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BYDQ-AF01.707.12010代替 Q/BYDQ-J01.328.1-2008 汽车电气、电子组件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 及要求 第1 部分:总体要求 2010-01-28发布 2010-02-12实施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 Q/BYDQ-AF01.707.12010 I 目 次 前言 引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3 附录 A12 附录 B16 附录 C19 Q/BYDQ-AF01.707.12010 II 前 言 Q/BYDQ-AF01.707-2010汽车电气、电子组件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及要求包括七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体要
2、求; 第 2 部分:电气负荷; 第 3 部分:机械负荷; 第 4 部分:气候负荷; 第 5 部分:化学负荷; 第 6 部分:耐久负荷; 第 7 部分:42V 电气负荷。 本标准的编制按照 GB/T 1.12000和 GB/T 1.22002 的要求编制。 本标准根据 ISO 国际标准化协会、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SAE 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美国通用、德 国大众、汽车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相关标准,并根据日常检测经验对电气、电子组件/系统测试项目、 测试条件及判定等级进行了细化、整合,从而形成比亚迪汽车产业群汽车电气、电子组件/系统的通用 技术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比亚迪汽车普通燃油车电气、电子组
3、件/系统的试验,新能源车电气系统可以参考使 用。 本标准在 Q/BYDQ-J01.328.12008及Q/BYDQ-J01.328.3-2008基础上进行修订,对原有的测试项 目和测试方法进行了扩充和修改,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本标准代替了 Q/BYDQ-J01.328.12008第 3章节术语和定义及第 4章一般要求; 更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的代号,如:额定电压 nom U 替换为 N U 等; 对原标准的运行状态定义进行了修订,统一更改为工作模式; 对原标准的功能状态定义进行了修订; 保留了基于汽车区域的零部件举例(仅供参考) 、基于区域等级代码、高温温度等级代码、低 温温度等级代码、环境稳定
4、性等级代码等表格,并有适当的修订。 本标准不涉及电磁兼容试验部分,电磁兼容试验将另行规定。 本标准附录 A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汽车工程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汽车产业群总工程师办公室标准情报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汽车工程研究院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学、邹圣星、王伟平、郑华、章翔、汪浩、张方亮、孙立林、黄恩荣 本标准于 2010 年01月 28日首次发布。 Q/BYDQ-AF01.707.12010 III 引言 本系列标准用于在设备寿命周期内预期将要承受的真实环境系统地向用户提供一组国际公认的环 境条件、试验和要求。 本系列标准在形成过程中考虑了下列环境因素: - 世界地理
5、和气候 道路车辆几乎在世界所有陆地区域使用和运行。 由于外界气候, 包括可以预测的每天和季节的变化, 使车辆环境条件有重大变化。按世界范围考虑温度,湿度,降水和大气条件,还包括灰尘,污染和海拔 高度。 - 车辆类型 车辆的设计特征决定了道路车辆内(和上)的环境条件,如发动机类型,发动机尺寸,悬挂特性, 车辆自重,车辆尺寸,供电电压等。考虑到车辆的典型类型,包括商用车(重型载货车) ,乘用车和载 货车,以及柴油和汽油发动机。 - 车辆使用条件和工作模式 由道路质量、路面类型、道路地形、车辆使用(如通讯,牵引,货物运输,等等)和驾驶习惯引起 的车辆内(和上)环境条件的变化值得重视。工作模式如储存、
