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一部分: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一、现金流量表有关概念(一)现金的概念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现金等价物,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以下在提及“现金“时,除非同时提及现金等价物,均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二)现金流量的概念现金流量指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现金流量的情况可以用下列公式说明:现金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非现金资产说明:即一项经济经济活动同时影响等号两侧,即经济活动引起等号两侧同时变动的,才会有现金流量。如:从银行取得借款、偿还借款、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支付现金股利、购买材料或固定资产、出售商品或设
2、备等。如果一项经济活动只影响等号一侧,则不影响现金流量。(三) 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关系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是对企业全部经济活动的反映,其编制的依据就是企业在一段时间发生的全部经济活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权责发生制原则对企业的全部经济活动进行反映;而现金流量表则是用收付实现制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它们是对同一企业的全部经济活动从不同角度进行描述,让报表使用人通过阅读企业的会计报表,能够对企业全貌进行了解。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要以已经编制完成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作为基础,再根据有关的一些资料进行分析后才可以编出。 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的关系: 现金流量表与利润表
3、的关系:净利润是企业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的盈利,但其中包含了许多未付现的费用或损失,也包括了许多未收现的收入或收益,我们以净利润作为基础,将未未付现的费用或损失加上,减去未收现的收入或收益,就可以将净利润调整为现金流量。(四) 现金流量的分类1现金流量的分类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主要与购置或处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取得及其处置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有关的活动。 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
4、变化的活动。 筹资活动现金本期增加额现金本期减少额现金期初余额现金期末余额 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的期末期初的差额现金流量表反映的是现金流入与流出,反映在正表中资本规模及构成债务规模与构成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与这些事项有关的现金流量都是筹资活动。接受现金捐赠、以及对外的现金捐赠。2二、现金流量表的具体编制(一)现金流量表的内容与格式 (二)编制现金流量表准备工作1账簿设置有利于编制现金流量表。如:长期负债类科目应将本金和利息分别记账;预提费用将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和其他预提费用分别记账等;2正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3分离资产减值准备,形成“资产余额”和“资产
5、减值准备”两部分;4流动负债中应付项目分解为“经营活动的应付款” 、 “投(筹)资活动的应付款” ;5应交税金的期初、期末数分为两部分,即“应交增值税”和“其他应交税金” 。6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项目分为应付生产经营人员和应付工程人员两部分。(三)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为“收付实现制” ,即现金在哪一期间收到或支付,该现金流量即属于该期间。(四)现金流量表正表的编制 现金流量表正表的编制方法采用“直接法”编制,即从利润表的收入作为起点编制现金流量表。编制现金流量表具体方法有:工作底稿法和“T”型账户法两种。其实编制现金流量表并不仅仅是这两种方法,还可以通过设置多栏式现金日记
6、账及分析填列法。前两种方法,均需要在已经编制完成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还得依据一些账簿记录的数据)后编写出“调整分录” ,并将调整分录过入工作底稿或“T”型账户中,最后调整出现金流量。工作底稿法和“T”型账户法是严格的方法,通过工作底稿或“T”型账户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有机的结合起来,并体现出严谨的勾稽关系,是编制现金流量表绝好的方法。但是工作量太大,且调整分录比较难写,会计人员需要较高的会计基础和分析能力。我们本次学习,介绍多栏式现金日记账法,主要学习分析填列法。1 多栏式现金日记账法多栏式现金日记账包括多栏式现金日记账和多栏式银行存款日记账。该方法主
7、要是通过设置多栏式现金收入日记账和多栏式现金支出日记账的方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其栏目应按现金流量表中的项目设置。基本形式如下:现金收入日记账经营活动 投资活动 筹资活动日期 摘要销售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现金往来正表 直接法编制(反映现金流入流出的原因)补充资料 间接法编制(起到勾稽并分析利润质量的作用)3现金支出日记账经营活动 投资活动 筹资活动日期 摘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现金往来说明:在发生现金收付业务时,会计人员判断该收付业务属于哪一项现金流量,将其计入恰当的项目中,期末结计出各项目的金额合计,编制现金流量表时
8、,将各项目的合计数直接用来填列。“现金往来”项目反映现金之间的收付,如从银行提取现金、将现金存入银行、开出银行汇票及多余款项的划回、汇出外埠存款及剩余资金的划回等等。由于此类交易不产生现金流量,故单独列一栏反映,填列现金流量表时也不用这栏数字。其他货币资金往往也属于现金,是否也需要设置多栏式账?本人认为没有必要!理由是其他货币资金的用途都很明确,一般是为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而发生,在发生其他货币资金时,划出的现金已经计入现金支出日记账的“现金往来”项目,同时计入到其他货币资金的借方,这一部分没有现金流量,填列时不考虑。每期在计算现金流量时,除将多栏式现金日记账的各栏目数据计入外,应将其他货币资金
9、的贷方发生的金额进行分析,填入报表相应项目中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其他货币资金中有一个“存出投资款”明细,对于这个明细账的金额应分别考虑:第一,现金从银行划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时,没有现金流量,反映在现金支出日记账的“现金往来”栏目中,同时记入“存出投资款”借方;第二,如果用“存出投资款”购买现金等价物,或者卖出现金等价物仍然没有现金流量,填列报表时不考虑;第三,如果用“存出投资款”购买了非现金等价物的证券,则有现金流量,其现金流量是“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第四,如果卖出了非现金等价物的证券,有现金流量,其现金流量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如果是持有证券时间
10、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则应在“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总之,涉及到其他货币资金的,可以不设置多栏式账,而是根据发生的金额进行分析后填列相关项目。2分析填列法分析填列法是在已有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账簿记录,来计算和填列现金流量表的方法。该方法简便、实用,对于规模不大、业务相对简单的企业是比较适用的,对于参加会计考试也是有很大帮助的。但该方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是缺乏勾稽关系,不能及时发现错误和更正错误。下面主要讲授此方法。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一般公式如下: 主营业务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本期销项税额应收票据净增加额应收账款余额(或
