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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规章讲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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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规章讲稿,目 录,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 令,2003年11月24日公布,2004年3月1日起实行) 2、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省人大常 委会16号公告,1999年11月30日起实行)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2005年5月12日公布,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4、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第71号令,2004年9月19号起实行),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 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意见的通知(国

2、办发200185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目录续,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总况),条例共分七章四十九条。第一条至第九条为总则,强调制定本条例的目的、所称地质灾害的含义、地质灾害等级、防治原则、地质灾害的防治责任等;第十条至第十三条为防治规划;包括调查制度、防治规划编制的内容与批准、及其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第十四条至第二十条为地质灾害预防,强调了地质灾害监测、预报、评估等;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三条为地质灾害应急,强调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内容、制定、发布和运行等;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九条为地质灾害管理,强调管理主体、责任和资

3、质管理;第四十条至第四十六条,为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至第四十九条为附则。,1.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总则),地质灾害: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灾害等级: 特大型(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损失1000万元以上);大型(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中型(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小型(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下)。 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谁引发,谁治理。,地质灾害调查制

4、度: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的地质灾害调查。,1.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调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依据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修改规划也要报原批准机关批准。,1.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划),1.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其它规划的衔接:土

5、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水利、铁路、交通、能源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应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1.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预报),地质灾害预报制度: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预报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1.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监测),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动态监测;因工程建设引发和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建设单位

6、应当加强监测。,1.7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方案),年度防治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调查、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方案的内容: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1.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危险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至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告标志。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县级人民

7、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确保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9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县域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并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公布;位于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重点防范期内,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1.10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地质灾害评估要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时,

8、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1.1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地质灾害评估资质管理制度),地质灾害评估资质管理制度:国家对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评估单位应具备条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一定数量的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有相应的技术装备。,1.1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评估内容),评估内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进行评估时,应当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并对评估结果负责。,1.1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评估资质管理),评估资质管理:禁止评估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

9、围或者以其他评估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评估业务;禁止评估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质灾害评估业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1.1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评估结果管理),评估结果:对经评估认为可能遭受、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且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1.1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应急),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10、。,1.1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预案内容),预案内容: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1.17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应急指挥),应急指挥:发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时,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成立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必要时由国务院成立。发生其它型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救灾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救灾指挥机构。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

11、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1.1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应急行动),应急行动: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1.19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治理原则),自然地质灾害治理原则: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其它类型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

12、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跨行政区域的,由所跨区域的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治理。,人为地质灾害治理原则: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1.2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治理工程资质管理),治理工程资质管理:承担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条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1.22

1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治理工程资质条件),资质条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一定数量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有相应的技术装备;有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1.2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治理工程验收),治理工程验收: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其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责任单位组织验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其他工程验收合格后,由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

14、维护。,1.2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法律责任),给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分的: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时,未按现规定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批准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的: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处评估费12倍罚款的:在地质灾害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的;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评估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的;以其它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它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质灾害评估业务的。 处5万10万罚款的: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

15、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的。,1.2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附则),1、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形成的地质资料,应按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规定上交。 2、地震灾害的防御和减轻依照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执行;防洪法律、法规对洪水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防治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相关部分),第二十七条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地方矿产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六)矿区范围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管理办法 (总况),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其中:第一条至第六条为总则,包括制定本办法的目的、适用性、资质分

16、级和管理审批;第七条至第十二条为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包括甲、乙、丙级资质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和可承揽的业务范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的分级;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二条为资质申请和批准,包括审批种类、申请材料要求和资质变更等的管理;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监督管理,包括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资质单位承担的责任和评估人员的培训;第二十九条至三十一条为法律责任,包括对资质单位违规和管理人员违规的处罚;第三十二条为附则,强调本办法的实施时间。,3.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管理办法 (目的、范围),目的: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市场秩序,保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质量。 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危险

17、性评估资质的,都适用本办法。,3.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评估内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时,对建设工程和规划区遭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评估,提出具体预防治理措施的活动。,3.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资质分级、审批与管理),资质分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审批与管理: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与管理;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丙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与管理。县

18、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3.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申报单位的公共条件),公共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质量监控体系;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工环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3.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甲级单位条件),甲级资质单位条件: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300万元以上;具有水工环及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防治技术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15人,中级的不少于30人;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5项一、二级地质灾害评

