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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H M4中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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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人用药品技术要求国际协调理事会 ICH协调指南 人用药物注册通用技术文档的组织 M4 (中文版 :征求意见稿 ) ICH进程第 4阶段推荐采纳 2016年 06月 15日 本指南由相应的 ICH专家工作组制订,并由监管各方根据 ICH的程序进行了讨论。该过程的第 4步建议欧盟、日本、美国、加拿大和瑞士的监管实体采纳该指南的终稿 。 M4(R3) 文件历史 首次编纂 历史 日期 重新编纂 2005年 11月 M4 由指导委员会根据第 2步程序 批准,并公开征求意见。 2000年 07月 20日 M4 M4 由指导委员会根据第 4步程序批准,并建议三个 ICH监管实体采纳。 2000年 11月 0

2、8日 M4 M4 由指导委员会直接根据第 4步程序 批准了对编号和章节的题头所做的更改,以保证一致性,同时未进一步 公开征求意见。 将文件安排文件作为附件纳入。 2002年 09月 12日 M4(R1) M4 指导委员会对附件的修订进行了批准:文件安排文件。 2003年 11月 11日 M4(R2) M4 指导委员会对所修订附件的更正内容进行了批准:文件安排文件。 2004年 01月 13日 M4(R3) 现行 第 4步 版本 M4 大会对所修订附件的更正内容进行了批准:文件安排文件。 2016年 06月 15日 M4(R4) 为了便于 M4指南的实施, ICH的专家们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并进

3、行了回答( Q&A),这些问答可在 ICH的网站上下载: http:/www.ich.org M4的问答史 M4 Q&A 指导委员会批准 2002年 09月 12日 M4 Q&A M4 Q&A 指导委员会对新增加的问题进行了批准。 2003年 07月 18日 M4 Q&A (R1) M4 Q&A 指导委员 会对新增加的问题进行了批准。 2003年 11月 11日 M4 Q&A (R2) 网站上发布的现行 M4的问答 M4 Q&A 指导委员会对新增加的问题进行了批准。 2004年 06月 10日 M4 Q&A (R3) 1 人用药品注册通用技术文件的组织 ICH协调指南 本指南在 2000年 1

4、1月 8日召开的 ICH指导委员会会议上已经进入 ICH程序的第 4步,建议ICH的三个监管方采纳本指南 (对编号和各章节的标记进行了编辑,以便达成统一,同时在 2002年 09月 11日至 12日召开的华盛顿特区会议上达成一致意见,在 e-CTD中使用) ( 2003年 11月 11日在大阪召开的指导委员会会议上对附件:文件安排文件进行了修订,并在 2004年 01月 13日进行了更正: 模块 2的表格中增加了一行针对 2.3.S.7的内容) ( 2016年 06月 15日召开的大会上采纳了附件:文件安排文件,并在 eCTD v4的模块 2和 3的表格和附录中(增加了该内容),同时对 eCT

5、D v3.2.2的模块 2和 3的表格进行了更正)。 目的 本指南介绍了在 提交给监管机构的申报资料的 准备过程中已达成统一认识的通用格式。 申报资料 采用 通用格式能够显著减少注册申请 编纂 所需的时间和资 源,也有助于电子 提交 文件的准备。具有通用 格式 的标准文件也有助于 审评 及与申请人的交流。此外还可以简化监管机构之间互换监管信息。 背景 通过 ICH过程,三个地区的人用药品注册的技术要求获得了很大程度的统一。但是,到目前为止,在 申报资料 的组织方面尚未协调一致。在提交的 研究 报告的组织方面,以及在 研究信息的 总结和表格的准备方面,各地区都有自己的要求。在日本,申请 人 必须

6、准备一份 GAIYO,对技术信息的总结进行组织和介绍。在欧洲,需要 提交 专家报告和表格化 总结, 书面总结 是建议提交的 。美国 FDA拥有新药申请的格式和内容方面的 指南。为 了避免需要生成和编纂不同的 申报 资料,本指南描述了 适用于所有这三个地区的通用申报资料 的格式。 适用范围 本指南主要 适用于 新药的注册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 资料 的组织(包括 生物制品 )。 本指南并 非说明 需要开展哪些研究 ,而仅 说明对所获得的数据进行呈现的适当格式。申请 人不能修改 本指南所述的通用技术文件的总体组织结构。 但是在非临床和临床总结中,为了使技术信息获得最佳的呈现,以便有助于对结果的理解和评