6、启动、行驶、停车等都予以考虑。 - 设备寿命周期 在生产、装运、操作、储存、车辆装配、车辆保养和维修过程中,电气、电子设备耐受的环境条件。 本系列标准包括这些条件和试验(如操作时的跌落试验) 。 - 车辆供电电压 车辆使用、工作模式、电气分布系统设计、甚至气候条件会导致供电电压变化。车辆电气系统的 故障,如可能发生的交流发电机过电压和连接系统的断路。本系列标准包括这些条件。 - 在车辆内的安装位置 在目前或未来的车辆概念中,系统/组件几乎安装在车辆的任何位置,每一特定应用的环境要求通 常取决于安装位置。车辆的每个位置都有独特的环境负荷规定。例如,发动机舱的温度范围不同于乘客 舱,振动负荷也是如
7、此。此时不仅振动的量值不同,振动的类型也会发生改变。安装在底盘上的组件承 受的是典型的随机振动,而安装在发动机上的系统/组件,应考虑附加的来自于发动机的正弦振动。此 外,在门上安装的装置因受门的撞击要经受大量机械冲击。 车辆制造商期望将不同的环境负荷类型和级别按标准要求进行合理的组合, 就有可能将某一车辆上 的系统/组件扩展到其他车辆。此外,精确的量值要求常常在设计未来概念车的组件时是未知的,预期的 环境负荷往往来自于其他概念车的类似条件。通常根据安装位置进行组合,由于仅有的几个要求等级和 适应每种应用的要求量值间是相互矛盾的,定义不同安装位置及各自负荷形态的合理数值是困难的。 环境负荷并不是
8、由安装位置一个因素确定的,还有其他影响系统/组件应力量值的重要因素,例如, 车身的流线,驾驶习惯或包裹密度对安装在不同车内几乎相同位置的装置能形成完全不同的量值要求。 本系列标准对几种负荷类型定义了要求等级,分别有电气、机械、气候、化学、耐久和42V电气负 荷。对每一种负荷类型定义若干要求等级,每一要求等级用一特定字母代码表示,全部环境要求由被定 义的代码字母组合表示。代码字母由本系列标准的其他有关部分定义,每部分附录的表内包括常规的安 装位置和它们各自代码字母的定义示例。对一般应用,这些代码是适用的。如有特殊应用且这些代码组 合无法表达时,可创建新的代码组合。当新的要求量值没有适用的代码时,
9、可以用代码“Z”创建。在此Q/BYDQ-AF01.707.12010 IV 情况下,特殊要求需单独定义但不应改变试验方法。 本系列标准的用户应注意受试装置(试样)试验时安装位置所处的热、机械、气候和化学负荷情况。 a) 对制造商责任的适用性 在设计阶段由于技术限制或变化, 车辆制造商要求将组件放置在不能承受本系列标准环境条件的位 置,制造商有责任提供必要的环境防护。 b) 对线束,电缆和电器连接器的适用性 尽管本系列标准的一些环境条件和试验与车辆的线束、电缆和电气连接器有关,作为完整标准来使 用其范围是不够的,因此不推荐本系列标准直接适于这些装置和设备,其他适用的标准进行说明。 c) 对设备部
10、件或总成的适用性 本系列标准描述了直接安装在车辆内/上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不直接用于构成设 备的部件或总成。例如本系列标准不直接用于嵌入设备的集成电路或分立元件、电器连接器、印刷电路 板、量表、显示器、控制器等等。这些部件或总成的电气、机械、气候和化学负荷与本系列标准的描述 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此外,对打算用于道路车辆设备的部件和总成可借助本标准得到合适的环境条件和 试验要求。例如,设备温度范围为-40+70,内装件总成定义的温度范围为-40+90,有20 温升。 d) 对系统集成和批准的适用性 本系列标准的使用者应注意标准的范围在条件和试验上有局限,不能代表(反映)车辆系统所有验
11、 证和批准所需的条件和试验,但可以要求设备部件和车辆系统的环境和可靠性试验。在附录说明中,含 有推荐性试验项目,可供研发性试验选用。 例如,本系列标准不必对焊接、无焊连接、集成电路等确定环境和可靠性要求,这些项目应由零部 件、材料或装配量值确定。同样,车辆和系统量值试验需要设备在车辆应用中验证。 Q/BYDQ-AF01.707.12010 1 汽车电气、电子组件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及要求 第 1 部分:总体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电气电子系统/组件可靠性试验及要求系列标准中第 1 部分:一般规定的相关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比亚迪汽车传统燃油车电气、电子组件/系统的试验,新能源车电气系统可
