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评定工作细则.doc

上传人:天天快乐 文档编号:791476 上传时间:2018-04-23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评定工作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评定工作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评定工作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评定工作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评定工作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评定工作细则一、评奖范围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奖励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1本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参评范围为浙江省电视制作行业(省、市、 县电视台;电视节目制作公司、大专院校等)。2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本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共设录制技术质量奖、播出技术质量奖、视频图形制作奖三个分项奖,送评节目总数不得超过 8 个。3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分成新闻、专题、综合文体、电视剧四类节目进行评定。各参评单位每类可选送二个以下节目参评。4视频图形制作奖分成片头、动画片二类节目进行评定。各参评单位每类可选送二个以下节目参评。凡参加省局

2、评定的电视节目,必须是在县以上电视台正式播出过的,且其首播时间限于 2006 年 7 月 1 日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之间。5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的评审,各(地)市级电视台必须参加,且要求录制有中央台新闻联播的那套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录2制频道及时间由评奖工作组在申报截止日前临时通知。二、申报办法和要求 (一)、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组织评审的基础上推荐申报,或者参评单位报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推荐申报。(二)、参评单位报送办法和要求:1各参评单位应认真准备和填报本细则规定的各种申报材料。其中报表应按要求用计算机打印并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表格见附件。2参

3、评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的参评磁带其节目时间长度应为:新闻 10 分钟以上( 某一天内完整的一个新闻栏目)、专题 10分钟以上、综合文体 45 分钟以上、电视剧完整一集。此次报送的磁带录制格式为: IMX、DVCPRO 25、DVCPRO 50、Digital-S、Digital Betacam、Betacam SX 等。凡申 报录制技术质量奖的每个节目,在报送磁带的同时应填报与节目类别相对应的申报表(表2)。此外,在节目磁带上还应带有本台的入库磁带登记表(表格由各台自备)。表 2 每个申 报项目填写一张, 其中主要完成人员的人数为新闻和专题类各限 4 名,综合文体和电视剧类各限 8 名。名单

4、顺序按贡献大小排列。3参评电视节目视频图形制作奖的参评磁带其节目时间长度应为:片头一个,1 分钟以内;动画片一部(集)30 分钟以内。此次报3送的磁带录制格式为:IMX 、 DVCPRO 25、DVCPRO 50、Digital S、Digital Betacam、Betacam SX 等。申报视频图形制作奖的每个节目,在报送磁带的同时还应填报与节目类别相对应的申报表(表 3)。其中主要完成人员的人数为:片头和动画片各限 4 名。名单顺序按贡献大小排列。此外在节目磁带上还应带有本单位的入库磁带登记表(表格由各单位自备)。参评磁带盒内还必须附有创意设计和制作说明。4参评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的单

5、位必须报送数字磁带,录制格式为:DVCPRO 25、DVCPRO 50、Digital-S、Digital Betacam、Betacam SX 等。并且都必须报送台播出节目的记录磁带,其具体要求如下:1)节目信号:取自播出中心输出口信号2)节目频道:按本“细则 ”评奖范围第 5 条之 规定3)记录时间:由评奖工作组指定并通知4)记录长度:90 分钟,要求使用 90 分钟磁带在报送记录磁带的同时还应填报播出技术质量奖申报表(表 4)。此外,每份磁带上还必须附有记载当日节目预告单的广播电视报和各段节目标题和起止时间的电视节目播出串联表(表格由各台自备)。表 4 中主要完成人员的人数限额随全台自办

6、节目频道全年总播出时间而定,少于 5000 小时者 4 名,500010000 小时者 5 名,41000020000 小时者 6 名,2000030000 小时者 7 名,30000 小时以上者 8 名。名单顺序按贡献大小排列。电视节目播出质量是全台技术工作成绩的总体体现,各台在填报主要完成人员时,应考虑技术管理人员的劳绩并占有一定的比例。其比例由各台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5参评磁带的要求1)参评的录制节目磁带,视频图形制作节目磁带和播出节目记录磁带都应该严格按照附件一至三中相关内容进行录制。2)录制节目磁带除新闻类节目外副声道必须记录国际声,其中综合文体类节目如属于现场实况转播时,允许副声

