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论中西法律传统的比较与反思 在论及现代法律体系建立和呈现的应然性和实然性时,对其先于成熟成文系统的根源和基础的形成的诠释是不可避免的。西方自古以来就有自然法的传统,自然法体现的不仅仅是西方法律体系的形而上学基础,也反映了西方文明的根本特征;涉及中国法律的分析,学术界对于伦理法的说法基本赞同。自然法与伦理法二者关涉的中西方传统法律思想的根本差异正反映了中西方文明的根本差异。 一、西方自然法 传统西方自然法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自然哲学时代,斯多亚派认为人是有理性的,上帝也是有理性的,在人的本性和整个自然之间存在着一种基本的道德上的一致。自然法的前提是人在自然普遍规律面前的服从,德性就是遵从自
2、然之理,德性不是努力创造,而是恢复、显明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世人的同一。根据自然法的概念,斯多亚派主张实现更加民主、平等、道德化的政治,由于理性是所有人的共同本性,因此对所有人来说只有一种法则以及一个祖国,人类自然而然是一种社会的存在,生存于社会中就是理性的命令;根据自然、理性生活不仅是一种职责,更是一种法律,是世人必须服从以对抗感观上的欲望的法律。显然,相对应于自然哲学的兴盛,在古希腊罗马时期,自然法更多地代表了一种形而上的宇宙理性,或者说自然理性。中世纪是基督教统治的时期,这一时期的自然法理论虽然没有明确的论述,但就主流的经院哲学家来说,如奥古斯丁和阿奎那,他们无疑将古希腊罗马的自然法
3、理论更多地诠释为一种神学理性。阿奎那和奥古斯丁一样都力图将自然理性(包括人的理性和意志自由)与神学信仰结合在一起,建立一个庞大而缜密的神学体系。 阿奎那的上帝存在的理性论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他证明上帝的存在是通过理性而不是信仰来证明的:上帝是最终的推动者、最初的原因、最终的必然性、最高的等级、最终的目的。而且他将德性分为人学德性和神学德性:人的德性主要存在于灵魂的理智能力和欲望能力之中,理智的德性是人能够使他的思辨的或实在的理智趋于完美的德性,伦理的德性则是人的某种能够使他的欲望能力趋于完美的德性,伦理德性以理性为基础。而神学德性则依赖于上帝的神圣理性(天启) ,具体表现为信、望、爱三主德。
4、可以说,中世纪自然法的本质是神学理性,正如当代新托马斯主义者马里坦所认为的:自然法就是人性基础上的人的本性所固有的法则,人人都有一种相同的本性,凭借人的本性自身便存在着一种秩序或气质并为理性所发现,而这种理性的最高指向是上帝。 二、中国伦理法 传统传统中国没有形成西方以理性为内在精神的法制社会,从先秦到近代,中国的法律更多的体现为一种道德情感。这种伦理法的特征首先体现在孔子的仁学之中,孔子的仁学表现为五个方面,即仁者爱人、忠恕之道、智仁勇的统一、孝悌为本、恭、宽、信、敏、惠五德目。在孔子看来,维护社会秩序依靠的是对礼的遵从,而仁是礼的内容。如论语八佾云: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论
5、语颜渊 云:克己复礼为仁。孟子进一步发挥了孔子的仁学,提出了四德五伦的社会道德原则,四德指仁义礼智,五伦指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的关系。孟子尽心上所谓居仁由义,是说仁是四德五伦的内涵,义是实现、推广仁的途径,其外在表现为对礼的遵守。两汉之际,礼记进一步认为礼本于天,并以礼为统治的根本。礼记礼运曰:是故礼者,君之大柄也。礼记乐记曰: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 这里,礼已经具有了法律的作用和特征,并进而直接影响社会的安定和指导人们的行为。如果说礼记是以礼、刑作为防人之失的手段的话,那么孝经就是强调内在的心悦诚服了,所谓孝顺天下,上下无怨。西汉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不仅作为一种根本的道德原则,