11、其他应收款余额)净增加额预收账款净增加额本期作为坏账注销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以前作为坏账注销在本期收回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思路:以收入为出发点,分析出现金流量。因为收入是企业流入现金最主要的途径,伴随着收入,现金往往可以流入,但收入的确认时间与现金的流入时间又往往不一致,一般表现为先确认收入,后流入现金,这样会造成应收款项的增减变动;也有收款在前,确认收入在后的情况,如预收款销售,这样会造成预收账款的增减变动。我们找到了现金流入与确认收入不一致的规4律,就可以进行分析了。如在不考虑增值税和坏账准备因素的情况下,本企业 2004 年发生以下经济业务,销售商品取得收入 10000 元
12、,其中有 6000 元收到货款,另 4000 元未收到货款;收回去年应收账款 2000 元;预收账款 3000 元商品未发出。从中可以清楚看出本年销售商品取得的现金:60002000300011000 元。但分析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时,有关数据是这样的:主营业务收入 10000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净增加 400020002000(应收账款增加说明没有收到现金)预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 3000(预收账款增加说明没有确认收入,但却收到了现金)故:本期销售商品取得的现金:100002000300011000 元(2)收到的税费返还 一般公式如下:应收补贴款贷方发生额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方发生额(
13、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一般公式如下:其他应收款贷方发生额中非货款金额待转资产价值贷方发生额注:如果将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划分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则该利息也应在本项目中反映,填列时应在以上公式的基础上加上“财务费用贷方发生额中收到银行存款利息”的金额。(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一般公式如下:主营业务成本(含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计入的存货金额)存货净增加额存货跌价准备净增加额本期进项税额应付款项净增加额(含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预付账款净增加额本期计入成本的工资和福利(注:不论是否支出现金)本期计入成本的折旧费本期摊入成本的待摊费用本期从成本中预
14、提的费用 说明 该公式的思路是:以购货为出发点分析出现金流量。因为购货是企业流出现金的主要途径之一,购货往往伴随着现金的流出,但确认购货的时间与支付现金的时间很可能不一致,有先确认购进了货物而款未付,这会造成应付款项的增减变动;也有预先付款而未确认购货的,这会造成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我们找到了支付现金与确认购货不一致的规律,就可以进行分析了。如在不考虑增值税的情况下,本期购买货物 20000 元,其中 12000 支付了货款,8000 元未付,支付去年欠货款 10000 元,预付了货款 5000 元,货物未到。从中可能清楚看出本年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为:1200010000500027000 元
15、。但分析时相关事项为:存货增加:20000应付账款:8000100002000 (应付账款减少意味着付出了款项)预付账款:5000故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20000(2000)500027000 元 但是, 存货的增加 这个数字并不一定容易得到,因为存货在取得后就会被领用或销售,如果所有购货都从存货账簿中查找将费时费力,于是可以采用变通的方法进行解决,即运用公式:存货的本期增加额(即购货金额)存货的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存货本期减少额 通过上述公式计算的存货本期增加额对于商品流通企业来说,可能已经是比较正确的了,但对于制造企业来说,则还不正确。因为制造企业的存货中很大一部分是生产的产品,产品成
16、本中计入了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和一些费用的摊销,它们属于未付现的,应该从中减去。另外产品成本中还计入了生产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这二项不属于购买商品的现金流出,故应该减去。(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一般公式如下:(应付工资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分配计入成本、费用、工程的工资(应付福利费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分配计入成本、费用、工程的福利费支付给工程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或为其支付其他费用为经营管理人员支付的其他费用 此公式可以灵运用等式: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期末余额本期减少额二者正是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期初、期末数的差额。要扣除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项目
17、中的存货金额5活运用说明 该公式的思路为:计算出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的借方发生额。因为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的借方发生额是本期实际支出的金额。但应从中扣除支付给工程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或为其支付其他费用,因为支付给工程人员的工资或福利费属于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6)支付的各项税费 分二步进行: 第一步,将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分为应交增值税和其他应交税金;项目 年初 期末应交增值税 30000 100034其他应交税 0 0应交税金合计 30000 100034 第二步,运用公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管理费用中的税金及矿产资源补偿费其他应交税金的净增加额其他应交款的净增加额(只包括教育费附加和
18、矿产资源补偿费)本期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思路:其实就是找应交税金的借方发生额,但不能包括增值税,因为增值税借方的进项税额已经已经计入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值税贷方的销项税额已经计入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只有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才构成支付的各项税费。注:没有考虑处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交纳的营业税,如果有营业税则应加上。(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一般公式如下:(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计入其中的工资和福利费金额计入其中的未付现的金额(含存货成本)计入其中的税金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现金捐赠支出计入其中的资产净损失 此公式可以灵活运用说明 该公式思路为:从费用或支出中找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9、金。因为这三个账户中记录的付现金额,基本上是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短、长期投资(含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贷方发生额投资收益贷方发生额中与处置投资有关的金额投资收益借方发生额中与处置投资有关的金额注:不包括非货币性交易换出的及债务重组减少的。(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投资收益贷方发生额中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短期投资贷方发生额中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发生额中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营业外支出中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净损失营业外收入中
