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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制度(施工管理篇)1.doc

上传人:cjc2202537 文档编号:1546518 上传时间:2018-08-01 格式:DOC 页数:45 大小:265.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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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1施工现场管理制度LNG 项目建设指挥部编制:审核:批准:实施日期: 年 月 日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2总 则1、为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根据建筑行业发展的要求,同时与本工程实际相结合,制定本标准。2、本标准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行为,明确建设各方主体的职责和要求,考核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除应遵循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3、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第一章 安全生产制度一、安全报监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建筑意

2、外伤害保险,并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申报手续,并向建设单位备案。2、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制定和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3、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二、目标责任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上墙,安全目标责任分解到人。2、 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单位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中必

3、须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指标,并有明确的奖罚措施。3、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前。三、分部(分项) 、专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1、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将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将作者的安全事项讲明,要有针对性、指导性。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接底双方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3四、安全检查1、 施

4、工单位必须制定并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必须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并会同项目总监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2、 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当天的天气情况。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等恶劣天气来临前,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检查。影响到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下,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施工监理单位应安排人员值班,并将值班表上报到业主单位。3、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五、安全管理资料1、 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安全技术资料范本。2、 施工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技术资料员,持证上岗

5、。3、 安全技术资料应及时填写、分类清楚,装订统一规范、内容完整真实。四、 “三宝” 、 “四口”与“临边”防护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2、 建筑物必须采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架体内按规定设置安全平网。3、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挂低用。4、 楼梯口必须设防护栏,牢固稳定。5、 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门,宜采用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化产品。井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 10 米应设安全平网,网内不得有杂物,不得进行硬防护。6、 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建筑高度 24 米以上应设双层。通道口两侧设防护栏,挂立网。7、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盖板盖严,固定不移位。五、施工用电1、 施工现

6、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应有施工单位电气工程师参加会审,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执行 3.1.3 的要求。2、 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 TN-S 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3 、外电线路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护措施应同时满足供电部门要求。4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电器测试仪器,电工必须每天巡回检查。漏电保护器测试每周不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4少于一次,各类电器的绝缘、接地电阻测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雨后必须进行测试,并做好检查维修纪录。六、文明施工1、施工前应由工程技术

7、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组织机构、围挡墙、临建设施搭设、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宣传教育等主要内容。2、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3、方案应随进度、条件变化作相应修改完善,并按程序审核签字.七、 建筑物围挡1、 施工中的建筑物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2、 密目安全网应封闭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封闭高度应保持高出操作层 1.5 米以上;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3、 密目安全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帮扎应牢固

8、、规范、整洁。4、 脚手架杆件必须涂黄色漆,防护栏、安全门及挡脚板必须涂红、白相间警示色。5、 建筑施工现场新建围挡墙必须安全、美观、牢固。6、 围挡墙内外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禁止用围挡墙做挡土、挡水墙或做宣传牌(含广告牌) 、机械设备等的支撑体。7、 围挡墙应采用刷白(临街及干道的围挡墙应采用彩绘)等形式进行美化、亮化。八、信息管理施工、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计算机,具备连接互联网条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施工现场有关信息。九、安全警示1、 施工现场应使用安全警示用语牌。2、 警示用语牌应在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加工区、生活区等醒目位置设置。3、 警示用语牌要统一规范,满足

9、数量和警示要求。4、 安全标志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悬挂,并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不得将安全标志不分部位、集中悬挂。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 (GB2894-1996)的要求。十、 临建设施、 施工现场临建设施要有设计图纸,设施要具有抗御台风、冰雪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51、 2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临建设施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填写临建设施工程质量检验表 ,并经三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临建设施稳固。2、 3 、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必须与作业区分离,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作业区。

10、3、 临建设施内用电应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未使用安全电压的灯具距地高度应不低于 2.4 米。十一、场容场貌、 一个工地原则上只设一个主要出入口,出入口应设有安全、可靠、美观的封闭式大门,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 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人员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大门两侧的围墙书写宣传标语,并设置工程概况牌、项目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入场须知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危险源公示牌(项目包括塔吊、施工电梯、井架、脚手架、卸料平台、转料平台、临边防护、防火等) (图牌内容及样式见附录 8)

