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西昌学院财务预算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8558803 上传时间:2019-07-0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昌学院财务预算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西昌学院财务预算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西昌学院财务预算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西昌学院财务预算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西昌学院财务预算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1西昌学院财务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预算管理行为,充分发挥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规范资金运作,科学配置办学资源,防范财务风险,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院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院财务制度,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依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第三条 学院预算管理坚持“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责权结合、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第四条 学院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学院预算目标;明确管理责任和权限,

2、并组织实施;对学院经济活动进行控制、监督和分析;保证学院预算的全面完成。第二章 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院预算由学院行政办公会讨论、教代会审议、学院党委批准,上述机构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审查、批准学院关于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确定学院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审议、批准学院预算建议草案,监督预算执行,审议、批准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方案,审查、批准学院的决算报告。第六条 计财处作为学院预算的专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的编制、控制、执行、调整和监督等工作,其主要职责为: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组织预算执行,实施责任预算管理;按规定程序实施预算调整;定期编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3、准确及时地编报年终决算。 第七条 各预算责任部门是本部门预算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根据学院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编报本部门年度预算建议;严格执行经学院批准的部门经费预算;落实本部门的预算收入和支出责任;坚持部门主要经济责任人“一支笔”审批制度,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对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批。第三章 预算编制原则 第八条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2第九条 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合法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第十条 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保证人员经费的基础上,压缩日

4、常公用经费支出,加大对教学、科研及基本建设的投入。第十一条 预算编制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所有收入全部由学院统一管理,全部支出由学院预算统一安排。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要从学院和各部门的实际出发,对编制程序、重点项目、支出标准和定额、资金分配等,加强科学论证,努力做到客观、公正、透明,确保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第十三条 预算编制执行归口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充分体现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向教学科研倾斜、勤俭节约的精神。第四章 预算编制的范围和内容 第十四条 学院的一切经济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第十五条 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

5、是预算年度内学院通过各种渠道取得的各类非偿还性办学资金的收入计划,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学院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拨款,包括教育事业费拨款、科研事业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专项经费拨款等,其中教育事业费拨款按核定的定额测算。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学院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按照有关要求测算。(三)事业收入。指学院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其中教育事业收入按学生规模及收费标准测算。 (四)经营收入。指学院在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根据历史资料和预算年度业务量及其取费标准测算。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

6、他收入参照历史资料,根据预算年度业务活动按项目逐一测算。 (六)基建拨款。指由上级计划部门安排的预算拨款与基建基金拨款,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拨款计划测算。 第十六条 支出预算。支出预算是预算年度中学院用于教学、科研活动、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和其他事业活动的资金支出计划,按现行 有关规定,主要包括: 3(一)事业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专项支出。 1、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按核定的编制数和工资、津贴、奖金等标准测算。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专业材料购置费、会议费、

7、培训费、福利费、招待费等。视单位业务性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支出定额标准测算。按会计科目编制详细预算,并按照事权和财权统一的原则分配到各责任部门,编制责任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助学金等,按照核定的人数及规定的支出标准等因素测算。 4、专项支出。包括建筑物购建费、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费、图书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费及科研费等专项支出,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统筹安排,采用零基预算方法测算。从项目论证、实施到完工全面测算,并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做到“按项申报、专款专用、单项核算、专项考核”。

8、 (二)经营支出。根据计划安排,结合经营收入情况统筹测算。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参照历年实际,结合附属单位上缴情况测算。 (四)结转自筹基建。根据学院资金情况和基建计划统筹安排。第五章 预算的编制程序 第十七条 根据预算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学院年度预算作为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亦采用“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 第十八条 学院年度预算的编制时间根据国家有关预算法规、政策及省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进行,其步骤如下:第一步:由计财处向全院各经费使用部门印发编制下一年度经费需求计划和专项支出计划的通知。 第二步:各责任部门根据学院年度预算编制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发展需求提出本部门的预算建议

9、草案,按时报计财处。 第三步:计财处通过分析、审核,编制学院年度预算建议草案,报经学院行政办公会讨论、教代会审议、学院党委批准后,上报省财政厅批复(一上)。 第四步:计财处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预算控制数(一下),对原预算草案进一步细化、调整,经学院行政办公会讨论、教代会审议、学院党委批准后报省财政厅(二上)。 4第五步:计财处根据省财政厅的预算批复(二下),编制学院内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部门经费预算表、项目经费预算表和基建收支预算表,经学院行政办公会讨论、教代会审议、学院党委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执行。 第六章 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第十九条 学院预算经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随

10、意调整,非经规定程序不得变更。 第二十条 与学院收入预算有关的各职能部门有权代表学院积极组织收入,有责任监督各项收入按计划足额上缴学院。第二十一条预算执行中贯彻学院“集中领导、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经费使用部门要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批复的预算安排好全年的经费支出,在学院下达预算指标控制数内坚持部门经济责任人“一支笔”审批制度,并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制度。专项支出实行项目管理,不得随意变更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及资金使用效益。第二十二条 计财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西昌学院财务审批制度办理财务报销手续。认真组织核算,利用计算机进行财务预算管理,对各部门预

11、算指标进行实时控制,对无预算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应予拒付。第二十三条 学院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得调整,若遇非常事件不得不调整年度预算时,需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 因国家政策、事业计划和任务较大变动引起的预算调整,由学院计财处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学院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按规定程序报省财政厅批准后执行。(二)学院内部门预算及预算项目的调整每年十月十五日前由各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计财处提出申请,由计财处根据学院财力统筹安排,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以下程序报批: 1 万元以内(含 1 万元)报分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15 万元(含 5 万元)的,经监督部门认可后报学院行政办公会讨论审批;5 万元以上的,经监督部门

12、认可后报学院党委审批;计财处根据相关会议决议或院领导批示调整校内预算,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三)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原定预算预计不周,预算支出项目间发生此余彼缺情况时,调整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是调整权限必须与审批权限一致;二是调整只能此增彼减,不得突破预算;三是调整须有利于提高效益,促进工作。调整的程序是:由经费使用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计财处提出申请,由计财处根据情况作出调整方案,报分管院长或院行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5第七章 预算分析第二十四条 预算分析的主要内容是:学院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学院各项财务管理办法对经费预算的影响;学院外部环境对学院预算的影响;学院的

13、办学效益、办学成本的趋势分析;影响预算完成的因素分析;解决预算执行偏差的措施;当年预算完成的预测等。第二十五条 预算分析按照职责分工,由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完成。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基础分析;财务部门负责对预算的总体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撰写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第八章 决 算第二十六条 计财处在年度终了,要按照会计法、高等学院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年终清理、转账、结账并编制会计决算报表。决算报表的编制要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二十七条 决算报表完成后,须提交学院行政办公会、教代会、学院党委审查、批准后上报省财政厅。 第二十八条 审计部门应依法对学院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学院预算年度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计财处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