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办事指南一、事项编号:gzby1521001 二、事项名称:广州市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三、法律法规依据1.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1996年广州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63号)第三十三条;2.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十八条; 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4.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四、申报范围 白云区辖区内排水设施接驳市政排水管网五、办理部门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审批管理科六、办理流程(一)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白云区政务中心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窗口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若资料齐全,收取资料
2、并给与加盖公章的办事回执,在政务中心系统录入信息;若资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出具排水接驳意见书 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论证、组织现场勘察(历史用户净水公司核查、新建用户住建水局核查),对符合要求的排水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排水接驳意见书,对不符合的提出整改要求。(三)排水接驳意见书的领取 由经办人通知申请人到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审批管理科或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七、申请材料(一)历史排水户: 1、广州市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申请表(原件) 2、排水接驳图(原件,一式两份) 3、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 法人代表
3、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用户用水量证明(水费单复印件)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新建排水户: 1、广州市公共排水设施接驳申请表(原件) 2、排水设计条件咨询意见(复印件) 3、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复印件) 4、施工排水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排水设施竣工验收资料(指执行排水设计条件咨询意见的报告、竣工图、验收报告等)(原件,其中竣工图一式两份) 6、接驳设计图和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的图纸(原件) 7、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八、办理时限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若资料完整,接收入案并
4、给与加盖公章的办事回执;若资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资料完整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3、现场勘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九、办事窗口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窗口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2楼对外办公时间:周一、周三、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五下午13:00-15:00) 业务咨询电话:020-86055093(周一、周三、周五),36500897(周二、周四)十、审核内容 1、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2、在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进行现场踏勘,确定申请
5、人内部排水管网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市政专业技术规范,是否按照批准的城市排水工程设计审批书和排水设计图实施、污水排放口的设置是否符合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要求、是否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3、对不符合市政专业技术规范、没有按照批准的城市排水工程设计审批书和排水设计图实施的排水管道、没有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的,限期整改,符合要求后重新办理申报手续。十一、收费及依据:不收费十二、处罚措施与依据 1、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第17条,不具备排水条件或排水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知供水企业或者其他供水单位停止向其供水。 2、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第37条,可对未按要求办理和整改的个人处
6、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三万元以下处罚。十三、应发给的证明文件 排水接驳核准意见书、广州市白云区新建项目排水接驳验收表(或广州市排水户接驳公共排水管网现场踏勘表、广州市排水户公共设施接驳备案表)。十四、备注 1、2007年以前建成使用的属于历史排水户;2007年之后建成投入使用的属于新建排水户。 2、对于2013年2月28日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中村、农村地区历史房屋,可按照历史排水户手续申请排水接驳。需附加属地街道办或镇政府出具的房屋建成、投入使用时间的书面证明。 3、提交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历史排水户)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流程 所需提交的资料详见排水 提交排水接驳申请资料由市净水公司进行现场踏勘白云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出具排水接驳意见书排水户按照要求整改排水户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质检测排水户至广州市水务局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市净水公司再次现场踏勘 接驳申请表,受理地址:白 云区政务服务中心(机场路 561号)204窗口,受理时间: 周一、周三、周五。咨询电 话:36500897 是否符合雨污分流,污水接入 市政污水管网的要求? 否 是 受理地点: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务局窗口 (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 咨询电话:3892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