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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的若干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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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完善政策体系 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的若干建议 合理、适度、有效、可持续的对农投资和金融扶持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收的核心要素。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由于自身服务“三农”的动力不足、能力有限,加之,政府支持的政策力度不够,严重影响了其服务“三农”作用的发挥,阻滞了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为了使农村信用社在服务“三农”方面能够有更加直接、明确、有力的措施,政策的调整、良好环境的营造,显得至关重要。 一、农村信用社现状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三农”对金融的需求逐渐由传统的消费性需求向生产型、经营型转变,且需求量呈现加速度提高的趋势,近 10 年来,我国农村金融缺口每年都在 5000 亿

2、元以上。截止今年上半年,我国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 8516 亿元,占金融部门对农信贷总量的 80%左右,大致形成了农村信用社“一社支三农”的局面。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中又面临了许多困难,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1、经营手段和配套技术相对落后。由于缺乏跨地区的结算网络,至今农村信用社所办业务多为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不能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98%以上的信用社仍未开办外汇业务,现行商业银行盛行的“一卡通”业务,农村信用社却不能参与流通。农村信用社的服务能力明显偏低。 2、贷款风险过大。农村信用社的主要金融市场在农村,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农民。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市场经济发育的不健全,加之传统农业生产周期长,

3、受自然的影响大,市场不稳,规模效益不明显,投资回报率低,使得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太大。 3、制约发展的政策因素多。1997 年的金融体制改革,固化了农村信用社地方性金融机构性质的定位,使农村信用社失去了与其他商业银行竞争的平等待遇。在农村信用社市场分割方面,统一以县为单位组建联社的呆板设置,还导致了或在贫困地区规模过小或在经济发达地区竞争不够充分的矛盾,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在风险化解方面,政府又没有提供积极的如农业保险、存款保险等政策保障。另外,国家规范性和补偿性政策又长期缺位。 4、农村信用社经营方向选择难。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改革目标,必将促使农村信用社以市场经济主体的身份追求经济效益

4、;服务“三农”的优良传统,又使农村信用社肩负着更多的政治任务。何去何从,农村信用社左右为难。 二、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政策建议 要使农村信用社走出困难,成为真正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组织,又要承担起服务“三农”、实现国家的政治目标与经济政策的金融载体,必须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全社会全力打造农村信用社。 1、开放市场、引进竞争,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体制。一要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和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并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外资加盟,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二要营造透明而富有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尽快制定农村金融市场准入

5、和退出的标准和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有序。 为了调动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全力支撑农村金融的积极性,应加强对所有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进行必要的扶持与补贴。一要建立对农贷款实时台帐,对支农贷款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与补贴。二要通过各级财政,建立正常的政策性财政补贴机制,合理分担农村金融机构对农贷款的利息补贴、风险补贴;通过税收手段,减免对农村金融机构涉农经营的税收;通过货币政策,适当加大支农资金的再贷款份额。三是建立对农贷款科学的硬性指标体系。如规定每年2农业贷款增加额的比例和农户贷款面应达到的比例。涉农金融机构由此而造成的经营损失,国家应给予全额贴补。 2、建立根本性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国

6、家应尽快从法律上明确进入农村的金融机构合适的存贷比,把完成一定比例的支农贷款作为义务,确保金融机构吸收的农村资金有一定的比例反哺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吸纳的资金应通过人民银行用于增加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再贷款。其他商业银行也应加大县域经济的投入力度,明确信贷准入条件和服务重点,分层次满足农村金融市场要求。 3、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化解机制。一要推行农业保险制度,保障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的同时,为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投入提供风险补偿。要发挥各级政府的作用,完善政策涉农保险,鼓励和扶持非政府中介组织参与农业保险,鼓励和支持个人经营农业保险。多主体构建多类型、多层次的农业、农村保险体系。二要推行存款保险

