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温州市鼓励和支持金融业发展改革与创新业绩考核办法为 鼓 励 和 支 持 市 级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扩 大 信 贷 总 量 ,优 化 信 贷结 构 ,落 实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关 于 促 进 小 微 型 企 业 发 展 的 金 融 扶 持 措施 ,推 进 地 方 金 融 改 革 ,进 一 步 加 大 对 地 方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支 持 力度 ,促 进 市 级 金 融 管 理 (监 管 )部 门 加 强 监 管 和 改 革 创 新 ,更 好 地 推进 民 间 金 融 健 康 发 展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 指 导 思 想按 照 “全 省 领 先 、全 国
2、 一 流 ”的 目 标 ,引 导 市 级 金 融 单 位 领 导 班子 和 领 导 干 部 进 一 步 解 放 思 想 ,不 断 提 高 服 务 地 方 经 济 能 力 ,为 促进 全 市 经 济 协 调 健 康 发 展 提 供 优 良 的 金 融 保 障 。二 、 考 绩 对 象考 绩 对 象 为 市 级 各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含 省 联 社 温 州 办 事 处 ,下同 )和 市 级 金 融 管 理 (监 管 )部 门 。银 行 业 机 构 的 信 贷 数 据 仅 包 括 市分 行 营 业 部 、鹿 城 区 、龙 湾 区 、瓯 海 区 、开 发 区 和 高 新 园 区 所 在 支
3、行 数 据 (个 别 考 核 指 标 采 用 全 市 辖 数 据 ,以 下 有 具 体 说 明 )。市 级 银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包 括 政 策 性 银 行 、国 有 银 行 、股 份 制 银 行 、地 方 性 银行 等 。金 融 管 理 (监 管 )部 门 包 括 市 人 行 、温 州 银 监 分 局 、温 州 保 监分 局 。当 年 新 设 不 足 半 年 的 商 业 银 行 不 列 入 考 绩 范 围 。 2 三 、 工 作 绩 效 考 核(一 )项 目 赋 分 。工 作 绩 效 考 核 项 目 分 两 类 设 置 。第 一 类 为 市 级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的 考 绩 项
4、目 ,第 二 类 为 市 级 金 融 管 理 (监 管 )部 门的 考 绩 项 目 。1.市 级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的 考 核 奖 励 标 准 。(1)存 量 信 贷 的 考 核 。贷 款 增 量 项 目 。市 级 各 商 业 银 行 对 我 市 经 济 发 展 的 信 贷 投 入 ,按 当 年 新 增 本 外 币 贷 款 月 均 余 额 的 万 分 之 零 点 二 五 计 奖 。存 贷 比 项 目 (全 市 辖 数 据 )。商 业 银 行 年 末 人 民 币 存 贷 比 在100%以 上 的 部 分 ,每 增 加 1 个 百 分 点 奖 励 0.1 万 元 ,超 过 200%以20
5、0%计 算 ;年 末 人 民 币 存 贷 比 在 80%至 100%(含 )的 部 分 ,每 增 加一 个 百 分 点 奖 励 0.05 万 元 。年 末 人 民 币 存 贷 比 在 70%以 下 的 ,扣奖 金 2 万 元 ;在 65%以 下 的 ,扣 奖 金 5 万 元 。新 增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项 目 。按 当 年 新 增 月 均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的 万分 之 零 点 八 计 奖 。新 增 资 产 转 让 项 目 。按 当 年 新 增 月 均 资 产 转 让 卖 出 买 入 轧 差的 万 分 之 五 计 奖 。新 增 上 级 行 直 贷 项 目 。按 当 年 新 增 月
6、均 上 级 行 直 贷 的 万 分 之三 计 奖 。(2)优 化 信 贷 投 向 的 考 核 。新 增 中 长 期 贷 款 项 目 。按 当 年 新 增 贷 款 月 均 余 额 的 万 分 之 一 3 点 五 计 奖 。同 时 ,当 年 末 本 行 中 长 期 贷 款 在 本 行 贷 款 余 额 的 占 比 比上 年 提 高 的 ,每 提 高 0.1 个 百 分 点 ,奖 励 0.1 万 元 。支 持 新 农 村 建 设 项 目 。对 当 年 新 增 农 房 改 造 集 聚 建 设 贷 款 按月 均 余 额 的 万 分 之 五 计 奖 ,对 当 年 新 增 涉 农 贷 款 按 月 均 余 额
