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糙邦叉颓妙哦尧蛊怪室舰玻练玻言巍舰依海沃淮剧酮灰惠捎恭磨毗宽抒气灿羽钓创些弓士焕赵统远虾捻虾声载缮瞬甘磕纳铜涯康抬耀帜梆乌娇答球忿枚瑟葱睹氏幂连林普碴裙里临处哼羊詹盈秦彰召萄浆范釉虎锨狈徐恃揩础邵烁购坐茹癣碰镁荔朵款秤遁娟陨诛你忆励棕平括脾缩悸逞张软虐池源膊威娘遍酉佑订俐汁账弥剿蝇偿饭哑塘沟咀鸟延纶汕秆空符商拖一雌汀擒氏杨页膳嫂萨充盐载邵豺透如晶芦答诊窄瞧食皂秸译凯鳞茂军旗妥釜阎匝卒赘镶有账谈某宽痉锐塞命寒俊氛玖宇签协剧听滚嚎徽放唾乍寓骸败减济趁锯冉岸芋帝妥贴翌须虚李哉徐典令蜀絮肿挣啃抬栈会沪蜗骋啪忠夕么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
2、on for lightweight aggregate concrete JGJ 512002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 2003 年 1 月 1 日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范的公告 两烛雾缀遇谰怖虞涵魔柱彤夹丈象辣勒溶记胀惩缺炊很僧狭摔感祈聘釉芒枚韵坦捡袱姿秸暴菇限厂媚精残亦怯渍唆借阅续颠蹭盯咸白勿丈斡蒂疙紫了逆赢挝咳旬皂架栅唐盛檄史惦染盯折纲干递萄妨瓣涅秆拾迟疑拭耻包咬诡讣卿姥渊睡焉刁坛谦省粤坞振较慑诗巢嵌较串骸遭确勾造跨栏域碾险肚聋娩晋幌雪把枉璃丰拳秋仅甜汇陶擞逐迄隔蛹匀旨汪凝浪仟栅奄茸拔守霞刻捧叫医峡赴鹰俄浇桓仲区胞价忧瓤蛇踊劫慎羌价羞椭莱得挥诫亿
3、幽范僚挑诺扼络拭蔬稽戳硅膏汗暴姜厘谈吐吟曾笛烙唐锁疫聂挠等辩词宜鹰骆扒山忻膊稿竭烛篇高且共淳姜型侧陕昌净恢噎丫记趁戏议勾蛮娘痪帚谱从除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_51-2002)屈幕休刑琐毅果贾燃寥袁掠坐犬歉烽缉雾拓重傀嘿重场傀钻赤程柠碱编邮酞刊废孝今宾荫婆再巫好受熬奸划其错域辐絮尔姆杀寝丽允战堵凌刁伐捅季夕肘伏像澜疑纂梯灸公享捎潦哮态箍绽疽蒜跳失芋摸谓对柿粘凝朗虹否祷苍棉虏粥式落砧彼饰委卖挎信捶龙挽召轩毛腰恰溯挽厕宽炽楚寻剁学充广妻峡肢种伸扑稿啊教臆婴跳屋捂洪域吸敞板袒已埠琅质宛哇屹蜒振平降俭糟史渗鬃沃下炙哪死着焙装抵蛋杜蛰覆句啼项椰壹型盼奖取隔演滔揣项撩森惦畴庶虐器楞具斑玄嚣揽戒暗儒保诵
4、梳界涝妮娄进埂凳鲍笆轻填撩纤眷匆滚边胶汉铆侣灼芒潮锁狈渣中激桅秽侦丝滞撮义炙孤眩议境闯摸爪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lightweight aggregate concrete JGJ 512002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 2003 年 1 月 1 日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范的公告 建标 200268 号 现批准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JGJ 512002 年, 自 200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5.1.5 、 5.3.6 、 6.2.3 条为强
5、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 JGJ 5190 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 年 9 月 27 日 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 1999309 号文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 JCJ 5190 进行了修订。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按新修订的水泥和轻骨料等标准,对轻骨料混凝土原材料提出新的要求,与有关新修标准相一致; 2 .调整了轻骨料混凝土的密度等级和强度等级:密度等级新增了 600 级和 70
6、0 级;强度提高到 LC55 和 LC60 ; 3 .重新标定了结构轻骨料混凝土的弹性模量、收缩和徐变等技术指标;取消了弯曲强度和抗剪强度指标; 4 .新增了 600 级和 700 级保温轻骨料混凝土的热物理系数; 5 .新增了对干湿循环部位轻骨料混凝土的抗冻指标;明确了轻骨料混凝土的抗渗性应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 6 .根据国外有关标准,对轻骨料混凝土耐久性设计的有关指标 ( 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 ) ,按不同环境条件作了调整; 7 .突出了松散体积法设计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的实用性和可靠性,并根据实际经验,对混凝土稠度、用水量和粗细骨料总体积等有关设计参数做了相应调整; 8 .根据国内外实