6、更是作为一种根本的法律准则,他以阳尊阴卑说明三纲,然后以五常配以五行,以仁义礼智信对应木金水火土,贵阳而贱阴,在于使人民知贵贱逆顺所在。所以在中国宗法社会,礼制的力量比什么都重要。 翻看唐律就可以看出,凡是犯了法的人其实就是犯了伦的人,这就是中国独特的道德礼教型法律观,而这种人治的法律观显然具有极大的弹性,如礼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权大于法、情重于法。又如东汉荀悦申鉴政体:礼教荣辱以加君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朴以加小人,治其刑也。君子不犯辱,况于刑乎?小人不忌刑,况于辱乎? 由此可以看出,传统中国人事实上过着遵循礼的生活而不是遵循法的生活,法仅仅被视为保障礼实现的手段,因此,任何违法的人同时
7、就是违礼的人,违法本身首先是一个道德的评价,其次才是一个法律评价。 法律的问题在中国古人的观念中就是一个道德的问题,法律意识其实就是道德意识,对普通人而言,守德才能守法,对执政者而言,为政必须以德。显然这一切直接导致的是司法判决中的人为化,由此传统中国不可避免的走向人治这既是传统中国没有法制思想的根本原因,也是伦理法应当以自然法为基础的应然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下都强调,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并指出,辩证思维能力,就是承认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善于抓住关键、找准重点、洞察事物发展规律的能力。习总书记关于辩证思维能力的这一定义,从两点论、重点论以及永恒发展的角
8、度予以精准的诠释。当前,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如何深刻领悟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中的辩证思维,不仅对领导干部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提升有着醍醐灌顶的作用,而且对每位党员甚至普通群众的世界观与方法论也有着积极的引导提升作用。为了更深刻的理解辩证思维,可以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生态五个方面进行理论与实践上的探析。 比如政治上的权利与义务、经济中的新常态与旧常态、文化上传统文化与当代新文化、社会中的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以及生态上的破坏与建设间的辩证关系都能充分体现辩证思维在五位一体中的现实运用。本文将在探析辩证思维清晰轮廓的基础上,选取不同的视角,对辩证思维进行进一步的剖析。从而为
9、每位共产党员能更加深刻的理解辩证思维,驾轻就熟地运用辩证思维提供理论引导。 一、探析辩证思维的清晰轮廓 经过多年持续的马克思哲学理论学习,我们对辩证思维并不陌生,但当前仍有部分党员干部缺乏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思维高度,缺乏落叶知秋,见木知林的思维深度,缺乏登高望远,极目楚天舒的思维广度。归结起来,还是由于没能有效的理解辩证思维,不能准确的描述其轮廓,灵活运用也就无从谈起。提及辩证思维,很多党员干部会将辩证思维狭隘的理解成灰度。 灰度是一种对待矛盾的价值观,认为对任何事物的评价并非非黑即白,非此即彼。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矛盾中的两点论,但其对待矛盾的主体思维却有所偏颇。因为灰度折射出的是一种看
10、似和谐,本质却是妥协的价值观体系,而真正的辩证思维在对待矛盾时并非是一种妥协的方法论。灰度在管理学上或许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但作为一般性的指导 二、探析辩证思维的现实维度体现 (一) 经济层面探析辩证思维 当前我国处于三期叠加的经济新常态时期,如果党员干部不能用辩证思维理顺经济表象背后的逻辑关系,那么国家的经济改革就可能踟蹰难进,甚至停滞不前;人民的收入水平就可能落入中等收入国家陷阱而痛苦挣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百年目标也可能有延迟的风险。因此,党员干部应当学会从复杂多变的经济背景中,利用辩证思维,全面的分析风险与机遇、事实与表象,抓住本质,因需施策、因时制策,突破思维固化藩篱,破解经济发展困局