7、估, 申请 人 可根据自身情况修改格式 。 通用 技术文件的组织 1 一般原则 在整个通用技术文件中,为了方便对基本数据的 审评 ,同时帮助 审评员 对申请内 容进行快速定位,信息的呈现应该非常清晰和透明。在 准备 文本和表格的过程中,应空出一定的边缘,以便文件能够用 A4纸印刷(欧盟和日本),以及用 8.5 11“的纸印刷(美国)。左侧的边缘应足够 宽 ,以便装订时不会遮挡住文中的内容。文本和表格的字体的格式和大小应足够大,即使在影印后也易于辨认。叙述性文本推荐的是 Times New Roman的 12号字体。根据文件安排文件,每一页都应标注页码。缩写和缩略语在每个模块中首次使用时都应进行

8、定义。应根据下列文件的当前版本引用参考文献:国际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 ICMJE)生 物医学杂志投稿的统一要求 1。 通用技术文件的组织 通用技术文件可以按五个模块进行组织。 模块 1为区域性要求, 模块 2、 3、 4和 5则统一。遵守本指南应该能够确保这四个模块的格式都能为各监管机构所接受。 模块 1.行政 管理 信息 本模块 为各 地区的 相关 文件 ; 例如 , 申请表或者在该地区拟使用的说明书。 本模块的内容和格式 由 相应的监管机构规定。 模块 2.通用技术文件总结 模块 2的 引言 部分应该是药物 的一般性 介绍,包括药物分类、作用模式及拟定的临床用途。一般来说, 引言 应不超过

9、一页。 模块 2应按顺序包含下列 7个章节: CTD目录 引言 药学研究信息汇总 非临床 试验 综述 临床 概述 非临床 书面 总结和 列表 总结 临床总结 这些总结的组织在 M4Q、 M4S和 M4E指南中有述。 1生物医学杂志投稿的统一要求第一版由 Vancouver集团构思,并于 1979年出版。 通用技术文件的组织 2 模块 3.药学研究 信息 应该按 M4Q指南所述的结构格式 提供药学研究 信息。 模块 4.非临床试验报告 应该按 M4S指南所述的顺序 提供 非临床试验报告 。 模块 5.临床研究报告 应该按 M4E指南所述的顺序 提供 人体研究报告和相关信息。 以下对通用技术文件的

10、总体组织进行了介绍。 通用 技术文件的组织 3 ICH CTD 通用技术文件的组织的图示说明 模块 1 地区 行政 管理 信息 1 1.1 目录 不属于 CTD CTD 模块 2 CTD目录 2.1 CTD引言 2.2 药学研究 信息 汇总 2.3 非临床 研究综述 2.4 非临床 书面 总结和 列表 总结 2.6 临床 概述 2.5 临床 总结 2.7 模块 3 药学研究 信息 3 3.1 目录 模块 4 非临床 试验 报告 4 4.1 目录 模块 5 临床 研究报告 5 5.1 目录 通用技术文件的组织 4 人 用药品注册通用技术文件的组织 模块 1: 行政 管理 信息 1.1 模块 1所

11、提交文件的目录 1.2 各 地区的 相关 文件(如申请表、处方信息) 模块 2: 通用技术文件总结 2.1 通用技术文件目录表(模块 2-5) 2.2 CTD引言 2.3 药学研究信息汇总 2.4 非临床 试验 综述 2.5 临床概述 2.6 非临床 书面 总结和 列表 总结 药理学 药代动力学 毒理学 2.7 临床总结 生物制药研究和相关分析方法 临床药理学研究 临床有效性 临床安全性 参考文献 单项研究的摘要 模块 3: 药学研究 信息 3.1 模块 3的目录 表 3.2 数据主体 3.3 参考文献 模块 4 - 非临床试验报告 4.1 模块 4的目录表 4.2 研究报告 4.3 参考文献

12、 通用 技术文件的组织 5 模块 5:临床研究报告 5.1 模块 5的目录表 5.2 所有临床研究的列表 5.3 临床研究报告 5.4 参考文献 通用技术文件的组织 6 附件:文件安排文件 CTD规定了很多章节的标题和编号。是否可以为所有模块文件内与文件位置相关的标题及各章节的标题提供指导?是否也可以为 CTD和 eCTD文件中的哪些地方可以按层次排序提供指导? 根据该定义的结果,是否也能够 为 文件应如何编制页码 提供指导 ,以及应纳入什么样的 模块目录表? 文件的定义 文件是指一个纸质的提交文件,该文件由一系列页面组成,按顺序进行编号,并通过标签与其他文件分开(见本附件的文件页码的编制及分

13、隔章节)。一个文件可以等同于一个用于电子提交的文件夹。纸质和电子的提交文件中的文件安排应相当,但是如果要对纸质提交文件进行更新,生成电子提交文件,则可对文件安排进行一定的调整,以便方便在文件处理周期中的管理。在电子提交文件中,在与纸质提交文件相同的地方开始出现一个新文件夹时,应该用标签将文件分开。 在决定一个或多个文件或文件夹是否适当,应该考虑 一旦采用了某些特殊 方法,则应在整个注册资料的处理周期中都使用相同的方法 ,这是因为,一旦信息有变更,则可以提供可供替换的文件 /文件夹。 下列的表格描述了 CTD/eCTD中文件 /文件夹应该放置的层次,以及每个位置是需要一个还是多个文件。该表格描述

