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掘进队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为加强劳动组织纪律,杜绝出工不出力的消极怠工现象,全面提高广大职工积极性,增加职工收入。特作如下规定:1、 职工点名后下井睡觉的,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并按旷工处理。2、 管理人员在井下睡觉的,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并按旷工处理。3、 各班点名时间为早班 5:25,中班 12:25,夜班20:25,大班 7:25。迟到 1 分钟以上,10 分钟以下的,每次罚款 5 元,迟到达 10 分钟以上的,不给点名。4、 凡酒后在工区闹事者(当班不予点名且不准下井,并按旷工处理)一次罚款 100 元,损坏公物按原价的 2倍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5、 未完成工区安排的
2、工作任务提前升井的,罚款 20 元/人次,并取消当天的出勤。6、 凡不服从班组长安排的职工,按停工处理并到工区学习,待认识清楚后才可安排其工作。连续旷工 15 天,累计旷工 30 天的,工区将上报工资部门处理。7、 班长休班时由副班长主持工作,班长、副班长放炮员无故一起不上班的,罚款 50 元/人次。8、 若有危机安全的隐患,工区管理人员在现场安排处理,安排不动或安排不处理的按付零星工程的两倍扣交下个班处理。9、 严格按轮休休息,不按轮休休班的按 20 元/人次罚款。(开工资一周内不按轮休休班的每天罚款 50 元,节假日不按轮休休班的每天罚款 100 元)10、 点名不下井的按 100 元/人
3、次罚款。11、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做到有事请假,区长一次批假不得超过 3 天,超过 3 天的,必须经区长同意后,到工资部门办理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12、 职工因伤、病(住院期间除外)必须持医院当天开具的证明,到工区由区长签字后,方可报工,他人代理无效,否则,按旷工处理。13、 全区职工每周二都必须到工区参加安全学习,一次不参加者罚款 5 元/次。14、 管理人员的工资与个人承包迎头的生产任务、安全、质量挂钩,月末按上述指标综合考核。15、 班长津贴与各迎头安全、质量、效益挂钩。16、 全区长期执行保勤制度,月大 26 个班,月小 25 个班,二月份另行规定,达到保勤规定的享受二次分配及其他
4、奖励。达不到规定的不享受奖励(病、事假均不享受保勤奖,当月工伤除外)按下井工数考核。掘进队材料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材料管理,杜绝丢失浪费现象发生,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1、 材料承包范围:火工品(炸药、雷管) 、坑木、搪材、水泥、砂子、支护材料及其他材料费(笆斗机钢丝绳)2、 巷道断面(煤巷)断面为 6.51m28.5m2的炸药消耗量(平巷)为 5.3Kg/m,上山为 4.5Kg/m;雷管消耗量(平巷)为 18 发/m,上山为 16 发/m 。3、 巷道断面(岩巷)小于或等于 6m2的炸药消耗量为10Kg/m,雷管为 18 发/m ;断面在 6.1m29m2的炸药消耗量为为 12
5、Kg/m,雷管为 20 发/m;断面在 9.1m212m2的炸药消耗量为为 14Kg/m,雷管为 26 发/m;断面在 12.1m216m2的炸药消耗量为为 16Kg/m,雷管为 28 发/m。4、 坑木消耗量为 0.04m3/m,搪材消耗量为 0.05m3/m5、 不使用轨道的巷道不执行坑木和搪材指标。6、 半煤岩巷的火工品在煤巷的基础上增加 10%。7、 其他材料费用(包括笆斗机钢丝绳、放炮线、钻杆(麻花钻杆、风钻钻杆、锚杆机钻杆) 、钻头(麻花钻头、风钻头、电煤钻钻头) 、镐头(大头镐、小头镐、十字镐)铲子(尖铲、方铲) 、撮箕、薅刀、放炮器、高压管等为:煤巷断面小于 5m2的按 10
6、元/m,5m 29m2的按 13 元/m,9.1m 2以上的按 15 元/m;岩巷断面小于 7m2的按 20 元/m ,大于 7m2的按 30 元/m,13m 2以上的按 40 元/m。8、 锚杆、锚索、锚具、锚盘、螺丝、树脂锚固剂、注浆水泥必须按设计使用,超过的由班组自行承担。9、 各班组所领取的木料必须与现场使用情况相符合,若不相符合的按丢失处理,丢失的材料单价的 20 倍扣减该班组当月工资,并按丢失材料单价的 3 倍进行罚款,同时取消当月材料节约奖。10、 锚喷巷道的砂子、水泥消耗指标为:喷层厚度在50mm 的每平方米消耗砂子 0.059m3,水泥为 39.6Kg;喷层厚度在 100mm
7、 的每平方米消耗砂子 0.13m3,水泥为 63.36Kg(灰沙比为 1:2.5 并考虑一定回弹率) ;喷层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支付工资。11、 放料班必须把材料放到工区指定位置(该装箱的要装箱,不装箱的要堆放整齐)若乱堆乱放的,工区安排其他人员处理,所发生的工资由材料班支付。12、 放料班当班所放的材料必须有记录,并将记录交给办事员统计。13、 各掘进工作面领用的雷管、炸药必须存放在专用的雷管箱中锁好,若不存放在专用的箱子内发现一发雷管罚该头、当班放炮员、班组长各 100 元,发现一节炸药罚该头、当班放炮员、班组长各 100 元,依次类推。14、 严格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放炮员领药时由班长陪同监督,作业时由瓦检员监督使用。领用数量、使用数量和剩余数量由瓦检员验收,剩余的火工品由放炮员和班组长同送同交炸药库并签字,若有丢失按一发雷管 200 元的罚款处理,一节炸药按 200 元的罚款处理,造成事故后果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5、 支护材料规定(1)锚杆、树脂锚固剂的损耗量为3%;(2)锚网的损耗,煤巷为 3%,岩巷为5%;(3)锚索损耗为 1%;(4)锚盘、锚具、托板无损耗。16、 各迎头材料由分管头人员负责监督,每旬统计一次,各班组所领材料是否相符,任何班组超用或丢失的按材料单价的 2 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