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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奖罚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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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XXXXX 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的通知项目部各部室、所属各作业队:为进一步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消除施工中违规作业、偷工减料、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设施、装置等安全质量隐患,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对之前所发的安全质量奖罚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下发给各部门、各个作业队及作业班组,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附: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2XXXXXX 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加强项目部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和质量管理,以落实“逐级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专业负责”为主线

2、,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充分调动提高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消除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设施、装置、施工中违规作业、偷工减料等安全质量隐患,确保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经项目部研究特制定本奖罚办法,从行文之日起执行。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全过程。二、执奖罚机构和范围1、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奖罚办法的执法机构;2、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各作业队、现场领工员和技术主管、专工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施工现场管理,项目部有权对其实施经济奖罚;3、安质部安全质量检查人员经项目管理委员会授权,有权按照本奖罚办法对本分部管内现场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情况实施奖罚。三、奖罚金

3、的发放和收缴1、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奖罚,统一由安质部专职安质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执行。奖励来源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专项奖励基金。2、奖金数额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个人的奖金直接从财务上领取,作业班组的奖金同计量款一并领取。3、涉及作业班组的罚款,由工经部在本期验工计价中扣除;涉及个人的罚款,由财务部直接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财务部依据安全、质检工程师开出的罚款单通知书中的金额进行扣款。四、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奖励1、发现一处用电重大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每次奖励 100 元。2、人身安全和行车设备、影响列车运行及时汇报处理,防止事故发生的,每次奖励 500 元。

4、3、杜绝违章指挥、野蛮作业、简化作业标准的奖励 100 元。4、高空作业落实“三安”标准,监控到位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亡3事故的奖励 100 元。5、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操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奖励 100 元。6、不按安全技术交底、配合比、偷工减料造成安全质量隐患的发现并及时整改的奖励 100 元。7、安全技术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安全质量隐患,杜绝其发生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奖励 100 元。8、提出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质量建议,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奖励 100 元。9、认真执行班前讲话制度、完善班前讲话记录的奖励 200 元/月。

5、 以上 19 项条款应由副经理、安全总监查证核实后予以奖励。10、项目部对于能有效开展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在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任劳任怨、大胆管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领工员和技术员给予奖励;(1)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从领工员中评出“安全管理标兵”2 名,奖励500 元/人。(2)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每月从技术主管/专工中评出“质量管理标兵”5 名,奖励 300 元/人;(3)处罚:项目部对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质量处罚条款的,在当月月度安全质量考核奖励中不予考虑。11、各施工作业队根据单元工程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项目部各部门每月末对作业队进行综合考评一次。对于考核评比得分前三名者进行奖励,

6、其中第一名奖励2000 元,第二名奖励 1000 元,第三名奖励 500 元。奖励分配由作业队根据本部管理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及岗位进行全额分配,禁止挪用。12、对满足下列条件,为项目安全、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工会给予 5002000 元特殊奖励:(1)受业主、监理表扬的单位和个人;(2)在抢险救灾及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积极、突出,有效减轻灾情、减少经济损失的;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4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杜绝一般责任安全事故,杜绝交通运输责任死亡事故,杜绝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杜绝责任火灾、爆炸重大

7、事故;参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 100%;争创安全文明工地和中铁建股份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工地;预防和减少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损失”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严格施工现场控制。2、分部经理是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部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各项活动。安全管理层次: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安全工程师作业队长领工员,现场领工员是现场施工安全、消防、环保、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3、认真做好作业人员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培训。如各级检查中发现职工和民工已上岗而无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考核合格资料等相关资料的。未上报项目部备案的班组罚款 100 元/人次;对安质部相关责任人罚款 50 元/人次。4、不断增强

