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AP 贸易术语买卖双方义务一、卖方负责风险转移: 卖方承担将货物交至指定目的地之前的一切风险。费用负担:货物运抵指定目的地交买方处置前一切成本及费用。单据提供: 1。商业发票 2。官方及其他正式出口文件 3。小提单及/ 或一般运送单据 4。协助买方取得输入货物而须由发货国签发的文件。货物交付:卖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负担所有风险及费用直到货物运抵 指定目的地交买方处置为止。二、买方负责待货物交买方处置后其一切风险及费用全归买方自行负责。此外,DAP 类似于取代了的 DAF、DES 和 DDU 三个术语,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
2、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值得注意的是 DAP,取代了 2000 年版通则中的 DAF、DES、DEQ 和DDU 。需要注意的是,DAP 位于新通则的第一组,即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在该术语下,运输工具仍然可以是船舶,指定的目的地可以是港口。可见,新的 DAP 术语完全可以取代之前的 DES 术语。类似的,在 DAP 术语下,卖方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最后值得提醒的是,贸易双方在使用贸易术语的时候,应该注明使用的是哪个版本的,避免不必要的误会而导致贸易纠纷。同时有效的利用各种贸易术语,提高外贸业务的销售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