7、道记录与主声道相同的混合声。视频图形制作节目磁带片头类节目副声道不要求记录国际声;动画片类节目副声道必须记录国际声。播出节目记录磁带副声道不要求记录国际声。6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应按各申报表中注明的要求签字、盖章后与参评带一并寄送到下列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111 号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科技管理部焦 华 收邮政编码:310005联系电话:(0571)563523485E-mail:接收邮件的截止日期为:2007 年 7 月 6 日(星期五),以当地邮戳为凭,凡逾期或资料不全者,一律不能参加评奖。7各单位在准备报送过程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打电话询问评奖工作组。联系人:张康敏 (0571)56352331

8、,880770502331焦 华 (0571)56352348,880770502348三评定工作1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的各分项奖由评奖委员会(下称评委会)统一评定,评委会的组成由局科技委电视专业委员会提名,报省局科技委审批。承担具体筹办评奖的工作人员不担任评委。2此次评奖的组织筹备工作由局科技委电视专业委员会与浙江广电集团科技管理部、衢州广播电视台承办,其主要任务是:1)组织对参评的节目磁带进行技术指标测试。视频图形制作奖的评审由技术人员与艺术创作人员共同组成评委,艺术方面的评委由在杭专家组成。2)向评委会提供参评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和节目磁带技术指标的测试结果。3)为评委会提供主观评价节目

9、磁带所使用的设备和场所。4)为评委会提供评奖用的数据和表格。63参评的录制节目磁带、视频图形制作节目和播出节目记录磁带,凡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不按照录制和交换规范要求者,按落选处理。4评委会在评定各分项奖时采用五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无记名打分方式得出平均分后,再与客观测试得分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最终分数,并按分数高低排定名次。各分项奖(电视节目视频图形制作奖取三类中最高分计入)总积分最高的单位获得电视节目技术质量综合奖。5各分项奖中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根据 2005 年浙江省电视专业委员会上的决定改为 20%、25%、30%。根据广电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评奖范围,我省送广电总局参加评

10、定的单位为: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的四类节目、视频图形制作奖的二类节目,省级电视台、计划单例市电视台每类可选送一个节目参评;市地级电视台在我局评定基础上每类可选送二个节目参评。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的参评单位是省电视台及计划单例市电视台。7评奖结束后的工作1)电视专业委员会向省局科技委报告评奖结果。经省局领导批准后,由省局发文颁布获奖单位及人员。2)电视专业委员会向国家广电总局推荐,参加全国电视节目技7术质量奖的评审。3)在全省技术管理工作会议上由主管局长颁发奖杯和证书。分项奖奖金由获奖单位自筹。四、参评费参评费主要用于支付测试费、评审费、奖品费和其他杂项开支。凡申报 2007 年度电视节目技

11、术质量奖的单位应交纳参评费。参评费的收费标准如下: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 每参评节目 800 元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 每参评节目 800 元电视节目视频图形制作奖 每参评节目 800 元参评费可在报送磁带时交纳,也可在 2007 年 7 月 6 日前汇至如下账号:收款单位: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开户银行:杭州市工商银行莫干山路分理处帐 号:1202051309900003868邮 编:310005地 址:杭州莫干山路 111 号(汇款内容注明“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参评费” )申报广电总局 2007 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的单位应按广电总局的规定另行交纳参评费。8五、附件附件一: 录制技术质量评定办法附件二: 视频图形制作技术 质量评定办法附件三: 播出技术质量评 定办法附件四: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申报总表(表 1-1,表 1-2)附件五: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分项奖申报表(表 2)附件六:电视节目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申报表(表 3)附件七: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申报表(表 4)附件八: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申报情况汇总表(表 5-1,表5-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规章制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