7、的 万分 之 零 点 五 进 行 计 奖 。(3)支 持 金 融 改 革 发 展 的 考 核 。支 持 小 额 贷 款 公 司 融 资 项 目 。按 当 年 新 增 贷 款 月 均 余 额 的 万分 之 三 进 行 奖 励 。加 强 银 担 合 作 项 目 。对 中 小 企 业 信 用 担 保 机 构 合 作 项 目 的 信贷 投 入 ,按 当 年 新 增 担 保 贷 款 月 均 余 额 的 万 分 之 三 计 奖 ;给 予 一 时困 难 企 业 续 贷 的 ,按 银 行 业 机 构 累 计 使 用 政 府 应 急 转 贷 资 金 金 额的 万 分 之 一 计 奖 。(4)税 费 地 方 留
8、存 贡 献 的 考 核 (全 市 辖 数 据 )。按 当 年 银 行 业 机构 应 征 税 费 地 方 留 存 总 额 的 万 分 之 三 进 行 奖 励 。2.市 级 金 融 管 理 (监 管 )部 门 的 考 核 奖 励 标 准 。采 取 100 分 计分 制 。(1)市 人 行 。共 性 指 标 (40 分 )。主 要 针 对 新 增 信 贷 规 模 、支 持 新 型 金 融 组织 试 点 、积 极 履 行 金 融 管 理 职 能 进 行 考 核 。个 性 指 标 (60 分 )。主 要 针 对 做 大 央 行 再 贷 款 和 再 贴 现 增 量 ,推 进 直 接 融 资 工 具 创 新
9、 、推 进 跨 境 人 民 币 结 算 试 点 、启 动 个 人 境 外 4 直 接 投 资 试 点 、落 实 小 微 型 企 业 扶 持 政 策 进 行 考 核 。(2)温 州 银 监 分 局 。共 性 指 标 (40 分 )。主 要 针 对 新 增 信 贷 规 模 、支 持 新 型 金 融 组织 试 点 、积 极 履 行 金 融 管 理 职 能 进 行 考 核 。个 性 指 标 (60 分 )。主 要 针 对 扩 大 新 型 农 村 金 融 机 构 试 点 、推进 农 村 资 金 互 助 社 试 点 、推 动 农 村 合 作 金 融 机 构 股 份 制 改 革 、落 实小 微 型 企 业
10、扶 持 政 策 进 行 考 核 。(3)温 州 保 监 分 局 。考 绩 指 标 (100 分 )。主 要 针 对 扩 大 保 险 覆 盖 面 和 渗 透 度 、大 力发 展 责 任 保 险 、启 动 巨 灾 保 险 试 点 、推 进 小 微 型 企 业 贷 款 担 保 创 新 、鼓 励 商 业 保 险 机 构 参 与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建 设 、推 动 保 险 资 金 与 项 目对 接 工 作 、引 进 保 险 公 司 总 部 项 目 进 行 考 核 。(二 )扣 罚 规 定 。1.对 市 级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处 罚 扣 分 规 定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因违 规
11、虚 增 存 贷 款 、票 据 违 规 等 受 到 管 理 (监 管 )部 门 查 处 的 ,按 违 规金 额 的 万 分 之 一 扣 减 奖 金 金 额 。客 户 投 诉 银 行 业 机 构 恶 性 事 件 受到 管 理 (监 管 )部 门 查 处 的 ,每 发 生 一 次 视 情 节 轻 重 扣 减 5%以 上 奖金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发 生 重 大 经 济 案 件 ,被 司 法 部 门 立 案 查 处 的 ,每 发 生 一 次 视 情 节 轻 重 扣 减 20%以 上 奖 金 ,扣 完 为 止 。2.市 级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如 出 现 以 下 事 项 之 一 的 ,
12、取 消 其 当 年考 评 资 格 。 5 (1)在 金 融 运 行 过 程 中 ,由 于 未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防 范 和 化 解 风 险措 施 ,导 致 辖 区 金 融 不 稳 定 的 。(2)因 内 控 制 度 不 健 全 或 管 理 不 善 ,导 致 重 要 业 务 系 统 连 续 停止 运 行 半 个 工 作 日 以 上 ,或 造 成 系 统 被 破 坏 致 瘫 痪 等 严 重 后 果 的 。(3)市 级 机 构 班 子 成 员 涉 嫌 重 大 违 纪 、经 济 犯 罪 、刑 事 案 件 的 。3.对 市 级 金 融 管 理 (监 管 )部 门 处 罚 扣 分 规 定 。市 级
13、金 融 管 理(监 管 )部 门 未 按 规 定 要 求 向 市 委 、市 政 府 和 金 融 协 调 机 制 小 组 报送 相 关 调 研 分 析 材 料 及 统 计 分 析 数 据 的 ,每 发 生 1 次 扣 1 分 。因 履行 部 门 职 责 不 力 、措 施 不 当 ,受 到 上 级 部 门 或 市 委 、市 政 府 查 实 并通 报 的 ,每 发 生 一 次 视 情 节 轻 重 扣 罚 2 至 5 分 ,扣 完 为 止 。4.市 级 金 融 管 理 (监 管 )部 门 如 出 现 以 下 情 况 之 一 的 ,取 消 当年 考 绩 资 格 。(1)因 监 管 不 力 、措 施 不
