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代理法,简述代理的类型什么是狭义的无效代理?表见代理的成因及要件是什么?代理人的义务是什么?,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被代理人(委托人,本人),代理人(受托人),第三人,代理效果关系,代理的特征,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自己的意志与第三人发生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行为的效果直接归属于本人,案例,某家具厂生产了3000把高档餐椅欲出售,该厂委托某外贸公司代其寻找客户并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在家具厂和外贸公司签订的协议中约定:该餐椅的售价最低为120美元/把,
2、按照合同标的额的10%向外贸公司支付报酬。后来,外贸公司代表家具厂与国外的一家餐馆签订了买卖餐椅的合同,每把餐椅的售价为135美元/把。家具厂和外贸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买卖餐椅的合同当事人是谁?餐椅质量出现委托,谁来负责?,代理权的产生与消灭,代理权的产生:我国? 大陆法? 英美法?代理权的消灭:1.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2. 根据法律代理关系终止的后果:1. 当事人之间2. 对第三人,代理权的产生,甲长期担任A公司的业务主管,在A公司有很大的代理权限。在甲的努力下,A公司生意兴隆,新老客户遍及世界。由于甲公司的董事长嫉妒甲的才能,无理解雇了甲。甲怀恨在心,于是在遭解雇一个月后,继续假冒A公司的名
3、义从老客户B公司处骗得货物,逃之夭夭。B公司要求A公司付款,A公司则以甲假冒公司名义为由拒绝付款。B公司坚持认为在其与甲做生意期间,他并不知甲已被A公司解雇,并且也未收到关于A公司已解雇甲的任何通知,故B公司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A公司仍应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负责。双方相持不下,对簿公堂。A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代理权的产生,2005年7月,远达贸易公司将盖有本单位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交给业务员张某,委托他购买20台海尔立式空调。2005年8月10日,张某用该空白合同书与江海家电公司签订了购买20台电视机的购销合同,贷款总额为48000元,合同规定货到后15天内付款。张某将签好的合同带回交给远达贸易公
4、司经理,经理对此合同未置可否。2005年8月25日,江海家电公司将20台电视机如数运至远达贸易公司,远达贸易公司经验收后陆续出售。因付款期限已过,未见远达贸易公司付款,江海家电公司电话通知远达贸易公司支付货款,而该公司以张某超越代理权限与江海家电公司签订合同为由拒付货款。江海家电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远达贸易公司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1)本案的责任方是谁?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概念?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我国的相关规定大陆法系与我国:分为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区别?)英美法系:分为“违反有代理授权的默示担保”(即狭义的无权代理)和“不容否认的代理”(与表见代理
5、基本相同),狭义的无权代理,通常的情形:1.未经授权;2.授权无效;3.越权代理;4.代理权消灭。效力:非经本人追加,无代理的效力。大陆法系与我国:1.本人的追认权 2.第三人的催告权 3.第三人的撤回权英美法系:无论代理人是否善意,第三人都可以对其起诉; 本人追加的话“追加代理”*如第三人明知代理人无代理权?,表见代理,成因:1.因本人的表示行为而产生授权表象2.因越权行为而产生3.因行为延续而产生要件:1.行为人以本人名义为民事行为2.本人以其行为表示授予行为人代理权3.第三人为善意且无过失4.必须是委托代理效力:被拟制为约束本人的有效代理,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
6、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有追认权 丙有催告权 丙有撤销权 构成表见代理,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代理的内部关系,代理人义务1.执行的义务勤勉;谨慎;亲自履行2.服从的义务在授权范围内行事3.诚实忠信的义务公开客户资料;不得自己代理或双