7、制度。用于解决农村信用社临时性支付风险和清偿性危机,并为改革后资不抵债的信用社建立退出通道。三要鼓励有条件的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提供资金、技术、信息等,帮助农民做大优势,形成品牌,实现农业的一体化经营,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抗风险能力,从根本上降低金融风险。 4、优化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环境,为农村信用社更好地服务“三农”和提高自身经营业绩解除后顾之忧。一要解决好不良资产的处置问题。成立托管机构帮助农村信用社剥离不良资产。二是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采用信用环境地方政府负责制,将社会信用秩序的整治和信用环境的建设纳入地方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管理,坚决打击

8、恶意逃废债的行为,切实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三要构建农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合理安排农村信用社参与地方政府的重大经济活动,让农村信用社及时掌握有关信息,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建立由地方政府牵头,当地各金融机构参与,共建企业信用查询系统和个人信用查询系统,切实解决“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各种障碍;四要构建科技与金融合力支农的舞台。农村信用社要主动与科技部门合作,帮助农村上项目、找市场,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5、顺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改革的要求,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推向深入。一要引导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

9、金融纽带作用。二要引导农村信用社朝着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地位明确、产权关系明晰、内部管理规范的方向发展,努力从金融制度上给予农村信用社合理的安排。三要切实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按照法人治理的组织架构和保证各机构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制度安排,真正做到“由谁出资由谁管理、出了问题由谁负责”。四要针对农村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允许并鼓励农村信用社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模式;允许农村信用社跨区域经营;允许农村信用社对包括自身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兼并;允许并鼓励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同业行会为单位,建立相对独立的农村信用社或机构网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考虑由国家提供适度补贴,帮助农村信用社建立全国范围

10、内的结算网络系统,不断增强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能力。五要创新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与组织形式。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股份制改造,逐步向农村商业银行过渡。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较差地区应继续发展和完善信用合作制,在吸收新增民间资本的情况下,向规范化信用合作社或农村合作银行方面发展。贫困地区应将难以维持但仍有一定作用的农村信用社改为农业发展银行的基层网点,专门从事政策性扶贫、开发工作,以改变现有信用社无法维持、更难发展的困境,并帮助国家政策性银行解决因缺乏基层网点不能有效行使职能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再根据需要,由农民按照合作制原则组建新的信用合作社。

11、以多元的形3式适应多元的金融需求,实现农村信贷资源的有效配置。六要合理构筑省联社与各县市信用社的管理框架。省联社为基层信用社提供指导、协调和服务。省联社对辖区各信用社因管理的需要适当收取的管理年费应考虑降低标准,以减轻各基层信用社的经营压力。七要建立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组织。建立一个自下而上的全国性纯管理机构,一方面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垂直领导,负责制定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关政策,另一方面与各省级信用联社形成上下级关系,了解信用社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国务院相关领导部门,发挥上传下达的联系和纽带作用,保障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协调发展。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力军,对于这点判断,恐怕

12、没有人会有异议。但是,农村信用社又是我国金融改革中最令决策当局感到头痛的问题,其积弊之深、涉及面之广、问题之严重,都是其它领域所罕见的,对于这点判断,恐怕也没有人会反对。农村信用社体系的改革为什么如此之难?在我看来,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对一些基本问题缺乏清晰的认识,因此也就缺乏逻辑清晰的指导原则和政策框架。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八大政策建议应该承认,2003 年改革以来,农信社系统从整体上已经初步改变了以往资产质量低、金融风险大、经营效益低下的局面,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农村合作金融的命运出现了转机。未来的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基本趋势,应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按照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和经济

13、结构,鼓励各地区农信社寻找符合本地区发展特点的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符合条件的,可以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产权制度改革模式的多元化和组织形式的多样性,应是未来农信社改革的基本原则。 对农信社的未来改革,我想提出以下八点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第一是明确农信社的功能定位,不拘泥于合作制的整体目标模式,承认和引导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和股份化趋势。这就要求决策当局不再执著于“合作制”的原教旨主义观念,而是与时俱进,适应时代的发展,寻找适合的改革目标模式。第二是应该将农信社未来的改革目标定位于建立中国的商业性的社区银行。西方发达国家,银行数目很多,其中大部分是小的社区银