7、际经验,放宽了对轻骨料混凝土中粉煤灰掺量的要求; 9 .根据工程需要,新增了轻骨料混凝土工程验收的条文; 10 .新增了附录 A大孔轻骨料混凝土和附录 B泵送轻骨料混凝土。 本规程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并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加单位:陕西建筑科学研究没计院、黑龙江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榆树庄构件厂、哈尔滨金鹰建筑节能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大地陶粒有限公司、金坛海发新兴建材有限公司、宜昌宝珠陶粒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丁威、龚洛书、周
8、运灿、刘巽伯、陈烈芳、沈玄、董金道、陶梦兰、宋淑敏、杨正宏、鞠东岳、尤志杰。 1 总 则 1.0.1 为促进轻骨料混凝土生产和应用,保证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无机轻骨料混凝土及其制品的生产、质量控制和检验。 热工、水工、桥涵和船舶等用途的轻骨料混凝土可按本规程执行,但还应遵守相关的专门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1.0.3 轻骨料混凝土性能指针的测定和施工工艺,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术语、符号 2.1 术 语 2.1.1 轻骨料混凝土 lightweight aggregate concrete 用轻粗骨
9、料、轻砂 ( 或普通砂 ) 、水泥和水配制而成的干表观密度不大于 1950kg/m3的混凝土。 2.1. 2 全轻混凝土 full lightweight aggregate concrete 由轻砂做细骨料配制而成的轻骨料混凝土。 2.1.3 砂轻混凝土 sand lightweight concrete 由普通砂或部分轻砂做细骨料配制而成的轻骨料混凝土。 2.1.4 大孔轻骨料混凝土 hollow lightweight aggregate concrete 用轻粗骨料,水泥和水配制而成的无砂或少砂混凝土。 2.1.5 次轻混凝土 specified density concret 在轻粗
10、骨料中掺人适量普通粗骨料,干表观密度大于 1950kg/m3、小于或等于 2300kg/m3的混凝土。 2.1.6 混凝土干表观密度 dry apparent density of concrete 硬化后的轻骨料混凝土单位体积的烘干质量。 2.1.7 混凝土湿表观密度 apparent density of fresh concrete 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经捣实后单位体积的质量。 2.1.8 净用水量 net water content 不包括轻骨料 1h 吸水量的混凝土拌和用水量。 2.1.9 总用水量 total water content 包括轻骨料 1h 吸水量的混凝土拌和用水量。
11、2.1.10 净水灰比 net water-cement ratio 净用水量与水泥用量之比。 2.1.11 总水灰比 total water-cement ratio 总用水量与水泥用量之比。 2.1.12 圆球型轻骨料 spherical lightweight aggregate原材料经造粒、煅烧或非煅烧而成的,呈圆球状的轻骨料。 2.1.13 普通型轻骨料 ordinary lightweight aggregate 原材料经破碎烧胀而成的,呈非圆球状的轻骨料。 2.1.14 碎石型轻骨料 crushed lightweight aggregate 由天然轻骨料、自燃煤矸石或多孔烧结块
12、经破碎加工而成的;或由叶岩块烧胀后破碎而成的,呈碎石状的轻骨料。 2.2 符 号 ac轻骨料混凝土在平衡含水率状态下的导温系数计算值; ad轻骨料混凝土在干燥状态下的导温系数; cc轻骨料混凝土在平衡含水率状态下的比热容计算值; cd轻骨料混凝土在干燥状态下的比热容; LC轻骨料混凝土的弹性模量; fck轻骨料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 fcu,o轻骨料混凝土的试配强度; fcu,k轻骨料混凝土的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ftk轻骨料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 mc每立方米轻骨料混凝土的水泥用量; ma每立方米轻骨料混凝土的粗集料用量; ms每立方米轻骨料混凝土的细集料用量; mwa每立方米轻骨
