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花阳田百货超市-营运制度-00011文件名称 临期商品处理管理规定 编制/修订 采购部文件编号 营运制度-0001 审核 董静发布日期 2017 年 9 月 7 日 批准 胡展梅版本 第 1 版 是否受控 是 发布 综合管理部适用范围 全公司 分 发 号 控制执行部门 综合管理部临期商品处理管理规定商品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当今商业竞争中的一个主要部分,但一直以来各购物广场质量问题仍层出不穷,特别是对临近过期商品的处理存在着严重的不足。为了加强对临近过期商品的管理,杜绝过期商品的存在,维护公司在消费者心中的良好声誉,特做如下规定:1.0 各品类商品按以下日期进行验收1.1 有效期为一
2、天的,当天未售完的须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1.2 有效期为七天以下(含七天) 、一天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1.3 有效期为半个月以下(含半个月) 、七天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一天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1.4 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 、半个月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七天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1.5 有效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 、三个月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一个月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1.6 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两个月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1.7 公司责令处理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各分店必须按要求及时清理。1.8 临期商品清理1.8.1 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1.8.1.1 临期商品由
3、各门店店长统计并提报给采购部;统计和申报责任人为各门店店长。1.8.1.2 临期商品清理申报时间,商品临期前 35 天提报;采购中心需将处理方案在商品临期前 30 天反馈给门店店长,同时抄送给运营中心。如果处理效果较差(时间过半,销售数量没有过半)可申报二次处理(注:此条要求的使用范围,保质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商品) 。1.8.1.3 所有临期商品原则上要在处理期全部清理完毕,如有少量剩余,按退货操作。品类 保质期 验收日期 备注天数3 第一天早上送货验收3天数7 前 2 天送货验收7天数 15 前 3 天送货验收15天数30 前 5 天送货验收1 个月天数3 个月 前 7 天送货验收3
4、个月天数6 个月 前 15 天送货验收6 个月天数 12 个月 前 1 个月送货验收食品、鲜食类12 个月天数 前 3 个月送货验收非食品 所有 前 1/2 保质期内且在生产日期后一年内送货验收畅销品除外花阳田百货超市-营运制度-000121.8.2 不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1.8.2.1 操作流程与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相同。 1.8.2.2 保质期为 6 个月以下(含 6 个月) 、三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一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 、六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三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下(含两年) 、一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五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上的,在保质期
5、前八个月进行清理申报,采购部在收到分店提报日起五天内必须将处理方案反馈给门店店长。1.8.2.3 所有临期商品原则上要在处理期全部清理完毕,如有少量剩余(剩余数量少于申请数量的 20%) ,按报损操作。1.8.3 临期商品清理注意事项1.8.3.1 退货处理,门店店长需在采购要求的时间内将所有临期商品清理归位,并及时向采购反馈清退进度。1.8.3.2 降价(买赠)清仓,必须在指定的区域进行销售,并明确标示出“清仓处理”等字样,此类促销不允许出现在排面上。1.8.3.3 所有处理方案必须经采购总监审批后下发门店。如需负毛利操作必须先向总经理申请;审批后执行。2.0 监督机制2.1 如在卖场货架上