11、等。各类标牌应设置牢固、美观,并进行亮化。、 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区应按照平面布置图设置,并有明显划分。、 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并有防潮、防雨措施。、 施工现场作业区的主通道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 施工

12、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配置洗车台、沉淀池、高压冲洗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 、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和河流。 、 大门入口处进入作业区比较显眼的地方要设立安全警示牌、安全日历牌、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标示牌及宣传栏。 十二、综合治理、 施工人员应佩戴胸卡,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其他人员的安全帽应有颜色区别。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6安全员应穿橘黄色服装、戴黄色安全帽,并佩戴明显标志。 、 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及时办理暂住登记,

13、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施工现场留宿。、 施工现场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开工前应按规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 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疫应急预案,定期对工人进行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发现疫情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扰民,妥善处理与周边居民的关系。第二章 工程质量一、一般规定、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 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监理单位应负责主体结构、设备安装工程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抽样检测委托工作;组织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 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应

14、及时组织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应编写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的分项(专业)工程必须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监理单位批准。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应及时修订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执行。、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中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应真实、完整。、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组织对建材产品的检验和验收;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监控工程实体质量,进

15、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及时核查施工技术资料。、 钢结构、幕墙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经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按规定必须检测的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单位进行检测;施工结束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专业承包单位应共同验收,并按规定填写验收记录。、建筑工程设计荷载增加、结构改动、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批。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含分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筑工程成品保护,防止碰伤、缺损、污染。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7、施工现场应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

16、备。、 分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工程项目分包公示牌。二、建材产品进场验收、 监理、施工单位应分别指定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负责建材产品的进场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监理、施工单位应对进场建材产品的外观质量和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建材产品应立即退货。、 需送检的建材产品,由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按规定取样后,送检测(试验)单位检验;必须见证取样送检的建材产品,按 5.2.4 条执行。、 见证取样与送检、 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与送检的规定,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件) 、材料取样、封样,共同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应按照判定原则处理。、 取样人

17、员应在试样上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确保见证取样送检过程的规范性,并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见证取样与送检试块(件) 、材料的检测报告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 下列试块(件) 、材料应按规定数量实行见证取样:(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18、(8) 建筑节能材料;(9) 其它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件) 、材料。9、按规定进行建材抽检的建材产品,采购单位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会同监理、施工单位按相关标准规定的取样方法、数量和判定原则现场抽样检验。10、下列建材产品应进行建材抽检:(1) 塑料、铝合金门窗;(2) 给排水管材、管件;(3) 管道阀门;(4) 防水材料;(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8(7) 内外墙涂料;(8) 其它按规定应抽检的建材产品等。11、 建材产品检验合格,经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封存,及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理。12、 施工

19、单位应建立建材产品检验及验收档案,及时填写建材产品进场分类台帐 。13、 配合比与计量14、 混凝土、砂浆搅拌前必须取得由检测(试验)单位出具的配合比通知书,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发生变化,应委托检测(试验)单位重新设计配合比。 13、 施工现场必须在搅拌机具旁设置计量设备,悬挂计量标志牌。14、 现场应设置专职计量员,具体负责各种原材料的计量,并填写计量记录;计量员应佩带胸卡。15、 试块留置与养护16、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留置标准养护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同 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组数应满足施工期间确定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和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需要。三、建筑结构工程、 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结

20、束,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应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严禁进行现场搅拌,必须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并将供货合同送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基槽(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建设单位应及时告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基槽(坑)验收,并填写地基验槽记录。、 灌注桩施工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成孔、清渣、钢筋笼、混凝土浇注等工序进行检查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端承桩必须保证桩孔达到桩端持力层,深度满足设计要求。 、 复合地基、桩基础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

21、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现场拌制砌筑砂浆,原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搅拌时间达到规范要求。、 砌体工程砂浆饱满度应符合要求;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冬、雨期施工时,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2 米。、 混凝土浇筑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 混凝土施工缝应按规范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不得随意留置。1、现浇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拆除模板及支撑。、预拌混凝土进场,监理、施工单位应会同生产单位进行塌落度等项目的验收,并按规定留置试块。、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进行结构验收,并填写结构验收记录。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9