14、行,在美国,这些社区银行的经营范围一般不跨州。我国银行中,大银行很多,但是社区性的中小银行比较缺乏,导致我国的银行体系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中小客户的需要。如果将农信社建成将来中国的社区银行,则可以很好地改善我国银行体系的竞争结构,较好满足中小企业和一般客户的融资需求。同时,农信社改造为社区银行,成本也比较低,我国目前的 30000 家信用社,已经在实质上成为遍布城乡的社区银行。 第三,省联社制度必须有新的定位,应该强调其服务功能,而不是强调其干预功能。这方面,日本和德国的合作金融体系的经验值得借鉴。他们的合作金融体系也基本商业化和股份化,高层的联社只承担服务功能,进行教育、培训、结算、数据处理

15、、信息沟通等功能,基层信用社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的经营权和人事权。我国省联社的制度尽管有一些积极的效果,但是弊端很大。其中最大的弊端是省联社对基层信用社的干预太多,甚至对具体的经营和人事安排都有干涉,这不利于信用社的经营管理的有效性。省联社功能的转变,不仅可以调整省联社和基层信用社之间的关系,而且可以加强基层信用社的人员培训、结算网络的构建以及基于充分信息的监管。 第四是农信社应进一步使产权结构多元化,增加投资股的比重。现在,农信社的投资股的比重越来越大,而资格股的比重降低,这表明农信社的股份化的倾向越来越清晰。产权结4构的多元化既有利于增强农信社的资金实力,又有利于未来农信社改造为股份化

16、的商业性的社区银行。同时,在农信社逐步股份化的同时,其内部的治理结构也逐步变化。 第五是治理结构逐步由合作制的模式到商业性的股份化的社区银行模式。原有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治理结构是不现实的。可以说,在几乎所有地方,社员代表大会都是形同虚设,监事会也没有承担相应的职能,最高的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于执著于合作制,所以这套治理结构一直被保持下来,尽管没有一个人相信这套治理结构。随着股份化的倾向越来越清晰,大的股份持有者必然要求更大的话语权。建立股份制的社区银行之后,就可以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出资人对农信社的治理必然有更大的动力去监督。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的相应职责就会清晰

17、起来,聘用总经理执行经营管理之责。总经理就不是任命制,而是采取董事会聘任的制度。 第六,农村信用社的垄断局面应该尽早结束。在农村,农信社实际上是垄断者。这是导致农信社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银监会于 2006 年底提出“调整和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的指导意见”,主张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建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这对于打破垄断、改善竞争结构和提高农信社效率有很大好处。 第七是未来应建立跨区的竞争体系。一些好的农信社,可以跨县跨区经营,目的是加强竞争,提高效率。经营业绩良好的信用社进行跨区经营,可以给信用社一种正激励,鼓励其改善经营、提高竞争力,而对于那些竞争力不强的信用社,跨区经营也构成一种竞

18、争压力和挑战,促使其改善经营行为。 第八是建立全国性的农信社支付和结算网络。没有自己的结算网络,农信社就不可能与其他商业银行竞争,这种竞争劣势极大地束缚了农信社的发展。这是基层信用社最常提出的问题之一,他们经常抱怨监管部门没有给予信用社公平的竞争待遇。未来农信社应该使用全国联网的信用卡,进行全国性的支付和结算,这样就可以与其他金融机构展开公平竞争。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建议我国从 2003 年启动农村信用社改革至今已历时 4 年,基层农信联社这几年的改革进程及成效如何?日前,笔者深入湖北某县对农村信用社开展了调查研究。 该县农村信用社自 2004 年启动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重要进展和阶段

