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目 录第 一 卷 .8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未进行资格预审) .101.招标条件 .10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3.投标人资格要求 .104.招标文件的获取 .1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16.发布公告的媒介 .117.联系方式 .11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131.招标条件 .1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4.招标文件的获取 .13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46. 确认 .147. 联系方式 .1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2、 .1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241. 总则 .311.1 项目概况 .31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31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31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5 费用承担 .321.6 保密 .321.7 语言文字 .321.8 计量单位 .331.9 踏勘现场 .331.10 投标预备会 .331.11 分包 .331.12 偏离 .332. 招标文件 .34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5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53. 投标文件 .35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53.2 投标报价 .363.3 投标有效期 .383.4 投标保证金 .38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9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93.6 备选投标方案 .40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404. 投标 .4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5. 开标 .43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43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435.2 开标程序 .435.2 开标程序 .446. 评标 .456.1
4、 评标委员会 .456.2 评标原则 .466.3 评标 .467. 合同授予 .467.1 定标方式 .467.2 中标通知 .467.3 履约担保 .467.4 签订合同 .47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478.1 重新招标 .478.2 不再招标 .479. 纪律和监督 .48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8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8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8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89.5 投诉 .48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8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49(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49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50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51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52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53附表六:确认通知 .54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6评标办法前附表 .561. 评标方法 .602. 评审标准 .602.1 初步评审标准 .60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603. 评标程序 .603.1 初步评审 .603.2 详细评审 .62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23.4 评标结果 .6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4评标办法前附表 .641. 评标方法 .692. 评审标准 .692.1 初步评审标准 .69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693. 评标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