22、四、装饰装修工程、 装饰装修材料应使用环保节能材料,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防火、防腐、防虫等处理。、 装饰装修施工必须坚持样板领路;样板间(套、墙)经监理、建设、施工单位共同检查通过后,方可展开施工。、 塑料、铝合金外门窗(异型门窗除外)应采用后塞企口法安装。、 屋面及卫生间等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应进行不少于 24 小时的蓄水试验或持续淋水试验,并进行记录。、 综合楼工程必须进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五、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有关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审或鉴定通过方可使用。、 建筑节能工程应进行专项验收,

23、专项验收可与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施工单位应按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及节能施工标准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建筑节能工程项目需要做变更时,节能设计变更文件应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后方可实施。、 建筑节能工程应有专业队伍施工,施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建筑节能施工应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培训,熟悉操作要领及工艺标准。、 施工前应做好示范样板,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形成文字性文件,方可全面施工。、 建筑节能工程隐蔽项目施工应随做随验,其质量验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反映隐蔽内容,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施工单位不得进行

24、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施工单位应根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做好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准备,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到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中应有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专篇,明确详实地记述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及其工程质量检查内容,并对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情况和质量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关建筑节能标准和验收规范规定做出明确结论。、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应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检查形式实施监理,保证各工序施工质量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及有关建筑

25、节能标准和验收规范规定。对涉及建筑节能功能的重要部位,尤其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及墙体、屋面等隐蔽的保温工程的施工质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采取旁站形式实施监理,做好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10检查验收签认。、1、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存在不履行建筑节能质量责任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或工程暂停令;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应有民用建筑节能工程验收专篇,明确详实地记述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及其工程质量检查内容,并对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情况和质量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关建筑节能标准和验收规范规定做出

26、明确结论。六、施工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 施工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内容应真实、完整,严禁涂改、伪造。、 施工技术资料签证应齐全,签字及盖章应符合规定要求。、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明确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办法。、 监理单位应及时审核施工现场技术资料。、 单位工程应整理两套以上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施工单位保存一套。七、 质量验收、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检查,经自查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报验,未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检验批、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

27、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的验收。、 单位工程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竣工初验时,应邀请工程所在地的规划、公安消防、环保、人防等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检查通过后,及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下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11第三 章 工程

28、进度1、根据业主的进度计划表一、二级施工网络图,施工单位、监理 单位编制周、月、年工程实施进度计划,并及时报建设单位备案。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报完成的工程量报表,并及时报建设单位备案。3、在工程施工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而达不到施工进度要求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工程管理部,以便工程管理部及时协调处理4、根据工程调度会或现场协调会的安排,积极配合其他施工单位的工作,促进工程进度。第四章 成本管理、 项目部施工人员必须充分熟悉工程的特点、施工特点、工艺流程复核建筑坐标尺寸、设备位置等,充分做好施工准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搞好降低成本,增加效益。、 认真审查图纸,在不影响质

29、量、设计要求和总承包单位技术说明书的前提下,改变不合理设计,节约原材料。、 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和施工进度,均衡安排劳动力,防止窝工现象。、 提高预制件标准化程度,提高预制件准确性,集中加工预制减少重复运输及损耗。、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有关工种要搞好协作关系,避免不必要的施工消耗,严格把住质量关,精心策划,合理用料,降低废品率,提高材料的利用率,做到省时、省力、省材料。、 加强现场材料管理,按计划分期进料,防止积压。、 对来料的验收工作,从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进行严格把关,防止不符合标准的材料进场造成浪费,材料管理员对进料和消耗要 建立台帐,做到心中有数。、 合理使用大型机具设备,用完及时退回,

30、节约台班费。、 在施工中认真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机具、新技术,降低成本。、施工时做到文明运输和施工,卸货点件认真,避免磕碰损坏,造成二次加工。、成品及设备、部件的保护措施,施工人员要认真遵守现场成品保护制度,注意爱护建筑物内的装修、成品设备等设施。、设备安装前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对进入现场的重要设备进行检查,进行拆箱点件并做好记录,发现缺损及丢失情况,及时反映有关部门,在参加人员不齐时,不得随意拆箱。设备开箱点件后对于易丢、易损部件应指定专人负责入库进行妥善保管。、各小型仪表及进口零部件,在安装前不要拆包装,设备搬运时明露在外表面部位应防止碰损。、配合土建预埋的管道及管口要封好,各型设备