19、性成果,产权改革稳步推进,经营机制开始转换,资产质量持续提高,风险状况初步控制;资本充足率从-13.4%提升到 14.76%;财务状况持续好转,2004 年盈余 26 万元,2005 年盈余 151 万元,2006 年实现盈余 340 万元,2007 年有望实现盈余 500 万元以上;总体上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但是,该县农信社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股本金结构不合理,稳定性差。股金总额中,自然人股占股金总额的 76.96%,法人股占股金总额的 23.04%;另一方面在存在大量富余资金的情况下,受农业弱质产业、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县域经济基础薄弱等因素影响,信用社仍然存在“贷款难”和“

20、难贷款”的矛盾,影响其经营成果继续扩大。同时,农信社法人治理有待加强,化解历史包袱、改善资产质量的难度仍然较大。这些阻碍了农信社的发展。 笔者认为,要解决农信社发展中的困难,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推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规模化生产方式,形成经济聚合作用,降低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提高其贷款积极性。最终实现将分散的、无效的金融需求,转化为规模的、有效的金融需求。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支持。2003 年以来,农信社改革试点过程中,国家在化解农信社历史包袱的同时,在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等方面也采取了相应的措5

21、施,并在促进农信社加快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方面取得突出效果。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财税政策、货币政策、市场准入政策的作用,构建扶持有力、导向明确、激励有效,协调配套的政策扶持体系,逐步形成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提高支农主动性和积极性的长效机制。国家政策上要考虑给农信社以公益法人、免税团体的待遇。 三是适应形势要求,探索新的信贷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要改进贷款管理方式。如适当提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授信额度;适当扩大基层农信社信贷授权;实行差别利率,对贷款量大、信用好的客户,可给予适当利率优惠;简化不必要的贷款手续,提高信贷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内部经营机制与激励机制。在建立贷款责任追究制的同时,应

22、当逐步建立更为科学、责权利相结合的贷款激励机制,将贷款面、贷款额、收息率和不良贷款下降等指标纳入信用社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信贷员的经济收入与贷款效益挂钩,促使信贷人员主动营销贷款;抓紧试行对小企业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对符合条件、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小企业,采取授信贷款或保证贷款的方式,提供快捷便利的信贷服务。 四是拓展资产运用渠道,实现资产多元化。加快由单纯经营信贷业务向资产多元化的转变;对有效益、资金需求量大而单独一家联社贷款不足的项目,县级信用联社可采取社团贷款等形式,满足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省级联社应加强对市、县级联社富余资金的资金调剂,适当提高资金调剂利率,既为资金富余的基层联社找到

23、解决出路,提高经营效益,又能帮助资金短缺的基层联社解决支农资金不足的矛盾;在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省级联社应加强行业指导和咨询,通过组织资金拆借、购买国债、创新信贷品种,拓展资金营运外延。 五是加快产权制度和机制转换,优化农信社发展环境。巩固和发展农信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形成一套符合市场化需要的、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激发农信社的内在经营活力;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在现有县联社一级法人的基础上,待条件成熟后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在“三会”人员的组成上,考虑吸收一些熟悉农村金融的非员工社员,提高“三会

24、”的民主决策能力;在股金结构上,建议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实行股权适当集中,鼓励民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和有实力的农村个体户入大股,允许经营管理者提高入股额,逐步培养一批大股东社员,增强股东关注信用社发展责任感,提高其参与信用社管理的积极性。 对农村信用社实现和谐发展的建议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在党和国家的关心和支持下,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信用社经营机制转换;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减少管理环节,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增资扩股,充实资本实力;改革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提高信用社支农服务水

25、平。其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三长作用是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它有利于促使行业自律管理向纵深推进,有利于构建现代企业先进的组织结构,有利于提高信用社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有利于清晰信用社在市场准确定位,有利于信用社经营稳健发展。从而使信用社规范有序地壮大,真正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营运安全,效益显著,服务和效率良好的现代化的农村金融主力军。一、找准位置,明确目标,完善机制,协力推动如果把信用社比喻为一条在波浪中航行的船,那么理事会就是导航系统,经营班子动力系统,监事会是刹车系统。这条在银海中奋力向前驶进的信合之舟,靠的是一个坚实的团队作用,这个团队所形成的合力,凝聚力

