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天 津 大 学 文 件天大校财 20142 号关于发布天津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学部),机关各部、处、室,学校各直属单位:为提高我校培训效率和质量,根据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 523 号)的文件精神,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制订了天津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见附件),并经第九届第 19 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天津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天津大学 2014 年 2 月 27 日(联系人:魏 欣;联系电话:27404873)天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 年 2 月
2、27 日印3发附件天津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和规范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 2013523 号)文件的相关 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除校办产业外的全校各级单位举、承办的各类培训。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培训,是指由我校各单位主办,针对本校师生开展短期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第四条 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遵从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
3、费使用效益。第二章 培训费预算申报审批程序第五条 培训举、承办单位应编制培训费预算表(格式见附件一)。需列明培训的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第六条 培训审批级别如下表所示:审批程序经费来源是否已在立项预算中申请培训预算总金额学院审批经费主管部门审批校级领导审批培训管理办法使用条件备注是 需附立项说明书备查5 万以下 5 万-10 万(含5 万) 科研经费否10 万以上(含10 万) 有相应经费管理办法的,按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是 需附立项说明书备查5 万以下 5 万-10 万(含5 万) 财政专项经费 否10 万以上(含10 万) 有财政专项经费管理
4、办法的,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5 万以下 5 万-10 万(含5 万) 教育教学经费学校预算经费10 万以上(含10 万) 适用本管理办法10 万以下 学院自筹代管经费10 万以上(含10 万) 适用本管理办法 5第三章 培训费开支范围和报销标准第七条 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一)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二)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三)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四)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五)培
5、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六)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七)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支出。第八条 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 单位:元/ 人天住宿费 伙食费 场地费和讲课费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合计180 110 100 60 450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培训费用支出结构应合理、据实列支,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第九条 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一)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
6、天最高不超过 1000元;(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 2000元;(三)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 3000 元。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第十条 各单位在培训结束后应当及时汇总票据,集中办理报销手续。培训费在开支范围内凭发票报销,票据日期应在培训期间。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第十一条 培训费报销附件应包括:(一)经批准的培训预算表及审批文件;(二)培训通知;(三)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格式见附 2);(四)讲课费签收单(天津大学教学酬金及奖酬金领取表、天津大学劳务费领取单);(五)培训机
7、构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7凭据(如通过会议中心组织培训,还须附与会议中心签订的委托协议或合同等相关资料)。第四章 培训组织第十二条 各单位开展培训应当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优先选择本校资源承担培训项目。第十三条 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应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 5%以内,最多不超过 10 人。第十四条 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
8、品;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7 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 各单位对其所举、承办的培训承担监管责任,培训所使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相关责任人应切实加强培训费的管理,严禁列支与培训无关的费用。第十六条 培训费应 遵循“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未及时上缴学校而形成“小金 库” 及其他违反财经纪 律的行为,由项目负责人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举办虚假培训,虚增培训支出套取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9附 1 天津大学培训预算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 元培训名称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参训人数
9、总数 人 (其中参训代表 人;工作人员 人;)培训支出项目卡号培训内容培训收入预算收入项目 项目经费卡号 金额 备注培训费收入 每人 元科研经费财政专项拨款上级部门拨款学校预算经费其他合计培训支出预算支出项目 预算金额 实际支出金额(由财务处填写)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和讲课费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合计经费负责人及学院意见: 经费主管部门意见: 校级领导意见:(签字) (盖章) (签字) (盖章) (签字) (盖章)说明:1、培训借款和报销应按培训预算执行,如突破预算,须按原程序审批;2、收取培训费时按要求给培训代表开具发票,收取的培训费及发票存根和记账联统一交财务处入账,不得坐支现金;3、培训开支实行定额控制,标准参照天津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 ;4、交通费开支标准参照天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 11 -附 2 天津大学培训签到表培训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联系方式 签字1234567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