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岗区城市建设管理(道路挖掘)行政许可审批办事指南事项名称 城市道路挖掘审批办理依据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013 年 11 月 18 日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第四章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办理条件一、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应当向市城管部门申报挖掘城市道路年度计划。除特殊情况外,未纳入挖掘城市道路年度计划的,不得挖掘城市道路。二、市城管部门应当根据申报单位提出的挖掘城市道路年度计划,会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编制挖掘城市道路计划。各有关部门和挖道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挖掘城市道路计划。申报材料(一)挖掘城市道路申请;(二)年度挖道计划;(三)上级主管
2、部门批准的工程计划文件;(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各地下管线设施管护责任单位和其他障碍物主管单位的会签文件;(六)施工作业图纸和具体实施方案;(七)文明施工方案;办理流程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南岗区道路维护巡查所受理(初审) 。 1管理员到现场根据施工蓝图实地踏察,签署意见。 2南岗区城乡建设局内部流通审批。 3按规定交纳道路修复押金。 4核发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 5收费标准1、 高标准沥青路面 75 公分 327.12 元/米;2、 次高标准沥青路面 50 公分 243.68 元/米;3、 高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 80 公分 218.16 元/米;4、 次高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 50 公分 1
3、97.00 元/米;5、 人行道沥青路面 20 公分 162.34 元/米;6、 人行道步道水泥方砖 30 公分 79.49 元/米;7、 人行道步道水泥加重方砖 50 公分 99.50 元/米;8、 人行道步道彩色方砖 30 公分 85.6699.50 元/米;9、 人行道步道彩色加重方砖 50 公分 120.78 元/米;10、砂石路面 80.00 元/米;11、土路 30.00 元/米;办理时限5 个工作日办理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00 法定假日休息受理部门 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道路维护巡查所受理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 100 号 408 室联系方式82720567年审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