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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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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经济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精品论文 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研究关键词:平行进口 法律规制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保护 贸易自由化摘要: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以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进程的不断推进,平行进口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日益增多,成为每一个主权国家及国际商事主体必须面对的问题。平行进口既涉及国际贸易问题,又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它的根源是国际商品自由流通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矛盾。 平行进口,又称为灰色市场,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未经该国知识产权人或者独占许可证持有人的同意,将其在国际市场上合法流通的附有知识产权的商品进口到该国并进行销售的行为。平行进口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同一知识产权产品在不同国

2、家市场存在价格差。造成这种价格差的原因有很多,产品的生产成本、知识产权人的定价策略、产品需求弹性、国家的关税政策和关税水平等都会对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平行进口商正是为了从这种价格差中赚取利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世界贸易自由化,也给进口国消费者带来了福利。但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会损害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特别是进口国知识产权被授权人的利益。 尽管早期涉及平行进口的案件相对较少,但经济全球化促使国际货物贸易和技术货易迅猛增长,因平行进口而引起的争议和诉讼也大量出现。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大,平行进口所涉领域也不断扩展。专利、版权和商标领域最易出现平行进口现象,其他领

3、域,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保护等领域也出现了平行进口现象。对平行进口问题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越来越为各国和国际社会所重视。 权利穷竭原则、默示许可原则、地域性原则是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适用的主要原则。笔者在本文中对权利穷竭原则、地域性原则以及默示许可原则等用以解决平行进口问题的相关传统理论进行了批判性思考,指出它们在解决平行进口问题上的不足与困境,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由于知识产权产品的平行进口涉及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各国意见难以达成一致。因而,TRIPS 协议对此未作统一规定,而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禁止与否。平行进口的立法主要是各国国内法,经济发达或者知识产权保护程度高的国家其立法更为健全。目前,

4、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都纷纷采取对策应对平行进口问题。但在整个国际社会仍未形成一致的看法,甚至一国法院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在不同的时期也会充满了矛盾和变化。 由于我国属于低价位国家,平行进口问题以前在中国很少发生,由此导致了我国对平行进口问题的重视不够。随着中国加入 WTO,关税总水平大幅度降低,进出口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使平行进口从制度层面上和经济基础上具备了产生的条件。因此,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问题在中国必将越来越突出,中国在处理平行进口问题上必然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法律依据和具体措施。 笔者在对平行进口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完善我国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

5、。笔者认为,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平行进口在立法取向以允许为宜,同时,对于现在和将来可能出现的消极影响,应规定一定的例外原则,将这些消极影响降至最低。正文内容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以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进程的不断推进,平行进口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日益增多,成为每一个主权国家及国际商事主体必须面对的问题。平行进口既涉及国际贸易问题,又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它的根源是国际商品自由流通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矛盾。 平行进口,又称为灰色市场,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未经该国知识产权人或者独占许可证持有人的同意,将其在国际市场上合法流通的附有知识产权的商品进口到该国并进行销售的行为。平行进

6、口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同一知识产权产品在不同国家市场存在价格差。造成这种价格差的原因有很多,产品的生产成本、知识产权人的定价策略、产品需求弹性、国家的关税政策和关税水平等都会对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平行进口商正是为了从这种价格差中赚取利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世界贸易自由化,也给进口国消费者带来了福利。但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会损害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特别是进口国知识产权被授权人的利益。 尽管早期涉及平行进口的案件相对较少,但经济全球化促使国际货物贸易和技术货易迅猛增长,因平行进口而引起的争议和诉讼也大量出现。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大,平行进口所涉领域也不断扩展。专利、

7、版权和商标领域最易出现平行进口现象,其他领域,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保护等领域也出现了平行进口现象。对平行进口问题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越来越为各国和国际社会所重视。 权利穷竭原则、默示许可原则、地域性原则是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适用的主要原则。笔者在本文中对权利穷竭原则、地域性原则以及默示许可原则等用以解决平行进口问题的相关传统理论进行了批判性思考,指出它们在解决平行进口问题上的不足与困境,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由于知识产权产品的平行进口涉及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各国意见难以达成一致。因而,TRIPS 协议对此未作统一规定,而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禁止与否。平行进口的立法主要是各国国内法,经济发达或者知识