14、当 或 失 职 、渎 职 等 ,导 致 重 大 金 融 事故 发 生 或 金 融 风 险 蔓 延 并 造 成 恶 劣 社 会 影 响 的 。(2)班 子 成 员 涉 嫌 重 大 违 纪 违 法 案 件 的 。四 、 考 绩 工 作 组 织 实 施 和 纪 律(一 )明 确 考 绩 责 任 。市 政 府 建 立 金 融 考 评 小 组 ,由 工 作 联 系 副秘 书 长 担 任 组 长 ,成 员 单 位 由 市 金 融 办 、市 经 信 委 、市 财 政 局 、市人 行 、温 州 银 监 分 局 等 组 成 。考 评 小 组 办 公 室 设 在 市 金 融 办 。市 金融 办 做 好 考 绩 的
15、 组 织 、协 调 和 汇 总 等 工 作 。市 经 信 委 负 责 银 担 合 作 6 项 目 的 统 计 核 实 工 作 。市 财 政 局 负 责 各 市 级 银 行 业 机 构 税 费 地 方留 成 的 统 计 核 实 工 作 。市 人 行 负 责 各 市 级 银 行 业 机 构 报 送 相 关 资料 的 统 计 核 实 工 作 。温 州 银 监 分 局 负 责 金 融 改 革 和 内 部 管 理 等 项目 的 统 计 核 实 工 作 。市 人 行 、温 州 银 监 分 局 、温 州 保 监 分 局 3 个 部门 自 身 的 考 评 报 送 数 据 由 市 金 融 办 负 责 组 织 汇
16、 总 、统 计 、核 实 等 。考 评 小 组 视 考 评 情 况 需 要 可 以 组 织 相 关 部 门 对 被 考 评 单 位 进 行 现场 核 查 。(二 )突 出 过 程 管 理 。被 考 评 单 位 按 要 求 对 考 评 内 容 进 行 逐 条逐 项 自 查 自 评 ,以 书 面 形 式 于 次 年 1 月 底 前 向 负 责 核 实 的 相 关 部门 报 送 自 评 材 料 ,经 相 关 部 门 统 计 核 实 ,于 2 月 15 日 前 报 送 考 评小 组 办 公 室 ,核 算 全 年 各 机 构 的 奖 金 总 额 及 分 配 方 案 ,经 考 评 小 组成 员 单 位 联
17、 合 审 议 通 过 ,报 市 政 府 审 批 。(三 )严 肃 考 绩 纪 律 。考 核 单 位 要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按 要 求 报 送 各种 数 据 和 材 料 ,考 核 牵 头 单 位 和 责 任 单 位 ,要 严 格 考 核 程 序 和 考 核标 准 ,做 好 相 关 考 核 和 督 查 工 作 ,考 核 结 果 出 现 失 误 的 ,要 视 情 追究 相 关 责 任 ,并 扣 除 责 任 单 位 一 定 的 工 作 绩 效 考 核 分 数 。被 考 核 单位 对 结 果 有 异 议 的 ,可 向 考 评 小 组 反 映 。五 、 考 绩 奖 励(一 )奖 金 总 体 分 配
18、 方 案 。市 人 行 和 温 州 银 监 分 局 的 奖 金 额 不高 于 奖 金 总 额 的 12%,温 州 保 监 分 局 的 奖 金 额 不 高 于 奖 金 总 额 的2%,考 评 费 用 不 高 于 财 政 预 算 奖 金 总 额 的 3%,其 余 部 分 用 于 对 市 7 级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的 奖 励 。计 算 奖 金 总 额 以 实 际 计 算 奖 金 额 进 行分 配 。考 评 费 用 是 指 组 织 年 度 考 核 、表 彰 支 出 、对 省 市 有 关 金 融 机构 慰 问 及 考 评 工 作 人 员 等 费 用 ,实 行 专 款 专 用 。2012 年 奖
19、 金 总 额保 持 上 年 水 平 。(二 )对 市 级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的 荣 誉 评 奖 。对 市 级 银 行 业 金 融机 构 设 置 3 项 荣 誉 专 项 奖 ,获 得 荣 誉 专 项 奖 的 先 进 单 位 将 予 以 表彰 。1支 持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先 进 单 位 。按 照 考 绩 最 终 结 果 ,评 选 若干 家 作 为 先 进 单 位 。2支 持 金 融 改 革 发 展 先 进 单 位 。按 支 持 金 融 改 革 发 展 项 目 考绩 结 果 ,评 选 若 干 家 作 为 支 持 金 融 改 革 发 展 先 进 单 位 。3持 地 方 税 收 贡 献
20、 先 进 单 位 。按 照 税 费 地 方 留 存 总 量 进 行 排名 ,从 排 名 靠 前 的 单 位 中 评 选 若 干 家 作 为 支 持 地 方 税 收 贡 献 先 进单 位 。(三 )对 市 级 金 融 管 理 (监 管 )部 门 评 奖 方 法 。根 据 所 有 市 级 金融 管 理 (监 管 )部 门 按 满 分 计 算 的 合 计 总 分 ,计 算 出 每 分 奖 励 标 准 ,并 根 据 各 机 构 最 终 得 分 情 况 分 别 计 算 奖 金 。(四 )奖 金 发 放 规 定 。以 上 奖 金 主 要 奖 励 对 象 是 市 级 各 金 融 机构 及 金 融 管 理 (