26、,驾驭能力,抗风险能力是信合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为此,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6一是明确一个目标,找准完善法人治理的突破口。首先农村信用社要就着重解决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明确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的目标方向是通过市场定位,把农村信用社办成“农民自己的银行”;通过明晰产权,实现资本的有效约束;通过建立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和保证各机构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制度,来完善法人治理的体制,实现稳定发展与防范风险的有机结合。其次要从五个方面解决现行制度缺陷:一是解决股金资本属性不强、产权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发挥资本的约束作用;二是改善理、监事会的人员结构,增加专业专职人员,解决

27、社内理监事与经营层混淆以及内部人控制问题;三是在理监事会下设职能机构,解决理监事会履行职责的平台问题;四是探索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模式,解决法人治理要求与现行高管人员提名方式的冲突问题;五是制定股金转让管理办法,通过建立投资股转让渠道,解决社员股金转让问题。第三要处理好两个方面的关系:处理好改革与业务的关系,改革的成效最终将体现在是否促进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和风险防范能力的提高;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尽可能在组织架构和制度安排上符合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关要求。二是建立一个机制,搭建三长共谋发展的共同体。农信社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决策、执行和

28、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完善的法人治理是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重要防线。 “三会分设、三权分离、三长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是三会制度的核心。理事长、监事长、主任三者关系怎样处理好?我认为处理好“三长”三者之间的关系,应在定位、履责、协作上多下工夫。定位,是指“三长”各自的职责定位和心态定位。“三长”的工作职责,监管局、省联社已在有关规章中作了明确。我的理解,如果把全局性、方向性的问题比作“宏观”,具体组织实施比作“中观”,实际操作比作“微观”,那么,在具体职责划分上,理事长及其领导的理事会则主管宏观,主任及其领导的经营层则主管中观,信用社则属于微观层次,而监事长及其领导的监事会则对上上下下、方方面面

29、实施监督。换言之,理事长关键在于当好“领路人”,统揽全局、掌握方向是其职责的高度概括;主任把握联社经营管理的大局,举旗定向、务实创新是其核心职责;监事长监督是其基本职责。理事长宜在联社发展目标、经营方向、市场定位、机制塑造上多花心血;主任应按照理事会确定的目标、方向,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应将总体规划分解成看得见的步骤、路径,将远景目标细化成摸得着的计划、任务;监事长既应对理事会的决策、经理层执行的科学性、效率性实施监督,又应对理事会、经营层履行职权承担责任的合法合规、公正廉明与否实施监督。协作,就是协商合作。关系的处理,关键在于自我约束、团结协作。无论哪“长”,职责均很明确,各自

30、履责,既不应越位,也不应错位,更不应缺位。“三长”团结协作,则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大局可定。但是,讲团结,重协作,并非舍弃原则。有道是“君子和而不同”,谁也不可能是完人,谁也不能保证永远正确,只要在大事、大局、大方向上原则不丢、意见一致,具体思路与措施,尽可各抒己见、协商定夺。三是统一一种规则,共同努力积极营造经营环境。推行农村信用社法人结构治理工作,强化约束机制要围绕农村信用社总体改革目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制要求,建立行之有效的理、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责、权、利、险对等统一的原则,调整权力结构,充实相应职能,使理事会成为真正的决策中心,监事会成为真正的监督中心,经营班子成为真

31、正的执行中心,“三长”在思想上统一、目标上同一、职能上分开、责任上明确,确保理、监事会较好地完成社员代表大会赋予的任务。二、规范管理,强化约束,履职尽责,励精图治7信用社经营管理工作小着说是一个企业经营活动,大着看是一个资本运作。受制于国家政策和市场因素,同时企业文化,员工素质,管理者的能力也是影响信用社发展的主要因素。那么信用社经营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在服务社会的同时获取自身效益的最大化,三长的价值也是在努力地工作中得以体现。说三长各自独立开展工作那不是很现实,一个班子必然要有一个班长来协调领导督促工作,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淡化职权,强化责权。就经营班子在法人结构治理中所处的位置,应该置身于精