8、产权保护程度高的国家其立法更为健全。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都纷纷采取对策应对平行进口问题。但在整个国际社会仍未形成一致的看法,甚至一国法院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在不同的时期也会充满了矛盾和变化。 由于我国属于低价位国家,平行进口问题以前在中国很少发生,由此导致了我国对平行进口问题的重视不够。随着中国加入 WTO,关税总水平大幅度降低,进出口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使平行进口从制度层面上和经济基础上具备了产生的条件。因此,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问题在中国必将越来越突出,中国在处理平行进口问题上必然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法律依据和具体措施。 笔者在对平行进口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9、,提出了完善我国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笔者认为,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平行进口在立法取向以允许为宜,同时,对于现在和将来可能出现的消极影响,应规定一定的例外原则,将这些消极影响降至最低。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以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进程的不断推进,平行进口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日益增多,成为每一个主权国家及国际商事主体必须面对的问题。平行进口既涉及国际贸易问题,又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它的根源是国际商品自由流通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矛盾。 平行进口,又称为灰色市场,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未经该国知识产权人或者独占许可证持有人的同意,将其在国际市场上合法流通的附有知识产权的商品

10、进口到该国并进行销售的行为。平行进口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同一知识产权产品在不同国家市场存在价格差。造成这种价格差的原因有很多,产品的生产成本、知识产权人的定价策略、产品需求弹性、国家的关税政策和关税水平等都会对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平行进口商正是为了从这种价格差中赚取利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世界贸易自由化,也给进口国消费者带来了福利。但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会损害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特别是进口国知识产权被授权人的利益。 尽管早期涉及平行进口的案件相对较少,但经济全球化促使国际货物贸易和技术货易迅猛增长,因平行进口而引起的争议和诉讼也大量出现。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大,

11、平行进口所涉领域也不断扩展。专利、版权和商标领域最易出现平行进口现象,其他领域,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保护等领域也出现了平行进口现象。对平行进口问题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越来越为各国和国际社会所重视。 权利穷竭原则、默示许可原则、地域性原则是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适用的主要原则。笔者在本文中对权利穷竭原则、地域性原则以及默示许可原则等用以解决平行进口问题的相关传统理论进行了批判性思考,指出它们在解决平行进口问题上的不足与困境,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由于知识产权产品的平行进口涉及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各国意见难以达成一致。因而,TRIPS 协议对此未作统一规定,而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禁止与否。平行进口的立法

12、主要是各国国内法,经济发达或者知识产权保护程度高的国家其立法更为健全。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都纷纷采取对策应对平行进口问题。但在整个国际社会仍未形成一致的看法,甚至一国法院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在不同的时期也会充满了矛盾和变化。 由于我国属于低价位国家,平行进口问题以前在中国很少发生,由此导致了我国对平行进口问题的重视不够。随着中国加入 WTO,关税总水平大幅度降低,进出口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使平行进口从制度层面上和经济基础上具备了产生的条件。因此,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问题在中国必将越来越突出,中国在处理平行进口问题上必然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法律依据和具体措施。 笔者在

13、对平行进口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完善我国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笔者认为,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平行进口在立法取向以允许为宜,同时,对于现在和将来可能出现的消极影响,应规定一定的例外原则,将这些消极影响降至最低。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以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进程的不断推进,平行进口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日益增多,成为每一个主权国家及国际商事主体必须面对的问题。平行进口既涉及国际贸易问题,又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它的根源是国际商品自由流通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矛盾。 平行进口,又称为灰色市场,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未经该国知识产权人或者独占许可证持有人的同意,将其在国际

14、市场上合法流通的附有知识产权的商品进口到该国并进行销售的行为。平行进口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同一知识产权产品在不同国家市场存在价格差。造成这种价格差的原因有很多,产品的生产成本、知识产权人的定价策略、产品需求弹性、国家的关税政策和关税水平等都会对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平行进口商正是为了从这种价格差中赚取利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世界贸易自由化,也给进口国消费者带来了福利。但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会损害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特别是进口国知识产权被授权人的利益。 尽管早期涉及平行进口的案件相对较少,但经济全球化促使国际货物贸易和技术货易迅猛增长,因平行进口而引起的争议和诉讼也大量出