14、了 CTD/eCTD的所有章节,但是对具体的提交文件来说,并不是所有章节都适用。 对模块 2.3和模块 3来说,建议的文件安排取决于准备提交的文件时所使用的 eCTD的版本,而模块 4和模块 5文件安排相同,适用于所有 eCTD的标准。 使用 eCTD v3.2.2编纂的提交文件 : 请参见表 1、 2、 5和 6,更多的指南请见单独的 ICH eCTD Q&A。 使用 eCTD v4编纂的提交文件 : 请参见表 3、 4、 5和 6,更多的指南请见附录 A-F。 纸质 CTD提交文件 : 请参见表 1、 2、 5和 6,或表 3、 4、 5和 6。(此外还请见各地区的指南) 通用 技术文件的

15、组织 7 表 1:模块 2(纸质和 eCTD v3.2.2提交文件) 模块 2 2.1 只有纸质版本的 CTD需要该 目录 ; eCTD不需要。 要点 将文件 向上 堆积 到该层次并不合适 2.2 该层次可提交一份文件 2.3 注 1 引言 该层次可提交一份 或多份文件 2.3.S 注 2 2.3.S.1 2.3.S.2 在 eCTD提交时,该层次可不提交文件(文件可在该层次撰写,但是必须在更高的层次提交) 2.3.S.3 2.3.S.4 2.3.S.5 注 1: 由于产品的复杂性水平不同,为了适应这种不同, 药学研究信息汇总 的文件安排 有多种选择。 申请 人 可选择适用于其 QOS的层次。

16、 注 2: 每种活性药物成分应提交一份文件 注 3: 对于提供了复溶稀释剂的药品,应该在单独的 “P”文件部分提供该(这些)稀释剂的信 息 注 4: 每项适应症应提交一个文件,但有密切关系的适应症可以放在一个文件内。 2.3.S.6 2.3.S.7 2.3.P 注 3 2.3.P.1 2.3.P.2 2.3.P.3 2.3.P.4 2.3.P.5 2.3.P.6 2.3.P.7 2.3.P.8 2.3.A 2.3.A.1 2.3.A.2 2.3.A.3 2.3.R 2.4 2.5 2.6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7 2.7.1 2

17、.7.2 2.7.3 注 4 2.7.4 2.7.5 2.7.6 通用技术文件的组织 8 表 2:模块 3(纸质和 eCTD v3.2.2提交文件) 一旦选择了一种文件安排,则在整个申请的处理过程中都应坚持使用该选择。 模块 3 注 1 3.1 只有纸质版本的 CTD需要该 TOC;eCTD不需要该步骤。 要点 将文件 向上 堆积到该层次并不合适 3.2 3.2.S 注 2 3.2.S.1 3.2.S.1.1 该层次可提交一份或多份文件 3.2.S.1.2 3.2.S.1.3 在 eCTD提交时,该层次可不提交文件(文件可在该层次撰写,但是必须在更高的层次提交) 3.2.S.2 3.2.S.2

18、.1 3.2.S.2.2 3.2.S.2.3 注 1: 在选择本模块的文件安排的层次时 ,申请者应该考虑到,在产品生命周期的任何一个时间点,如果相关信息发生了变化, 则应在 CTD和 eCTD中提供可供替换的完整文件 /文件夹。 注 2: 对于含有多种药物活性成分的药品,应提供每种药物活性成分的 “S”部分要求的完整信息。 注 3: 可以选择将一个或多个控制策略的总结文件放在此处。 注 4: 对于提供了复溶稀释剂的药品,相应情况下,应该在单独的 “P”部分提供该(这些)稀释剂的信息。 注 5: 在这个位置, CTD-Q中所含的每个 标题 的下一个层次都不可能含有单项文件或文件夹。 3.2.S.

