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动工器具定期检查试验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电气分公司。如有遗漏请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1、 现场使用移动、电动工器具,使用前检查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在机器完全停止前不准进行修理工作。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试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以及把手深入栅栏内。2、 使用前检查所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3、 使用前检查电源开关和电线绝缘,如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修复良好,否则不准使用。4、 电动工具和用具设专人保管,每六个月进行检查、试验一次,并做好检查试验记录。5、 使用时按照规定使用漏电保护器。使用合格的接线插头、插座。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使用电气工具中因故离开工作现场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6、 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7、 载重车辆和重物压在电线上。8、 携带式行灯变压器的高压侧,应带插头,低压侧带插座并采用两种不能互相插入的插头。高压侧应使用三线插头。移动、电动工器具定期检查试验规定批准:审定:编制:电气检修分公司200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