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arthel指数评定日常活动项目 独立 需部分帮助 需极大帮助 完全不能独立进食 10 5 0洗澡 5 0修饰 5 0(洗脸、刷牙、刮脸、梳头)穿衣 10 5 0(包括系鞋带等)大便控制 10 5(偶尔失控) 0(失控)小便控制 10 5(偶尔失控) 0(失控)用厕 10 5 0(包括便后清洁及整理衣服)床椅转移 15 10 5 0平地行走45m 15 10 5(需轮椅) 0上下楼梯 10 5 0评分标准及评分记录1. 评分标准:0 分是指病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达到说明的标准(1) 进食10 分:独立,可使用必要的器具,在适当的时间进食。 5 分:需要帮助。(2) 洗澡(包括浴池、盆浴或淋浴
2、)5 分:独立完成。(3) 修饰5 分:独立洗脸、梳头、刷牙、刮胡子(如果是电动的,会用插头)。(4) 穿衣10 分:独立,系鞋带,穿戴支具。5 分:需要帮助,但在适当时间内至少要做一半。(5) 大便控制10 分:能控制,如果需要,能使用灌肠剂或栓剂。5 分:偶尔失控,或需要灌肠剂或栓剂帮助。(6) 小便控制10 分:能控制,如使用便具,能照护。5 分:偶尔失控,或需借助便具。(7) 使用厕所10 分:独立用厕或便盆、擦、穿衣、冲洗。5 分:需要平衡帮助及帮助穿衣,用便纸。(8) 床椅转移15 分:独立包括锁轮椅、移脚踏。10 分:最小帮助或监护。5 分:能坐,但需最大帮助以转移。(9) 平地步行15 分:独立走 45m,可能使用助行器(不包括带轮子步行器)。10 分:在帮助下走 45m。5 分:如果不能走,用轮椅行 45m。(10)上下楼梯10 分:独立,可能使用辅助器。5 分:需要帮助或监护。生活自理能力评定标准:(1)A级(差):40分,生活不能自理。有重度功能障碍,多数日常活动不能完成或需人照料。(2)B级(中):41-60分,生活部分自理。有中度功能障碍,需要极大的帮助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3)C 级(良):60 分,生活基本自理。有轻度功能障碍,能独立完成全部或部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