19、2.4 3.2.S.2.5 3.2.S.2.6 3.2.S.3 3.2.S.3.1 3.2.S.3.2 3.2.S.4 注 3 3.2.S.4.1 3.2.S.4.2 3.2.S.4.3 3.2.S.4.4 3.2.S.4.5 3.2.S.5 3.2.S.6 3.2.S.7 3.2.S.7.1 3.2.S.7.2 3.2.S.7.3 3.2.P 注 4 3.2.P.1 3.2.P.2 3.2.P.2.1 注 5 3.2.P.2.2 注 5 3.2.P.2.3 3.2.P.2.4 3.2.P.2.5 3.2.P.2.6 3.2.P.3 3.2.P.3.1 3.2.P.3.2 3.2.P.3.3

20、3.2.P.3.4 3.2.P.3.5 3.2.P.4 3.2.P.4.1 3.2.P.4.2 3.2.P.4.3 3.2.P.4.4 3.2.P.4.5 3.2.P.4.6 3.2.P.5 注 3 3.2.P.5.1 3.2.P.5.2 3.2.P.5.3 3.2.P.5.4 3.2.P.5.5 通用 技术文件的组织 9 3.2.P.5.6 3.2.P.6 3.2.P.7 3.2.P.8 3.2.P.8.1 3.2.P.8.2 3.2.P.8.3 注 6: 参见各地区的指南。 注 7: 应在目录中列出参考文献。 3.2.A 3.2.A.1 3.2.A.2 3.2.A.3 3.2.R 注 6

21、3.3 每个参考文献一个文件夹 注 7 通用技术文件的组织 10 表 3:模块 2(纸质和 eCTD v4提交文件) 模块 2 2.1 目录 不适用于 eCTD。 要点 将文件 向上 堆积到该层次并不合适 2.2 2.3 注 1,注 2 引言 该层次可提交一份文件 2.3.S 注 1,注 3 该层次可提交一份或多份文件 注 1: 为了适应产品的复杂性的不同, 药学研究信息汇总 有数种文件安排可供选择。如本表所述, 申请者可提交一份单一的 2.3文件或书面文件作为 2.3的引言,并提交 2.3.S(或 2.3.S.x)、 2.3.P(或2.3.P.x)、 2.3.A.x或 2.3.R,并 可 在

22、 2.3.x或 2.3.x.n的层次上提交。活性药物成分和药品的关键词指南请参见附录 A。 注 2: 因为技术原因(例如,如果超过了PDF的最大容量限制),可以将一份文件分开。 注 3: 对于含有 1种药物活性成分的药品,每个药物活性成分可单独提供文件(使用药物活性成分的关键词)。通常情况下,每个生产商不会提供单独的文件。有关关键词的指南请参考附录 A。 注 4: 对于提供复溶稀释剂的药品,可为稀释剂单独提供文件(使用产品的关键词)。如果有 1种剂型,则每种剂型可单独提供文件(使用剂型关键词)。有关关键词的指南请参考附录 A。 2.3.P 注 1,注 4 2.3.A 2.3.A.1 注 1,注

23、 5 2.3.A.2 注 1,注 6 2.3.A.3 注 1 2.3.R 注 1 2.4 2.5 2.6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7 2.7.1 2.7.2 2.7.3 注 7 2.7.4 2.7.5 2.7.6 注 5: 如果要介绍多个 机构 ,则应使用 机构 的关键词为每个 机构 提供一份文件。有关关键词的指南请参考附录 F。 注 6: 对于复方产品的多个成分(如疫苗),应使用成分关键词为每个成分提供一份文件。有关关键词的指南请参考附录 F。 注 7: 每项适应症应提交一个文件,但有密切关系的适应症可以放在一个文件内。 通用

24、技术文件的组织 11 表 4:模块 3(纸质和 eCTD v4提交文件) 一旦选择了一种文件安排,则在整个申请的处理过程中都应坚持使用该选择。 模块 3 3.1 TOC不适用于 eCTD。 要点 3.2 3.2.S 注 2,注 3 3.2.S.1 注 4 在该层次堆积文件并不合适,该层次不要放置文件。 3.2.S.2 注 2 3.2.S.2.1 3.2.S.2.2 该层次可提交一份或多份文件 3.2.S.2.3 3.2.S.2.4 在该层次可提交一份或多份文件,但是其内容并不是从较低的层次 向上堆积而来。 3.2.S.2.5 3.2.S.2.6 3.2.S.3 注 2 3.2.S.3.1 3.

25、2.S.3.2 注 1: 在选择模块 3的文件安排的层次时,申请者应该考虑到,在产品生命周期的任何一个时间点,如果相关信息发生了变化,则应提供可供替换的完整文件 /文件夹。 注 2: 除了低一个层次可提供文件,本层次也可以提供文件;请参见附录B。 注 3: 对于含有多种药物活性成分 的药品,应提供每种药物活性成分的“S”部分的完整信息。请参见附录 A。如果一种药物活性成分已经获得批准,则相关指南请参考 监管 机构的要求。 注 4: 在这个位置, CTD-Q中所含的每个题头的下一个层次都不可能含有单项文件或文件夹。 注 5: 在稳定性方面,应提供其整体的信息, 此外 还应按生产商、稳定性研究方案

