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录 A 野外记录地质观察点检查登记表 检查者: 年 月 日 表( ) 受检单位 技术 负责人 受检者 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路线序号 点号 1 点位(地理位置与坐标) 2 点性与图相符 岩性 岩相构造 变形构造 岩体组构 3 *描述内容 断裂构造 性质描述* 4 各类 关系 依据描述* 5 产状及性质 6 素描图、照片 7 点间记录及连续性* 8 样 品 9 鉴定结果及时登记 10 批注(内容合理性) 11 顺手剖面 12 文图吻合程度* 13 路线小结(终点入分)* 14 着 墨 沉积岩 变质岩 花岗岩 15 *地质新理论新技术体现 火山岩 16 其 它 点评级别 (甲、乙、丙、丁) 注:
2、1、甲、乙、丙、丁级点:甲级点指地质点所必须观察记录的要素内容齐全、正确,图文并茂。乙级点指地质点所必须观察记录的要素内容齐全、正确,文图基本符合,15 项中 2/3 达到要求,其中有*者项目基本全而较详细、完整。丙级点指地质点所必须观察记录的要素内容缺项较多,描述简单,文图有多处不符,15 项中一半未达到详尽要求,有*者过于简单、潦草。丁级点地质点所必须观察记录的要素内容缺项很多,有*者的内容基本达不到要求的,甚至是错误的,没有意义的地质点。 2、构造描述包括沉积构造如层面、层理等,变质、变形构造、断裂构造等详细观察与记录。 3、受查各小项目按数字“5、4、3、2 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填入栏内,无此项内容小栏打“+”,此项不参加平均计算,某小栏观察漏记记入“0 分”,此项参加平均计算。计算被查地质点的得分,用参加平均计算的栏目数,除以总分,所得分四舍五入,依甲(5 分)、乙(4 分)、丙(3 分)和丁(2 分)填入评级栏中。 4、样品鉴定结果、批注、着墨等项,可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酌情予以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