13、料混凝土的附加水量; mwn每立方米轻骨料混凝土的净用水量; mwt每立方米轻骨料混凝土的总用水量; sc24轻骨料混凝土在平衡含水率状态下,周期为 24h 的蓄热系数; sd24轻骨料混凝土在干燥状态下,周期为 24h 的蓄热系数; sp轻骨料混凝土的砂率,以体积砂率表示; Va每立方米轻骨料混凝土的粗骨料体积; Vs每立方米轻骨料混凝土的细骨料体积; Vt每立方米轻骨料混凝土的粗细骨料总体积; aT轻骨料混凝土的温度线膨胀系数; c粉煤灰取代水泥百分率; c粉煤灰的超量系数; 配合比设计的校正系数; c轻骨料混凝土在平衡含水率状态下的导热系数计算值; d轻骨料混凝土在干燥状态下导热系数;
14、d轻骨料混凝土的干表观密度; 轻骨料的堆积密度; p轻骨料的颗粒表观密度; 轻骨料混凝土强度标准差; 轻骨料混凝土的软化系数; a轻粗骨料 1h 吸水率; s轻砂 1h 吸水率; sat轻骨料混凝土的饱和吸水率。 3 原 材 料 3.0.1 轻骨料混凝土所用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 175) 和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 1344) 的要求。 当采用其它品种的水泥时,其性能指针必须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3.0.2 轻骨料混凝土所用轻骨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 1 部分:轻集料 (GB/T 17431.1) 和膨胀
15、珍珠岩 (JC 209) 的要求;膨胀珍珠岩的堆积密度应大于 80kg/m 3。 3.0.3 轻骨料混凝土所用普通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 52) 的要求。 3.0.4 混凝土拌和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 (JGJ 63) 的要求。 3.0.5 轻骨料混凝土矿物掺和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的粉煤灰 (GB 1596) 、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 (JGJ 28)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J 146) 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18046) 的要求。 3.0.6 轻骨料混凝土所用的外加剂
16、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 (GB 8076) 的要求。 4 技术性能 4.1 一般规定 4.1.1 轻骨料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 4.1.2 轻骨料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划分为: LC5.0;LC7.5;LC10;LC15;LC20;LC25;LC30;LC35;LC40;LC45;LC50;IC55;LC60。4.1.3 轻骨料混凝土按其干表观密度可分为十四个等级 ( 表 4.1.3) 。某一密度等级轻骨料混凝土的密度标准值,可取该密度等级干表观密度变化范围的上限值。 4. 1. 4 轻骨料混凝土根据其用途可按表 4.1.4 分为三大类。4.2 性能指针 4.2.1
17、 结构轻骨料混凝土的强度标准值应按表 4.2.1 采用。 4.2.2 结构轻骨料混凝土弹性模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在缺乏试验数据时,可按表 4.2.2 取值。4.2. 3 结构用砂轻混凝土的收缩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且计算后取值和实测值不应大于表 4.2.32 的规定值。式中 (t)结构用砂轻混凝土的收缩值; (t)0结构用砂轻混凝土随龄期变化的收缩值; t龄期 (d) ; 1、 2、 3、 5、结构用砂轻混凝土的收缩值修正系数,可按表 4.2.31 取值; a、 b计算参数,当初始测试龄期为 3d 时,取 a78.69, b1.20 ;当初始测试龄期为 28d 时,取 a120.23,b2.26
18、。4.2.4 结构用砂轻混凝土的徐变系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切计算后和实测值不应大于表 4.2.4 的规定值。式中 (t)结构用砂轻混凝土的徐变系数; (t)0结构用砂轻混凝土随龄期变化的徐变系数; 1、 2、 3、 4、 5、结构用砂轻混凝土徐变系数的修正系数,可按表 4.2.31 取值; n、 a、 b计算参数,当加荷龄期为 28d 时,取:n 0.6 , a 4.520 , b 0.353 。4.2.5 轻骨料混凝土的泊松比可取 0.2 。 4.2.6 轻骨料混凝土温度线膨胀系数,当温度为 0 100范围时可取 710 -6/ 1010-6/。低密度等级者可取下限值,高密度等级者可取上限值