2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净收益注:如果是负数,则应计入“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没有考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交纳的营业税,如果有营业税,应加上。(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应收股利(利息)贷方发生额中,收到的购买股票或债券时记录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固定资产借方发生额中付现的部分工程物资借方发生额中付现的部分在建工程借方发生额中付现的部分无形资产借方发生额中付现的部分(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短、长期投资借方发生额中付现的部分注:不包括非货币性交易换出的及债务重组减少的投资。不包括现金等
21、价物。(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应收股利(利息)借方发生额中,购买股票或债券时记录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还可能有处置固定资产净流出)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发行股票或增资实际收到的现金净额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现金净额说明: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贷方发生额实际收到的筹资金额应付债券贷方发生额计提的债券利息。例题:实收资本,期初 1000 万元 期末 3000 万元资本公积,期初 100 万元 期末 600 万元如果其他资料中没有给出任何信息,我们就认为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 2500 万元。如果其他资料中给出“实收资本中有 3
22、00 万元为收到的固定资产投资,资本公积的增加额为接受捐赠 500 万元现金” 。则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 1700 万元另例:应付债券,期初 0 万元 期末 600 万元资料中给出,应付债券期末数中有 40 万元为计提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息。则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 560 万元。(2)借款所收到的现金短、长期借款贷方发生额长期借款计提的利息(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资本公积中接受现金捐赠的金额等(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是本金)短期借款借方发生额长期借款借方发生额支付的长期借款的利息应付债券面值的借方发生额(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应付利息借方发生额
23、长期借款借方发生额中支付利息的金额应付债券中应计利息借方发生额预提费用借方发生额中支付的短期借款利息或: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借款、债券的利息计入固定资产的借款、债券的利息应付利息净增加额应付债券中应计利息的净增加额预提费用中短期借款利息的净增加额长期借款中利息净增加额(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包括减资支付的现金)长期应付款借方发生额营业外支出中的现金捐赠发行股票债券支付的审计或咨询费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借方发生额中实际支付的现金7(五)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编制 间接法编制1计提的资产减值 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中计提的资产减值金额2固定资产折旧 制造费用、管理费
24、用、营业费用等科目中的折旧金额3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管理费用中的摊销金额4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直接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待摊费用期初、期末数的差数填列5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不包括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 第一步,将预提费用的期初、期末数分解为二部分,即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和“其他预提费用” ,方法参考“应交税金”的分解。第二步,根据“其他预提费用”部分的期初、期末数的差数填列。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根据“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损失”的金额填列。7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根据“营业外支出”账户中盘亏固定资产损失的金额填列,或根据“营业
25、外收入”账户中盘盈固定资产收益的金额填列。8财务费用区分为两种财务费用:第一种,经营活动财务费用第二种,投资或筹资活动的财务费用9投资损失(减:收益) 直接根据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数字填列,但符号相反。10存货的减少(减:增加)根据存货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11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的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的差额填列。如果企业有预收账款,预收账款也在此项目反映,反映方法是加预收账款增加,减预收账款的减费用收益支出现金的 不加回 未支出现金的 加回收到现金的 不减去未收到现金的 减去费用 加回 收益 减去8少。12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26、减:减少)第一步,将应付款项的期初、期末数分解为二部分,即“应付经营款项”和“应付非经营款项”第二步,根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中的“应付经营款项”的期初、期末数差数填列。如果企业有预付账款,预付账款也在此项目反映,反映方法是加预付账款减少,减预付账款增加。附:现金流量表会企 03 表编制单位:年月单位: 元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
27、现金流出小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28、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利润加: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存
29、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债务转为资本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现金的期末余额减:现金的期初余额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第二部分: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一讲: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一节: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特点2007 年 3 月 16 日,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该法将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取代