26、和 /或其他任何可供区别的信息提供这些信息。参见附录 C。 注 6: 对于提供了复溶稀释剂的药品,相应情况下,应该按药品在单独的“P”部分提供该(这些)稀释剂的信息。参见附录 A。 3.2.S.4 注 2 3.2.S.4.1 3.2.S.4.2 3.2.S.4.3 3.2.S.4.4 3.2.S.4.5 3.2.S.5 3.2.S.6 3.2.S.7 注 2 3.2.S.7.1 3.2.S.7.2 3.2.S.7.3 注 5 3.2.P 注 2,注 6 3.2.P.1 3.2.P.2 注 7 3.2.P.2.1 注 4 3.2.P.2.2 注 4 3.2.P.2.3 3.2.P.2.4 3.2

27、.P.2.5 3.2.P.2.6 3.2.P.3 注 2 3.2.P.3.1 3.2.P.3.2 3.2.P.3.3 3.2.P.3.4 3.2.P.3.5 3.2.P.4 注 8 3.2.P.4.1 3.2.P.4.2 3.2.P.4.3 3.2.P.4.4 3.2.P.4.5 3.2.P.4.6 3.2.P.5 注 2 3.2.P.5.1 3.2.P.5.2 3.2.P.5.3 3.2.P.5.4 3.2.P.5.5 3.2.P.5.6 3.2.P.6 通用技术文件的组织 12 3.2.P.7 注 9 注 7: 在 P.2的内容方面,可使用 3.2.P.2( P.2.1至 P.2.6)或

28、3.2.P.2.X层次。此外,控制策略总结可放置在 3.2.P.2。在设计 质量或大分子申请时,不建议提供单个的 3.2.P.2文件。 3.2.P.8 注 2 3.2.P.8.1 3.2.P.8.2 3.2.P.8.3 注 10 3.2.A 注 2 3.2.A.1 注 11 3.2.A.2 注 12 3.2.A.3 注 13 3.2.R 注 14 3.3 每个参考文件 一个文件夹 注 8: 对于在 3.2.P.4和 /或 3.2.P.4x层次使用的辅料指南,请参考附录 D。 注 9: 对于含有 1个包装系统的药品,可按每个系统或其他可供区别的信息完整 地 提供每个系统的信息。参见附录 E。 注

29、 10: 在稳定性方面,应提供其整体的信息, 此外 还应按包装系统 、生产商、规格、稳定性研究方案和 /或其他任何可供区别的信息提供这些信息。参见附录 C。 注 11: 如果提供了超过 1个 机构 ,可按 机构 提供文件。参见附录 F。 注 12: 通常情况, 3.2.A.2中只提供一份文件,但是如果有 1种成分(如多种成分的疫苗或复方产品),则应按成分提供文件。参见附录 F。 注 13: 如果提供了超过 1个辅料,可按辅料提供文件。 注 14: 相应情况下使用 3.2.R或其小节;请参见各地区的指南。 通用 技术文件的组织 13 表 5:模块 4(纸质和 eCTD 提交文件) 模块 4 4.

30、1 只有纸质版本的 CTD需要该 目录 ; eCTD不需要。 要点 将文件 向上 堆积到该层次并不合适 4.2 4.2.1 4.2.1.1 研究 注 1 4.2.1.2 研究 注 1 该层次可提交一份或多份文件 4.2.1.3 研究 注 1 4.2.1.4 研究 注 1 注 1: 通常情况下,模块 4所含的每项研究报告都应提供一个文件。但是,如果研究报告较大(如致癌性 试验 ),申请者可选择以多于一份文件的方式提交该报告。这种情况下,报告的第二部分应为一份文件,同时附录可以作为一份或多份文件。在选择这些报告的文件安排的层次时,申请者应该考虑到,在产品 生命周期的任何一个时间点,如果相关信息发生

31、了变化,则应提供可供替换的完整文件 /文件夹。 注 2: 应在目录中列出参考文献。 4.2.2 4.2.2.1 研究 注 1 4.2.2.2 研究 注 1 4.2.2.3 研究 注 1 4.2.2.4 研究 注 1 4.2.2.5 研究 注 1 4.2.2.6 研究 注 1 4.2.2.7 研究 注 1 4.2.3 4.2.3.1 研究 注 1 4.2.3.2 研究 注 1 4.2.3.3 4.2.3.3.1 研究 注 1 4.2.3.3.2 研究 注 1 4.2.3.4 4.2.3.4.1 研究 注 1 4.2.3.4.2 研究 注 1 4.2.3.4.3 研究 注 1 4.2.3.5 4.