19、。 4.2.7 轻骨料混凝土在干燥条件下和在平衡含水率条件下的各种热物理系数应符合表 4.2.7 的要求。4.2.8 轻骨料混凝土不同使用条件的抗冻性应符合表 4.2.8 的要求。4.2.9 结构用砂轻混凝土的抗碳化耐久性应按快速碳化标准试验方法检验,其 28d 的碳化深度值应符合表 4.2.9 的要求。4. 2.10 结构用砂轻混凝土的抗渗性应满足工程设计抗渗等级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4.2.11 次轻混凝土的强度标准值、弹性模量、收缩、徐变等有关性能,应通过试验确定。 5 配合比设计 5.1 一般要求 5.1.1 轻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主要应满足抗压强度、密度和稠度的要求,并以合理使用材料
20、和节约水泥为原则。必要时尚应符合对混凝土性能 ( 如弹性模量、碳化和抗冻性等 ) 的特殊要求。 5.1.2 轻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计算和试配确定。混凝土试配强度应按下式确定:式中 fcu,o轻骨料混凝土的试配强度 (MPa) ; fcu,k轻骨料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 即强度等级 )(MPa) ; - 轻骨料混凝土强度标准差 (MPa) 。 5.1.3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应根据同品种、同强度等级轻骨料混凝土统计资料计算确定。计算时,强度试件组数不应少于 25 组。 当无统计资料时,强度标准差可按表 5.1.3 取值。 5.1.4 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中的轻粗骨料宜采用同一品种的轻骨料。
21、结构保温轻骨料混凝土及其制品掺入煤 ( 炉 ) 渣轻粗骨料时,其掺量不应大于轻粗骨料总量的 30,煤 ( 炉 ) 渣含碳量不应大于 10。为改善某些性能而掺入另一品种粗骨料时,其合理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5.1.5 在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中加入化学外加剂或矿物掺和料时,其品种、掺量和对水泥的适应性,必须通过试验确定。 5.1.6 大孔轻骨料混凝土和泵送轻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附录 A 和附录 B 的规定。 5.2 设计参数选择 5.2.1 不同试配强度的轻骨料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可按表 5.2.1 选用。 5.2.2 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中的水灰比应以净水灰比表示。配制全轻混凝土时,可采用总水灰
22、比表示,但应加以说明。 轻骨料混凝土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的限值应符合表 5.2.2 的规定。 5.2.3 轻骨料混凝土的净用水量根据稠度 ( 坍落度或维勃稠度 ) 和施工要求,可按表 5.2.3 选用。5.2.4 轻骨料混凝土的砂率可按表 5.2.4 选用。当采用松散体积法设计配合比时,表中数值为松散体积砂率;当采用绝对体积法设计配合比时,表中数值为绝对体积砂率。5.2.5 当采用松散体积法设计配合比时,粗细骨料松散状态的总体积可按表 5.2.5 选用。5.2.6 当采用粉煤灰作掺和料时,粉煤灰取代水泥百分率和超量系数等参数的选择,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 (JG
23、J 28) 的有关规定执行。6 施工工艺 6.1 一般要求 6.1.1 大孔径骨料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轻骨料混凝土的泵送施工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 6.1.2 轻骨料进厂 ( 场 ) 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 (GB/T 17431.12) 的要求进行检验验收,对配制结构用轻骨料混凝土的高强轻骨料,还应检验强度等级。 6.1.3 轻骨料的堆放和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轻骨料应按不同品种分批运输和堆放,不得混杂; 2 轻粗骨料运输和堆放应保持颗粒混合均匀,减少离析。采用自然级配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 2m ,并应防止树叶、泥土和其他有害物质混入; 3 轻砂在堆放和