19、估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监测、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3.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乙级单位条件),乙级资质单位条件: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150万以上;具有水工环及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防治技术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8人,中级职称的不少于15人;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10项以上地质灾害评估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3.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丙级单位条件),丙级资质单位条件: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

20、金80万元以上;具有水工环及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防治技术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2人、中级职称不少于5人; 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及野外调查、测量定位、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3.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评估范围),甲级资质单位:可承担一、二、三级地质灾害评估项目; 乙级资质单位:可承担二、三级地质灾害评估项目; 丙级资质单位:三级地质灾害评估项目;,3.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项目分级),一级评估项目: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区进行较重要建设项目建设;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21、二级评估项目: 在地质环境条件中等复杂地区进行较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区的一般建设项目建设。 三级评估项目:除一、二级评估以外的其它评估项目。,3.1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资质申报表;单位法人资质证明材料,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以及任命、聘用文件;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承担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人员的主要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高级职称人员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管理水平与质量监控体系证明及其证明文件;技术设备清

22、单。,3.1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资质证书有效期),有效期: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的,应提前三个月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续。 升级:符合上一级资质条件的资质单位,可在获得资质证书两年后或者申请延续的同时申请升级。 变更: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3.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资质监督管理),业务手册:如实记载其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业绩和存在的问题; 资质图案:各资质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资质图案管理制度,注明等级及编号; 合同管理:评估单位签定地质灾害评估项目合同10日内,应到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 技术培训:评估单位技术负

23、责人和技术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3.1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法律责任),1、应变更不及时变更的,处5千元以下罚款; 2、不按时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徇法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1、第七条 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2、第十条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区域国土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进

24、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135号 ),“对城市规划区内地质情况尚不清晰的,必须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有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危险的斜坡上进行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作活动,必须要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察工作。”,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185号),“新办矿山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7.1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由评

25、估单位自行组织具有资格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拟提交的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一级评估报告一般聘请57名专家;二级评估报告35名专家;三级评估报告23名专家。,7.2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2.审查专家条件:要具有水文、工程、环境地质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同时主持过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勘查报告的编制或审查工作。并在专家中指定专家组组长。各审查专家必须提出署名的审查意见。,7.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3.评估成果备案:评估成果(包括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和

26、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文字报告及电子文档),由评估单位在审查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其中一级评估报告向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二级评估报告向市(地)级国土资源局备案;三级向县级国土资源局备案。,7.4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4.监管管理: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求及评估 报告的编制,(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目的任务和评估方法 1.评估原则 (1)评估工作要突出以人为本,以工程建设、矿山建设为本的原则。就是要确保这些项目施工、运行的安全及影响区人

27、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生存环境的安全。,1.评估原则,(2)评估时间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并实行地质灾害防治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3)评估区范围不局限于建设场地面积、矿山建设范围内,应依据项目特点及地质环境条件来确定; (4)评估重点应该以危害性大的突发性、群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主要是针对突发性强、危害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隙及地面沉降等进行评估。,2.评估目的任务,通过对拟建项目场区、矿山开采区地质环境条件和现有地质灾害分析,作出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遭受、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价,及早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达到有效保护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行,从源头上

28、减轻人为不合理工程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具体任务为: (1)阐明拟建项目或矿山建设工程概况和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2)查明或基本查明拟建项目区内的地质环境条件;,2.评估目的任务,(3)查明或基本查明拟建项目区内的地质灾害现状,包括其种类、分布、规模、发育特征、诱发因素,评价其稳定性、易发性; (4)对拟建项目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项目建设与运行过程中可能加剧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和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进而对建设场地的适宜性、矿山开采的合理性作出评述; (5)针对拟建项目可能遭受、加剧、引发的地质灾害,提出具体的防治措

29、施和进一步工作建议。,3.评估方法,(1)在充分搜集利用评估区已有的地质资料,特别是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是重要的基础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重要性分析和拟建项目区、矿山开采区现场踏勘,初步确定地质灾害评估区范围、级别和调查区范围等; (2)在调查区范围内开展地质环境、地质灾害调查和必要的物探、化探及岩土样测试工作;,3.评估方法,(3)对上述成果综合整理、系统分析研究后,进行拟建项目区、矿山开采区地质灾害及其危险性现状、预测和综合评估,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和矿山开采合理性评估; (4)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提出防治措施建议。,(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 内容及技术要求