8、人员迎检和安全意识,拟定参加迎检人员如无故不参加各级安全生产检查,或无故中途退场的。罚作业队负责人 100 元,现场施工负责人 50 元。5、加强职民工安全教育,严格过程控制,重视“三违”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意识。(1)有下列违章指挥情形之一者,罚作业班组(或项目部指挥人员个人)50 元/人次: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安排生产劳动力组织不合理,致使施工留下安全隐患。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2)进入施工现场的项目部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穿工作服、戴安全

9、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班组 100 元/人次:关键岗位如:电工、电焊工、吊装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混凝土工、空压机操作人员等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含不系帽带)、安全带(含安全带缠在身上) 、手套、护目镜、口罩等 无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作业(未持证上岗) ;5情绪不稳定、精神恍惚、酒后作业;施工现场睡觉(含露天作业);赤膊、赤脚、穿短裤、拖鞋上岗作业。攀爬脚手架、乘坐非人乘吊篮上下,坐在脚手架、防护等栏杆的。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3)领工员、技术员、部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含不系帽带)罚款 50 元/人次,部门

10、主管罚款 50 元/人次,项目部领导罚款 100 元/人次。6、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1)现场领工员必须及时、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内容符合要求,拒绝配合现场领工员班前讲话的罚款 50 元/次;填写内容虚假的罚领工员100 元/次,作业班组未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和做记录的罚领工员 50 元/次。(2)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罚班组 500 元,罚项目部副经理、主管工程师、领工员各 100 元。当遇到地质条件较复杂时,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定后进行施工。否则,罚项目部副经理和主管工程师各 200 元,罚作业班组 3000 元。(3)领工员必须按铁路工

11、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指导和要求作业班组施工人员现场作业,严禁违章指挥,野蛮施工,违反安规等有关安全规则,简化作业标准。否则罚 100 元/次。(4)作业班组不按客货共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TZ203-2008)和客货共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TZ202-2008)做好现场安全施工防护的,按 50 元/条对作业班组进行罚款。(5)现场危险部位,施工班组未按要求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的,罚作业班组 100 元/处,罚领工员、安全员 50 元/处。施工便道没有设置车辆限速牌的,罚领工员 50 元/处。桩基成孔孔口未设置警示标志的,罚作业班组 100 元/处,罚领工员 50 元/个。(6

12、)高空临边作业不设防护围栏和安全网的,罚作业班组 200 元/处,罚领工员 50元/处。(7)在铁路旁及电缆、设备附近烤火取暖、熬制沥青、石蜡等,罚作业班组 200元/次,罚施工 50 元/次。(8)作业班组在深基坑开挖、高边坡施工、高空作业、施工平台施作、高墩脚手架搭设和防护等重点施工安全重要环节期间,当班领工员、技术主管/专工不旁站监护,6违者罚款 50 元/人次。(9)对各项临时安全设施验收不严,因质量不合格而危及安全使用时,视情节轻重对项目部现场领工员、技术主管、专工、主管工程师、安质部、工程部等参与验收人员各处罚 200-1000 元。7、加强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用电线路敷

13、设必须规范,用电设备和移动照明线路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电缆线,电器设备护罩必须齐全,一切用电设备必须确保使用漏电保护器;专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班组 100 元/项次,罚领工员、专职电工 50 元/项次:(1)没有项目部电工同意私自拆接电源线的。(2)作业班组安排未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培训及发证的人员拆接电源的。电工未持证上岗。(3)不按项目部要求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制度的,并且每个控制开关没有标明所控制的机械名称的。(4)配电箱(盘)破损,无安全责任人,无安全警示标识。(5)用电设备无防护罩或护罩不齐全。(6)配电箱配电不合理,没有按要求设置主开关和分配电开关,没有

14、漏电保护器,私接、乱接电源。(7)用电线路敷设混乱,线路破损、老化、接头裸漏。照明线路附于墙壁,没有达到规范 2.4 米以上安全距离。(8)非操作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设备、驳接、拆除电线、电器的。8、加强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下列情形者,罚作业班组 100 元,罚领工员 50 元。(1)焊机接线线头裸露,无防护;焊接电缆破损;焊钳破损;焊工不配戴安全防护用品。(2)乙炔瓶与氧气瓶的使用距离不得小于 5 米,与焊接作业点的距离不得小于 10米,两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储存,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 15 米;氧气、乙炔胶管漏气;氧气表、乙炔表破损;焊