32、2.3.5.1 研究 注 1 4.2.3.5.2 研究 注 1 4.2.3.5.3 研究 注 1 4.2.3.5.4 研究 注 1 4.2.3.6 研究 注 1 4.2.3.7 4.2.3.7.1 研究 注 1 4.2.3.7.2 研究 注 1 4.2.3.7.3 研究 注 1 4.2.3.7.4 研究 注 1 4.2.3.7.5 研究 注 1 4.2.3.7.6 研究 注 1 4.2.3.7.7 研究 注 1 4.3 每个参考文献一个文件夹 注 2 通用技术文件的组织 14 表 6:模块 5(纸质和 eCTD 提交文件) 模块 5 5.1 只有纸质版本的 CTD需要该 TOC; eCTD不需

33、要该步骤。 要点 将文件堆积到该层次并不合适 5.2 该层次可提交一份文件 5.3 5.3.1 5.3.1.1 研究 注 1 5.3.1.2 研究 注 1 该层次可提交一份或多份文件 5.3.1.3 研究注 1 5.3.1.4 研究 注 1 注 1: 通常,申请者应该以多份文件的形式提供研究报告(一份摘要、研究报告主体和相应的附录)。附录应该依据 ICH E3指南进行组织,该指南描述了临床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在选择这些报告的文件安排的层次时,申请者应该考虑到,在产品生命周期的任何一个时间点,如果相关信息发生了变化,则应提供可供替换的完整文件 /文件夹。 注 2: 在支持超过一项 适应症的申请

34、时,每项适应症都应重复一次本节。 5.3.2 5.3.2.1 研究 注 1 5.3.2.2 研究 注 1 5.3.2.3 研究 注 1 5.3.3 5.3.3.1 研究 注 1 5.3.3.2 研究 注 1 5.3.3.3 研究 注 1 5.3.3.4 研究 注 1 5.3.3.5 研究 注 1 5.3.4 5.3.4.1 研究 注 1 5.3.4.2 研究 注 1 5.3.5 注 2 5.3.5.1 研究 注 1 5.3.5.2 研究 注 1 5.3.5.3 研究 注 1 5.3.5.4 研究 注 1 5.3.6 5.3.7 研究 注 1 5.4 每个参考文献一个文件夹 注 3 注 3: 应

35、在目录中列出参考文献。 通用 技术文件的组织 15 文件页码的编制和分隔 每份文件都应从第一页开始编制页码,但是具体的参考文献例外,已存的杂志的页码编制(对该类文件来说)已经足够。申请者应按 “第 1/n页 ”表示页码,其中 n为文件的总页数。 此外,文件的所有页面都应包含一个具有唯一性的页眉或页脚,简要介绍文件的主题。如果是以纸质的方式提交文 件,在文件前的标签上应使用一个相似的标识符,以方便在卷宗内找到该文件。可使用完整章节编号和标题的缩写。 如果一个章节内含有多份文件,可以纳入该章节的目录,以便识别该章节内所含的文件的排列和标题,如: “3.2.S.4.2 分析 方法 ”的标签 o 目录

36、,列出步骤 A、步骤 B和步骤 C的标题 “3.2.S.4.2 步骤 A”的标签 o 步骤 A(即文件,第 1-n页) “3.2.S.4.2 步骤 B”的标签 o 步骤 B(即文件,第 1-n页) “3.2.S.4.2 步骤 C”的标签 o 步骤 C(即文件,第 1-n页 ) 如果一个章节内仅含有一个文件(如 3.2.S.1.1 命名),则在文件之前只需放置一个标签,注明 “3.2.S.1.1 命名 ”。 文件内的章节编制 为了在一份文件内避免第 5、第 6层 等小标题的编制(如 2.6.6.3.2.1),申请者可使用简短的编号字符串。这种情况下,文件的编号和名称(如 2.6.6毒理学 书面

37、总结)应出现在页面的页眉或页脚,而文件内的章节内可使用下列方法,例如 1、 1.1、 2、 3、 3.1、3.2等。使用完整的编号字符串(如 2.6.6.3.2.1)也可接受。 目录的格式 模块 2 根据 药学研究汇总 文件 的定义方式, 2.1 CTD的目录应该下调至第三(如 2.3S)或第四(如 2.3.S.1)层次。(见 模块 2的文件定义。 ) 模块 3 第 3.1节提供的目录应包括高层次章节的编号、相关章节的标题及卷号,应按其在药物提交文件中的顺序显示。根据 M4Q指南,该目录应能够用于检出模块 3的内容。只是应该下调至第五个层次(如 3.2.P.2.1)。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该层次,