30、,1.主要内容 (1)评估工程建设、矿山开采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主要是指工程选址是否得当或矿山开采地是否得当,不能把工程或矿山建在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1.主要内容,(2)评估工程建设、矿山开采过程与运行中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主要对建设过程中、运行过程中是否会加剧现有的地质灾害形成与发展和工程、矿山建设本身产生、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进行评估,不能边治理现有的地质灾害,又引发新的地质灾害发生;,(3)对已经查明的可能遭受,加剧的地质灾害,选址上设法避让,避让不开或引发的地质灾害必须采取工程防治的,必须提出技术上可行、工程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的防御与治理措施;并提出工程建设与运行

31、中在地质灾害防御方面应采取的措施和进一步工作的建议。,1.主要内容,2.技术要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不同,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估的技术要求也不尽相同,评估级别越高,技术要求越高,报告要求越严格。 (1)一级评估:是对评估区内地质灾害是否危害建设工程安全、建设项目是否引发地质灾害的全面评估。要在加强野外地质环境、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特点,认真分析、综合研究,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估。,2.技术要求,滑坡评估要求必须查明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滑坡的个数、构成要素及空间组合特征,确定每个滑坡的规模、类型、变形特征、稳定状态、主要引发因素及对工程的危害。在斜坡地区进行工程建设,

32、必须评价工程施工引发滑坡的可能性及其危害性,提出进一步勘查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2.技术要求,泥石流评估要求必须查明泥石流形成的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水流条件、植被发育状况、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确定泥石流的形成条件、规模、类型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活动特征、破坏方式、威胁对象等,预测泥石流的发展趋势和应采取的防治措施。,2.技术要求,崩塌评估要求必须查明斜坡的岩性组合、坡体结构、高陡边坡临空面发育状况、降雨、地震、植被发育情况及人类工程活动,确定崩塌的类型、规模、运动机制,受威胁对象等。预测崩塌的发展趋势、危害程度,提出拟采取的防治措施。,2.技术要求,地面塌陷评估要求必须查明形成他塌陷的地质环

33、境条件,地下水动力条件、人类地下工程活动情况,确定塌陷成因类型(岩溶地区塌陷,人类工程活动造成的地面塌陷)、分布、危害特征。分析重力和载荷作用、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人类工程活动等对塌陷形成的影响,评价其灾害现状,预测塌陷发生的可能地域及危害程度。提出拟采取的防治措施。,2.技术要求,地裂缝评估要求必须查明地质环境条件、地裂缝的分布、组合特征、成因类型及动态变化。对多因素产生的地裂缝,应判明主要控制因素及诱发因素;评价地裂缝对工程建设的危害性,提出地裂缝的防治措施。,2.技术要求,地面沉降评估要求必须查明评估区域地面沉降的位置、沉降量及沉降速率、分析其形成原因和建设项目的影响,预测其发展趋势、危

34、害程度,提出拟采取的预防与治理措施。,2.技术要求,其它一般性地质灾害如沙埋、塌岸、矿坑突水、地下水疏干等,在某个地区可能就是最主要的地质灾害,因此也应该按上述突发性地质灾害评估技术要求予以加强。对一些比较突出的不良工程地质问题,如有必要,也可作适当的评估。,2.技术要求,(2)二级评估:应将地质灾害对建设项目的影响或危害性,以及建设项目是否会加剧、引发地质灾害进行分析或专门的分析。要求基本查明评估区内存在的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及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发育特征、发展趋势等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在建设及运行中可能加剧、引发的地质灾害类型,

35、受威胁对象及其危险性。对重要地质灾害提出拟采取的预防与治理措施。,2.技术要求,(3)三级评估:在调查项目所在地地质环境条件的基础上,对建设用地区内是否存在地质灾害及其潜在的危险性进行定性分析,初步查明评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预测建设项目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和建设项目在建设与运行中可能加剧与引发的地质灾害,评价其危险性和危害程度,提出防治措施。,3.评估重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重点是现状,预测及综合评估,据此划分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中等、小三个等级。 (1)现状评估:是指对已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根据其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分布、稳定状态、危害对象等进行危险性评价;对稳定性或危险性起决定

36、性作较深入的分析,判定其性质、变化、危害对象和损失情况。,3.评估重点,(2)预测评估:是指对工程建设、矿山开发可能加剧、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根据其项目类型、规模、工程特征,预测项目在建设与运行过程中,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及影响,评价是否会引发地质灾害以及灾害的范围、可能造成的危害损失等。,3.评估重点,(3)综合评估:是根据现状和预测评估的结果,采用定量、半定量或定性的方法,综合评价地质灾害的危险性程度,对场地的适宜性作出评估,并提出防止诱发地质灾害或另选场地的建议。,3.评估重点,(4)防治措施建议: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拟建设项目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建议,从能避让的则避让;能预防的则

