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力公司招标活动实施细则 2015-02-1600:14:54. 电力公司招标活动实施细则 章总则 条为?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物资设备采购等活动, 电有限公司招标活动电力公司招标活动实施细则 章 总 则 条 为?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物资设备采购等活动, 电有限公司招标活动管理办法 , ?电有限公司招标活动实施细则及关于公司招投标机构及主要职责的通知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条 本办法适用于?的招投标活动。 条 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设备、材料采购等,下列标准的,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 50 万元币的; (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 万元币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 万元币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 、 (二) 、 (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 1000 万元币的。 非建设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 万元币的设备、物资、办公用品采购及委托服务等项目招标。 法律、法规?电有限公司制度规定的招标的项目。 条 特殊原因不适宜招标的项目,由专业主管编写书面专题报告说明原因,由项目人会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查并签署意见,报局招投标批准,可以采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合适的,并抄报局监察备案。合同谈判由专业组织
3、,监督全过程监督。 第五条 招标活动遵守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遵循三分离原则。 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六条 按?颁发的关于招投标机构及主要职责的通知规定。项目招标人员构成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议方案,由项目招标组长。 第七条 局机构?电有限公司和监督。 章 招标管理 第八条 招标程序 一、招标人依法成立项目招标组织机构。 二、项目招标标的。 三、公司招标、自行招标或委托代理机构招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四、委托代理机构,并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五、编写项目招标方案。 六、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审查招标文件。 七、发布项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八、资格预审。 九、招标人投标人。 十、发售招标文件。 十一、
4、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或标前会答疑。 十二、编制标底:招标项目的不同,招标人决定编制标底和标底所占的权重,施工招标可编制标底,招标不宜编制标底。 十三、截标:接收投标文件。 十四、开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组织开标。 十五、评标:由评标委员会组织专家评标并评标报告。 十六、定标:招标会议中标人。 十七、发中标通知书。 十八、组织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 第九条 ?电公司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电公司批准后方可以按自行组织招标招标,并向监督备案。 采用自行招标在报请招标计划时,招投标审核。 需要批准而批准或向监督备案的项目招标,委托资质的招标代理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收取的招标代理费、招标文件售价应按发改委文
5、件。 第十条 公开招标是招标人以公告的邀请不特定的投标人投标。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邀请特定的投标人投标。 采用邀请招标在报请招标计划时,招投标审核。 第十一条 组织招标工作的费用: 一、送变电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编制标书、标底的费用从项目建设管理费的标书编制费中支出,费用从工程项目的施工费中支出;设备招标的技术标书编制费从项目建设管理费的标书编制费中支出,费用从项目建设管理费的设备成套服务费支出,计列设备成套服务费的从设备费中支出;设计、监理、材料招标费用从招标主体的投资中支出。 二、凡是招标费用出处的招标项目均从招标主体的投资中支出。 组织招标工作的费用由项目支付,委托谁就支付给谁,
6、按规定标准计算,被委托方包干使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以任何名义向投标人收取服务费。 第十二条 公开招标应按计委发布的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及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在规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第十三条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应在月初将“招标计划”报送招投标,招投标统筹安排“招标计划” 。 第十四条 招标前,自行组织招标的项目及委托招标的项目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起草招标方案,向招投标汇报。 一、招标方案包括:招标内容,标段划分,招标、方法,安排。 特殊情况招标方案还应包括: 1、不分设资格预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或开标后资格预审,报招标批准; 2、在邀请招标时,资格预审报告需要招标
7、批准; 3、选用的评标委员会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报招标批准。 4、对公司招投标审议批准?电有限公司招标活动实施细则中评标办法、标准、权重及细则少量、修改的内容,报招标批准。 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向招标通报资格预审、评标委员会构成评分标准。 第十五条 项段划分应本着有利于降低造价、缩短工期、组织科学、质量的原则。可以对项目整体招标,也可以不同专业、不同实施阶段,分标段、分阶段招标,但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任何规避招标。 第十六条 项目设有标底的,标底编制应符合、省(市、区)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定额及规范,设计图纸资料、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考虑造价、质量和工期因素。标底的各单项项目费用应控制
8、在批准概算以内。招标项目,只能编制标底。标底保密,在开标前泄露。 第十七条 招标公告程序 一、招标公告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起草,由招标审定,加盖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公章后在上发布。 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发售并接收资格预审文件,从在上发布公告到接收资格预审文件止不少于 5 日。 三、资格预审。 四、潜在投标人。 五、发售招标文件。不资格预审,直接发售招标文件,省去、二、三款。 第十八条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组织,具备规定的的资质等级、业绩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管理、经验、信誉、资金、设备等的要求; 三、近(更多精彩来自“秘书不求人”
9、 )三年内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四、近五年内与骗取合同的犯罪或严重; 五、财务状况; 六、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体制稳定。 第十九条 资格预审后,资格预审编制“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报告”和“推荐潜在投标人汇总表”报招投标审核、批准;资格预审编制“批准潜在投标人汇总表” ,并加盖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公章方可发标。资格预审结果以书面通知投标申请人。 十条 发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潜在投标人汇总表”发投标邀请函和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不少于 5 日。 十一条 投标人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参加招标人主持的标前会、勘察现场和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