15、现。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大,平行进口所涉领域也不断扩展。专利、版权和商标领域最易出现平行进口现象,其他领域,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保护等领域也出现了平行进口现象。对平行进口问题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越来越为各国和国际社会所重视。 权利穷竭原则、默示许可原则、地域性原则是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适用的主要原则。笔者在本文中对权利穷竭原则、地域性原则以及默示许可原则等用以解决平行进口问题的相关传统理论进行了批判性思考,指出它们在解决平行进口问题上的不足与困境,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由于知识产权产品的平行进口涉及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各国意见难以达成一致。因而,TRIPS 协议对此未作统一规定,而由各成员

16、国自行决定禁止与否。平行进口的立法主要是各国国内法,经济发达或者知识产权保护程度高的国家其立法更为健全。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都纷纷采取对策应对平行进口问题。但在整个国际社会仍未形成一致的看法,甚至一国法院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在不同的时期也会充满了矛盾和变化。 由于我国属于低价位国家,平行进口问题以前在中国很少发生,由此导致了我国对平行进口问题的重视不够。随着中国加入 WTO,关税总水平大幅度降低,进出口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使平行进口从制度层面上和经济基础上具备了产生的条件。因此,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问题在中国必将越来越突出,中国在处理平行进口问题上必然要有明确的政策

17、导向、法律依据和具体措施。 笔者在对平行进口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完善我国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笔者认为,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平行进口在立法取向以允许为宜,同时,对于现在和将来可能出现的消极影响,应规定一定的例外原则,将这些消极影响降至最低。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以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进程的不断推进,平行进口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日益增多,成为每一个主权国家及国际商事主体必须面对的问题。平行进口既涉及国际贸易问题,又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它的根源是国际商品自由流通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矛盾。 平行进口,又称为灰色市场,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未经该国知识产权人或者

18、独占许可证持有人的同意,将其在国际市场上合法流通的附有知识产权的商品进口到该国并进行销售的行为。平行进口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同一知识产权产品在不同国家市场存在价格差。造成这种价格差的原因有很多,产品的生产成本、知识产权人的定价策略、产品需求弹性、国家的关税政策和关税水平等都会对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平行进口商正是为了从这种价格差中赚取利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世界贸易自由化,也给进口国消费者带来了福利。但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会损害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特别是进口国知识产权被授权人的利益。 尽管早期涉及平行进口的案件相对较少,但经济全球化促使国际货物贸易和技术货易迅猛增长,因

19、平行进口而引起的争议和诉讼也大量出现。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大,平行进口所涉领域也不断扩展。专利、版权和商标领域最易出现平行进口现象,其他领域,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保护等领域也出现了平行进口现象。对平行进口问题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越来越为各国和国际社会所重视。 权利穷竭原则、默示许可原则、地域性原则是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适用的主要原则。笔者在本文中对权利穷竭原则、地域性原则以及默示许可原则等用以解决平行进口问题的相关传统理论进行了批判性思考,指出它们在解决平行进口问题上的不足与困境,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由于知识产权产品的平行进口涉及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各国意见难以达成一致。因而,TRIPS

20、 协议对此未作统一规定,而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禁止与否。平行进口的立法主要是各国国内法,经济发达或者知识产权保护程度高的国家其立法更为健全。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都纷纷采取对策应对平行进口问题。但在整个国际社会仍未形成一致的看法,甚至一国法院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在不同的时期也会充满了矛盾和变化。 由于我国属于低价位国家,平行进口问题以前在中国很少发生,由此导致了我国对平行进口问题的重视不够。随着中国加入 WTO,关税总水平大幅度降低,进出口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使平行进口从制度层面上和经济基础上具备了产生的条件。因此,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问题在中国必将越来越突出,中国在处