21、监 管 )部 门 的 领 导 班 子 ,其 中 正 职 为 副 职 的 1.5 倍 。其 他 干 部 职 工 由 各 机 构 按 贡 献 大 小 自 行 确 定 奖 励 ,允 许 银 行 机 构对 干 部 职 工 由 各 机 构 按 贡 献 大 小 自 行 确 定 奖 励 ,奖 励 资 金 不 足 部 8 分 允 许 在 各 单 位 的 成 本 中 列 支 。农 村 合 作 银 行 奖 励 人 员 仅 包 括 鹿城 、龙 湾 和 瓯 海 区 农 村 合 作 银 行 的 领 导 班 子 ,奖 励 额 由 省 联 社 温 州办 事 处 酌 情 分 配 。根 据 全 市 银 行 系 统 民 主 评
22、议 行 风 活 动 的 结 果 ,对 排 名 前 5 名的 单 位 ,分 别 给 予 5 万 元 、4 万 元 、3 万 元 、2 万 元 和 1 万 元 的 奖 励 ,对 排 名 后 5 名 的 单 位 ,分 别 按 5 万 元 、4 万 元 、3 万 元 、2 万 元 和 1万 元 扣 减 奖 金 。由 市 财 政 局 安 排 10 亿 元 的 当 年 新 增 地 方 财 政 性 存 款 ,对 银 行机 构 考 核 结 果 排 名 前 2 名 的 ,分 别 给 予 一 年 期 新 增 地 方 财 政 性 资金 存 款 3 亿 元 支 持 ;对 银 行 机 构 考 核 结 果 排 名 第 3
23、 至 第 4 名 的 ,分别 给 予 一 年 期 新 增 地 方 财 政 性 资 金 存 款 1.5 亿 元 支 持 ;对 银 行 机 构考 核 结 果 排 名 第 5 名 的 ,给 予 一 年 期 新 增 地 方 财 政 性 资 金 存 款 1亿 元 支 持 。考 核 结 果 排 名 后 5 名 的 ,当 年 不 再 给 予 新 增 地 方 财 政 性存 款 的 支 持 。对 措 施 不 当 ,发 生 严 重 影 响 区 域 经 济 金 融 稳 定 风 险 事件 的 银 行 业 机 构 ,取 消 下 一 年 度 新 设 国 资 背 景 帐 户 的 开 户 资 格 ,并对 相 关 银 行 机
24、构 予 以 通 报 批 评 。六 、 其 他本 办 法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由 市 金 融 办 负 责 解 释 。关 于 印 发 温州 市 鼓 励 和 支 持 金 融 业 发 展 改 革 与 创 新 业 绩 考 核 办 法 的 通 知 (温政 办 2011123 号 )停 止 执 行 。 9 附件:1.市人行考绩评分表2.温州银监分局考绩评分表3.温州保监分局考绩评分表4.相关说明 10 附件 1市人行考绩评分表项 目 考 核 内 容 考 绩 标 准 落 实情 况 考 评分 数新增信贷规模(15 分)2012 年新增信贷规模 1000亿元以上。指导全市金融机构当年中长期贷款占比提
25、高 5 个百分点以上。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创新(15 分)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范围, 2012 年新增小额贷款公司30 家以上;组建 3 家以上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开展 1 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共性指标40分积极履行金融管理职能(10 分)金融机构违规违法情况居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做大央行再贷款和再贴现规模,推进直接融资工具创新(15 分)继续争取央行再贷款和再贴现规模,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余额比上年每增加 1%的,加1 分。推进直接融资工具创新,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超过上年水平。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15 分)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 50 亿人民币以上,跨境人民币结算量
26、和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个性指标60分启动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15 分)争取获准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工作。 11 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策(15 分)指导商业银行落实对小微型企业的利率水平、不良率等方面的差异化扶持政策,小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12 附件 2温州银监分局考绩评分表项 目 考 核 内 容 考 绩 标 准 落 实情 况 考 评分 数新增信贷规模(15 分)2012 年新增信贷规模 1000亿元以上。指导全市金融机构当年中长期贷款占比提高 5 个百分点以上。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创新(15 分)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范围,2012 年新增小额贷款