12、以参考使 用。 本标准适用于不同车型汽车电气电子系统/组件可靠性的试验及要求, 对于安装在车辆上/内特定位 置的系统/组件描述了可能的环境应力。 本部分包括定义和一般注释,不包括电磁兼容性(EMC)。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BYDQ-AF01.707.22010 汽车电气、电子组件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及要求 第2部分: 电气负荷 Q/BY
13、DQ-AF01.707.32010 汽车电气、电子组件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及要求 第3部分:机械负荷 Q/BYDQ-AF01.707.42010 汽车电气、电子组件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及要求 第4部分:气候负荷 Q/BYDQ-AF01.707.52010 汽车电气、电子组件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及要求 第5部分:化学负荷 Q/BYDQ-AF01.707.62010 汽车电气、电子组件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及要求 第6部分:耐久负荷 Q/BYDQ-AF01.707.72010 汽车电气、电子组件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及要求 第7部分:42V电气负 荷 Q/BYDQ-AF01.7062010 汽车整车及电气电子组
14、件电磁兼容试验标准 UL 94 装置和器具中零件塑料材料的可燃性试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系统 system 功能上有逻辑联系的组件,例如 ABS-系统(防抱死系统) ,ESP-系统(发动机次序操纵台系统) 。 3.2 组件 component 功能上有逻辑联系的零件,例如执行元件、传感器、控制器。 3.3 功能 function Q/BYDQ-AF01.707.12010 2 含有系统特定的功能和诊断功能。 3.4 试样 DUTdevice under test 接受试验的系统或组件。 3.5 额定电压 N U nominal voltage 车载电气、电子
15、组件/系统要求正常工作时的标称电压。 3.6 供电电压 S U supply voltage 随系统负荷和发电机的运行条件而变化的车辆电气系统电压。 3.7 最小工作电压 Smin U supply voltage minimum 在规定的供电电压范围内试样达到 A 级的最低供电电压。 3.8 最大工作电压 Smax U supply voltage maximum 在规定的供电电压范围内试样达到A级的最高供电电压。 3.9 工作模式 3供电电压 PA Ugenerator voltage 发电机正常运行时的供电电压。 3.10 工作模式 2供电电压 PB Ubattery voltage 发
16、电机停止运转时的供电电压,由蓄电池供电。 3.11 试验电压 testing voltage 在试验期间施加到试样上的电压,例如 PA U 和 PB U 。 3.12 峰-峰电压 PP Upeak to peak voltage 叠加的交流电压。 3.13 静态电流 PC Iparasitic current 当所有系统只有常电(Battery)档提供电源,所有的零部件处于 OFF 状态或者静态休眠状态时, 电气、电子组件/系统上消耗的电流。 3.14 最低贮存温度 min Tminimum storing temperature Q/BYDQ-AF01.707.12010 3 这是一种较低的
17、极限贮存温度,是试样存放或传递时允许的最低温度,试样不得在这样温度中运转。 3.15 最高贮存温度 max Tmaximum storing temperature 这是一种较高的极限贮存温度,是试样存放或传递时允许的最高温度,试样不得在这样温度中运转。 3.16 最低工作温度 min op T minimum operating temperature 最低工作温度,就是试样可以持久运行时允许的最低的环境温度。如果没有要求 min op T 高于 min T , 则 min op T 取和 min T 相等的值。 3.17 最高工作温度 max op T maximum operating