37、事前预防;实在不行的,则采用技术上可行、工程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的治理方案对其进行必要的治理,以确保工程的安全。,(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主要是通过评估报告(或评估说明书)来反映,一份好的评估报告是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为此,各评估单位都应十分重视评估报告的编制。下面给出建议的编制提纲及各部分应有的主要内容。,0、前言01、任务来源。评估项目所在地,是什么工程,业主是谁,如何委托,承担单位概况。02、目的任务。评估工作的目的(用一段话表示),主要任务(分列几条)。03、评估依据。政策依据(法规、规章、文件、委托书)。,(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04、

38、前人研究程度及主要参考资料,前人研究程度(用一段话表示),主要参考资料(按文献单列),要特别强调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05、评估方法。(可参考前面的评估方法编写)。06、评估工作简况及投入的工作量。应有设计工作量、完成的工作量(列表)。对没有完成的工作量应有说明。07、评估质量综述。,(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1、建设工程概况11、建设工程地理位置及交通概况。先叙述拟建工程区的地理位置,后叙述交通概况,在叙述人口分布情况(应附交通位置图)。12、建设工程概况。应尽可能详细分成几个子项目分别叙述,并要突出重点项目(应附工程概况图)。13、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强调在当地经济建设

39、中的重要性,对当地经济建设所起的作用。14建设项目的拟征地面积、工程总投资或者矿山的规模、几期建成、总投资等。,(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2、地质环境条件21、气象水文。先叙述气象,强调暴雨的特征,冻融的特征等;再叙述水文。重点是主要河流的侧蚀作用,特别是可能发生泥石流的河谷。22、地形地貌。分别叙述地形、地势,再详细描述地貌特征(附照片)。,(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23、地层岩性。分别从老到新描述地层岩性。每套地层岩性应先有分布、岩性特征、地层厚度、上下层接触关系等(应附地层岩性剖面图、平面图及照片)。24、地质构造与地震活动。分别描述项目建设区的区域地质构造环境和

40、具体的断裂构造,强调活动性断裂的作用;描述近50年来地震活动特征,应设防的等级(应附地质构造图)。,(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25、水文地质条件。按含水岩组分别描述,强调地下水的作用,尤其是拟建区内是否有已建或拟定的地下水水源地。26、岩土体类型及特征。分土体类、岩土类描述,强调土岩结构、特别是软弱夹层的存在。27、人类工程活动。主要叙述评估区内人类工程活动的特点,尤其是筑路、开矿、修水库等。本章应有小结,并附评估区或调查区环境地质图。(可以作为附图)。,(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3、评估级别及评估范围的确定31、评估级别的确定。根据拟建项目的重要性和拟建区地质环境条件

41、,参照国土资源部文件规定,确定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级别。32、评估范围的确定。根据评估级别,按照拟建场地范围或者矿山范围适当扩大来确定评估区的范围,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调查区的范围,一般调查区应大于评估区边界100500米,遇到泥石流沟应扩展导形成区和堆积区。,(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4、地质灾害现状评估 先叙述评估区地质灾害总的情况,排除六种主要灾害中没有的,再按灾种分别叙述区内的主要灾害(附环境地质图)。41、滑坡灾害评估。要分别描述滑坡的特征,评价其稳定性,预测其发展趋势。区内滑坡较多时,要列汇总表。重点的几个滑坡要有平面图、剖面图(汇总表应有:点号、位置、规模、地质特征描述

42、、危害对象、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稳定性评价、防治措施建议等)。,(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42、泥石流灾害评估。要分别描述每一条泥石流沟的特征,强调地形条件、物源条件、引发条件,评价其易发性(泥石流易发性判定,应按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制定的15项因子及标准确定)。区内泥石流沟较多时要列汇总表。重点的几条泥石流沟要有单独描述,并附平面图(汇总表应有:点号、位置、规模、地质特征描述、危害对象、现状、预测评估、易发性评价、防治措施建议等)。,(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43、崩塌灾害评估。要分别描述每一个崩塌隐患点的特征,强调地形条件和诱发因素,平见其稳定性。区内崩塌隐患点较多时