27、公司 30 家以上;组建 3 家以上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开展 1 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共性指标40分积极履行金融监管职能(10 分)金融机构违规违法情况居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扩 大 新 型 农 村 金融 机 构 试 点 (15 分)组建 1 家以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推动村镇银行机构网点向下延伸,新设网点 5 家以上。(完成得基本分,每增加 1 家加3 分,不设上限)推 进 农 村 资 金 互助 社 试 点 (15 分)积极推动农村资金互助社机构网点延伸,每增加 1 家得 5 分。推 动 农 村 合 作 金融 机 构 股 份 制 改 革(15 分)完成 2 家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制改革;启
28、动其余 9 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确保完成6 家机构股改筹建。个性指标60分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策(15 分)引导商业银行设立小微型企业专营机构,每增设 1 家得 3 分,不设上限;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辖内县域和乡镇地区增设分支机构,每增设 1 家得 1 分。监督商业银行落实对小微型企业的利率水平、不良率等方面的差异化扶持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小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13 14 附件 3温州保监分局考绩评分表项 目 考 核 内 容 考 绩 标 准 落 实情 况 考 评分 数扩大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10 分)全市保费规模列省内领先水平,支付赔款和给付
29、金额高于上年水平。大力发展责任保险(15 分)责任险保费同比较快增长,医疗责任保险、火灾公共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有序推进。启动巨灾保险试点(15 分) 争取启动巨灾保险试点。推进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创新(15 分)积极开展小微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推进工作列省内领先水平。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15 分)鼓励保险机构采取经办或补充等模式,参与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体制改革。推动保险资金与项目对接工作(15 分) 争取保险资金与项目对接1 个以上。考绩指标100分引进保险公司总部(15 分 )鼓励在温州设立保险总公司、省级分公司。 15 附件 4相关说明1.除 存 贷 比 和 税 费 地
30、 方 留 成 项 目 两 项 考 核 项 目 外 ,银 行 业 机构 的 其 他 考 核 项 目 以 市 分 行 营 业 部 、鹿 城 区 、瓯 海 区 、龙 湾 区 、开发 区 和 高 新 园 区 所 在 支 行 的 信 贷 数 据 为 考 核 数 据 来 源 。2.资 产 转 让 是 指 金 融 机 构 与 其 他 金 融 同 业 之 间 ,根 据 协 议 约定 相 互 转 让 在 其 经 营 范 围 内 的 自 主 、合 规 发 放 且 未 到 期 的 信 贷 资产 的 融 资 业 务 ,转 让 规 模 相 当 于 该 行 表 外 信 贷 资 产 的 同 比 例 增 加 。3.上 级 行 直 接 贷 款 是 指 不 在 本 行 表 内 反 映 但 用 于 本 行 辖 内 的新 增 贷 款 。4.涉 农 贷 款 是 指 涉 农 贷 款 专 项 统 计 制 定 (银 发 2007246 号 )规 定 的 “发 放 给 农 户 和 注 册 地 位 于 农 村 区 域 的 企 业 及 各 类 组 织 的所 有 贷 款 ,城 市 企 业 及 各 类 组 织 涉 农 贷 款 指 发 放 给 注 册 地 位 于 城市 区 域 的 企 业 及 各 类 组 织 从 事 农 林 牧 渔 业 活 动 以 及 支 持 农 业 和 农村 发 展 的 贷 款 ”。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