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暂行)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长大研学【 2016】 139号) 、长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长大研学【 2016】 140 号) 、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长大研学【 2016】 141号) 以及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本综合测评 细则 适用于 公路学院具有长安大学学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MBA、 MPA 研究生除外)以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研究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测评;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分别 以 研究所 为单位按专业方向, 分类测评。 研究生 的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德育成绩、智育成绩、文体美成绩三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为:德育成绩 20%智育成绩 70%文体美成绩 10%,各部分成绩的计算方法见分则。 综合测评按学年进行 ,在学院奖 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在 学生本人进行 自评总结、 计算得分并提交相关材料 的基础上 ,经辅导员、学生干部组成的测评 工作小组 核查 评定 ,公示无异议 后,报学院 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审核 通过 。 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奖 学金评定、先进评选、毕业综合
3、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德育测评分则 德育成绩 50+德育加减分,德育成绩不超过 100分。 一、德育基本分 德育基本分为 50分,凡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者,均可获基本分: 2 1、 热爱 社会主义 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 2、 遵守 宪法和法律 ,遵守 社会公德 , 遵守校纪校规 。 3、 诚实守信 , 品学兼优 , 尊敬师长 , 团结同学 , 人际关系良好 。 4、 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宿舍卫生情况良好 。 5 积极 参与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 , 严格按照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开展学习和科研活动 , 科研工作进展良好 。 6、 积极参加校、院及班
4、级组织的学术活动和体育运动 , 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 二 、 德育加分 (一)奖励表彰 奖项 级别 全国 省 学校 优秀党员 24 16 12 优秀团员 、 团干 、 青年志愿者 、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6 12 8 ( 二)学生服务与管理: 职 务 考核 加 分 校 、 院学生组织主席 优秀 24 合格 12 学生兼职辅导员 优秀 20 合格 10 校 、院学生组织副主席、班长、学生党支部书记 优秀 12 合格 6 校 、 院学生组织各部部长 、 副部长 、 团支部书记 、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优秀 10 合格 5 校 、 院学生组织干事及各班班团委员 优秀 8 合格 4 注:同 一 性质
5、职务的 兼职不累加(如 党支部书记又被选为总支委员 ),取高3 分计入。 担任各类职务满一 学年的学生,根据其工作成绩给予加分 ; 不满一年者,由其相应的管理部门视其工作成绩决定加分值,但各类加分上限应减半。 ( 三 )其他 项目 加分 优秀宿舍 舍长 3 分 /次 成员 2 分 /次 优秀党支部 支委 3 分 支部党员 1 分 优秀班集体 班委 3 分 班级成员 1 分 三 、 德育减分 项目 减分 无故不参加校 、 院 、 班组织的集体活动 5 分 /次 校 、 院宿舍卫生及安全检查 等 通报批评 5 分 /次 无故不参加 5 分 /次 第三章 智育测评分则 研究生综合测评智育成绩 M 由
6、 1M 、 2M 、 3M 三部分构成。 1M : 是指第一学年课程加权平均分数; 2M : 是指上一学年发表论文、专著及各种检索、科研成果、专利等得分之和; 3M : 是指上一学年参加学术活动、科技活动及竞赛获奖得分之和; 1.博士研究生 ( 1)第一学年,根据入学成绩按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发放相应 等级奖学金。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 2)第二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4 M =0.3 1M + 0.5 2M + 0.2 3M ( 1) ( 3)第三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M =0.05 1M +0.65 2M + 0.3 3M ( 2) 2.硕士研
7、究生 ( 1)第一学年,根据入学成绩按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发放相应 等级奖学金。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 ( 2)第二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M =0.75 1M + 0.15 2M + 0.1 3M ( 3) ( 3)第三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M =0.05 1M +0.65 2M + 0.3 3M ( 4) 3.在评分计算公式中的 1M 由学院审核, 2M 、 3M 由导师、所和学院负责审核。 第四章 文体美测评分则 文体美成绩 =50+文体 美 加减分,文体美成绩不超过 100分。 一 、 文体美基本分 文体美 测评 基本分为 50分。 凡符合下列各项
8、条件者,均可获基本分: 积极参加学校 、 学院组织的文艺体育活动 。 二 、 文体美加分 (一) 非学术性竞赛(不含 体育比赛 )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参与 国家 40 30 20 15 10 5 省部 20 15 10 8 6 4 校、院 级 10 8 6 5 3 2 5 (二) 体育比赛 破纪录 前四名 5-8 名 参与未获奖 学院 代表队 国家 40 12 4 2 8 省级 30 10 4 2 8 校级 20 8 4 2 8 院级 6 4 2 8 (三) 其他 校、院级 活动 项目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 等 参与未获奖 院级科技比赛 25 20 15 10 5 长安大