18、temperature 最高工作温度,就是试样可以持久运行时允许的最高的环境温度。如果没有要求 max op T 低于 max T , 则 max op T 取和 max T 相等的值。 3.18 热浸透温度 HS , max Thot-soak temperature 在车辆停止且发动机关闭后,发动机舱内可能短时出现的环境温度最高值。 3.19 喷涂维修温度 PR , max Tpaint repair temperature 是指修补喷涂油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的最高温度。 3.20 室温 RT Troom temperature 室内环境温度:235。 4 一般要求 4.1 技术要求适用于全
19、部工作电压范围和工作温度范围。 4.1.1 试验时所要求的功能和试验条件(如最低的温度,电源电压,也许还有准确的开关的性能,电压 降,负载电流,静态电流,包括调速和容积在内的信息等等),要时常予以检查且记录。 4.1.2 如果一时找不到试验精度的数据资料,可以用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做基础。 4.1.3 在 Q/BYDQ-AF01.707.22010Q/BYDQ-AF01.707.72010 及Q/BYDQ-AF01.7062010汽车整 车及电气电子组件电磁兼容试验标准中的规定值覆盖了试验基本要求。有几个安装位置的试样,应采 用最严厉的要求进行试验。 4.1.4 试验顺序试验前,应制定合适的试验顺
20、序方案,确定类型,数量,组合及单独试验的顺序。产品 的寿命试验应明确规定并纳入试验顺序方案中,示例见附录C。 Q/BYDQ-AF01.707.12010 4 4.2 工作模式 不同的工作模式区分如下: a) 工作模式1; 试样是无供电的。 工作模式 1.1 试样未连接到线束; 工作模式 1.2 试样模拟在车辆上的安装位置,连接到线束,不过是无供电的。 b) 工作模式2; 当车辆发动机关闭,且所有电气连接完好,试样以电压 PB U 带电运行。 ( PB U :蓄电池电压。) 工作模式 2.1 系统和组件的功能未被激活(例如休眠模式)。 工作模式 2.2 系统/组件带电运行并控制在典型工作模式。
21、注:典型工作模式即为产品正常工作且所有的功能都应符合设计要求时的工作模式。 c) 工作模式 3。 所有电气连接完好,试样以电压 PA U 带电运行。( PA U :发动机/发电机运行状态下的电压。) 工作模式 3.1 系统和组件的功能未被激活。 工作模式 3.2 系统/组件带电运行并控制在典型工作模式。 4.3 试验条件 除非有特别的要求,否则试验在如下条件下进行测试:室温235,相对空气湿度为45%75%, 气压86kPa106kPa。 测试电压应满足表1要求,对有特殊要求的电气零部件除外,但测试时使用的测试电压应在测试报 告中注明。 表1 工作模式2和3的测试电压 试验电压 12V系统(V
22、) 24V系统(V) PA U140.1 280.2 PB U120.1 240.2 注:1) PA U :发动机/发电机运行状态下的电压(工作模式3); 2) PB U :蓄电池电压(工作模式2)。 4.4 功能状态分级 描述试样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所处的功能状态。 每个试验后应给出最低功能状态,附加试验要求由生产商和供应商商定。 在以下每个级别中,不允许对试样进行不必要的操作。 4.4.1 功能状态A 试样在试验过程中和试验结束后所有的功能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4.2 功能状态B 试样在试验过程中和试验结束后所有的功能都应符合设计要求, 不过允许有一个或多个参数超出规Q/BYDQ-AF01
23、.707.12010 5 定误差。试验后所有功能应自动恢复到符合设计要求的规定限值。存储器功能必须符合A级。 4.4.3 功能状态C 试样在试验过程中有一项或多项功能(含全部功能)不符合设计要求,但在试验结束后自动恢复到 正常运行且功能符合设计的要求。 4.4.4 功能状态D 试样在试验过程中及试验结束后有一项或多项功能(含全部功能)不符合设计要求且试验结束后不 能自动恢复到规定运行,需要对试样进行简单操作或使用复位动作(例如换掉有故障的熔断器保险丝) , 才能自动恢复到正常运行且功能符合设计的要求。 4.4.5 功能状态E 试样在试验过程中及试验结束后有一项或多项功能(含全部功能)不符合设计
24、要求且试验结束后不 能自动恢复到规定运行,需要对试样进行修理或更换。 注:要求功能满足状态A、B、C的试样,注意试验中和试验后试样需一直通电,应避免出现试验结束时人为先断电,再 通电检测功能的情况。 4.5 等级判定 见表2 表2 电气零部件电气参数推荐检测条件及判定等级要求 检测项目 判定等级 工作模式 工作电压 A 2/3 过电压 C、A 3.2 辅助启动(跳跃启动) D 3.2 反向电压 D、C 2.1 叠加交流电压 A、D 3.2 电压渐变 A、D 3.2 供电电压瞬间下降 B 3.2 电压跌落 A、C 3.1 通断电试验 A、D 3.2 启动电压扰动 A、C 3.2 中断试验 C 3