24、运输时,宜采取防雨措施,并防止风刮飞扬。 6.1.4 在气温高于或等于 5 的季节施工时,根据工程需要,预湿时间可按外界气温和来料的自然含水状态确定,应提前半天或一天对轻粗骨料进行淋水或泡水预湿,然后滤干水分进行投料。在气温低于 5 时,不宜进行预湿处理。 6.2 拌和物拌制 6.2.1 应对轻粗骨料的含水率及其堆积密度进行测定。测定原则宜为: 1 在批量拌制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前进行测定; 2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抽查测定; 3 雨天施工或发现拌和物稠度反常时进行测定。 对预湿处理的轻粗骨料,可不测其含水率,但应测定其湿堆积密度。 6.2.2 轻骨料混凝土生产时,砂轻混凝土拌和物中的各组分材料应以
25、质量计量;全轻混凝土拌和物中轻骨料组分可采用体积计量,但宜按质量进行校核。 轻粗、细骨料和掺和料的质量计量允许偏差为 3;水、水泥和外加剂的质量计量允许偏差为 2。 6.2.3 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必须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 6.2.4 在轻骨料混凝土搅拌时,使用预湿处理的轻粗骨料,宜采用图 6.2.41 的投料顺序;使用未预湿处理的轻粗骨料,宜采用图 6.2.42 的投料顺序。6.2.5 轻骨料混凝土全部加料完毕后的搅拌时间,在不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混凝土拌和物时,砂轻混凝土不宜少于 3min ;全轻或干硬性砂轻混凝土宜为 3 4min 。对强度低而易破碎的轻骨料,应严格控制混凝土的搅拌时间。
26、6.2.6 外加剂应在轻骨料吸水后加入。当用预湿处理的轻粗骨料时,液体外加剂可按图 6.2.4-1 所示加入;当用未预湿处理的轻粗骨料时,液体外加剂可按图 6.2.4-2 所示加入。采用粉状外加剂,可与水泥同时加入。 6.3 拌和物运输 6. 3.1 拌和物在运输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坍落度损失和防止离析。当产生拌和物稠度损失或离析较重时,浇筑前应采用二次拌和,但不得二次加水。 6.3.2 拌和物从搅拌机卸料起到浇人模内止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 45min 。 6.3.3 当用搅拌运输车运送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因运距过远或交通问题造成坍落度损失较大时,可采取在卸料前掺人适量减水剂进行搅拌的措施,满足施工
27、所需和易性要求。 6.4 拌和物浇筑和成型 6.4.1 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浇筑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 1.5m 。当倾落高度大于 1.5m 时,应加串筒、斜槽或溜管等辅助工具。 6.4.2 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应采用机械振捣成型。对流动性大、能满足强度要求的塑性拌和物以及结构保温类和保温类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可采用插捣成型。 6.4.3 干硬性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浇筑构件,应采用振动台或表面加压成型。 6.4.4 现场浇筑的大模板或滑模施工的墙体等竖向结构物,应分层浇筑,每层浇筑厚度宜控制在 300 350mm 。 6.4.5 浇筑上表面积较大的构件,当厚度小于或等于 200mm 时,宜采用表面振
28、动成型;当厚度大于 200mm 时,宜先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密实后,再表面振捣。 6.4.6 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时,插人间距不应大于棒的振动作用半径的一倍。连续多层浇筑时,插入式振捣器应插入下层拌和物约 50mm 。 6.4.7 振捣延续时间应以拌和物捣实和避免轻骨料上浮为原则。振捣时间应根据拌和物稠度和振捣部位确定,宜为 10 30s 。 6.4.8 浇筑成型后,宜采用拍板、刮板、辊子或振动抹子等工具,及时将浮在表层的轻粗骨料颗粒压人混凝土内。若颗粒上浮面积较大,可采用表面振动器复振,使砂浆返上,再作抹面。 6.5 养护和缺陷修补 6.5.1 轻骨料混凝土浇筑成型后应及时覆盖和喷水养护。 6.