38、 M4Q指南中还定义了更多的小节和小标题(如在 3.2.P.2之下),而且虽然未纳入 3.1的目录,但是该格式应在注册资料中使用。 文件页码的编制和分隔 下所述的低层次的 目录应被排除出 3.1的目录。 通用技术文件的组织 16 根据申请人的判断,含有多个文件的章节也可包含一个目录,以便确定文件的次序和主题。除了 M4Q指南中定义的标题或小节的编制,如果想要引入更多的标题或小节的编制,则只能在一份文件内进行该操作,而且不应作为一份单独的文件,也不应成为新的一个小节。这种情况下,可以纳入该文件的专有目录,以便识别该文件内所含的小节的排列和标题。这些文件和小节不应出现在 3.1的目录中。 此外,在

39、该格式下,不能加入其他的附件或附录,除了作为该章节的文件纳入,而该章节中可纳入多份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可在相关章节内 对所附的文件进行交叉引用。如果想要在只含有一个文件的章节中附录更多信息,则该信息只能加入该文件内部。 所有的目录中录入的标题应为 M4Q指南中定义的章节的题头和编号,或者为标签上显示的标识符(仅适用于纸质的 药学 文件 提交),此时最好录入的是章节的完整标题,这样更容易识别相应的标签中可能使用的简略标题。该目录中不应说明任何的页码。 参考文献应列于该节所专有的目录中。 模块 4 模块 4的目录中应包含 CTD指南中所列的所有数字项,以便识别该次申请中所有的重要成分(例如 4.2

40、.3.5.1 生育力和早期胚胎发育 毒性试验 ), 并至少应向下延续至研究报告的层次。因此,目录中应出现每份研究报告。可以在注册资料模块 4的目录中显示研究报告的章节,或仅在具体研究报告的目录中显示即可。 模块 4部分目录的描述 4.2.3.2 重复 给药 毒性 试验 试验 aa-aaa: 大鼠 给予 C药物 30天重复 给药 毒性 试验 试验 bb-bbb: 大鼠 给予 C药物 6个月重复 给药 毒性 试验 试验 cc-ccc: 犬给予 C药物 30天重复 给药 毒性 试验 试验 dd-ddd: 犬给予 C药物 6个月重复 给药 毒性 试验 4.2.3.3 遗传毒性 4.2.3.3.1 体外

41、 试验 ee-eee: C药物 的 Ames试验 等等 通用 技术文件的组织 17 模块 5 模块 5的目录中应包含 CTD指南中所列的所有数字项,以便识别该次申请中所有的重要成分(例如 5.3.5.1.1 安慰剂对照试验),并至少应向下延续至临床研究报告的层次。因此,目录中应出现每份临床研究报告。可以在注册资料模块 5的目录中显示临床研究报告( E3)的章节,或仅在具体临床研究报告的目录中显示即可。 模块 5部分目录的描述 5.3.5 适应症 Z - 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报告 5.3.5.1 适应症 Z - 与主张的适应症有关的对照临床试验的研究报告 5.3.5.1.1 适应症 Z - 安慰剂

42、对照试验 研究 xx-xxx:一项应用药物 A治疗适应症 Z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 研究 yy-yyy:一项双盲 5.3.5.1.2 适应症 Z - 活性对照试验 研究 zz-zzz:一项应用药物 A治疗适应症 Z并与药物 C进行比较的双盲、活性对照试验 5.3.5 适应症 Q - 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报告 5.3.5.1 适应症 Q - 与主张的适应症有关的对照临床试验的研究报告,等等 通用技术文件的组织 18 eCTD v4提交资料的附录 附录 A:活性 成分 、生产商、产品和剂型的关键词使用指南 这些关键词( v3.2.2中称为 “属性 ”)都是可选 关键词,只应在必要时使用;为了增加审阅

43、的价值,在重复一个章节或确定一个章节的独特性时可使用一个或多个关键词。由申请者决定使用这些关键词的时机和方法。 因为关键词的目的是帮助 审评员 浏览申请(如区别不同的活性成分或药品的章节),并不是用来对计算机化的数据进行管理,因此在所有情况下,每个关键词具备简短的信息提示价值已经足够。另一种方法是,可通过独特的标题或说明一个文件内的差异(如生产 工艺 的对比表 格 )对文件进行区别。 模块 2.3中使用的关键词无需与模块 3中使用的关键词相匹配。 在模块 2.3方面,最基本的文件安排选择 是一个涵盖所有问题的文件,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关键词。如果申请者使用了更为细致的文件安排(如 2.3.S),则

44、可采用单独的 “活性 成分 ”和 /或 “生产商 ”等关键词分别提供一份文件(或具有独特标题的多份文件)。这种情况下, 2.3.S和 3.2.S的关键词(如使用)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活性 成分 ”关键词主要的目的是用于 区 分 不同的活性成分, 某 些 药品含有多种活性成分,或 者 不同 的 药品 采用 合并 的 包装 。这种关键词建议使用国际非专利名称( INN)。较长的 INN名称可以缩减。可考虑纳入任何基团,以便区别不同 剂型 可能采用的 不同盐型 。如果没 有 INN,则公司的代码已经足够。 “生产商 ”的关键词旨在方便产品 全 生命周期的管理,因为期间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生产商(如使用