32、细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抓制度建设,抓制度落实,促使信用社依法合规经营。并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以下两个方面:(一)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全员素养,树立敬业爱岗意识。农村信用社成立五十多年来创造了许多好的文化理念、管理思想、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如以农为本、以社为家、诚信合作、团结拼搏等。这些都是对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的有力实践和探索,对全员的思想和行为起到了很大的导向、凝聚、激励、整合和培育作用。有了文化力的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就有了弹性:快速增长时,全员精神振奋,发展一路高歌;体制转型时,全员团结拼搏,也会顺利过渡。它是农村信用社的灵魂工程、民心工程、动力工程和智力工程。加强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

33、建设是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制度与文化并重,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提高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目前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还未系统化、深入化,仅处于浅表层、朴素零散状态,影响其作用力的发挥,同时,也制约着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用文化的视角去审视自己的竞争之道、管理之道和发展之道,在战略上更为迫切,更为重要,在实际工作中,也更有价值和意义。认真总结、提炼、创造出农村信用社核心价值观,将先进的企业文化建设与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创优服务、转换机制、改进作风等有机结合起来,下大力气夯实基础,整章建制,规范行为,重塑社魂,增添亮色,进一步提升经营和管理层次

34、,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增经营效益和收入水平。一是与改进作风结合起来,树新农信形象。创新农村信用社精神文化,要使全员都能明白全社上下在鼓励什么,在反对什么,以此进行行为强化。作风建设的重点是做人求正、做事求勤、执业求廉,下大力气治假、治浮、治愚、治空、治本,求真务实,只争朝夕抓发展,坚持用好的作风选用作风好的人。二是与风险管理结合起来,提增品牌效应。创新农村信用社信贷文化风险管理是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按照创建农村信用社安全增效的要求,就要突出强化风险管理,加强“两类人”管理,严防“四大风险”,实施“八项管制”。两类人,就是内部人和客户。四大风险,主要是授信风险、操作风险、内

35、部人风险和执业道德风险。八项管制,主要是建立健全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八项风险管制措施,增强管理、规避风险能力。具体措施是:等级授信制。按照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和管理能力,建立客户和内部人员信用等级、贷款资格和担保能力评定体系,为严格授信提供依据。客户优选制。坚持信用等级优的优先,同时明确投向序列:倾斜“三农”,保证重点,贷款实名制。建立健全信贷户籍档案,推行实名制贷款方式,杜绝垒大户、跨地区和冒名贷款等违规行为;农贷营销制。总结农贷包销管理经验,全面推广以小额农贷承购包销为重点的管理制度和激励办法,下大力气,全面占领优质农贷市场;优先承诺制。继续执行信用户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政策,推行入股社员贷款优先

36、和利率优惠政策,为有效扩股、充实资本金而努力。信用年检制。对“两类人”的信用等级、贷款资格、担保能力和“一证通”用户都要实行严格的年检制。通过年检,排除“黑名单”,实行优选劣汰制。服务品牌制。做大、做优、做强、做特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和支农服务“一证通”品牌,利用舆论造势、规模蓄势、效益强势,力创名牌。管理平台制。积极创造8条件,利用系统和网络有利优势,将信贷管理制度程序化,编制计算机管理软件,纳入计算机管理。用机工替代人工,用规范替代防范,用无情管理替代人情管理。三是与创优服务结合起来,提升服务层次。创新农村信用社行为文化,用文化的视角审视农村信用社的服务行为,就要树立并强化服务立社思想,

37、坚持服务第一,客户第一,员工第一,将着力点放在创优服务上,放在忠诚客户上,放在核心员工上。四是与转换机制结合起来,提高激励水准。创新农村信用社制度文化,继续深化人事用工制度改革,健全人才成长机制。一是政策导向激励。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落实重用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年轻有为的人才。二是岗位竞争激励。加大岗位交流和岗上竞争力度,让创业有功的人提起来,守业有进的人留下来,败业有过的人撤下来,纯洁组织,增强组织内聚力、亲和力和战斗力。三是利益导向激励。用人要突出人气、正气、才气和志气,要用农村信用社的核心价值观来聚集人气,用事业、感情和待遇选人、留人、育人和用人。四是加大绩效挂钩和分配考