15、、割具破损。(3)电气焊工无证上岗作业。9、加强现场大小型机械的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班组 100 元/项次,罚领工员 50 元/项次:7(1)没有经过项目部有关部门验收的各种机械设备私自使用的。(2)各种机械设备损坏严重,防护装备不全而继续使用,不及时修理而造成安全隐患的。(3)特种机械设备或特殊工种没有经国家颁布的操作证而私自操作者的。(4)检修用电机械设备没有切断电源、没有挂牌(禁止合闸) ,没有专人监控而进行维修的。(5)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责任人,没有落实的。(6)钢丝绳超过使用和报废标准的、绳卡不符合要求的。10、加强现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项目部和作业班

16、组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客货混载,驾驶室严禁超员。有下列情形者,罚作业班组驾驶员 50 元/项次,罚项目部驾驶员 50 元/项次:(1)无证驾驶。(2)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3)驾驶室超员、客货混载。(4)施工便道上超速行驶(30km/h) 。(5)车辆灯光不全、制动不良、转向不灵,检查发现一项次。(6)无护栏货车载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上下车互相拥挤。(7)出碴过程中,车辆之间未保证安全距离,卸碴后车斗不及时落下。(8)将自己保管驾驶的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或无驾驶执照的人驾驶,对保管司机处以 100 元罚款,对驾驶人处以 200 元罚款。(9)

1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施工机械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调动。11、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脚手架设必须严格按技术措施施工,爬梯和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的升高而同步进行,使用前必须经穿山港铁路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和监理部联合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有下列情形者,罚作业班组 500 元,罚领工员 50 元。(1)脚手架管件、扣件购买时无出厂合格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2)搭设过程中未按技术措施搭设,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除责令停工外,处罚。(3)搭设过程中,安全网、平台马道板满足不了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除责令停工外,处罚。8(4)脚手架管弯度过大,超出规

18、范要求,严禁使用;管件、扣件生锈严重、有裂纹,严禁使用。(5)严禁抛扔材料,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要有防坠落措施,严禁交叉作业。(6)未经过验收的排架严禁使用,违者。1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置安全防火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作业班组(拌合站、钢筋场、试验室和项目部为其主管领导)200 元/项次,罚安全员 50 元。(1)库房无灭火器,库房内住人,无安全防火责任人;(2)未经允许,私接电炉取暖,或野外焚烧垃圾;(3)电器设备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13、严格遵守当地相关治安管理条例,严禁参与打架、斗殴等事件。对参与打架、斗殴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作业

19、班组处以 2000 元的罚款,并分别处以安质部相关负责人 200 元、项目部安全总监 500 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对影响局项目部信誉评价的的分部,将加倍处罚,同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14、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项目部所属施工队必须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外界形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班组 200 元/项次,罚领工员50 元/项次。(1)现场桩基钢筋笼、墩台和承台钢筋半成品临时存放未按要求做好下垫上盖、拆卸模板未规范摆放的;(2)现场材料、设备摆放混乱,施工垃圾不及时清理;(3)现场照明满足不了施工要求;(4)现场安全防护不规范;(5)没有做到工完、料净

20、、场地清的施工要求;(6)现场有积水,道路不平;(7)已完工程未按项目部要求做好相关标识的;15、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项目部所属各个部门、作业队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条例的各项规定,对废水、废气的排放必须达标,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责任单位(作业队、部门或拌合站、钢筋场、试验室)200 元,罚领工员 50 元。(1)废水未经净化、消毒随意排放下河;9(2)废气超标排放;(3)噪声超过昼间 70 分贝夜间 55 分贝,无防噪措施;(4)石碴无防护措施,随意下河,造成水土流失;(5)未经允许,随意破坏植被;(6)泥浆池外溢进入河道或者农田。(7)便道扬尘过大,没有及时洒水。16