45、了不同的原料药合成 路线 (化学实体)或生产 工艺 ( 生物制 品 )。如果申请人决定不需要有多个 3.2.S或 3.2.P章节(例如, 3.2.S.X的论题中很少有生产商 /生产场所 /生产 工艺 的特异性文件(目前没有,未来不太可能会有),则不建议使用关键词!使用诸如 “全部 ”、 “申请人 ”或 “未说明 ”等一般的概括性词汇也没有好处。 “生产商 ”关键词可以是公司的名称,如果公司名较长,则可以是公司名的首个单词或缩写, 也可以是生产场所的名称,或者是 区 分 不同 合成路线 或 生产工艺 的简单词汇。请使用 产品生命 周期中 不太可能更改的词汇。 如适用, “产品 ”关键词可用于 区

46、 分 药品的下列章节,例如: “活性 成分 ”、 “设备 ”、“安慰剂 ”和 /或 “稀释剂 ”。 “产品 ”关键词还可用于 区 分 “A型 ”和 “B型 ”药品制剂,同时 /或者该关键词下可包含规格信息( 若 为另一个规格单独提供一个 3.2.P章节 存在合理性 )。不建议使用商标等专利名称,因为监管机构并不一定会认可提议的商标(在提交了 eCTD的申请之后,才可能会 知道 商标是否会被认可)。 “剂型 ”关键词可包含简短的 描述性文本,如 “用于配制混悬液 的散剂 ”。不建议在 “剂型 ”的关键词中包含规格、浓度或灌装量等细节。 通用 技术文件的组织 19 附录 B: “蓝色 ”文件安排和

47、控制策略总结 “蓝色 ”文件安排: 在 ICH eCTD v4.0中,模块 3引入了一个新的 “蓝色 ”文件安排选项。在该层次上纳入文件并不是有新的意图,但是某些情况下这些文件可以很有价值。例如: 在 3.2.S或 3.2.P的层次上放置一个对药物主文件夹的交叉引用 在 3.2.S.4或 3.2.P.5的层次上放置一个对适用性证书的交叉引用 在任何 “蓝色 ”(或 “绿色 ”)的层次可以放置一个给审 核人的注释 在几个可能的位置可以放置控制策略的总体总结(见下文)。 这些可选的文件都应具备明确且具有提示性的标题。 控制策略总结: 目前,在模块 3中并未规定控制策略总结的特殊位置,因此应由申请人

48、判断控制策略的总体总结应放置的位置。例如,控制策略总体总结应放置在 3.2.S.4和 3.2.P.5、 3.2.S.2.6和 3.2.P.2(或 3.2.P.2.3)或 3.2.S.4.5和 3.2.P.5.6的层次上。申请人应在模块 2.3(如 2.3引言)中说明模块 3的所有控制策略总结的位置。 附录 C:稳定性数据指南 申请者可选 择一种文件安排,使之更好的适应其业务需要,同时适合申请的要求。 “主题词 ”关键词 的 使用 具有 可选性质 ,由申请人决定使用的时机和方式。每个 “主题词 ”关键词都应生成独立的 3.2.S.7.3和 /或 3.2.P.8.3章节。所有稳定性数据可使用一份或

49、多份文件组织,同时在一个或多个稳定性数据的章节中组织。 如果在一个章节内有数份文件,通过对文件标题进行有提示性的命名可进行一定程度的区分。例如,分配至 3.2.P.8.3的文件标题可为: “泡罩 - 10 mg - 长期 贮 藏 ” “泡罩 - 10 mg - 加速 试验 ” “加速 - 瓶装 - 10 mg, 25 mg” “加速 - 泡罩 - 10 mg, 25 mg” “36个月 - 瓶装 - 10 mg, 25 mg” 一个章节内有多份文件时,可给每份文件分配一个优先编号,以便确定文件在该章节的出现次序。 更多或其他信息可在 “主题词 ”的关键词下提供,或者在文件的标题中提供(如贮存条件、使用何种容器和 /或 “主要 ”与 “支持性 ”等信息)。不建议使用诸如 “所有规格 ”等一般性的概括术语。 附录 D:辅料指南 申请者可选择一种文件安排,使之更好的适应其业务需要,同时适合申请的要求 。所有辅料数据可使用一份或多份文件组织,同时在一个或多个辅料的章节中组织。 “辅料 ”关键词 的使用 具有 可选性质 ,由申请人决定使用的时机和方式。每个 “辅料 ”关键词通用技术文件的组织 20 都应生成独立的 3.2.P.4和 /或 3.2.A.3章节。 “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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