11、。以下将通过对 2008 年四万亿经济投资计划的透析,作为探究辩证思维在经济层面体现的突破口。 (二) 文化层面探析辩证思维 景点,景点,总是景点,再也读不到传世的檄文,只剩下廊柱上龙飞风舞的楹联。再也找不见慷慨的遗恨,只剩下几座既可凭吊也可休息的亭台。再也不去期待历史的震颤,只有凛然安坐着的万古湖山。修缮,修缮,再修缮,群塔入云,藤葛如髯,湖水上漂浮着千年藻苔。这是余秋雨先生西湖梦中,一段对当前景点中生硬杂糅传统文化痕迹不满的感叹,对当代难以涌现古时才子佳文遗憾的哀叹。这从一个方面折射出一种矛盾,即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与当代新文化冲突碰撞所产生的文化之困。 古代传统文化又称之为国学文化,广义上讲
12、,它包涵哲学、历史、文学、美学、音乐等各领域的传统文化体系,从狭义上讲,指的是占据中国文化主导地位的儒学及其价值取向。如果想要深入探究当前我国所面临的文化之困,就不能受到包括作者影响力或观念传播面广、支持率高等外界影响,应当从唯物辩证思维的角度出发,寻找冲突背后的助推者。难道真的是当代的文化出了问题吗?难道国学热的背后是当代新文化的倒退吗? 不一定。 三、践行辩证思维的现实应用 任何理论的发展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实践,这是由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决定的,辩证思维也不例外。而党员干部的辩证思维不是与生俱来的,更不是后天自然形成的。因此,必须通过脚踏实地的学习、反复不断的实践才能逐步养成。在现实运用的
13、过程中,要重点注意一些辩证的陷阱。 1.思维的辩证 不等于钻牛角尖随着当前社会分工的精细化,工作的内容愈趋专业化,矛盾出现的频率也随之增加。当矛盾出现时,意见不合甚至出现激烈的争论也会成为常态,不同思维的碰撞是解决复杂矛盾的基础,管理学中头脑风暴模式的出现正源于此。但需要注意的是,辩证思维观点的前提是唯物的、灵活的、全面的,而非唯心的、机械的、形而上学的。如果仅仅是为了说服他人,而提出非的观点,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在钻牛角尖,这不仅不利于矛盾的解决,而且会将矛盾复杂化、扭曲化,小到影响我们个人的事业,大到影响我们国家发展的未来。因此,需要引起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视,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才能让
14、辩证思维成为矛盾解决的突破之刃,而非拦道之石。 2.言论的辩证 不等于激扬文字言论自由是民主制度的关键。但另一方面,自由从来都是相对的、有边界的,古今中外,慨莫能外。当前的一些公众人物,其中也不乏党员干部,他们挥舞着言论自由的大棒,对党和政府恶意进行攻击、谩骂,妄图混淆视听,博取舆论的同情。这是片面地将言论自由与遵守宪法法律相关规定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是没有合理运用辩证思维分析理解的体现。特别是在络化全面普及、自媒体高度发达的当代,络早已不是法外之地。在络上言论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一旦越过法律的界限,都要受到惩处,这也是权利与义务辩证关系的体现。 我们在学习运用习近平总书记辩证思维体系时,也要
15、时刻把握底线思维。了解辩证思维中相互矛盾观点的对立,总是建立在一定底线基础上的,打破底线去需求矛盾解决的方式方法,无疑是一种缘木求鱼的行为。因此,特别是党员干部,在对一些现象、问题产生质疑时,更不能不假思索、盲目趋从的利用各种公开渠道发表没有底线、不负责任的言论。因为言论自由是辩证的自由,不等于任性的激扬文字。 恩格斯有句名言, 蔑视辩证法是不能不受惩罚的。习总书记经常提及党员干部的本领恐慌问题,其最核心的恐慌即是哲学的贫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果没有科学的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在面对新常态的未知困难时,就会束手束脚、徘徊不前,或是方向不对、方法失当。只有将辩证思维的学习由自发变为自觉,并在日常的工作中反复的运用,不断地磨砺,才能使自己的思维少一些片面、多一点全面;少一些肤浅、多一点深刻; 少一些短视、多一点远见。这也正是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最基本的思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