21、、正确对待安全事故,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理。安全事故发生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认真开展事故分析会、分清原因,划清责任,吸取教训。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即按责任的主次和情节的轻重赔偿事故造成的部份损失。(1)对发生事故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推脱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损失扩大的,罚作业班组 1000 元,罚领工员 100 元。(2)发生轻伤事故,罚作业班组 500 元,罚领工员 50 元。 (3)发生重伤事故,罚作业班组 2000 元,罚领工员 100 元,并在项目部通报批评。(4)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会的,罚相关个人 100 元。(5)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方无责任,不予罚款。只要我方负责任(

22、理赔原因除外) ,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对事故责任者,按事故损失金额的 5%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7、项目部所属作业班组必须对项目部和一分部安质部所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通知单进行认真整改,否则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对日常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罚该作业班组 100 元,领工员 50 元;对再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仍未整改的,罚该作业班组 200元,罚领工员 100 元。作业班组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2)对安全大检查和各专项安全检查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罚该作业班组 300 元/单,罚领工员 50 元/单。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

23、3)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不及时向项目部安质部汇报整改结果的,罚作业班组100 元/单。(4)由于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罚作业班组 500元;罚领工员 50 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由项目部另行研究决定。10(5)对于本区段存在的隐患不上报、不处理造成后果的,罚作业班组 500 元的罚款,罚领工员 50 元。(6)由于安全问题监理对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的,罚该作业班组 500 元/单,罚领工员 50 元/单。并且须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对责令停产整改的不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不采取临时措施,冒险蛮干的,罚作业班组罚款1000 元。18.XX

24、X 安全质量监督站、XXX 铁路建设指挥部和 XXXX 监理站对我部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各作业班组除按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外,按以下规定对问题发生工点所属作业班组进行罚款。(1)每收到一份监理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班组 100 元。(2)每收到一份监理总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班组 200 元。(3)每收到一份萧甬铁路建设指挥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班组 200 元。(4)每收到一份铁路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班组 500 元。(5)对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不能按期闭合的,罚作业班组 500 元/项;(6)出现重大安全问题被萧甬铁路建设指挥部或铁路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被主管单位勒

25、令停工的,罚作业班组 5000 元/次;六、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1、质量管理方针:坚持“质量至上”原则,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强推标准化管理,建设一流铁路。工程质量目标:落实质量方针,构建精品工程、优质工程,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具体指标为:工程实体质量满足国家和铁总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满足如下要求:(1)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 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2)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路基、桥梁、隧道等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3)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2、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分部经理为

26、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各项活动。11质量管理层次: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技术主管/专工,现场技术主管/专工是现场施工质量的直接责任人。3、项目部属各作业队必须按架子队管理制度配备九大员,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如发现作业队质量管理人员(有质检员证)配备不足,作业队除配足人员外,对作业队罚款 500 元。4、认真做好作业人员上工点开工前的三级技术交底培训,并交底到人。如各级检查中发现职工和民工无三级技术交底培训记录和考核合格资料等相关资料的。对人员所属作业班组罚款 100 元/人次;对工程部相关责任人罚款 50 元/人次。5、不断增强人员迎检和质量意识,拟定

27、参加迎检人员如无故不参加各级安全生产检查,或无故中途退场的。罚作业班组负责人 100 元,现场施工负责人 50 元。6、现场质量控制一般规定(1)按照“质量终身制”的原则,凡参与本项目的各级质量管理人员按照各自的质量职责认真负责地工作,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者将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处罚。(2)现场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施工,对不按交底施工的施工队罚款 500 元,技术主管/专工罚款 20 元。(3)对不按技术交底施工造成返工浪费的自行负担工费、料费,并对作业班组罚款 500 元/次,技术主管/专工罚款 50 元/次。(4)测量放线和复核:构筑物施工完毕后发现,轴线和标高超过设计允许范围的,罚作业

