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 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业务理论知识,并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指示,确保员工及公司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 由安全科组织领导,分管责任人和安全员联合实施,考核为每季度进行一次。 第一章 驾驶员从业行为考核要求 第一条 驾驶员要把安全行车管理、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知识等熟练运用到实际中,按照可控标准,以四项安全指标进行考核。 第二条 驾驶员应在日常安全学习活动中总结交流安全行车的经验并分析安全形势,根据行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并确保安全可行。 第三条 实行安全学习签到制度,驾驶员
2、应积极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活动。 第四条 应了解掌握驾驶员的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驾驶员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不合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考核的周期不大于 3 个月。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结果应与企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 第二章 考核事项及内容 第六条 对驾驶员的工作态度情况进行考核。 1、是否热诚服务、树立优质服务意识。 2、是否服从统一领导、管理、调度 3、是否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4、驾驶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出车时必须无条件服从调派。 5、是否按时参加车队组织召开的安全例会,主动
3、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和提高驾驶技能。 第七条 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情况进行考核。 1、是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应做到不违章行车。 2、是否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裁定分类型作为考核依据。 第八条 对驾驶员的车辆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考核。 1、是否经常清洁车辆 2、是否按时定期保养3、是否按时完成车辆年度检审和检测工作。 4、是否按时定点加油。应在油燃料使用定额标准内做到节油行车。 第九条 对驾驶员的遵章守纪情况进行考核。 1、是否自觉遵守公司作息制度。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 2、是否做到不公车私用。不得私自用车或擅自把车借给他人使用。 3、未出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祁东县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2015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