9、学研究生论坛 10 分 /篇 ( 限加两篇 ) 组织或参与各级活动,并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关证书 6 分 公开发表 文学类作品 10 分 /篇 ( 限加两篇 ) 三、 文体美减分细则 特招生、特长生 原则上 必须代表学院或学校参加相关活动及比赛,否则将 扣减 15分。 第四章 附 则 1、 本细则未尽事宜 依照学校相关奖助文件执行。 2、 各种表彰奖励以荣誉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前一学年综合测评表彰不在加分之列。 3、 同一作品或参赛项目在不同级别的竞(比)赛中获奖,获奖时间在同一学年内,不 累计加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获奖时间在不同学年内,第二次加分值按两次获奖得分的差额处理。参加外校竞(
10、比)赛并获奖,参照校内相应等级比赛获奖加分标准执行。 4、 凡在综合测评分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 取消其当年评奖资格。 5、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由 学院奖 助 学金评审 委员会 组负责解释 。 6 附件 1 公路学院 研究生学术成就条件评定量化计算办法 一、 1M 的计算 1M =0.6 11M ( 上一年培养计划中所列学位课程的平均分数 ) +0.4 12M ( 上一年培养计划中所列非学位课程的平均分数) 二、 2M 的计算 2M 21M (发表论文累计分数 ) + 22M ( 科研成果获奖累计分数 ) + 23M ( 获得专利累计分数) 各项累计分数的计算见表 1-表 3。 1、
11、 论文 21M 表 1 研究生发表论文计分表 刊物类别 作者排序 21M 得分值 A B C D E F 1 200 100 40 25 15 5 2-1 150 75 30 20 13 4 2-2 60 40 20 15 10 3 3 以后 20 0 0 0 0 0 说明: 1) A指专著 (表中为 “ 专著 ” 加分, “ 编著 ” 按表内 60%加分, “ 编、译 ” 按表内 40%加分; 参编章的第一作者按 F类 1作计分,具体以学院认定为准 )。 2) B指被 SCI、 SSCI检索论文 (文章类型为 Article或 Review),出具检索证明获 100%加分,纸质版刊出获 90
12、%加分, online刊出获 80%加分。 3) C指被 EI、 ISTP、人大复印、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检索或收录论文。 4) D一类期刊,是指一级学会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SCD)来源期刊中的核心库、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来源期刊。 5) E二类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SCD)来源期刊中的扩展库、中7 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 F是指北大核心期刊、有检索证明的会议论文 (且只计一篇 )。 在作者排序一栏中, 2-1 表示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2-2 表示为非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论文检索应出具检索证明,
13、同时被多个数据库检索时,只认定一个检索。 所有专著、论文署名必须是长安大学且与本专业相关,正式发表(见刊)才能计入评分( SCI、 SSCI除外),同一篇文章不重复计分。 2、 科研成果 22M 表 2 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表 获奖级别 获奖者排序 22M 得分值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市(厅)级 特等 一等 二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1 5000 2000 1000 500 200 150 50 30 25 2 4000 1500 800 400 150 100 40 25 20 3 3000 1000 500 300 100 80 30 20 15 4 2000 500 300
14、150 80 60 20 15 5 5 1500 400 200 100 60 50 10 5 0 5 以后 1000 300 150 80 50 40 5 0 0 说明: 获奖者必须持有获奖证书。 同一项目获多种奖励的,只以最高奖计算一次。 3、 专利 23M 表 3 研究生获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计分表 专利类别 作者排序 23M 得分值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1 60 25 2 40 15 3 20 0 说明: 8 获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者必须持有专利证书,专利署名必须为长安大学。 实用新型或软件著作权只算一项,若导师排序第一,学生排序第二按第一作者加分,后续排名依次类推。 三
15、、 3M 的计算 3M 31M (参加学术会议累计分数) + 32M (参加科技竞赛活动累计分数) 各项累计分数的计算见表 4-表 5。 表 4 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计分表 会议类别 参会情况 31M 得分值 国际学术会议 全国性学术会议 一般性学术会议 大会报告 110 50 20 专题发言 70 40 15 参加会议 40 25 10 说明: 大会报告、专题发言者应提供会议通知、大会报告邀请函、会议论文集(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署名文章)、发言照片或宣传材料等作为材料证明;参加会议者应提供会议通知、会议论文集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署名文章。 国际会议开会地
16、点在国内,视为全国性学 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和一般性学术会议的级别由学院界定。 表 5 研究生参加科技、学术竞赛活动计分表 竞赛 级别 获奖者 排序 32M 得分值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个人 得分 100 80 60 30 50 40 30 15 6 5 4 3 组长 加分 10 8 6 3 5 4 3 1.5 1 1 1 1 9 说明: 1) 获奖者应持有相应获奖证书(表内加分只计前三名,第四至八名按表内90%、 80%、 70%、 60%、 50%加分)。 2) 同一项目获多种奖励的,只以最高奖计算一次。 3) 科技竞赛如挑战杯等按照表中相应项目加分,学术竞赛如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力学竞赛(周培源力学竞赛)等学术竞赛按照表中对应 20%加分。未涉及比赛项目由学院认定。 附件 2 公路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成立由院领导、学办主任、研办主任、教学秘书、团委书记、专职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目前,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田新民、谢永利 副组长:雷显锋、廖 谦、汪海年、王建军 组 员:刘 徐、徐 玮、贾历波、路西利、覃 勤、赵裕民、 卢 毅、张富生、司 伟、贺 鑫、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学院学生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