28、班组 200-2000 元/次,罚精测队相关责任人 50-200 元/次。(5)钢筋下料(有工程部下发变更文件的除外)形状和尺寸超过图纸设计允许范围,罚作业班组 100 元/根,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根。(6)钢筋(包括接地钢筋)绑扎数量、位置、间距、骨架尺寸超过图纸允许范围的,罚作业班组 100 元/处,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处。钢筋(接地钢筋)焊接质量,帮条焊和搭接焊焊缝长度、焊缝高度等对比图纸和标准不符合要求的;焊接有咬伤现象的;罚作业班组 100 元/项处,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项处。(7)混凝土垂直下落高度超过 2m 挂串筒;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要有专人观察模板的变化情况;混

29、凝土水平、分层、浇筑,每浇注 40cm 高;采用插入式振动棒振捣,振捣时要快插慢拔,将混凝土中的气体引出,插入深度进入前次混凝土面 10cm 左右,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为 2030S;避免碰撞模板、钢筋及预埋件;墩身顶部将混凝12土表面收浆抹平。如现场检查不达要求,罚作业班组 100 元/项次,技术主管/专工 50元/项次。(8)砂浆及混凝土施工拌合楼无监理签字的配合比单;现场检查未按有效配合比计量拌和;配料误差超过设计允许范围,经确认为事实的;罚试验室 200 元/项次,罚拌合站 200 元/项次。(9)混凝土、砌体施工完毕后未按规定进行标准养护罚作业班组 200 元/次,技术主管/专工罚

30、款 50 元/次。(10)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制作同条件养护时间和标准养护试件;试件未做好有效标识的;同条件养护试件未做好规范堆放和覆盖洒水养护的。相关责任单位除按要求补足试件外,罚作业班组 100 元/项次,试验室试验员 50 元/项次,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项次。(11)对简化作业程序、偷工减料造成砼强度不够、胀浆跑模、接槎不良、蜂窝麻面、局部漏筋、颜色不一;浆砌片石接缝不匀、有空洞等质量缺陷的,每处罚作业班组 200 元,罚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12)不合格品控制、纠正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罚相关人员 200 元/次。7、桥涵工程质量处罚(1)桥梁钻孔桩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31、罚作业班组 100/项次,技术员 50 元/项次泥浆池制作不规范的和造浆不符合要求。钻孔深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钢筋笼有浮笼、沉笼现象超过允许值未调整的。灌注混凝土超过标高或少灌的。未按图纸要求正确埋置声测管或声测管出现堵塞的罚作业班组 500 元/根。灌注混凝土的数量超过允许范围的,罚作业班组 500 元/承台,技术主管/专工50 元/承台。(2)桥梁承台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班组 100/项次,技术员 50 元/项次。未按技术交底开挖基坑并留置积水坑的凿桩头时,桩头未伸入承台 510cm 的。用凿除的桩头混凝土及碎渣用做基坑底部回填的。13垫层应按标高,超过-2cm+2cm 的。承台

32、砼结构表面的非受力裂缝宽度超过 0.2mm 的。承台基坑回填时,外漏拉筋处理未达技术要求的。未按要求埋置沉降观测标和冷却水管的。用建筑垃圾、桩头混凝土废渣进行回填基坑,除返工用原土或砂石混合料进行重新回填夯实外,罚作业班组 500 元/处,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处。(3)墩台身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班组 100/项次,技术员 50 元/项次。模板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接缝严密、不得漏浆;模板与砼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浇筑砼前,模板内的积水和杂物应清理干净;模板与承台的缝隙应用砂浆密封。墩台身、帽砼应连续浇筑成型,砼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砼的初凝时间。砼结构表面的