7、方代理;不得受贿或图谋私利,或与第三人串通损害本人的利益;不得泄露秘密;向本人申报账目,代理的内部关系,甲委托乙代其出售他在原籍的三间房屋。乙接受委托,将上述房屋出卖给丙。丙与乙商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丙明知价廉,乙也有意让丙占便宜。丙向乙表示:事成后愿赠他1000元。乙写信将出售房屋之事告诉了甲。由于甲不知当地售房的价格,又过于相信乙,即复信同意出售,并委托乙代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定后,乙将丙所付售房价款汇给甲。丙买得该房后,即申将房屋拆除,准备翻建新房。房屋拆除后,甲从旁得知了丙与乙相互串通,故意压低房价,双方牟取非法利益的全部事实,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主持正义,制裁丙与乙
8、的违法行为。他表示,房屋既已被拆除就算是卖了,但坚决要丙与一赔偿他的损失。因丙将现金筹建了房屋,拿不出现款,乙较富裕,要求法院判令乙负责赔偿他的全部损失。 1、乙代理甲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 2、甲的损失应由谁赔偿?甲因丙拿不出现款,能否要求乙全部赔偿?,答:甲委托乙代售三间房屋,乙接受委托,他们之间建立了委托代理关系。乙将甲的三间房屋代为出售给丙,这是乙行使代理权。民法上的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进行民事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替被代理人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因此,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不允
9、许利用代理权进行损害被代理人的活动。乙作为甲的代理人代其出售房屋时,违背代理制度的宗旨,竟与丙串通,故意压低房价,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乙上述代理行为显然是无效民事行为。 从本案情况看,房屋出售后已被丙拆除,不能恢复原状,在此情况下,甲经权衡后同意将乙代为售出的三间房屋仍出卖给丙,但这并不是说乙的代理行为有效,而是甲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的房屋直接作出出售的意思表示。至于乙与丙在代理行为中恶意串通给甲造成的损失,甲要求乙和丙赔偿则是合法的,因为他们必须负连责任。这里所说的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就是在代理关系的三方当事人中由其中的某两方当事人共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其中的任
10、何一方当事人都负有承担全部责任的义务。在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的代理关系中,应由代理人与第三人共同向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代理人乙与第三人丙双方串通,故意压低房价,给被代理人甲造成损失,甲有权要求丙与乙共同赔偿。他们既然承担的是连带责任,甲以丙拿不出现款为由,只要求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代理的内部关系,1986年10月8日,原告某市画店请该市美术馆某画张家某为其作画。当时双方商定:被告在年内为原告作六幅国画(二幅仁女、二幅山水、二幅花鸟),纸张、笔墨等由原告提供。被告所作国画规格以原告提供的七尺宣纸为准。每幅国画,原告先行给付被告人民币500元。第二天,原告将预付款3000元
11、及纸张笔墨等送交被告处。但由于被告正专心于超长山水画卷的创作,一直无暇为原告作画。1986年12月4日,被告应某国之邀出访。临行,将印章、纸墨等留给其一学生,要其代为作画六幅,于年内送到原告画店。该学生按老师的吩咐赶作国画六幅,于12月28日将画送到画店。但经该画店鉴定,发现这六幅国画无论从哪一方面,都与被告的作品有很大差距,肯定不是被告所作。该画店经理先后两次去被告处,但均未见到被告(此时被告出访未归)。1987年1月4日,被告从国外归来后,画店经理又来到被告处,与被告商量,要求重作,被告执意不肯,于是诉至市人民法院。被告为原告作画的行为是否可以由其学生代理?,代理的内部关系,答:根据代理人
12、对本人义务必须亲自履行、不得委托他人的规定,本案原、被告双方商定,由被告为原告画店作画,属于双方约定应当由被告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是特定的人,只能由行为人本人来实施,所以,被告为画店作画的行为不能由其学生代理。,代理的内部关系,本人义务1、支付报酬或佣金2、偿还代理人因履行特别义务而产生的费用3、允许代理人检查核对本人账目,代理的外部关系,(一)大陆法1、直接代理:本人与第三人建立合同关系,代理人不承担个人责任2、间接代理:只有代理人将合同转让给本人后,形成相当于直接代理的法律关系(二)英美法1、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本人与第三人建立合同关系,代理人不承担个人责任2、未