10、。 十二条 截标: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密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和送达招标人。接标人填写“接标记录”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少于 20 日。招标人如需对已出售的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时,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以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十三条 招标人对投标人按时送达并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应签收,并妥善保存。投标人如需撤回或者修改投标文件,应以正式函件在开标前并说明。修改投标文件的函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其要求、密封、送达,适用对投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
11、的截止后送达的及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地点递交投标金。 十四条 规范招标活动,?电有限公司管理评标标准、评标办法和评标模式。 一、招标文件应该评标标准、评标办法和因素,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可以设标底,也可以不设标底。设标底,第十六条的要求,开标前上下浮动比例,报价所占权重,最后计算出标底。 三、?电有限公司现已制定了一整套评分标准,有技术评分标准和商务评分标准。在编制招标文件前专业可以作局部修改,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查,报招标批准。 评分标准中的“考核项目”及“考评内容”应该在招标文件中,但“标准分”和“评分细则”保密,不予公开。 四、规
12、定监理、设计和设备等技术的招标技术评分权重占 60%、商务评分权重占 40%;施工和材料等技术不的招标技术评分权重占 40%、商务评分权重占 60%,并在招标文件中。特殊情况若要技术与商务评标分数的权重,应事先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查,报招标批准,并在招标文件中。 章 开标、评标、定标管理 十五条 开标程序 一、委托代理招标的由招标代理主持开标会,自行组织招标的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持开标会。 二、宣布开标会场纪律。 三、介绍到会人员,报告接标情况,公布开标与评标安排。 四、业主(招标人)代表发言。 五、监督人宣布招投标纪律和举报电话。 六、开标和唱标。 十六条 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13、之后公开,地点应是招标文件中预先的地点,随意变更。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专业、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代理人员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工作人员由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组成,上述人员应对开标工作。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开标结果填写 “开标记录”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投标人代表无疑义,逐项确认签字,并存档备查。有标底的项目应在开标时公布标底。 十七条 评标工作应符合计委等 7 部委 2001 年联合颁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第 12 号令)的规定。 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下列要求和程序评标: 一、熟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评委把管理办法、
14、实施细则、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理解透彻,有理解不清或不准的要向组长。 二、发售招标文件时资格预审,则要资格审查,剔除资格不合格的投标。 三、审查每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并逐项列出各投标文件的投标偏差; 四、对报价低于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低于标底的(在评分标准中有要求) ,要求投标人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 五、对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但在地方遗漏或者的技术信息、数据等有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可以现场答疑说明,并要求投标人不会对投标人不公平结果的书面补正,填写“招标澄清记录” ,澄清对原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六、技术和商务组长分别组织评委评审和议,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分标段
15、对投标人逐个系统和评审。期间任何人做诱导性发言,更给某个投标人先下总体结论后评分。 七、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评分,评委按着“技术评分标准”和“商务评分标准”独立评分,评分结果技术填写在“技术评分表”中、商务填写在“商务评分表”中,并填写扣分原因,合计得分,个人推荐顺序。对评委的“评分表”组长要审核并确认签字,对偏差比的打分组长重新阅读标书纠正偏差。 “评分表”监督人员审核签字,才能生效。 八、秘书组统计技术和商务组各评委的打分,填写技术及商务“评分统计表” ,计算各标段的专业组评委的总分、算术平均分及排序,技术和商务组长分别对“评分统计表”校核,并确认签字。技术和商务组长
16、专业“评分统计表”分别主持专业会议,收集评委的评审意见,对招标及投标人的优缺点分析、和总结,专业组推荐意见,向评标委员会汇报的依据。 九、秘书组把技术及商务“评分统计表”中计算出的算术平均分和排序填写到“评分汇总表”中,按技术和商务所占权重计算出综合加权平均分。评标委员会主任、监督对“评分汇总表”审核,问题纠正,并确认签字。 十、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评标委员会会议,技术组和商务组组长汇报各标段评审情况。主要汇报每个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况,技术性能差异、价格、评审意见、得分结果和专业推荐意见。评分汇总表中的综合得分及排序是的综合推荐依据,原则上综合平均分高者优先。评标委员会委员可以质疑、 ,阶段
17、需要纠正偏差时须 2/3 评标委员会委员同意。 ,最大限度地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应该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会议“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及监督人员确认签字,报招标定标。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 十九条 招标代表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审议,同意、不同意或者重新招标的原则意见。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定标会议的会务工作,包括召集会议和会议文件等。 定标会议由招标组长主持,组长因故到会,可以授权一名副组长代为主持会议,定标会议有 2/3 参加,非代表参加会议,参加会议,视为同意会议结果,会议结果有参加会议的 1/2同意才。 定标会议书面“定标会议纪要(含定
18、标结果) ”,定标结果须经参加会议的项目招标和监督的全体签字,定标会议纪要须经参加会议的项目招标组长(或副组长)签字。 十条 特殊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招标人的授权可以直接中标人。 十一条 定标结束后三日内,应将定标会议纪要(含定标结果)和评标报告抄报监察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定标结果组织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 十二条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项目技术谈判和合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对投标文件和补正,合同额大于中标额的以书面向监察人报告,批准后才能签订合同。所有合同局下发的合同管理规定签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将“合同签订情况汇总表”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及监察备案。 第五章 附则 十三条 本细则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解释。所有附表格式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