21、理平行进口问题上必然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法律依据和具体措施。 笔者在对平行进口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完善我国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笔者认为,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平行进口在立法取向以允许为宜,同时,对于现在和将来可能出现的消极影响,应规定一定的例外原则,将这些消极影响降至最低。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以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进程的不断推进,平行进口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日益增多,成为每一个主权国家及国际商事主体必须面对的问题。平行进口既涉及国际贸易问题,又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它的根源是国际商品自由流通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矛盾。 平行进口,又称为灰色市场,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未被

22、授权的进口商未经该国知识产权人或者独占许可证持有人的同意,将其在国际市场上合法流通的附有知识产权的商品进口到该国并进行销售的行为。平行进口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同一知识产权产品在不同国家市场存在价格差。造成这种价格差的原因有很多,产品的生产成本、知识产权人的定价策略、产品需求弹性、国家的关税政策和关税水平等都会对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平行进口商正是为了从这种价格差中赚取利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世界贸易自由化,也给进口国消费者带来了福利。但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会损害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特别是进口国知识产权被授权人的利益。 尽管早期涉及平行进口的案件相对较少,但经济全球化促使

23、国际货物贸易和技术货易迅猛增长,因平行进口而引起的争议和诉讼也大量出现。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大,平行进口所涉领域也不断扩展。专利、版权和商标领域最易出现平行进口现象,其他领域,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保护等领域也出现了平行进口现象。对平行进口问题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越来越为各国和国际社会所重视。 权利穷竭原则、默示许可原则、地域性原则是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适用的主要原则。笔者在本文中对权利穷竭原则、地域性原则以及默示许可原则等用以解决平行进口问题的相关传统理论进行了批判性思考,指出它们在解决平行进口问题上的不足与困境,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由于知识产权产品的平行进口涉及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各国

24、意见难以达成一致。因而,TRIPS 协议对此未作统一规定,而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禁止与否。平行进口的立法主要是各国国内法,经济发达或者知识产权保护程度高的国家其立法更为健全。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都纷纷采取对策应对平行进口问题。但在整个国际社会仍未形成一致的看法,甚至一国法院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在不同的时期也会充满了矛盾和变化。 由于我国属于低价位国家,平行进口问题以前在中国很少发生,由此导致了我国对平行进口问题的重视不够。随着中国加入 WTO,关税总水平大幅度降低,进出口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使平行进口从制度层面上和经济基础上具备了产生的条件。因此,知识产权平行进口

25、问题在中国必将越来越突出,中国在处理平行进口问题上必然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法律依据和具体措施。 笔者在对平行进口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完善我国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笔者认为,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平行进口在立法取向以允许为宜,同时,对于现在和将来可能出现的消极影响,应规定一定的例外原则,将这些消极影响降至最低。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以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进程的不断推进,平行进口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日益增多,成为每一个主权国家及国际商事主体必须面对的问题。平行进口既涉及国际贸易问题,又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它的根源是国际商品自由流通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矛盾。 平行进口,又称为灰

26、色市场,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未经该国知识产权人或者独占许可证持有人的同意,将其在国际市场上合法流通的附有知识产权的商品进口到该国并进行销售的行为。平行进口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同一知识产权产品在不同国家市场存在价格差。造成这种价格差的原因有很多,产品的生产成本、知识产权人的定价策略、产品需求弹性、国家的关税政策和关税水平等都会对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平行进口商正是为了从这种价格差中赚取利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世界贸易自由化,也给进口国消费者带来了福利。但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会损害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特别是进口国知识产权被授权人的利益。 尽管早期涉及平行进

27、口的案件相对较少,但经济全球化促使国际货物贸易和技术货易迅猛增长,因平行进口而引起的争议和诉讼也大量出现。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大,平行进口所涉领域也不断扩展。专利、版权和商标领域最易出现平行进口现象,其他领域,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保护等领域也出现了平行进口现象。对平行进口问题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越来越为各国和国际社会所重视。 权利穷竭原则、默示许可原则、地域性原则是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适用的主要原则。笔者在本文中对权利穷竭原则、地域性原则以及默示许可原则等用以解决平行进口问题的相关传统理论进行了批判性思考,指出它们在解决平行进口问题上的不足与困境,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由于知识产权产品的

