保存。8.凡我系教学岗位在编教师,原则上每学年需至少完成一次生
21、产实习授课,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系领导研究决定。二、学生要求1、遵守劳动、工作纪律。按时出勤,有病、有事要请假。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总时间的二分之一,或无故缺勤三天以上者,实习成绩为不及格。实习时间内不串岗,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2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听从他们的指导,虚心向他们学习。3按照实习指导书或实习提纲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学习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记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报告。4注意安全,遵守操作规程,不擅动设备、电器等。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注意卫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6讲究文明生产,保持实习场地的卫生,每天下班前,清理场地、设备、工具,经老师批准后,方可下班。7.生产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毕业前不组织补考,毕业后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补考(时间关注校园网通知栏)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建筑工程系201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