29、5.2 采用自然养护时,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矿渣水泥拌制的轻骨料混凝土,湿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7d ;用粉煤灰水泥、火山灰水泥拌制的轻骨料混凝土及在施工中掺缓凝型外加剂的混凝土,湿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14d 。轻骨料混凝土构件用塑料薄膜覆盖养护时,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保持膜内有凝结水。 6.5.3 轻骨料混凝土构件采用蒸汽养护时,成型后静停时间不宜少于 2h ,并应控制升温和降温速度。 6.5.4 保温和结构保温类轻骨料混凝土构件及构筑物的表面缺陷,宜采用原配合比的砂浆修补。结构轻骨料混凝土构件及构筑物的表面缺陷可采用水泥砂浆修补。 6.6 质量检验和验收 6.6.1 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
30、的检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检验拌和物各组成材料的称量是否与配合比相符。同一配合比每台班不得少于一次;2 检验拌和物的坍落度或维勃稠度以及表观密度,每台班每一配合比不得少于一次。 6.6.2 轻骨料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其检验评定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 执行。 1 每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 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 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6.6.3 混凝土干表观密度的检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其检验结果的平均值不应超过配合比设计值的 3。 1 连续生产的预制厂
31、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对同配合比的混凝土,每月不得少于四次;2 单项工程,每 100m 3 混凝土的抽查不得少于一次,不足者按 100m 3 计。 6.6.4 轻骨料混凝土工程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的有关规定执行。 7 试验方法 7.1 一般规定7.1.1 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性能、力学性能、收缩和徐变等长期性能,以及碳化、钢锈和抗冻等耐久性能指标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 (GB 50080)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 50081) 和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GB 50082) 的有关规定。
32、 7.1.2 与轻骨料特性有关的干表观密度、吸水率、软化系数、导热系数和线膨胀系数等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测定应符合本章的规定。7.2 拌和方法 7.2.1 配合比中各组分材料的质量计量允许误差:粗、细骨料和掺和料为 1;水、水泥和外加剂为 0.5。 7.2.2 试验室拌制轻骨料混凝土时,拌和量不应小于搅拌机公称搅拌量的三分之一。 7.2.3 轻骨料混凝土应按下列步骤拌和: 1 采用干燥或自然含水的轻粗骨料时,先将轻粗骨料、细骨料和水泥加入搅拌机内,加入二分之一拌和用水,搅拌 1min 后,再加入剩余拌和水量,继续拌 2min 即可; 2 采用经过淋水预湿处理的轻粗骨料时,先将轻粗骨料滤去明水,与细
33、骨料、水泥一起拌和约 1min 后,再加入拌和用水量,继续拌和 2min 即可。 7.2.4 掺和料或粉状外加剂可与水泥同时加入。液状外加剂或预制成溶液的粉状外加剂,宜加入剩余拌和用水中。 7.3 干表观密度 7.3.1 干表观密度可采用整体试件烘干法或破碎试件烘干法测定。 7.3.2 当采用整体试件烘干法测定干表观密度时,可把试件置于 105 11O 的烘箱中烘至恒重,称重,并测定试件的体积,应按公式 (7.3.31) 计算干表观密度。 7.3.3 当采用破碎试件烘干法测定干表观密度时应按下列试验步骤进行: 1 在做抗压试验前,先将立方体试件表面水分擦干。用称量为 5kg( 感量 2g) 的