28、平行进口涉及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各国意见难以达成一致。因而,TRIPS 协议对此未作统一规定,而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禁止与否。平行进口的立法主要是各国国内法,经济发达或者知识产权保护程度高的国家其立法更为健全。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都纷纷采取对策应对平行进口问题。但在整个国际社会仍未形成一致的看法,甚至一国法院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在不同的时期也会充满了矛盾和变化。 由于我国属于低价位国家,平行进口问题以前在中国很少发生,由此导致了我国对平行进口问题的重视不够。随着中国加入 WTO,关税总水平大幅度降低,进出口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使平行进口从制度层面上和经济基础上具备了

29、产生的条件。因此,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问题在中国必将越来越突出,中国在处理平行进口问题上必然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法律依据和具体措施。 笔者在对平行进口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完善我国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笔者认为,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平行进口在立法取向以允许为宜,同时,对于现在和将来可能出现的消极影响,应规定一定的例外原则,将这些消极影响降至最低。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以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进程的不断推进,平行进口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日益增多,成为每一个主权国家及国际商事主体必须面对的问题。平行进口既涉及国际贸易问题,又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它的根源是国际商品自由流通与知识产权保

30、护之间的矛盾。 平行进口,又称为灰色市场,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未经该国知识产权人或者独占许可证持有人的同意,将其在国际市场上合法流通的附有知识产权的商品进口到该国并进行销售的行为。平行进口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同一知识产权产品在不同国家市场存在价格差。造成这种价格差的原因有很多,产品的生产成本、知识产权人的定价策略、产品需求弹性、国家的关税政策和关税水平等都会对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平行进口商正是为了从这种价格差中赚取利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世界贸易自由化,也给进口国消费者带来了福利。但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会损害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特别是进口国知识产权被

31、授权人的利益。 尽管早期涉及平行进口的案件相对较少,但经济全球化促使国际货物贸易和技术货易迅猛增长,因平行进口而引起的争议和诉讼也大量出现。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大,平行进口所涉领域也不断扩展。专利、版权和商标领域最易出现平行进口现象,其他领域,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保护等领域也出现了平行进口现象。对平行进口问题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越来越为各国和国际社会所重视。 权利穷竭原则、默示许可原则、地域性原则是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适用的主要原则。笔者在本文中对权利穷竭原则、地域性原则以及默示许可原则等用以解决平行进口问题的相关传统理论进行了批判性思考,指出它们在解决平行进口问题上的不足与困境,并提

32、出了自己的见解。由于知识产权产品的平行进口涉及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各国意见难以达成一致。因而,TRIPS 协议对此未作统一规定,而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禁止与否。平行进口的立法主要是各国国内法,经济发达或者知识产权保护程度高的国家其立法更为健全。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都纷纷采取对策应对平行进口问题。但在整个国际社会仍未形成一致的看法,甚至一国法院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在不同的时期也会充满了矛盾和变化。 由于我国属于低价位国家,平行进口问题以前在中国很少发生,由此导致了我国对平行进口问题的重视不够。随着中国加入 WTO,关税总水平大幅度降低,进出口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使平行

33、进口从制度层面上和经济基础上具备了产生的条件。因此,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问题在中国必将越来越突出,中国在处理平行进口问题上必然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法律依据和具体措施。 笔者在对平行进口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完善我国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笔者认为,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平行进口在立法取向以允许为宜,同时,对于现在和将来可能出现的消极影响,应规定一定的例外原则,将这些消极影响降至最低。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以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进程的不断推进,平行进口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日益增多,成为每一个主权国家及国际商事主体必须面对的问题。平行进口既涉及国际贸易问题,又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它的

34、根源是国际商品自由流通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矛盾。 平行进口,又称为灰色市场,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未经该国知识产权人或者独占许可证持有人的同意,将其在国际市场上合法流通的附有知识产权的商品进口到该国并进行销售的行为。平行进口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同一知识产权产品在不同国家市场存在价格差。造成这种价格差的原因有很多,产品的生产成本、知识产权人的定价策略、产品需求弹性、国家的关税政策和关税水平等都会对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平行进口商正是为了从这种价格差中赚取利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世界贸易自由化,也给进口国消费者带来了福利。但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会损害知识产

