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理能力评估标准自理能力评估标准:独立完成 0 分需要将食物送至床边 1 分需要协助将食物切碎、搅碎后完成 3 分进食完全需要喂食完成 5 分独立完成 0 分能独立地洗头、梳头、洗脸、刷牙、剃须等,洗澡需要协助 1 分在他人协助下完成 3 分个人卫生完全依赖他人帮助完成 5 分独立完成 0 分送至床边,在指导下自行穿脱 1 分在部分协助下完成 3 分穿衣在完全协助下完成 5 分入厕、小便、大便独立完成 0 分能表达排便意愿,在搀扶下入厕 3 分经常失禁,在协助下床边排便 6 分如厕及排泄完全失禁,在床上排便 10 分独立完成 0 分借助较小外力或助行器完成 3 分在搀扶下完成站立、转移、行走、上下楼梯 6 分移动卧床不起,床上运动需协助下完成 10 分注:1.评估时间:入院(转入) 、病情发生变化时。2.判断评分参考值:0-5 分 生活自理能力正常 16-15 分 生活自理能力轻度依赖 216-26 分 生活自理能力中度依赖 327 分或以上 生活自理能力重度依赖。轻度依赖以上每三天评估一次,提供 4专业照顾,做好交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