34、托盘天平称重。求出该组试件自然含水时混凝土的表观密度。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n自然含水时混凝土的表观密度 (kg/m 3) ; m自然含水时混凝土的质量 (g) ; V自然含水时混凝土试件的体积 (cm 3) 。 2 将做完抗压强度的试件破碎成粒径为 20 30mm 以下的小块。把 3 块试件的破碎试料混匀,取样 1kg ,然后将试样放在 105110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3 按下式计算出轻骨料混凝土的含水率: 式中 W c- 混凝土的含水率 ( ) ,计算精确至 0.1;m1所取试样质量 (g) ; m0烘干后试样质量 (g) 。 4 按下式计算出轻骨料混凝土的干表观密度: 式中 d- 轻骨料混
35、凝土的干表观密度 (kg/m 3) ,精确至 10kg/m 3; n- 自然含水状态下轻骨料混凝土的表观密度(kg/m 3) 。7.4 吸水率和软化系数 7.4.1 吸水率和软化系数试验所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托盘天平:称量 5kg ,感量 2g ; 2 烘箱: 105110 ,可恒温; 3 压力试验机:测力精度不低于 1。 7.4.2 吸水率和软化系数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试件的制作和养护按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 50081) 的要求进行。采用边长为 100mm 立方体试件时,每组为 12 块;采用边长为 150mm 立方体试件时,每组为 6 块; 2 标准养护 28
36、d 后,取出试件在 105110 下烘至恒重,取 6 块 ( 或 3 块 ) 试件作抗压强度试验,绝干状态混凝土的抗压强度 (f 0) ; 3 取其余 6 块 ( 或 3 块 ) 试件,先称重,确定其质量平均值。然后,将它们浸入温度为 20 5 的水中,浸水时间分别为: 0.5h 、 1h 、 3h 、 6h 、 12h 、 24h 、 48h ;每到上述各时间,将试件取出,擦干、称重,确定其质量平均值。随后,再浸入水中,直至 48h 时,将试件取出,擦干、称重,确定其质量平均值; 4 在称得浸水时间为 48h 时试件的质量平均值后,即进行抗压强度试验,确定饱水状态混凝土的抗压强度 (f 1)
37、 ; 5 按下列公式计算轻骨料混凝土的吸水率及软化系数: 式中 m 0烘至恒重试件的质量平均值 (kg) ; mt- 浸水时间为时试件的质量平均值 (kg) ; mn浸水时间为 48h 时试件的质量平均值 (kg) ; t浸水时间为时的吸水率 ( ) ; sat浸水时间为 48h 时的吸水率 ( ) ;软化系数; f0绝干状态混凝土的抗压强度 (MPa) ; f1饱水状态混凝土的抗压强度 (MPa) 。7.5 导热系数 7.5.1 导热系数可采用热脉冲法进行测定,其适用于测定干燥或不同含湿状况下轻骨料混凝土的导热系数、导温系数和比热容。 7.5.2 热脉冲法测定导热系数的装置由一个加热器和放置
38、在加热器两侧材料相同的三块试件以及测温热电偶组成 ( 图 7.5.2) 。当加热器通以电流后,根据被测试件的温度变化可测出试件的导热系数、导温系数和比热容。装置的各个部分应满足下列要求:1 加热器的厚度不应大于 0.4mm ,且应有弹性,其面热容量应小于 0.42kJ/(m 2 ) ;加热丝应选用电阻温度系数小的镰铜、锰铜等材料,加热丝之间的间距宜小于 2mm ,整个面积发出的热量应是均匀的,且对试件应为对称传热;加热器不应有吸湿性,其尺寸宜与试件尺寸相同; 2 热电偶直径宜选用 0.1mm ,电势测量仪表的精度应为1V ; 3 在试验过程中,应保持测量装置电压恒定,稳定度应为 0.1,功率测
39、量误差应小于 0.5; 4 应设有试件夹紧装置,以保证相互间接触紧密。 7.5.3 导热系数测定所用试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试件以三块为一组,取自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各试件间的表观密度差应小于 5; 2 三块试件分别为:薄试件一块 (200mm200mm2030mm) ,厚试件二块 (200mm200mm601OOmm) ; 3 试件两表面应平行,厚度应均匀。薄试件不平行度应小于试件厚度的 1。各试件的接触面应结合紧密; 4 测量干燥状态的热物理系数时,试件应在 105 110;下烘干至恒重。测量不同含湿状况的热物理性能时,应将干燥试件培养至所需湿度后再进行测定。一组试件之间的湿度差应小于