25、.2 参考点(电源、地)偏移 A 3.2 短路保护 C、D 3.2 绝缘耐电压 D 1.1 绝缘电阻 D 1.1 电压降 D 1.1 温升限值 A 3.2 噪声级 A 3.2 工作电流 A 3.2 静态电流 A 2.1 接插件性能要求 D 1 振动试验 A 3.2 机械冲击 A 3.2 门盖冲击 A 3.2 耐压试验方法A D 1.1 耐压试验方法B D 1.2 单体跌落 D 1.1 包装跌落 D 1.1 高温贮存 D 1.1 Q/BYDQ-AF01.707.12010 6 低温贮存 D 1.1 高温工作 A 3.2 低温工作 A 3.2 低温启动 A 2.1/3.2 湿热循环 A 2.1/3
26、.2 恒定湿热 A 2.1/3.2 温度变化 A、C 1.2和3.2 冷热冲击 D 1.1或1.2 凝露试验 A 1.1/3.2 结霜试验 A 2.1/3.2 盐雾试验 D 1.1 水密封性 D 1.2 尘密封性 D 1.2 溅水试验 A 3.2 浸渍试验 A 3.2 空运模拟-低气压试验 D 1.1 高原工作-低气压试验 A 3.2 氙灯老化试验 D 1.1 耐久试验 A 3.2 浸渍试验 D 1.1 擦拭试验 D 1.1 点滴试验 D 1.1 4.6 样品区域划分及举例 4.6.1汽车电气、电子组件/系统区域划分图如图1所示。 图1 汽车区域划分图 Q/BYDQ-AF01.707.1201
27、0 7 4.6.2 汽车电气、电子组件/系统按不同区域划分的试样如表3所示。 表3 基于汽车区域的零部件举例(仅供参考) 安装区域 区域内零部件举例 1a 前区域内部 (高低音)电喇叭 1b 前区域 前区域外部 前组合灯,前雾灯 2a 远离发动机和 热源 蓄电池,洗涤液壶及电机总成,ABS总成 2b 发动机舱 靠近发动机和 热源 配电盒,启动机总成,发电机总成 3a 正常温度负荷 水温传感器,爆震传感器,点火线圈总成 3b 发动机附件 高温温度负荷 氧传感器,火花塞总成 4 传动机构附件 车速传感器总成,倒车灯开关总成,转速传感器 5 进气系统总管 节气门位置传感器、流量传感器 6 水箱 电子
28、风扇总成,冷却风扇电机 7a 仪表板下方及 内嵌物 倒车雷达ECU,发动机ECM,车身控制模块,接线盒总成,GPS天线,乘员安 全气囊,驾驶员安全气囊,组合仪表总成,多媒体播放器总成,CD机总成, 收放机总成,自动空调控制器,电子钟,液晶显示屏,调速面板,A/C控制 模块 7b 仪表板外部, 不 受阳光直射 左右组合开关、点火开关、点火钥匙、遥控器总成,点烟器总成,室内温度 传感器,倒车指示灯,紧急灯开关,后除霜开关、前除霜开关,A/C开关, 电动后视镜开关,天线放大器,后行李箱盖开启感应触点,转向盘音响控制 开关 7c 仪表板 中间托架 仪表板外部, 阳 光直接照射 光照强度传感器、日光照射
29、传感器,车速投影仪,高位制动灯,后扬声器, 前门高音扬声器 8a 内侧 前门扬声器,门灯开关,玻璃升降器开关,玻璃升降器总成 8b 门 外侧 电动外后视镜 9 内室地板 横隔板中间通道 行李舱 GPS主机,安全气囊电子控制单元,车身防盗控制器,报警器,制动灯开关, 驻车制动灯开关,后行李箱照明灯总成,ABS-ECU 10 内室顶盖 前室内灯及开关总成,后室内灯及开关总成,内后视镜,电动天窗总成 11 行走机构 轮速传感器 12 顶棚和尾部等外部附件 倒车探头,转向灯,后雾灯,后组合灯,倒车灯,室外温度传感器,刮水器 电机 13 前后盖 牌照灯总成 14 底盘及车身底部 电控喷射燃油泵总成 Q/
30、BYDQ-AF01.707.12010 8 4.7 试样等级要求 汽车电气、电子组件/系统按不同区域划分的试样等级要求如表4所示。 表4 基于区域等级代码 试验 电压 工作温度 贮存温度 环境 稳定 性 抗试剂 稳定性 尘密封性和水 密封性 TUB T OB T UL T OL 安装区域 表1 1)表6 表5 表6 表5 表7 表3 2)表6 3)表7 4)1a 前区域 内部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E:105 A:-40 D:120 A A IP6K6K 1b 前区域 前区域 外部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J:70 A:-40 H:85 J D IP6K6K