30、 1991 年 4 月 9 日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 1993 年12 月 13 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四个统一” ,即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方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后将会有三种税率:25%的普通税率;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 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 15%的优惠税率。鉴于新法在纳税人、税率、扣除、税收优惠等方面与现行税法有诸多不同,以下将企业所得税法新旧法条要点加以归纳、
31、比较。项目 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纳税人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为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为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
32、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一)国有企业;(二)集体企业;(三)私营企业;(四)联营企业;(五)股份制企业;(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税率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三
33、条规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11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 33%。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 3%。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
34、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
35、;(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一)生产、经营收入;(二)财产转让收入;(三)利息收入;(四)租赁收入;(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六)股息收入;(七)其他收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36、,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外国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的所得额。12税收入。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
37、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8、;(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一)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二)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
39、的具体标准,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财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13政部备案。(三)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四)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项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扣除。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40、:(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一)资本性支出;(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四)各项
41、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14(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二)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七)各种赞助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税收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
42、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对下列
43、纳税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一)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者免税;(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 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或者设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
44、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或者国家鼓励的其他项目的,可以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16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
45、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 10 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 1 年和第 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 年至第 5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 10 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
46、税款。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前国务院公布的规定,对能源、交通、港口、码头以及其他重要生产性项目给予比前款规定更长期限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或者对非生产性的重要项目给予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在本法施行后继续执行。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前两款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 10 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30%的企业所得税。对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免征、减征地方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17国投资者,将从企
47、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 5 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 40%的税款,国务院另有优惠规定的,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办理;再投资不满5 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特别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
48、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25%)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
49、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18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