31、的管接口也要封好,以免掉进杂物。对管道、通风保温成品要加强保护,不得随意拆、碰、压,防止损坏。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12第五章 工人权益保护、 施工单位应给每位进场的工人发放一张工资登记卡(样式见附录 11) ,工人必须持卡开工,随时接受检查。施工单位应设立劳务管理机构,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劳务用工管理,成立建筑劳务用工及工资纠纷处理小组。、 施工单位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严禁以任何借口拖延克扣。、 施工单位或劳务公司必须将工人工资直接发放给工人本人,严禁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施工总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为企业、项目工人工资发放第一责任人;劳务分包企业对工人

32、工资发放负有直接责任。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全面负责,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劳务分包款和工人工资,并监督分包单位将工资发放到工人本人。、 施工单位宜按工程总造价的 1设立工人工资预备调剂金,并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各个班组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防止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13第六章 现场资料1、 总、分包各方应在施工现场存放必备的队伍管理资料。存放复印件的,应经本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总承包方应存放本单位和所有分包方的管理资料。2 、 现场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 建筑工程(专业、劳务)分包

33、登记表(附录 5) ;(3 ) 企业设立单独劳务管理机构的相关材料(包括机构名称、人员、联系电话,劳务管理制度、工资发放制度、劳资纠纷处理制度等) ;(4 ) 工程总分、包合同及建设、监理单位对分包合同的认可证明;(5 ) 现场管理人员、工人花名册(附录 6、附录 7) ;(6 ) 现场务工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岗位证书、技能鉴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7 ) 工程款、分包款、工人工资拨付、发放证明;(8 ) 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9 ) 其他资料。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14第七章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条例一、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34、,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定本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条例。我司奉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管理方针,强调各承包人需严格遵守以下安全事项:1.1 乙方应自觉履行向所聘劳务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的福利条件;1.2 乙方应向所聘劳务人员提供足够的、合格的安全保护装备;1.3 乙方应向所聘劳务人员提供必须的安全教育学习条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1.4 乙方应有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服从监理方和工程发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1.5 乙方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条件进行充分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施工地点的隐蔽工程

35、或设施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各种密闭或危险场所必需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因施工单位野蛮施工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二、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及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三、安全奖罚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中成绩突出或安全大检查评比优胜,公司在适当时候给予100-10000 元奖励,评比最差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班组,将对该施工单位进行 100-10000 元罚款处罚。 (具体根据业绩和检查评分,由建设指挥部提出奖罚申请,总指挥批准) 。3.1 每月安全大检查综合评比优胜团队。3.2 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新、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

36、可的。3.3 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抢救伤员有功的。3.4 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 损失作出贡献的。3.5 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3.6 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3.7 对创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 , “标化工地” , “标化样板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四、 工程施工质量考核处罚(一) 、土建工程4.1 测量定位放线允差超标,一项/次罚款 1000-3000 元。造成建筑物错位后果,影响使用功能的,推倒重建,罚款 10000-5

37、0000 元。4.2 建筑物标高、垂直度允差超标,影响使用功能的,除返工外,一项/次罚款10000-30000 元;虽不影响使用功能,但造成永久性缺陷,一项/次罚款 5000-10000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15元。4.3 成品砼外形尺寸允差超标,影响使用功能的返工至合格,一项/次罚款 1000-3000元。4.4 建筑物不均匀沉降超标,造成倾斜、裂缝,影响安全使用的,推倒重建;虽不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但造成永久性缺陷,一项/次罚款 10000-50000 元。4.5 成品砼胀模,梁、柱缩颈烂根,返修至合格,一项/次罚款 10003000 元。4.6 钢筋距、型号、形状与图纸不符,返工至合格。一项

