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升钢丝绳使用管理制度1、对购进的新绳由机电副总认真检查验收,做质量性能技术监测, 严禁乱放,放存入库, 严禁暴晒雨淋。2、主提升绞车更换新绳,必须有完善的技术措施,严禁使绳受损伤,否则罚 有关人员 50-200 元,井下各绞车钢丝绳 安装更换必须有相应的措施,不能使绳受到损伤,严禁截绳长度不准,或长或短,否则对有关人员罚款 50-200 元。3、杜绝绞车跑偏、超挂车、咬 绳等不良现象, 11.4KW 调度绞车手把行程避免调节过大,应调节在水平位置成 3040的夹角,否则罚责任人 20-50 元,造成折弯握鼻疲压有痕 伤罚使用单位 50-200 元,矿车掉道, 严禁强拉硬拉,否则罚司机工、扒钩
2、工等责任人每人 50-200 元。4、因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断绳者,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对单位使用责任人进行处罚,对新换新绳使用不到 15 天断绳,不论什么原因,由使用单位总额 50%赔罚。5、对主绞车钢丝绳由专职人员进行日检、漏检一次或检查不认真罚款 30 元,每旬有机电科长参与检查一次并在日检本签字,否则罚机电科长 50 元。6、对井上下调度绞车由机电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维护,周期不能大于 2 天,并对钢绳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不负责,记录填写不实,存在问题没发现每项罚款 30 元。7、保险绳使用严禁握鼻,打节,否 则处罚使用单位一项 30 元,严禁使用保险绳直接提车或设备,否则罚当事人或单位 100 元。8、为保证钢丝绳正常使用,需要地轮,立 轮的地方必须安装,并坚持正常使用,否则罚有关单位 50 元。9、松车严禁不用电否则罚司机 50 元。10、掘进巷道用绳有技术科提供数据、提升量,提升距离,由机电副总计算钢丝绳选型,确保提升安全。11、所有用绳绞车滚筒生根按规程规定执行,一般不能小于 4圈,否则罚 有关责任人 50 元。12、钢丝绳组根据绳的使用情况,应及时倒头,不用绞车的绳及时缠绕在滚筒上,注加润滑油,以防锈蚀,否 则罚款 30-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