35、权人的利益,特别是进口国知识产权被授权人的利益。 尽管早期涉及平行进口的案件相对较少,但经济全球化促使国际货物贸易和技术货易迅猛增长,因平行进口而引起的争议和诉讼也大量出现。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大,平行进口所涉领域也不断扩展。专利、版权和商标领域最易出现平行进口现象,其他领域,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保护等领域也出现了平行进口现象。对平行进口问题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越来越为各国和国际社会所重视。 权利穷竭原则、默示许可原则、地域性原则是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适用的主要原则。笔者在本文中对权利穷竭原则、地域性原则以及默示许可原则等用以解决平行进口问题的相关传统理论进行了批判性思考,指出它们在解

36、决平行进口问题上的不足与困境,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由于知识产权产品的平行进口涉及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各国意见难以达成一致。因而,TRIPS 协议对此未作统一规定,而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禁止与否。平行进口的立法主要是各国国内法,经济发达或者知识产权保护程度高的国家其立法更为健全。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都纷纷采取对策应对平行进口问题。但在整个国际社会仍未形成一致的看法,甚至一国法院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在不同的时期也会充满了矛盾和变化。 由于我国属于低价位国家,平行进口问题以前在中国很少发生,由此导致了我国对平行进口问题的重视不够。随着中国加入 WTO,关税总水平大幅度降低,进出口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优

37、化,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使平行进口从制度层面上和经济基础上具备了产生的条件。因此,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问题在中国必将越来越突出,中国在处理平行进口问题上必然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法律依据和具体措施。 笔者在对平行进口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完善我国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笔者认为,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平行进口在立法取向以允许为宜,同时,对于现在和将来可能出现的消极影响,应规定一定的例外原则,将这些消极影响降至最低。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以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进程的不断推进,平行进口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日益增多,成为每一个主权国家及国际商事主体必须面对的问题。平行进口既涉及国际贸易

38、问题,又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它的根源是国际商品自由流通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矛盾。 平行进口,又称为灰色市场,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未经该国知识产权人或者独占许可证持有人的同意,将其在国际市场上合法流通的附有知识产权的商品进口到该国并进行销售的行为。平行进口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同一知识产权产品在不同国家市场存在价格差。造成这种价格差的原因有很多,产品的生产成本、知识产权人的定价策略、产品需求弹性、国家的关税政策和关税水平等都会对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平行进口商正是为了从这种价格差中赚取利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世界贸易自由化,也给进口国消费者带来了福利。但另一

39、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会损害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特别是进口国知识产权被授权人的利益。 尽管早期涉及平行进口的案件相对较少,但经济全球化促使国际货物贸易和技术货易迅猛增长,因平行进口而引起的争议和诉讼也大量出现。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大,平行进口所涉领域也不断扩展。专利、版权和商标领域最易出现平行进口现象,其他领域,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保护等领域也出现了平行进口现象。对平行进口问题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越来越为各国和国际社会所重视。 权利穷竭原则、默示许可原则、地域性原则是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适用的主要原则。笔者在本文中对权利穷竭原则、地域性原则以及默示许可原则等用以解决平行进口问题的相关传统

40、理论进行了批判性思考,指出它们在解决平行进口问题上的不足与困境,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由于知识产权产品的平行进口涉及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各国意见难以达成一致。因而,TRIPS 协议对此未作统一规定,而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禁止与否。平行进口的立法主要是各国国内法,经济发达或者知识产权保护程度高的国家其立法更为健全。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都纷纷采取对策应对平行进口问题。但在整个国际社会仍未形成一致的看法,甚至一国法院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在不同的时期也会充满了矛盾和变化。 由于我国属于低价位国家,平行进口问题以前在中国很少发生,由此导致了我国对平行进口问题的重视不够。随着中国加入 WTO,关税总水平大幅

41、度降低,进出口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使平行进口从制度层面上和经济基础上具备了产生的条件。因此,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问题在中国必将越来越突出,中国在处理平行进口问题上必然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法律依据和具体措施。 笔者在对平行进口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完善我国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笔者认为,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平行进口在立法取向以允许为宜,同时,对于现在和将来可能出现的消极影响,应规定一定的例外原则,将这些消极影响降至最低。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以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进程的不断推进,平行进口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日益增多,成为每一个主权国家及国际商事主体必须