38、核力度,提高全员收入水平。推行以“存贷款增长、利息收入、业务量”为主的计酬分配方式。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合理授权,认真抓好精细化管理完善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就是要求通过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室等三权分离和理事长、监事长、主任三长分设,达到“各司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目的。为保证经营班子依法行使相应的管理权力,履行相应的责任,组织完成好理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与任务,理事会对经营班子进行授权,对主任职责范围进行细化,并在理事会的引导、定向、决策下,监事会的监督下,经营班子根据管理要求和本联社相关内控制度规定行使存贷款等业务

39、经营权。理事会可将授权目标分为四大类,一是经营发展目标,主要包括新增存款余额、存贷款比例控制、不良贷款比例控制等;二是服务方向目标,包括服务质量,服务三农,服务社会等;三是经营效益目标,包括收入支出费用管理以及实现利润指标;四是安全经营目标。只要在理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可以拥有业务经营自主权,对存款、贷款、盘活、收息及其他信贷业务工作实行各项资源的有效整合,出台激励措施,调动基层干部职工积极性,同时遵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案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程序,规范办事程序,对大额贷款的决策坚持由审贷管会集体研究决定,大额开支集体研究审批:一是规范对分管主任的授权关系。依据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关要

40、求,主任对分管主任应予以科学合理信贷授权,明确其相应的职责,以便分管主任履行相应的权力和义务,实行额度及范围授权,超过权限的贷款需要提交联社审贷审批委员会决策并备案,超过权限的财务开支要报联社财务审批小组集体审批。通过加强权责授权,明确细化目标责任,为有效完成好预定的工作目标与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规范对联社各部门的授权关系。联社主任对各部门在经营管理检查监督上科学授权,有利于各部门在强化管理,促使各项目标的有效实现,做到以管理防风险、以管理保质量,以管理增效益,以管理保安全,从而使辖内经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一要授权各部门健全制度,二要明确审批权,三要授以管理权。三是规范对基层

41、信用社的授权关系。依据理事会对经营班子授权的职责范围,主任根据各基层信用社区域差别、经营绩效、管理水平、对其授予经营自主权、资金营运管理权、贷款审批权、开支审批权,人员管理权、业绩考核权,实行分档分类授权,既增强拓展业务主动性和创造性,调动基层搞活经营积极性,又增强抗御风险能力,提高经营成效。9对农村信用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问题的思 考自 2006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 2007 年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两个一号文件出台以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也不是一

42、蹴而就能够完成的,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必须抢抓机遇,正视现实,面向未来,寻找自身不足和差距,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一、抢抓机遇篇(一)新农村建设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目前,党中央明确提出的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奋斗目标。在我国农村人口多,地域广,长期以来,由于国家缺乏对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导致了农村公路、电力、通讯、农田水利设施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央和地方财政将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力度,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对配套资金的需求也会大幅度增加,这将给农村信用社发展带来千载难逢的新

43、机遇。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推进,必将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农民生活更加宽裕,富裕起来的农民将迫切地需要全新的农村金融服务,因此农村信用社不仅仅面临农村生产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更将面临农村消费市场启动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拓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新机遇。(二)农村信用社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优势地位 1、地域优势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各乡镇都设有营业网点,这一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是其它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随着传统业务逐步发展壮大,新业务品种不断创新发展,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主力军的地位日益明显,为其发展壮大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泛的金融服务空间。2、体制优势农村信用社长期从事农村金融服务,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积

44、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虽经历了多次管理体制的变革,但是服务“三农”的经营理念始终没变。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因地制宜,按照农村经济发展规律,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思路,在管理模式、经营思路、内控制度上都作了大胆探索和尝试,并逐步得到完善和规范。 3、政策优势 近几年来,党和政府的政策支持,为农村信用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政府对信用社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清收公职人员欠款、运用行政手段清收不良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把防范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作为稳定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层层落实化解责任,促进了农村金融稳定,同时中央财政拨款对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进行了置换,减轻了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促