38、/次罚款 500-1000 元。4.7 所用材料未报验、检验不合格,即用在工程上,重报重检合格者,一项/次罚款200-500 元;重验不合格者,除返工外,罚款 5000-10000 元。4.8 钢筋焊接不符合标准,除返工外,一项/次罚款 300-1000 元。4.9 上道工序未报验即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经检查上道序合格者,罚款 200-500 元;不合格者,两道工序全部返工,罚款 5000-20000 元。4.10 预留孔、预埋件、直埋地脚螺栓允差超标,影响使用功能的返工至合格,一项/次罚款 1000-3000 元。4.11 砼配合比不符合要求,砼强度不达标,试缺试验不合格,除推倒重建外,一项/

39、次罚款 5000-10000 元。4.12 未下达浇灌令擅自浇灌,一项/次罚款 2000-5000 元;振捣不实、蜂窝麻面、露筋,返修至合格,一项/次罚款 1000-5000 元。4.13 隐蔽工程未报验即擅自隐蔽,造成永久性缺陷,一项/次罚款 1000-5000 元。4.14 回填土未分层夯实,除挖出重填夯实外,一项/次罚款 2000-5000 元。4.15 屋面防水不规范,卫生间、上下水泄漏,返工至合格外,一项/次罚款 500-3000 元。4.16 道路路基未压实即施工路面,挡土墙片石砂浆不饱满,墙体厚度与图纸不符,返工处理,一项/次罚款 500-3000 元。4.17 砖墙砌体灰浆不饱

40、满,水平度、垂直度超标,砖缝、阴阳角不规范,返工至合格,一项/次罚款 500-1000 元。(二) 、钢构、管道工程4.18 钢材未矫正即下料制作,除返工外,一项/次罚款 200-500 元。4.19 设计钻孔擅改气割孔,高强螺栓擅改普通螺栓,高强螺栓扭力未检验,除返工外,一项/次罚款 1000-3000 元。4.20 屋架、吊车梁桁架上挠度、剪刀撑不符规范,返工至合格,一项/次罚款 1000-5000 元。4.21 焊缝咬肉、高度不够、焊渣、飞溅物未清除,返修至合格,一项/次罚款 200-500 元。4.22 除锈不合格即刷油漆,油漆起泡、流淌、不均匀,返修至合格,一项/次罚款200-500

41、 元。4.23 埋地管道防腐、填煨沙、回填土不规范,未试压焊缝即隐蔽,返工至合格,一项/次罚款 1000-3000 元。4.24 管架、管托、卡箍制安不规范,返工至合格,一项/次罚款 200-500 元。4.25 管道安装横平、竖直尺寸超标,牛腿不规范,返工处理,一项/次罚款 200-500元。4.26 管道吹扫、试压无方案,杂质吹入设备,压力表未校验合格即试压,一项/次罚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16款 1000-3000 元。(三) 、机械安装工程4.27 垫铁规格、位置和层数不符规范要求,返工至合格,一项/次罚款 200-500 元。4.28 螺栓备帽、垫圈、丝扣外露长度不符规范要求,返工至合格

42、,一项/次罚款 200-500 元。4.29 设备安装中心、标高、水平度未报验合格即二次灌浆,返工重调,一项/次罚款500-3000 元。4.30 油站管道未拆洗、油箱清洗未报验、油品未送检合格即装油封盖,返工处理合格,一项/次罚款 500-1000 元。4.31 油循环冲洗无方案,杂质进入设备传动部位,返工处理合格,一项/次罚款1000-5000 元。4.32 各种联轴器对中未报验即联接并安装安全罩,返工重检,一项/次罚款 200-500元。4.33 压缩机曲轴、连杆、大小头、十字头、气缸、活塞环、各级止点死隙等,组装间隙不符合随机文件要求即封盖,返工处理,一项/次罚款 100-500 元。

43、4.34 压缩机内腔未清洗吹扫检验合格即封盖,返工处理,一项/次罚款 200-500 元。4.35 阀门未试压报验即安装,拆下重试,一项/次罚款 200-500 元。4.36 保温层厚度、捆扎、外铝皮搭接不规范,返工处理,一项/次罚款 300-500 元。(四) 、电气安装工程4.37 电气埋管偏位、管口不作喇叭口、对接不加套管、不防腐,返工处理,一项/次罚款 200-500 元。4.38 穿线管口不加护口、弯管扁度超标,返工处理,一项/次罚款 200-500 元。4.39 防雷接地不符合规范,返工处理,一项/次罚款 200-500 元。4.40 电缆敷设绝缘层拉伤、绞拧,规格层次混乱,仪表线