33、非受力裂缝宽度不得大于 0.2mm。不符合要求的作业班组除按要求进行处理外,每条裂缝罚。砼结构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不得露筋、蜂窝、孔洞、疏松、麻面和缺棱掉角等缺陷,否则罚。墩台预埋件位置和标高与设计不符的。注意成品保护,拆模过程中野蛮施工造成硬伤掉角的,罚作业班组 200 元/处,技术主管/专工罚 50 元/处。桥台台后未施作防水层施作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作业班组 500 元/台,技术主管/专工罚 50 元/台。8、路基工程质量处罚(1)路基质量标准很高,我项目部管段路基工程施工工艺、工法要求严格。所有路基工程按设计施工。对擅自更改、简化施工工艺、工法的;将视情节轻重罚作业班组 100

34、元500 元,罚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2)严格控制复合地基桩的成桩质量,从设备和工艺满足设计要求的完整均匀的桩。在大面积施工前进行工艺试验,成桩后,再进行成桩质量检验,在桩的质量合格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对违反此规定者,罚作业班组 500 元,罚技术主管/专工 50元。14(3)地基承载力是检验地基加固处理措施是否能满足路基工后沉降的重要指标,为确保路基工后沉降满足设计暂规的要求,地基承载力检验应在设计规定时间检验,并符号承载力检验要求和检验数量。否则,罚作业班组 200 元/次,罚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次。(4)为在有限时间内控制路基工后沉降,要严格控制软基处理桩(打入桩、水泥桩、高

35、压旋喷桩)的成桩质量。对成桩质量不合格者,罚作业班组 200 元/次,罚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次。(5)对基床以下路堤,在进行大面积填筑前,对不同填料应分别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段作为试验段,进行摊铺压实工艺试验。对不按规定试验或试验项目不全者,罚作业班组 200 元/次,罚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次。(6)严格控制基床以下路基填料的粒径大小、块石空隙、摊铺质量。对充填不密实、分层碾压不实、填料碎石粒径大于 15cm 等违规作业,罚作业班组 200 元/次,罚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次。(7)改良土拌和均匀性是改良成功与否的关键。对拌和不均匀和不重视环保的,罚作业班组 200 元/次,罚技术

36、主管/专工 50 元/次。(8)基床以下路基压实质量采用双指标控制,当为细粒土时,采用地基系数和压实系数控制,当为粗粒土时,采用地基系数和孔隙率控制。对违反此规定者,罚作业班组 200 元/次,罚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次。(9)过渡段压实质量除采用物理指标孔隙率 n 和力学指标地基系数 K30 外,还应用动态变形模量 Evd 。对没有采用三项指标控制的,将罚作业班组 200 元/次,罚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次。(10)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沥青混凝土大面积施工,未按施工配合比而擅自更改配合比者,罚作业班组 200 元/次,罚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次。(11)对压实质量实行三

37、指标控制。用动态变形模量 Evd 快速检查压实质量,并与地基系数 K30 对照检验,即检验地基系数 K30 时,同时在旁边检验动态变形模量Evd。对没有采用三项指标控制的,罚作业班组 200 元/次,罚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次。(12)为实现建造一流货运铁路目标,在狠抓主整工程的同时,也要重视路基附属设施的质量,包括:检查设备、防护栅栏、取(弃)土场的质量。对忽视附属设施质量者,每发现一处罚作业班组 200 元/次,罚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次。15(13)使用风化片石等不合格者,必须返工,费用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罚作业班组 200 元/次,罚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次。(14)砌石不