31、2a 远离发 动机和 热源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E:105 A:-40 D:120 A A IP6K6K 2b 发动机 舱 靠近发 动机和 热源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C:125 A:-40 B:140 A A IP6K6K 3a 正常温 度负荷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C:125 A:-40 B:140 B A IP6K6K 3b 发动机 附件 高温温 度负荷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B:140 A:-40 A:155 B A IP6K6K 4 传动机构附件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B:140 A:-40
32、A:155 B A IP6K6K 5 进气系统总管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E:105 A:-40 D:120 A A IP6K6K 6 水箱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J:70 A:-40 H:85 A A IP6K6K 7a 仪表板 下方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J-H:70-8 5 A:-40 H-F:8 5-105 E B IP5K2 7b 仪表 板, 中间 托架 仪表板 外部,不 受阳光 直射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G:90 A:-40 F:105 E B IP5K2 Q/BYDQ-AF01.707.12010 9 7c
33、 仪表板 外部,阳 光直接 照射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F:105 A:-40 D:120 E B IP5K2 8a 内侧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I-H: 80-85 A:-40 G-F: 90-10 5 E B IP5K2 8b 门 外侧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I-H: 80-85 A:-40 G-F: 90-10 5 H D IP5K3 9a 行李舱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J:70 A:-40 H:85 D E B或C IP5K2 IP5K8 9b 远离热 源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J:70 A:-4
34、0 H:85 D E B或C IP5K2 IP5K8 9c 内室地 板, 横隔 板中间 通道 靠近热 源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G:90 A:-40 F:105 D E B或C IP5K2 IP5K8 10 内室顶盖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G:90 A:-40 F:105 E B IP6K2或IP5K2 11 行走机构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J-H:70-8 5 A:-40 H-F:8 5-105 J或N D IP5K4K或 IP6K6K 12 顶棚和尾部等外 部附件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I-H: 80-85 A:-40
35、 G-F: 90-10 5 H D IP5K3 13 前后盖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I-H: 80-85 A:-40 G-F: 90-10 5 H D IP5K3 14a 远离热 源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J-H:70-8 5 A:-40 H-F:8 5-105 I或J 或N D IP6K8或IP6K6K 14b 底盘及 车身底 部 靠近热 源 A-F 推荐C A-C 推荐A:-40 G:90 A:-40 F:105 I或J 或N D IP6K8或IP6K6K注:1) 此处为Q/BYDQ-AF01.707.2-2010中的表1的内容; 2) 此处为Q/BYD
