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冶金起重机检验要点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质检办特第2007375 号文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统一落实国家总局对冶金起重机的整治工作,特对文件要求的十一条对应桥门式起重机检规的要求在检验工作中的具体实施进行说明,供监查、检验人员核查设备或改造方案时参考。以下对应检验报告的相关条目并结合2007375 号文的要求进行说明(增加细化)一、 技术资料1.1 项:制造监检合格证书电动机合格证书、电器柜合格证书、减速机合格证书(中硬齿面) 、吊钩合格证书(直接吊钢包 的主钩吊具应使用板钩 JB/T7688.15-1999 3.3.3 吊运物品队锻钩的辐射温度不超过 300 度 JB/T7688.1-9
2、5 3.2.7) 、钢丝绳合格证书(选用钢芯钢丝绳,钢丝绳单股丝数不小于 25 JB/T7688.1-95 3.6.1.1) 、电缆合格证书(符合冶金环境使用要求) 、钢材质保证书(20 Q235-B 20 Q235-C 、16Mn JB/T7688.1-95 3.3.1)对接焊缝探伤报告(射线一级、超声二级 JB/T7688.1-95 3.4.3)失速保护限速器合格证及说明书、主梁结构图、电器原图、电器接线图。1.2 项:自检报告及安装调试记录应包含整机安装完毕后的相关检验情况和调试记录:电器测试记录、 (电器的拖动及控制型式是否符合要求、电器及线路绝缘、整机接地、电机发热、启动电流、过流保
3、护的动作电流及有效性)空载实验记录、 (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各种限位及保护装置的调试记录)起重量限制器调试记录、 (报警重量、动作重量及准确性)制动性能调试记录、 (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试验、总的下降制停距离不大于额定速度的 1/65 JB/T7688.1-95 3.2.4、大小车制动距离)失速保护限速器的调试记录、空载实验记录、动载实验记录、额载实验记录。二、作业环境2.1 项:(1)、使用环境安全,起重机工作覆盖面下是否有人员办公、操控、休息等人员密闭场所,(2)、是否有较大的人员流动区域,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是否能确保危险作业时无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3)、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
4、岗情况,(4)、企业设备管理现状、设备操作维护人员技术条件(5) 在检查完相关资料的符合性和确定检验不会造成人员和设备危害的情况下,在有用户陪同并采取了相应的监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检验。三、金属结构3.1 项:结构材料选用应符合 20mm 时选用不低于 Q235-B 的材料,当 20mm 时选用 Q235-C 或 16Mn( JB/T7688.1-95 3.3.1)3.2 项:对接焊缝应提供探伤报告(射线一级、超声二级JB/T7688.1-95 3.4.3)五、主要零部件与机构5.1 项:直接吊钢包的主钩吊具应使用板钩 JB/T7688.15-1999 3.3.3 吊运物品对锻钩的辐射温度不超过
5、300 度JB/T7688.1-95 3.2.75.2 项:选用钢芯钢丝绳,钢丝绳单股丝数不小于 25 JB/T7688.1-95 3.6.1.1 冶金起重机的起升机构的工作级别应为 M8(GB3811-83 表 31)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按 M8的要求为 9。 (不能通过提高钢丝绳的破断拉力来提高安全系数,因为原卷筒、轴等机械部分是按原钢丝绳的受力进行校核的,提高安全系数可通过相应比例的降载来实现。 )采用 4 根钢丝绳缠绕系统的主起升机构(JB/T7688.15-1999 3.2.3 )5.3.1 项: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为 29(GB3811-83 表32)不允许使用铸铁滑轮。5.4.
6、1 项: 装 设 有二套独立作用的制 动 器(双制 动 );检验人员首先应按电器原理图,在安装人员的协同下确认两套制动器的独立作用是否符合要求,然后在安装人员的配合下空载分别依次接通一个制动器检查其检验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然后将小车开到靠近端梁位置起吊 1.25 倍载荷,在安装人员的配合下确定制动器的可靠性情况下分别接通单个制动器,试验其制动力,试验时应不出现下滑现象。5.5 项:确认是否符合冶金起重机要求的减速机。 (中硬齿面)5.9.1 项:卷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为 25(GB3811-83 表32)六、电器6.1.1 项:(1) 采用冶金起重 专 用 电动 机,当 环 境温度超 过 40的
7、 场合, 应选 用 H 级绝缘 的 电动 机;不仅要检查起升电机,大小车行走电机也要符合。(2) 所有 电 气 设备 的防 护 等 级应满 足有关 标 准的 规 定; 冶金起重机应考虑对多金属粉尘环境的防护要求,一般采用封闭电器室防尘,装冷风机散热的方式。(3)长 期在高温 环 境下工作的起重机械, 对 其 电 控 设备 需要采取防 护 措施;电线、电缆及相关的电器元器件应避免直接热辐射以及避免与直接受热辐射影响的构件的接触。有特殊要求的要检查其符合性。 (如起重量项制器的使用环境要求)(4) 起升机构 应 具有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 护 功能,正反接触器的保护可以是以正反接触器的常闭触点互串的电
8、器保护方式,也可以采用机械连杆的方式。检验时由安装单位的人员在确认符合要求的条件下进行实际操作检查。(5)防止 电动 机失 电 而制 动 器仍然在通 电进 而 导 致失速 发 生;检查电器原理图是否能保证电动机失电的情况下,制动器线路不可能得电。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待机状态强制接通制动器接触器,制动器应不动作。6.4.6 项: 用可控硅定子 调压 、涡 流制 动 器、能耗制 动 器、可控硅供 电 、直流机 组 供 电调 速以及其他由于 调 速可能造成超速的起升机构和20t 以上用于 吊运熔融金属的 通用 桥 式起重机必 须 具有超速保 护 ;确定设备是否必须具有超速保护功能的要求,如必须具有超
9、速保护功能则必须检查其使用说明书,并在安装人员的配合下检查其符合性和可靠性,同时超速保护器必须具备可调性、可测性和准确性要求。七、安全装置与防护措施7.1 项:必须 装 设 有不同形式(一般 为 重 锤 式和旋 转 式并用)的上升极限位置的双重限位器(双限位),并 应 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起升高度大于 20m 的起重机, 还应 根据需要装 设 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检查其符合性、可靠性和是否触发不同的断路装置。双限位氛围上限位和高度极限限位,上限位断开上升工作接触器,高度极限限位断开住接触器。7.3 必 须 装 设 起重量限制器;对照相关使用调试说明书,检查是否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报警,是否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100%不超过额定起重量的 110%时断电。 (应确认可方便调整,调整后应有保证不被随意变动的措施)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张申生 200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