38、规范,如砂浆不饱满、空洞、大量使用厚度宽度小于 15cm 片石、通缝、缝宽超限等,视情节轻重给予作业班组 1000 元/次以下罚款,并限期整改,直至满足规范要求,其费用自负。(15)砂浆经试验强度不满足要求的,将给予作业班组 500 元/次罚款,不合格部分必须返工,费用自负。(16)浆砌施工过程中混有大量泥团或其它杂物,拒绝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指令的,必须返工,同时给予作业班组 500 元/次罚款,其费用自负。(17)计量不准或不计量,经现场技术人员指出,仍未采取措施者,给作业班组予 500 元/次以下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满足要求,方可进行下道工序。(18)墙背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应符

39、合施工规范规定,否则除返工至合格外,视情节轻重,每处给予 50500 元罚款,返工费用自负。(19)沉降缝、泄水孔的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沉降缝应整齐垂直,上下贯通,否则,每缝罚作业班组 50100 元;泄水孔坡度要求向外,无堵塞现象,否则,每孔罚款 50 元;并责令其按规范要求整改,直至满足规范要求。(20)严禁使用已初凝的砂浆,不得使用加水来调整坍落度,否则,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所使用的砂浆当废料处理。9、 隧道工程质量处罚(1)洞内文明施工管理,管线电缆悬挂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离路面 2.5m 以上并保持水平一致,必须执行三相五线制) ;道路有积水、淤泥,水沟不畅通的;材料、设备、机

40、具未挂责任牌,摆放混乱的。给予作业班组罚款 200 元。 (2)隧道施工步距超标,不符合规定的,给予班组 2000 元/次的罚款,并责令停止掌子面施工。 (3)超前地质预报不连续的;监控量测不认真,频次不够,布点数量不足的,每发现一项给予第三方监测单位罚款 500 元。 (4)隧道内未配置灭火器材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一处给予作业班组罚款300 元。 (5)有突泥、突水危险的作业面未执行超前地质预报或“先探后掘”探放水制度的;有地质危险未采取防突措施进行预测预报打超前探孔的。每一项给予作业班组16罚款 2000 元。造成施工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隧道预埋构件的位置、尺寸不符合设计要

41、求的。发现一处给予 1000 元罚款。(7)在隧道开挖过程中按照设计轮廓线开挖,对于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出现超挖和欠挖现象的现象,根据面积情况给予作业班组 10002000 元罚款,并重新处理。临时支护不符合施工组织要求的,出现空顶、空帮作业每处给予作业班组 1000 元罚款。 (8)隧道衬砌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衬砌完毕后混凝土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如有漏筋、蜂窝、孔洞、疏松、麻面和轮廓线变形的现象,罚款作业班组10003000 元,对于衬砌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每发现一处罚款作业班组 10000 元,并处以返工处理。混凝土质量要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浇筑、振捣、脱模、养护

42、等工序符合质量要求,如有不符合的罚款作业班组 10003000 元;混凝土搅拌过程控制不严或混凝土各类试件制作、养护不规范的,罚款作业班组5001000;材料更换后未调整配合比的,罚款 5002000 元。10、未严格执行 XXXXXXXX 及项目部营业线施工 X 安全管理条例,造成责任事故的(铁路交通一般 C/D 类事故)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单位处罚 50000 元至100000 元/次。对责任单位个人(项目经理 5000 元至 10000 元/次、党委书记 5000 元至 10000 元/次、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 2000 元至 8000 元/次、安质部长、作业队长1000 元

43、至 5000 元/次、现场领工员 200 至 2000 元/次、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 500元/次、责任班组 20000 元至 100000 元/次) 。营业线施工有以下情形的给予班组 500 元/次、相关责任人 100 元/次处罚:(1)未探明地下管线走向及数量,无监控人员及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在场自行施工或动土作业;(2)临近营业线施工使用机械作业未执行“一人一机”防护的;(3)未穿防护服、正确佩带安全帽进入营业线施工;(4)营业线施工人员及防护人员、安全员、领工员未执行上下班同进同出;(5)驻站联络员未下达封锁命令擅自施工;(6)进入营业线施工超前准备、超范围、超时施工的;(7)在无防护人