43、,应列表反映。重点的几个崩塌隐患点要单独描述,并附剖面图(汇总表应有:点号、位置、规模、地质特征描述、危害对象、现状、预测评估、稳定性评价、防治措施建议等)。,(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44、地面塌陷灾害评估。要分别描述每一个塌陷的特点,强调是天然形成的还是人类工程活动形成的,评价其稳定性。评估区内塌陷隐患点较多时要列汇总表,对重点的几个要分别描述与评价,并附平面图。(汇总表应有:点号、位置、规模、地质特征描述、危害对象、现状、预测评估、稳定性评价、防治措施建议等)。,(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45、地裂缝灾害评估。这里指的是单独出现的地裂缝,不包括滑坡、崩塌后缘、塌陷

44、边缘出现的地裂缝。对地裂缝分别描述其长度、宽度、深度、发育时间、活动规律、危害对象等。对多条还要分析其规律性,对重要的几条要单独评估,要附地裂缝分布图。其它的分别列入汇总表。(汇总表应有:点号、位置、规模、地质特征、危害对象、现状、预测评估、发育趋势预测、防治措施建议等)。,(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46、地面沉降灾害评估。地面沉降一般是一个整块(整段),可单独评估。重点是描述沉降范围、沉降数度、破坏情况,评价其现状,预测其发展趋势等,并提出防御措施建议。,(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47、其它地质灾害与不良工程地质问题评估。主要指的局部发生的一般性地质灾害,如沙埋、塌岸

45、、突水、地下水疏干等,不良工程地质问题主要有:不良土体(包括膨胀土、软土、湿陷性黄土)、人工高切边坡、地基下沉等进行简单评估,说明其危害对象,提出防治建议等。本章应有小结,重点是把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凸现出来,提请预测评估、综合评估时高度重视。,(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5、地质灾害预测评估本章是评估报告的核心部分,应按以人为本,以工程建设为本,以生态环境安全为本的原则,进行详细的评估;分列工程建设或矿山建设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可能加剧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建设或矿山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三大部分。线型工程应按公里遂段评估,矿山建设应按子项目

46、逐个来评估,面状工程应分成按每一平方公里一块(或公顷)来逐块评估,以确保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安全性。,(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预测评估的重点是这一评估段内,工程建设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有时可能是多个灾种,多个灾点威胁同一个工程项目,要逐个评价;评估工程在建设与运行中可能加剧现有的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如果工程措施不当,就有可能造成现状基本稳定的滑坡、崩塌变得不稳定,产生灾害;评估工作建设中不合理开挖、填方、堆放弃渣等造成引发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等发生,形成新的灾害,应附相应的图表。,(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预测评估还要考虑工程建设与运行过程中,对当地人民群众生

47、活环境是否造成破坏与影响(如矿山开采,造成上部含水层疏干,影响老百姓的生活;地下采煤,造成地面塌陷等)。评估其工程对当地群众生存的影响,以保证项目建设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决不允许以牺牲当地人民生存环境,来换的工程建设的实施。,(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51、工程建设可能遭受的地质预测评估。就是把工程放到现场评估之中,看它是否遭受现有的威胁和破坏,主要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塌岸、地面塌陷等。52、工程建设可能加剧的地质灾害预测评估。就是看工程假设对现有地质灾害的影响,是否存在把原来危险性中等、小的灾害点加剧成危险性大、中等的灾害点,影响或威胁工程的施工和运行安全。,(三)、地质灾害

48、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53、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预测评估。以公里建设为例:一是要说明路基工程边坡(天然、人工)的稳定性,重点是人工挖方、填土形成的边坡;二是桥头边坡、隧道口边坡的稳定性评价;三是整个线路在开挖方堆渣、弃土引发泥石流危害的可能性评价。本章也应有小结,对预测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地段和隐患点应特别提出,以引起足够的重视。,(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6、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61、评估原则。考虑主要原则,突出那些主要灾害和危险严重的灾害,人员伤亡是首先要考虑的。62、评估方法。采取什么方法来综合评估。目前多数单位采用半定量的打分方法来综合评估。在这部分要详细交待评估中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各灾种的权重、赋值、划定标准等,应附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值表;说明单元网格剖面的方法及原则,评价因子的确定、危险性大小判定标准。并把按每单元初评的结果用地质环境条件和诱发因素来定性核正,划分出合理的危险性等级区段来(应附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表,表中应有:区块号、位置、面积、地质环境条件、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危险性等级、场地适宜性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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