45、进了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 4、人才优势农村信用社有一支比较成熟的员工队伍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提供了人才保证。虽然整体而言农村信用社员工的文化程度不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但他们忠于职守,不怕吃苦受累,热爱信合事业,他们与农村、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深受广大农民的信赖。他们扎根10农村,深入农村,了解民情,对农村各种信息离得近、看得准、反应快,为农村信用社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二、现实透视篇(二)农村信用社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困境1、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有待于完善农村信用社虽经历了数次体制改革,成立了省政府领导下的省级联社,县级联社一级法人管理,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股权结

46、构不合理,产权主体虚置,难以落实“谁投资、谁受益、谁出问题谁负责”的产权约束制度;二是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三会”制度难以有效实施 ,“内部人控制”问题较为严重;三是管理者思想保守,创新意识不强,经营机制转换缓慢,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四是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虽然省联社在发挥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存在着诸多不容回避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省联社既是代表省级政府管理信用社的平台,又是管理服务型的金融机构,还是基层社的联合经济组织,集三种职能于一身。这样的制度设计,使得以省联社为主体的管理体制存在着难以回避的制度缺陷,客观上造成省联社角色定位模糊、履职错位等

47、问题。所以农村信用社改革不到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作用的发挥。2、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有待于改善近年来,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扶持,农村信用社的整体经营状况有所好转,但是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差、历史包袱沉重等问题,仍然困扰着自身改革发展,也制约了其支持新农村建设作用的充分发挥。资本金是农村信用社生存发展的基础,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是农村信用社的生命。资本金不充足,资产质量差,盈利能力弱,不仅使农村信用社经营中蕴藏着极大的风险,也削弱了农村信用社的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实力。3、当地政府和农民的思想认识有待于提高一是当地政府部门对新农村建设认识存偏差,认为建设新农村仅仅是漂亮的村庄和齐整的街道,没有考

48、虑到当地农民收入和经济发展水平,盲目大搞基础设施建设,导致农村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要改善这一系列基础设施,需要投入很大一部分资金,而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收益小,农村信用社贷款支持,没有可供抵押的项目,项目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风险;二是部分农民对新农村建设认识不足。当前,在外务工的农民增多,素质较高的青年人大多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大多是年龄偏大、素质偏低、生产技能偏低的农民,他们对党的政策理解不够,认为新农村建设只是修一条路,建一座房,缺少发展支柱产业的意识,个别农民葚至认为新农村建设只是一项政治任务,缺乏主动参与意识,导致农村信用社在新农村建设中难以发挥作用。4、信贷投

49、放规模有待于进一步扩大近年来,农民收入虽然有了较大提高。但仅靠农民自身实力,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要想实现扩大再生产,必须要有大量的资金支持。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在贷款投放上与农村经济发展及不相称,一是农村金融需求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化和多样化特点,目前农村用于种植业,春耕生产等小额贷款需求,已基本趋于饱和状态。个体工商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社等农村经济组织资金需求旺盛,但目前农村信用社信贷品种少,担保方式单一,由于农村经济基础相对较弱,既难找到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又缺少担保公司那样的专门担保机构,大额农户贷款很难寻找到合格的保证人,而农村村镇房屋是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资格抵押贷款,这种状况,一方面制约了种田能手、种养业大户和民营经济实体做大做强;另一方面辖内的中11小企业多处于创业阶段,规模小,固定资产小、有效抵押物不足,缺乏“第二还款来源”,影响了信用社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削弱了信用社支持地方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5、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待于优化目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环境差,削弱了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一是法制和信用环境缺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突出。现行法律体系中缺乏关于农村金融、合作金融法等专门法律规范,现有的刑法、企业破产法、担保法和物权法对银行债权保护不利的规定也亟待修订。信用文化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故意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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