44、员监督情况下穿越铁路、搬运料具;(8)酒后、疲劳、带病上岗、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的.1711、正确对待质量事故,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理。质量事故发生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认真开展事故分析会、分清原因,划清责任,吸取教训。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即按责任的主次和情节的轻重赔偿事故造成的部份损失。(1)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会的,罚相关个人 100 元。(2)每次事故分析会要形成分析总结,内容必须包括事故发生经过描述、原因分析、质量事故处置措施和预防质量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等。12、项目部所属作业班组必须对项目部和一分部安全质量部所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进行认真整改,否则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45、1)对日常安全检查提出的质量隐患问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罚该作业班组 50 元,领工员 50 元;对再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仍未整改的,罚该作业班组 200 元,罚领工员 50 元。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2)对质量大检查和各专项质量检查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罚该作业班组 300 元/单,罚领工员 50 元/单。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3) 质量隐患整改结束后不及时向项目部安质部汇报整改结果的,罚作业班组100 元/单。(4)质量整改不及时,通知单不回复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罚技术主管/专工 50元/次。(5)对于本区段存在的质量隐患不上报、不处理造成

46、后果的,罚作业班组 500元的罚款,罚领工员 50 元。13、XXXX 安全质量监督站、XXXXX 铁路建设指挥部和监理站对我部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各作业班组除按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外,按以下规定对问题发生工点所属作业班组进行罚款。(1)每收到一份监理分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班组 100 元。(2)每收到一份监理总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班组 200 元。(3)每收到一份萧甬铁路建设指挥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班组 200 元。(4)每收到一份铁路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班组 200 元。(5)对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不能按期闭合的,罚作业班组 500 元/项;(6)出现重大安

47、全问题被萧甬公司或铁路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被主管单位勒令停工的,罚作业班组 5000 元/次;1814、施工报验程序奖罚(1)报检程序实行“三检制”:作业班组应按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在每道工序完成后,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技术主管/专工检验,技术主管/专工检查合格后报专职监理工程师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2)作业班组未自行检验合格便报技术主管/专工检验,经技术主管/专工检查并认定作业班组未进行自检,对作业班组罚款 200 元/次,对技术主管/专工奖励 50 元/次。(3)作业班组在每道工序完成后,应按要求及时向技术主管/专工进行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作业

48、班组未向技术主管/专工进行报验就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处理重新报验外(返工造成的费用支出均由作业班组自行担负) ,另给予每次 500 元整的罚款。(4) 技术主管/专工接到作业班组的工序报验后,应及时通知监理进行报验。在确认作业班组已完成工序符合施工规范及设计相关要求时,项目部各技术主管/专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监理单位报验,从而影响到作业班组的施工进度。对于作业班组工序符合相关要求项目部各技术主管/专工拒绝向监理单位报验的情况,作业班组可向工程管理部部长或项目领导班子直接反应,项目经理部查核属实后,对相关技术主管/专工罚 500 元/次。(5)作业班组严禁跳过项目部直接向监理单位

49、进行工序报验,否则罚作业班组1000 元/次。(6)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罚技术主管/专工 50 元/次。(7)质量记录不齐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从而造成工程不能及时验收的,对相关责任人罚 50 元/次。(8)工程由于施工错误或其它原因造成大面积返工,根据工程返工经济损失情况罚作业班组 500-5000 元,罚技术主管/专工和专业工程师 50-500 元。(9)在施工中由于不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而造成返工现象,技术主管/专工不知情或者未进行阻止的,视情况罚作业班组 500-1500 元/次,罚技术主管/专工 50-100 元/次。(10)项目部要求作业班组上报的材料未按期上报,罚作业班组 500 元/次,在处罚后还不上报的对作业班组罚款翻倍。七、其它处罚19不按时参加每周的安全质量例会,对作业班组负责人罚款 100 元/次,对职工罚款50 元/次。XXXXXX 有限公司XXXX 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一分部XXXX 年 X 月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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