36、Q-AF01.707.5-2010中的表3的内容; 3) 此处为Q/BYDQ-AF01.707.4-2010中的表6的内容; 4) 此处为Q/BYDQ-AF01.707.4-2010中的表7的内容。 Q/BYDQ-AF01.707.12010 10 4.8 温度推荐代码 见表5、表6。 表5 高温温度等级代码 等级代码 max T / max op T () HS , max T () (后续加热:30min) A 155 B 140 C 125 140 D 120 E 105 120 F 105 G 90 H 85 I 80 J 70 Z 协商待定 表6 低温温度等级代码 等级代码 min
37、T / min op T () A -40 B -30 C -20 Z 协商待定 4.9 环境稳定性等级代码 见表7。 Q/BYDQ-AF01.707.12010 11 表7 环境稳定性等级代码 盐雾(h) 等 级 代 码 高温耐 久(h) (耐久 等级B) 冷热冲 击最小 循环数 溅水 浸渍 盐雾 等级1 连续 等级2 间歇 温度变 化 低气 压 湿热 循环 恒定 湿热 氙灯 老化 A 2000 300 No No 等级1,2 推荐等级1 72 240 Yes Yes Yes Yes No B 2000 300 No Yes 等级1,2 推荐等级1 144 480 Yes Yes Yes Y
38、es No C 2000 300 Yes No 等级1,2 推荐等级1 72 240 Yes Yes Yes Yes No D 500 100 No No 等级1,2 推荐等级1 48 144 Yes Yes Yes Yes No E 500 100 No No 等级1,2 推荐等级1 48 144 Yes Yes Yes Yes Yes F 500 100 No Yes 等级1,2 推荐等级1 48 144 Yes Yes Yes Yes No G 500 100 No No 等级1,2 推荐等级1 72 240 Yes Yes Yes Yes No H 500 100 No No 等级1,
39、2 推荐等级1 72 240 Yes Yes Yes Yes+De w+ Forst Yes I 500 100 No Yes 等级1,2 推荐等级1 72 240 Yes Yes Yes Yes No J 500 100 Yes Yes 等级1,2 推荐等级1 144 480 Yes Yes Yes Yes Yes K 2000 300 Yes No 等级1,2 推荐等级1 256 960 Yes Yes Yes Yes No L 2000 300 No Yes 等级1,2 推荐等级1 256 960 Yes Yes Yes Yes No M 500 100 Yes No 等级1,2 推荐等
40、级1 256 960 Yes Yes Yes Yes No N 500 100 No Yes 等级1,2 推荐等级1 256 960 Yes Yes Yes Yes No Z 协商待定 Q/BYDQ-AF01.707.12010 1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UL 94 1) 装置和器具中零件塑料材料的可燃性试验 注1)本附录给出了UL94中适用于汽车的部分 A.1 定义(UL94 3) 注:括弧中是UL94原文的章节,以下同。 A.1.1 余焰 Afterflame 火源移去后,受试材料上留存的火焰。 A.1.2 余焰时间 Afterflame Time 火源移去后,在规定的条件下,受试材料
41、上留存火焰的时间。 A.1.3 余灼 Afterglow 在火源移去后,火焰熄灭后或没有火焰,在受试材料上炽热发亮的状态。 A.1.4 余灼时间 Afterglow Time 火源移去和/或火焰停止后,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受试材料上余灼持续的时间。 A.2 试验的意义(UL94 4) A.2.1 受试材料进行规定的试验以提供下列信息:比较不同受试材料的燃烧特性,或在使用前评估其燃 烧特性的所有变化。本试验方法不提供相关工况条件下的受试材料特性。 A.2.2 评估燃烧导致的风险应考虑到燃料引起的结果、燃烧的强度(热释放的速度)、燃烧的产物和燃 烧源的强度对环境的后果、材料暴露的方向和空气流通的条
42、件。 A.2.3 用试验过程来测定燃烧特性,影响的因素有:密度、颜色、因成形条件造成的材料非均质性和样 品的厚度。 A.2.4 当材料取自平板的薄材料样品不是因为着火而收缩时, 试验的结果应是无效的, 应追加试验样品。 如果所有取自平板的样品都不是因为着火而收缩时,就不适合用试验过程进行评估,应进行一种替代的 试验过程。 A.3 试验装置(UL94 5;5.1、5.2、5.5-5.8、5.10、5.12-5.15和5.20-5.21) A.3.1 通风试验箱试验箱至少应有0.5 m 3 内部空间。试验箱应设计观察窗,在燃烧时空气可以流通。 为了安全且便于使用,排气罩应有通风装置(应能完全关闭)
