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临期下架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了保证商品质量,维护商品质量,维护公司形象,现对商品临期下架期限作如下规定。2、商品临近保质期下架报备时间要求保质期 临期(距保质日期)报备15 天以下 3 天(含)内1 个月 6 天(含)内3 个月 1 个月(含)内6 个月-9 个月 2 个月(含)内10 个月-12 个月 3 个月(含)内18 个月 4 个月(含)内2 年 6 个月(含)内3 年(含)以上 9 个月(含)内三、操作原则及规定1、各门店负责人每天安排门店店员对存在保质期的商品进行检查,及时将异常商品下架封存。保质期 3 个月(含)以上的商品规定每月 25-31 号定期检查下个月到期的商品,将临期商品信息登记在商品退货下架表上,并通知运营部,部门主管接收到明细后,核查全部库存商品保质期,及时与采购部沟通完成异常商品的库存处理工作。2、对于可退换货的临期商品,必须在确认下架后一周内完成临期商品的商品退货、换货操作。3、对于不可退换的临期商品,运营部应及时与采购部沟通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