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原工学院教学部门教学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推进校、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改革,促进各教学部门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依据中原工学院20042005 学年群体考核办法 ,制定本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为使用中原工学院 20042005 学年群体考核办法 ,对普通本科(含专升本)教学部门教学工作考核的实施细则。二、实施办法本细则的实施与全院学年群体考核工作同时进行,为学年群体考核工作的一部分,由院群体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三、考核细则(一)教学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并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依据“出现重大教学质量事故,定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
2、者,为重大教学质量事故,定为不合格:不按培养计划及教学执行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等教学质量标准严谨治学,不进行教学改革,未采取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在教学评估中经同行专家认定出现严重教学质量问题,给学校整体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课程(含毕业设计(论文) )所在部门。不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未采取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使得本年度省级以上统考成绩低于上年度统考成绩的课程所在部门。(二)扣分依据1. 依据“学院安排的临时工作任务没有完成,扣 2 分/项” ,未按时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整改建设任务的,扣 2 分/项。2. 依据“无故不参加院级会议,扣 0.5 分/人次” ,无故不参加
3、教学行政例会、教学工作会议的,扣 0.5 分/人次。3. 依据“不按要求向学院交报工作材料,扣 0.51 分/次” ,未按要求报送教学大纲、课程简介、培养计划、教学工作总结、试题等教学工作材料的,扣 0.5 分/次;未按要求报送教学执行计划的,扣 1 分/次。4. 专业建设不突出特色或人才培养无明确定位,扣 5 分;专业建设在学院组织的评估中,未达到合格标准,扣 10 分;在学院组织的评估中,如主干课合格率低于 9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5. 无实施双语教学的激励措施和政策,适宜双语教学的专业双语授课比例低于 10%,或其它专业不能积极实施双语教学,扣 2 分;毕业设计(论文)
4、、试卷质量差,受到专家组点名批评,扣 5 分;必修课采用多媒体授课的课程所占的比例低于 90%或网络课程比例低于 20%,扣 2 分;申报院级优秀课程少于 3门,扣 13 分。6. 选用优秀教材的比例低于 30%或选用新版教材的比例低于 70%,扣 2分。7. 实验、实习开出率低于教学计划要求,扣 2 分;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的比例80%或没有开放性实验室,扣 2 分。8. 外语四级(艺术类专业三级)通过率位居本系列最后一名的,扣 2 分;体育达标率低于 97%,扣 2 分。9. 教学改革不积极,未取得院级以上教改项目,或教改项目不能按时结题,扣 2 分。10. 出现教学事故
5、,扣 2 分/人次。11. 主讲教师达标率未达到 9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12. 专家和学生综合评教成绩为全院最后一名,扣 2 分。13. 依据“不按学院规章制度办事,扣 1 分/次” ,不按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办事,扣 1 分/次。14. 依据“学院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扣 5 分” ,未完成学院重点教学工作任务的,扣 5 分。(三)加分依据1. 教学工作思路、手段、方法或制度有创新,对于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产生明显效果或完成学院交办的重大临时性教学工作任务的,得 25分/项;工作经验如被推广,得 45 分/项。2. 现有专业主干课程合格率超过 90%,按照超过 1 个百分点
6、得 1 分的标准计分;新增院级优秀课程,得 1 分/门;建成院级、省级精品课程,分别得 2分/门、4 分/门;选用优秀教材的比例高于 30%或选用新版教材的比例高于70%,得 2 分;专家和学生综合评教成绩位居全院第一名,得 3 分。3. 新增一个专业并达到专业设置条件要求的,得 6 分;申报一个新专业并通过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得 2 分。4. 考研率达到 15%,得 4 分,超出 15%的,按照每增加 3 个百分点得 1分的标准计分;外语四级(艺术类专业三级)通过率位居本系列第一名的,得3 分;体育达标率高于 99%,得 3 分。5. 在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工作方面,获省教育厅集体奖项,得 24 分/项;获省级集体奖项,得 46 分/项;获国家级集体奖项,得 610 分/项;个人获得奖项,按相应等次分值的 50%计分。6. 因教学工作出色,受到上级领导公开表扬或在全国性媒体上介绍,得7 分/次,在省级地方媒体上介绍,得 4 分/次。7. 在教学工作上层次、获得上级荣誉等方面实现突破,得 610 分/项。8. 其它应该加分的事项,视具体情况加分。中原工学院二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