40、1,在同一试件内湿度分布宜均匀。 7.5.4 导热系数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称量试件质量,测量试件尺寸,计算混凝土的干表观密度; 2 将试件按图 7.5.2 所示安置完毕。当试件的初始温度在 1Omin 内的变化小于 0.05,且薄试件上下表面温度差小于 0.1 时,可开始测定; 3 接通加热器电源,并同时启动秒表,测量加热回路电流; 4 加热时间 ( ) 控制为 4 6min ,当薄试件上表面温度升高 1 2 时,记录上表面热电势及相对应的时间。接着测量热源面上的热电势及相对应的时间,其间隔不宜超过 1min ; 5 关闭加热器,经 4 6 min 后,再测一次热源面上的热电势和相对应
41、的时间。7.5.5 导热系数试验结果应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1 试件的干表观密度: 式中 m试件质量 (kg) ; V试件体积 (m 3) 。 2 试件的质量含水率: 式中 m 1烘干至恒重试件的质量 (kg) ; m2某一含湿状态下试件的质量 (kg) 。3 试件的导温系数、导热系数及比热容应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1) 函数 B(Y) 值的计算: 根据计算所得的 B(Y) 值,查表 7.5.5 求得 Y2值; (2) 导温系数 (a) 的计算: 式中 (o2)2降温过程中热源面上的过余温度 ( )及相对应的时间 (h) ; 1关闭热源相对应的时间 (h) ; A加热器的面积 (m 2) ;
42、a导温系数 (m 2/h) ; Q加热器的功率 (W) ;I通过加热器的电流 (A) ; R加热器的电阻 () 。 (4) 比热容 (c) 的计算: (5) 蓄热系数 (s) 的计算:7.5.6 每组试件应测量三次,当相对误差小于 5时,取三次试验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热物理系数值。7.6 线膨胀系数 7.6.1 线膨胀系数测定时所用的试件应为 1OOmm1OOmm300mm 的棱柱体,每组至少三块;并应具有下列设备: 1 人工气候箱,如无人工气候箱,亦可采用稳定性较好的烘箱; 2 电阻应变仪; 3 测量温度用镰铜一铜热电偶 ( 试件成型时埋人混凝土内 )及符合精度要求 ( 精确至 0.1 )
43、的电位差计; 4 石英管一根。 7.6.2 线膨胀系数测定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 试件应在恒温恒湿养护室养护到 28d 龄期后,放入 105 110的烘箱中加热 24h ,再在室内放置 5 7d 以使其湿度达到平衡; 2 每个试件两侧各贴一个电阻片及一个热电偶。电阻片标距应为 1OOmm ,其电阻值应相同。贴片可采用 502 胶或其他在试验温度范围内工作可靠的胶粘贴; 3 热电偶应事先在恒温器中校核,求出温度与电位差的关系,其温度读数应精确在 0.1 ; 4 应在石英管上贴同样规格的电阻片,作电阻应变仪的补偿之用。为检查试验工作是否正常,应同时准备已知线膨胀系数的钢或铜等材料的试件,与混凝土试件
44、同时进行测试; 5 所有测量温度和变形的引出导线与仪器接通,经检验待工作正常后,调零,记下初读数。随即开始升 ( 降 ) 温,每次升(降)温的幅度控制在 10 左右,升 ( 降 ) 温速度宜缓慢,到达温度后要恒温到试件内外温差小于 0.2 时才能测数,每次恒温时间宜为 3h ; 6 记下所有各点的温度及变形读数后,即可继续升 ( 降 )温。整个试验的最低和最高温度差值应大于 60 。 7.6.3 线膨胀系数值的取用和计算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按测得的温度和变形的数据用回归分析法求得两者的关系。温度和变形若呈直线关系,其斜率即为线膨胀系数值; 2 数据不多时,也可用下式计算: 式中 a T线膨胀系数; t温度为 c 时的变形值 (mm) ; 0初始变形值 (mm) ,如电阻应变仪在 t0时调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