43、,例如排风扇,以便把燃烧物排出。通风 装置应在试验中关闭并在试验结束后立即再次启动。 注:在燃烧试验中应保持充足的氧气。当燃烧时间延长,试验箱的尺寸小于1m 3 就无法提供正确的试验结果。 A.3.2 试验燃烧器 试验室型燃烧器(本生灯)的灯管长(100 10) mm;内口直径(9.5 0.3 )mm。 灯管是可调整的,而不是预先固定在装置上的。燃烧器应符合ASTM D 5025的要求。 A.3.3 回转支架 将样品和/或丝网水平或垂直地夹持或固定在设备上。回转支架可以调整角度和高 度,或在装置上用铝或钢结构支撑。 A.3.4 计时装置 - 精确到0.5s 。 A.3.5 测量刻度 mm。 A
44、.3.6 供气 至少98%纯度的甲烷气体,且带流量均衡调整和显示装置。 注:采用热值为37 1 MJ/m3燃气可以有相似的结果。仲裁试验必须采用98%纯度的甲烷气体。 A.3.7 预处理试验箱 试验箱应保持为23 2和相对湿度为50%5%。 A.3.8 千分尺 可读刻度为0.01 mm。 A.3.9 棉花 100%脱脂棉。 A.3.10 干燥器 干燥器内应放置无水氯化钙,或其他干燥剂,在23 2维持20%相对湿度。 Q/BYDQ-AF01.707.12010 13 A.3.11 烘箱 - 烘箱每小时至少换气5次,烘箱维持在70 1。 A.3.12 压力调整阀可测量200mm水头高,刻度值5mm
45、。 A.3.13 流量计精度为2%。 A.4 条件(UL94 6) A.4.1 样品应在232和50%5% 相对湿度条件下预处理48h。 A.4.2 受试样品应在烘箱中701预处理168h,而后立即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少4h。 A.4.3 从干燥器取出时,样品应在30min内进行试验。 A.4.4 所有样品在15 35 和 45%75%相对湿度的实验室大气条件下接受试验。 A.4.5 棉花应在干燥器中放置24h。 A.4.6 从干燥器取出棉花后,应在30min内用于试验。 A.5 20 mm 垂直燃烧试验;V-0、 V-1 或 V-2(UL94 8) (ASTM D 3801, IEC 6070
46、7, 或 ISO 1210) A.5.1 试验要求(UL 94 8.1、8.1.1、8.1.3-8.1.4) A.5.1.1 受试材料分为 V-0、V-1、或 V-2级,用小棒型样品按A.5.2A.5.4.6描述的试验得出的结果 确定等级。 A.5.1.2 表A.1给出了受试材料的分级。 A.5.1.3 如果5个一组的样品中仅有1个样品满足要求,就须将另一组5个样品投入试验。在这种情况下, 5个样品总余焰时间(t1+t2) V-0的范围为5155 s;V-1 、V-2的范围为251255 s。一组中所有样 品时间总和符合相应的要求,这一厚度的受试材料就确定为V-0, V-1, 或 V-2级。
47、A.5.2 试验样品(UL94 8.3) A.5.2.1 所有样品应裁成条形材料,或铸造或压注,挤压,转换或压叠浇铸成要求的形状。剪裁后,注 意清除表面所有尘埃和颗粒,边缘和端面都应圆滑处理。 A.5.2.2 在最小和最大厚度范围内标准的样品条为125mm 5 mm长,13.0mm 0.5 mm宽。最大厚度不 超过13 mm。当提供最小和最大厚度样品的试验结果不一致时,应对中间厚度的样品进行试验。中间厚 度样品的增量不应超过3.2 mm。同样,边角都应圆滑处理,其半径不应超过1.3 mm。 A.5.2.3 受试材料范围 如果材料需要考虑颜色、密度、融化流动性或增强,应提供这些样品。 A.5.2
48、.4 如果试验结果本质上相同,通常提供的样品大部分可以是深色光亮、深暗色彩和有代表性的颜 色。此外,应提供一组深色彩组合的样品,除非已包括了大部分深色光亮和深暗色彩。当某些已知色彩 (如红、黄或类似色)影响燃烧特性,必须提供样品。 A.5.2.5 如果试验结果在本质上一致,提供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包括极端(最低和最高端)密度、融 化流动和加强部分样品。如果提供的样品范围在燃烧特性本质上不同,只能对密度、融化流动和加强部 分作有限的评估,或增加中间密度、融化流动和加强部分的样品进行试验。 A.5.3 条件(UL94 8.4) A.5.3.1 每组5个,共2组样品按A.4.1要求进行预处理。 A.5.3.2 每组5个,共2组样品按A.4.2要求进行预处理。作为一种替代,对工业层压产品选择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