42、面对的问题。平行进口既涉及国际贸易问题,又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它的根源是国际商品自由流通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矛盾。 平行进口,又称为灰色市场,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未经该国知识产权人或者独占许可证持有人的同意,将其在国际市场上合法流通的附有知识产权的商品进口到该国并进行销售的行为。平行进口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同一知识产权产品在不同国家市场存在价格差。造成这种价格差的原因有很多,产品的生产成本、知识产权人的定价策略、产品需求弹性、国家的关税政策和关税水平等都会对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平行进口商正是为了从这种价格差中赚取利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世界贸易自由化,

43、也给进口国消费者带来了福利。但另一方面,平行进口商的行为会损害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特别是进口国知识产权被授权人的利益。 尽管早期涉及平行进口的案件相对较少,但经济全球化促使国际货物贸易和技术货易迅猛增长,因平行进口而引起的争议和诉讼也大量出现。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大,平行进口所涉领域也不断扩展。专利、版权和商标领域最易出现平行进口现象,其他领域,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保护等领域也出现了平行进口现象。对平行进口问题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越来越为各国和国际社会所重视。 权利穷竭原则、默示许可原则、地域性原则是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适用的主要原则。笔者在本文中对权利穷竭原则、地域性原则以及默示许可原

44、则等用以解决平行进口问题的相关传统理论进行了批判性思考,指出它们在解决平行进口问题上的不足与困境,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由于知识产权产品的平行进口涉及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各国意见难以达成一致。因而,TRIPS 协议对此未作统一规定,而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禁止与否。平行进口的立法主要是各国国内法,经济发达或者知识产权保护程度高的国家其立法更为健全。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都纷纷采取对策应对平行进口问题。但在整个国际社会仍未形成一致的看法,甚至一国法院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在不同的时期也会充满了矛盾和变化。 由于我国属于低价位国家,平行进口问题以前在中国很少发生,由此导致了我国对平行进口问题的重视不够。随

45、着中国加入 WTO,关税总水平大幅度降低,进出口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使平行进口从制度层面上和经济基础上具备了产生的条件。因此,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问题在中国必将越来越突出,中国在处理平行进口问题上必然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法律依据和具体措施。 笔者在对平行进口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完善我国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笔者认为,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平行进口在立法取向以允许为宜,同时,对于现在和将来可能出现的消极影响,应规定一定的例外原则,将这些消极影响降至最低。特别提醒 :正文内容由 PDF 文件转码生成,如您电脑未有相应转换码,则无法显示正文内容,请您

46、下载相应软件,下载地址为 http:/ 。如还不能显示,可以联系我 q q 1627550258 ,提供原格式文档。“垐垯櫃 换烫梯葺铑?endstreamendobj2x 滌?U 閩 AZ箾 FTP 鈦X 飼?狛P? 燚?琯嫼 b?袍*甒?颙嫯?4)=r 宵?i?j 彺帖 B3 锝檡骹笪 yLrQ#?0 鯖 l 壛枒l 壛枒 l 壛枒 l 壛枒 l 壛枒 l 壛枒 l 壛枒 l 壛枒 l 壛枒 l 壛枒 l 壛枒 l 壛渓?擗#?“?# 綫 G 刿#K 芿$?7. 耟?Wa 癳$Fb 癳$Fb 癳$Fb 癳$Fb 癳$Fb 癳$Fb 癳$Fb 癳$Fb癳$Fb 癳$Fb 癳$Fb 癳$Fb 癳$Fb 癳$Fb 癳$Fb 皗 E|?pDb 癳$Fb 癳$Fb癳$Fb 癳$Fb 癳$Fb 癳$Fb 癳$Fb 癳$Fb 癳$Fb 癳$Fb 癳$Fb 癳$Fb 癳$Fb 癳$Fb 癳$F?責鯻 0 橔 C,f 薍秾腵薍秾腵薍秾腵薍秾腵薍秾腵薍秾腵薍秾腵薍秾腵薍秾腵薍秾腵薍秾腵薍秾腵薍秾腵薍秾腵薍秾腵秾腵薍秾腵%?秾腵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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