13、披露的代理:(1)本人介入权(2)第三人选择权*我国1、直接代理2、间接代理(显名、隐名),代理的外部关系,和美公司在英国的购货代理人与英国的嘉义公司洽商,为和美公司购买一批化工原料。但该代理人未向嘉义公司表明证据的代理人身份,并且以自己的名义与嘉义公司签订了购货合同,后来,嘉义公司违约,不能提供该批货物。 和美公司能否直接起诉嘉义公司?为什么? 大陆法系国家的代理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代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代理公约,中国,类型,无权代理,代理权消灭,内部关系,外部关系,代理中国,代理权的产生根据,委托代理(又称为意定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代理权的代理。,法定代理依照法律的直接
14、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指定代理依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的指定行为而发生的代理,甲为精神病人,在民事诉讼中,由于他没有法定代理人,于是法院为他指定了一位诉讼代理人。甲公司委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甲为其7岁的儿子买保险,代理中国,代理权的有无,有权代理有正当代理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无权代理无正当代理权,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除非符合特定条件,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是否以本人名义,显名代理代理行为以本人名义实施,隐名代理代理行为不以本人名义实施,但第三人明知或应该知道代理人为本人代理,复任权,本代理,复代理代理人为本人的利益将其代理权转托给他人而产
15、生的代理,代理中国,复任权代理人选人复代理人的权利原则:委托代理人无复任权。例外情形:1. 本人事前同意2. 本人事前授权3. 本人事后追加4. 紧急情况下,为本人之利益的,复任权,本代理,复代理代理人为本人的利益将其代理权转托给他人而产生的代理,本人意志,法律强制,代理中国,甲委托乙到A市购买茶叶一批,乙到A市后即将代理权转托给好友丙,丙买到茶叶后交与乙,乙再交给甲并说明了由丙代买的情况,甲未说什么,但接受了茶叶。 该复代理是否成立?,甲委托乙到A市处理一批时鲜果品。乙到A市后水土不服得重病住院。适逢盛夏,若不及时处理,该批果品面临坏掉危险,而乙又联系不上甲,无奈之下,乙委托好友丙代为处理果
16、品售卖事宜。事后,甲表示异议,拒不接受售卖货款。 该复代理是否成立?,习题判断,( )1.表见代理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的范畴。( )2.当一个未被授权的代理行为被追认以后,其效力同事前授权的代理行为相同。 ( )3.表见代理是一种特殊的有权代理。( )4.无权代理人得到本人追认后等同于有权代理。( )5.当终止代理关系时,必须通知第三人,否则不对第三人发生效力。,习题单选,1.依大陆法,由于本人的意思而产生的代理为( )。A.意定代理 B.法定代理C.指定代理 D.意定代理和指定代理2.依英美法,一个人以他的言辞或行动使另一个人有权以他的名义签订合同,这种代理权产生的原因为( )。A.明示的指
17、定 B.默示的授权 C.客观必需的代理权 D.追认3.依大陆法,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了本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日后再将其权利、义务通过另外一个合同转移于本人的,称为( )。A.直接代理B.再代理 C.间接代理D.复代理,习题单选,4.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代理人忠实义务内容的是( )。A.代理人应及时将有关客户的资料披露给被代理人B.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C.代理人不得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D.代理人应亲自履行代理义务,不得擅自转托他人5. 在代理制度中,行为人的行为对本人具有拘束力的情况为( )。A. 行为人是在本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事B行为人可以不在本人的
18、授权范围内行事C行为人是以本人的名义实施的一切行为D行为人代理权终止后实施的代理行为6. 某甲经常让某乙替他向某丙订购货物,并如数向丙支付货款,在这种情况下,乙便认为是具有 ( )。A明示代理权 B默示代理权C. 客观必需的代理权 D追认代理,习题多选,1英美法认为,代理权可以产生的原因有( )。A明示的指定 B默示的授权C. 客观必需的代理 D追认的代理2在大陆法中,根据第三人究竟是同本人还是同代理人订合同的标准,把代理分为( )。A法定代理 B直接代理C意定代理 D间接代理3.依德国民法规定,在发生无权代理的情况下( )。A.第三人可催告本人表示是否追认B.本人追认的表示应在收到催告后一定期限内作出,否则视为拒绝C.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未经本人追认之前,恶意第三人有权撤回D.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未经本人追认之前,善意第三人有权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