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 年促进汽车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奖励兑现申请表 事项编号: 申请事项名称: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代码)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基本户银行 基本户账号注册资本 注册时间及迁入我区时间 税务登记号经办人 手机及办公电话 身份证号码Email、qq 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政策依据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汽车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穗开管办201658 号)第三章鼓励汽车进出口业务发展第十七条。 “鼓励区内码头企业开展汽车进口业务。对通过改建为进口汽车滚装船专用码头等形式开展业务的,按进口汽车滚装船在本码头的停靠次数予以鼓励
2、。每停靠一艘次进口汽车滚装船(每艘次停靠后卸船汽车数量须在 300 辆及以上的), 给予专用码头所属企业服务费补贴 20 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 200 万元。 ”申请金额 人民币 万元(大写: )申请兑现要点(一个事项填一张申请表)是否区内码头企业是否通过改建为进口汽车滚装船专用码头等形式开展业务的每一艘进口汽车滚装船的卸船数量是否达到 300 辆及以上申请人承诺申请人承诺:1.本表所填报内容和所提交材料均真实、合法,本组织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中所填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基本户银行、基本户账号均真实、准确、有效,本组织对此承担一切责任。经办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