44、与动力线混敷,返工处理,一项/次罚款 500-1000 元。4.41 电缆桥架用气焊切割,安装固定不牢,返工处理,一项/次罚款 500-1000 元。4.42 仪表管、阀、组件,不脱脂即安装,拆下脱脂,一项/次罚款 200-500 元。4.43 取源部件结构尺寸、安装位置不符要求,返工处理,一项/次罚款 300-500 元。4.44 仪表盘柜安装用气焊切割,损坏的油漆不修补,返工处理,一项/次罚款 300-500 元。五、 现场安全违章处罚:5.1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并且经过项目三级安全进场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方能进场作业,违者将对承包单位或分包单

45、位按200 元/人罚款,发现一人处罚一人,并将罚款进行通报或公示。5.2 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将对分包单位或承包单位给予 200 元/人罚款,发现一人处罚一人。5.3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工人每人一次罚款 100 元,对于多次提醒(或罚款)无效的工人,分包单位必须把该工人清理出场;不按要求系好安全帽帽带的每次罚款50 元,将安全帽代替板凳使用的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 (管理人员双倍处罚)5.4 胸卡(上岗证)下发后,进出入施工现场不佩戴胸卡(上岗证)的,无证施工或工作的处罚金 50-100 元。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175.5 未按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未经现场监理许可即开始施工者

46、,视具体情况处罚金200-1000 元/次。5.6 未经现场监理许可在施工现场进行实验性工作的,处罚金 5001000 元/次。5.7 出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及机具未按要求做好物品登记者,私自将物品运出工地,处罚金 100-500 元/次。5.8 除工程车、送货车以外,所有进入厂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区域;如有违规、违纪的车辆乱停乱放,小轿车 100 元/车次,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其他车辆 50元/车次。5.9 2 米以上高空(2 米以下孔内作业)及临边危险作业不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带,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5.10 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上身赤裸等行为,违者罚款 100元

47、,并清理出场。5.11 在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打闹,卧睡,赌博等行为,违者罚款 100 元.5.12 特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违者罚款 100 元。5.13 施工人员工作应思想集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违者罚款 200 元/人次。5.14 非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操作人员,不得随意玩弄、修理机(电)械设备,违者罚款 100 元。5.15 现场施工人员违反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范要求,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罚款 100 元。5.16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范要求,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罚款 100 元。5.17 施工现场严禁乱搭接电线或用铜丝或其它

48、金属丝代替保险丝,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给予罚款 50-100 元。5.18 进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未经相关部门验收,投入使用的或机械设备有缺陷,无安全防护装置投入使用的,罚款 50500 元。5.19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未申报监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动火作业的,罚款 100 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气瓶摆放距离不足 5 米,离动火作业不足 10 米的,在太阳直射下无防暴晒措施的罚款 100 元。5.20 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地点存放或使用中不按操作规定隔离分开放置的,罚款 100300 元。5.21 高处作业时,不得随意往下抛掷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物品,违者罚款 200元。5.2

49、2 在未经监理部门同意,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标语,标志等,罚款 200 元。5.23 电箱必须加锁管理,保险丝符合规范规定,配电箱内不得存放工具和其它杂物,配电箱必须有防倾倒和防雨措施,凡是发现不符合的配电箱(包括保险丝)对施工单位或主管罚款 100 元。5.24 凡是电器设备未按规定接零,接地的,对施工、安装单位或相关主管罚款 100元。5.25 凡是发现电线和金属绑扎,拖地(含拖地碾压) ,泡在水里的对用电单位或相关主管罚款 50-200 元。5.26 严禁在危险区域,临边及外架上抽烟,违者罚款 100 元。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185.27 严禁在外架上,临边等危险区域休息,睡觉,违者罚款 100 元。5.28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群殴,闹事等,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 500-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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