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源卫字【2012】号关于印发沂源县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责任指导团队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实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卫生局制定了沂源县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责任指导团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二月日沂源县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责任指导团队工作方案为指导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责任指导团队,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全面履行责任职能开展责任指导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
2、整合县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组建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责任指导团队,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在卫生局统一组织下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技术培训、定期现场指导和督导考核评估。二、人员组成指导团队人员应具备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资质,具有相关专业水平和 3 年以上实践经验,有很强的责任心,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意识,熟练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的专业机构技术人员组成,团队人员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经县卫生局比准上岗。三、工作职责和任务指导团队在卫生局统一领导下,发挥专业职能作用,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评,具体任务是:(一)业务培训。在卫生
3、局的统一组织下,对卫生院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使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熟练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识和基本技能,明确工作要求和操作规范。每年常规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 4 次,并根据督导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不定期的针对性专题培训。(二)督导和技术指导。按照卫生局制定印发的 201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定期督导和现场指导,指导卫生院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督导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技术困难,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基层的有效实施。技术指导要采取现场指导、书面意见和电话咨询的方式进行。督导和
4、现场指导每季度不少于 1 次,要有督导工作记录,并体现存在的问题和现场解决的技术问题。(三)考核评估。按照卫生局对各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目标考核要求,在卫生局统一组织下,对各卫生院辖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进行半年和年度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提出提升工作质量的决策建议。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生局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指导团队,各专业机构要选择推荐专业技术能力和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加入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责任指导团队,通过培训学习,掌握基本公共卫生各项服务工作,成为全科型的专业技术人才,负责对各卫生院
5、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督导考评,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实施。(二)建立工作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责任业务培训制度、上岗考核制度、定期指导和督导考核制度、奖惩制度,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工作。(三)考核激励机制。卫生局将各专业机构派出的指导团队成员工作情况列入对专业机构的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管理,确保指导团队的稳定性和工作质量。附件:1、沂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沂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责任指导团队名单沂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责任指导团队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李学贤 县卫生局副局长副组长:张东 县卫生局副局长成员:王金录 县卫生局基层卫生科科长高全玲 县卫生局防保科科长王谦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郑友风 县妇保院副院长唐伟红 县卫生监督所工会主席李明双 县精神病防治院院长沂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责任指导团队名单队长:王金录 县卫生局基层卫生科科长副队长:高全玲 县卫生局防保科科长成员:李珑 县卫生局基层卫生科副科长杜玉霞 县卫生局防保科科员张寿峰 县疾控中心传染病科科长李东芝 县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唐新玲 县疾控中心免疫预防科科长宋以荣 县妇保院妇保科科长侯光华 县妇保院儿保科科长马文栋 县卫生监督所稽查科科长周 欣 县精神病防治院公共卫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