6、出现超过临期的商品时,部门第一责任人将按售价全额买单,运营中心不定期负责检查处理。2.2 门店在申报临期商品明细时,如出现迟报或漏报导致临期商品无法在有效陈列期内清理完毕的,由部门第一责任人按进价全额买单。2.2.1 采购接到门店提报的临期商品处理明细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可操作性方案的,由采购相关责任人承担此批临期商品的全部金额。2.2.2 门店接到处理方案没有按要求操作导致临期商品无法在有效陈列期内清理完毕的,由部门第一责任人按进价全额买单。如门店经过二次申报处理后,仍有较大量临期商品无法处理完时,将追究相关采购人员的责任。 (标准:剩余商品数量超过申请数量 30%,责任承担金额为剩余商
7、品金额的 50%,其余报损)注:“商品有效陈列期”即商品从进场陈列到临期撤架日这一段时间,在这一段时间内如果各门店不积极对商品组织售卖,或者商品不上架销售等因门店原因致使商品临期,由店长全额买单。临 期 商 品 统 计 表日 期: 年 月 日部门 条码 商品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日期 保质期 到期日期 备注经手人: 部门主管: 店长:有问题商品处理、报废程序1.0 目的为了及时发现有问题商品,正确分析有问题商品出现的主要原因,及时处理有问题商品,保持超市库存的有效性、合理性,防止有问题商品上架销售,减少有问题商品所带来的损失,维护超市的良好形花阳田百货超市-营运制度-00013象,特制定本程序
8、。2.0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超市所有门店有问题商品(包含但不限于顾客退货、残次、滞销品等)处理的全过程。3.0 术语3.1 有问题商品:是一个相对于正常流转销售商品的概念,泛指因各种原因而不能正常销售的商品,包括滞销商品、临界保质期商品、残损变质过期商品、质量不合格商品以及媒体发布的质疑商品。3.2 滞销商品:超市规定销售不佳、周转慢(生鲜部 30 天,食品部 50 天,家百部 80 天)或当季销售未完具有一定剩余库存量的季节性商品为滞销商品。3.3 临界保质期商品:距保质期到期日小于 1/6 期限的商品称为临界保质期商品。3.4 残损、变质、过期商品:指在销售或储运过程中已经损坏、已经超过
9、保质期限的商品或虽未超保质期但已经发生霉变不能再继续正常销售的商品。 (包括来货整包装内的残次商品) 。3.5 质量不合格商品:符合下列几种情况之一的商品为不合格商品:3.5.1 不符合花阳田超市有关商品质量控制标准规定的。3.5.2 被当地政府机构(技术监督局)抽检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3.5.3 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抽检不合格,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共新闻媒体上披露检验不合格信息的。3.5.4 同种商品在 30 天内发生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三次以上(含三次)退货的。3.6 质疑商品:指媒体发布的怀疑商品有质量问题但未经质检部门检验确定是否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3.7 库存有效率:除去有问题
10、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的库存金额占库存总金额的比率。4.0 职责4.1 超市总经理负责对本程序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门店的实施、对超出门店权限之外的有问题商品处理方案进行审批。4.2 门店店长负责对门店范围内有问题商品处理方案的审核批准,监督检查处理方案的实施过程,并对超市商品库存的有效率进行检查。4.3 财务部负责各类有问题商品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进行相关帐务处理调整。4.4 采购人员负责滞销商品品种滞销原因的分析及淘汰,协调有问题商品的进一步处理(退货或出清) 。4.5 卖场理货人员负责发现残损变质商品、临界保质期商品、超保质期商品并向卖场课长提报品种数量及原因,并按批复意见对有问题商品进行处
11、理。 5.0 内容5.1 滞销商品5.1.1 滞销商品的发现5.1.1.1 采购员每月按单品销量、商品的陈列面积、商品毛利贡献率等指标对商品分品类进行排名,在每个品类中排名后 1/10 的以及排名后 2/10、但排名连续下滑幅度较大的单品可以判定为滞销商品(新品除外) 。 5.1.1.2 季节性和流行性的商品,在季节和流行即将结束时,由采购员按市场动态及季节性因素根据经验预测判定是否为滞销商品,如即将过季商品。5.1.1.3 卖场理货人员根据上货频率和顾客反映,每月一次反馈销售不佳的商品品种。花阳田百货超市-营运制度-000145.1.1.4 采购员对商品周转速度进行统计分析,全年商品周转不足
12、 4 次(即三个月以上未周转一次)的商品可以判定为滞销品。5.1.2 商品滞销的原因分析采购人员及门店店长一起对发现的滞销商品品种的滞销原因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滞销原因有以下几种:5.1.2.1 商品本身性能特点或质量有问题,不能适应消费者需要,不受消费者欢迎 5.1.2.2 商品的销售价格高于市场价格过大 5.1.2.3 供货商供货不及时延误了销售时机 5.1.2.4 商品陈列不合理 5.1.2.5 供应商对市场支持力度不够,缺乏强有效的广告促销 5.1.2.6 采购人员市场预测不准或贪图厂商搭赠、折扣,一次进货量太大影响商品周转 5.1.3 滞销商品处理根据商品滞销原因,分管采购人员负责制
13、订解决方案,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有:5.1.3.1 强化促销对一些市场销售趋势看好、超市希望继续经营销售,但因市场支持不力、陈列不佳或过度进货原因造成滞销积压的商品,可联系供应商采用特价、买赠活动、特殊陈列等方式进行促销,分管采购人员应积极争取供应商的促销支持。5.1.3.2 降价处理(出清)需要降价处理的,由门店店长提报商品明细传相应采购负责人,采购按照商品促销程序进行变价。商品出清产生毛利水平低于标准毛利或负毛利,由门店店长填写超市有问题商品报告单传相应采购签字标明处理意见后,由采购总监签字最终确定商品出清方案,制作商品促销单传回门店。 5.1.3.3 (作废)淘汰对一些商品质量存在问题、市
14、场销售趋势看淡、超市不必要继续经营销售或因供应商支持乏力、合作不佳造成的滞销商品,可进行淘汰 。淘汰商品的确定及淘汰办法由采购员、门店店长建议、采购总监审批。 淘汰商品的处理办法有退货、强化促销至售完为止、降价处理。如果需要淘汰一个商品品类,则淘汰方案由采购总监审核后必须报花阳田超市总经理批准。5.2 残损变质过期商品的处理 5.2.1 残损变质过期商品通过以下途径发现理货员日常理货销售过程中发现和盘点时发现以及超市领导检查时发现或因顾客投诉发现的残损、变质和过期商品。5.2.2 残损、变质、过期商品的处理5.2.2.1 发现残损、变质、过期商品后,一律停止销售,理货人员报告门店店长后从卖场撤
15、架封存,对于能退货的商品,门店店长制作商品退货通知单通知供应商退货。店长、供应商共同清点退货商品数量,清点完毕,店长按照实退数量在退货通知单上准确填写退货数量,并生成商品退货单 。A.退货注意事项:A.1 如以后与供应商不再发生业务的,采购员看供货商是否有货款抵扣,如果有货款抵扣就通知财务在付款时扣除;A.2 如无货款抵扣或抵扣不足的,则暂不作退货处理,应该与供货商联系,协商补偿方式(如返货款或补货) ,若用其他商品补偿的,对补货商品按正常进货手续进货。补货后,对残损、变质、过期商品做退货处理。若返还货款则在收到货款后再退货。5.2.2.2 供应商不可以退调货的,由采购员根据商品质量状况判断商
16、品是否仍有剩余使用价值。5.2.2.3 如商品无使用价值或商品不能正常销售和退货的,则做报废处理。A.1 生鲜商品报废:见超市生鲜运营管理制度 。花阳田百货超市-营运制度-00015A.2 食品类、家百类商品报废流程食品类、家百类商品报废由卖场主管制作超市有问题商品报废单报经门店店长审核签字,由采购总监签批。A.3 报废处理期限当日产生必须当日报废完毕 5.3 质量不合格商品 5.3.1 各经营部门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超市商品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各自经营环节商品质量的自查和控制工作,不应使不合格商品进入和通过每道工序。5.3.2 在采购环节发现不合格商品,一律终止合同或取消商品订单;5.3.3 在
17、商品验收环节发现不合格商品,一律拒收商品。5.3.4 在商品陈列、销售和售后服务、顾客投诉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除按照超市商品质量管理规定撤架、停止销售或给顾客退换商品外,按照以下程序处理:5.3.4.1 门店店长立即通知理货员在规定时间撤架。 5.3.4.2 组织理货员将撤架商品运到仓库,按品种放置。5.3.4.3 同时,分管采购人员立即与供应商联系,按照合同规定和 5.2.2.1 条规定办理退货手续。并按超市商品质量管理规定给予供货商相应处罚。5.4 滞销商品、质量不合格商品的退换对于质量不合格商品,联系供应商做退货处理。对于滞销商品,经营合同规定可以退/换货或采购员与供应商协调可以退/换
18、货的,作退/换货处理,不能退换货的作削价处理。退货按本规定 5.2.2.1 规定的退货手续办理。对于不能退货的商品,采购员应与供应商协商由厂方承担削价损失,厂方承担削价损失的,采购员做商品折让单调整库存金额后,再调整商品的零售价格,都必须有厂方书面证明方可办理,需扣款的,采购员通知财务部付款时扣除损失金额。对于供应商不承担削价损失的,按 5.1.3.2办理。5.5 有问题商品处理流程 流程说明:5.5.1 出现有问题商品由门店提报有问题商品报告单 ,卖场提出处理建议,采购发表意见,采购总监审批后按照处理意见执行。5.5.2 针对处理意见,出清、降价促销由采购制作商品促销单及商品折让单 ,门店执行,退货由门店执行。如果同意报废,门店制作有问题商品报废单按照报废权限和流程进行商品报废。6.0 附录6.1超市有问题商品报告单6.2超市有问题商品报废单花阳田百货超市-营运制度-00016附录 6.1: 超市有问题商品报告单商品编号商品名称 数量 现进价 现售价是否有残值问题成因门店意见 采购意见合计金额主管: 店长: 采购负责人: 采购总监: 总经理: 附录 6.2: 超市有问题商品报废单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数量 单价 报废金额 报废原因主管: 店长: 采购负责人: 采购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