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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税务会计之消费税会计课件.ppt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6744120 上传时间:2019-04-22 格式:PPT 页数:122 大小:491.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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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应该明确消费税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计税方法等有关规定,掌握消费税的计算与核算。,第一节 消费税课征制度,一、消费税概念、纳税人、纳税范围 (一) 消费税概念 概念: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即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二)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境内:起运地或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单位: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三)消费税纳税范围,应

2、税消费品的范围包括十一类产品: 1.特殊消费品。这些消费品若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汽车轮胎。,二、消费税税目、税率,(一)税目消费税共设置14个税目、若干个子目。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在烟、酒及酒精、贵

3、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成品油、摩托车和小汽车6个税目中还进一步划分了若干个子目。 (二)税率 采用从价比例税率、从量定额税率和复合计税三种形式。 税目与税率如下表,三、消费税纳税环节,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体。 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

4、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地点,(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根据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

5、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二)纳税期限,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和税款的缴纳期限,与增值税相同。 纳税期限: 1、3、5、10、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缴款期限期满之日起5天 1-15天,(三)纳税地点,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在纳税人核算

6、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M市某卷烟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以1个月为1期缴纳消费税,企业2009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1)2009年12月5日将自

7、己生产的已类卷烟销售给某烟草公司,结算方式为赊销,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为2010年1月20日,销售数量为1000条,不含税价格为60元每条;(2)2009年12月10日进口雪茄烟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50万元;(3)2009年12月15日向N市某烟厂发出烟丝一批,价值20万元,委托对方加工甲类卷烟,加工完毕时间为2009年12月30,提货时间为2010年1月2日,(4)2009年12月28日将自己生产的烟丝赠送他人,价值为5万元,请根据消费税课征制度的规定,说明上述业务中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及纳税期限。,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消费税应纳税额的

8、计算方法 1.从价定率计税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税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单位税额) 3.从价从量复合计税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二、销售额的确定,应税产品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1.(1)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2)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3)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

9、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4)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2.纳税人用外购已税消费品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应缴消费税时,为了避免重复纳税,可以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再以其余额计缴消费税。(补充) 3.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卷烟、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定。,三、销售数量的确定,销售数

10、量,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为: (一)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注意:根据我国现行税法,消费税中只有黄酒、啤酒、汽油、柴油四种产品是以销售数量作为计税依据。,(一)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的举例 捷达摩托车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将生产的气缸容量250毫升以上的某型号摩托车30辆,以每辆 16380元(含增值税)售给消费者。摩托车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应纳消费

11、税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16 380(1+17%)3010%=420 00010%=42 000(元),四、应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2.实行从量定额的举例,鸿运酒厂2009年3月份销售乙类啤酒400吨,每吨出厂价格2 800元,适用单位税额220元。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400220=88000(元),3、实行复合计税的举例 (1)某烟厂出售卷烟20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格75元,共计375000元,烟丝45000元,不退还包装物,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 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如下:20150+37500056%+4500030%=226500(

12、元) (2)某酒厂年销售白酒2000吨,年销售额预计880万元。9月份销售白酒150吨,对外销售不含税单价6500元/吨,销售散装白酒10吨,单价5000元/吨,款项全部存入银行。应纳税额为: (1506500+105000)20%从价+ (1502000+102000)0.5从量=365000(元),举例:某烟厂购买已税烟丝2000千克,每千克30元,未扣增值税。加工成卷烟200个标准箱,每标准箱调拨价格7500元,全部售出。,解:烟丝不含税增值税销售额 =200030(1+17%)=51282(元) 卷烟应纳消费税额 =200150+200750036%-5128230% =30000+5

13、40000-15384.6=554615.4(元) 每标准箱50000支,即250条,7500250=30元/条,(二)企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自产自用就是指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用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 1、纳税人若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如卷烟厂生产的烟丝,再用于本厂连续生产出最终产品卷烟),根据税不重征的原则,不纳消费税。例如:生产企业将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汽油等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2、纳税人若是用于其他方面,应于移送时缴纳消费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以及馈赠、赞助、

14、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例如:生产企业将自产石脑油用于连续生产乙烯等非应税消费品或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3、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其中:成本是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利润是按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4、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

15、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如果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是复合计税,则“组成计税价格”应在原计算公式的基础上,加“视同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下同)。,举例,某汽车制造厂将自产乘用车(气缸容量2.0升)一辆,转作自用(固定资产),该种汽车对外销售价格180000元。,课堂练习:阳光公司将自产的高档护肤品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职工,查知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其生产成本为30000元。化妆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为5%,适用消费税税率为30%。请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解析: 组成计税价格=30000(1+5%)(1-30%)=45000元 应纳消费

16、税额=4500030%=13500元,(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行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如属税法规定的委托加工行为,受托方必须严格履行代收代缴义务,正确计算和按时代缴税款(若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由委托方在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在与委托方办理交货结算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必须在委托加工合同上如实注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材料成本,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

17、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l-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注意: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举例:A企业受托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提供的材料成本9500元,双方协商加工费为1200元,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A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9500+1200)(1-10%)=11888.8

18、9(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188910%=1189(元) 注意:委托方在向A企业付款时,除了按合同规定支付1200元加工费,还应向其支付1189元的消费税。,(四)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 下列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款: 1.以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以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以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鞭炮焰火; 5.以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6.以外购

19、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7.以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以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以外购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公式:,本期应纳消费税税额=当期销售额消费税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如果是外购的: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如果是

20、委托加工的: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举例:,某卷烟厂8月份外购烟丝价款100 000元,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75000元,月末库存外购已税烟丝36000元;当月以外购烟丝生产卷烟的销售量为28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格40元。共计280000元。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75000+100000-36000=139000(元)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13900030%=41700(元) 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28150+28000036%-

21、41700=63 300元,举例:,某日化厂9月份委托甲厂加工化妆品A,收回时被 代扣消费税4000元,委托乙厂加工化妆品B,收回 时被代扣消费税5000元。该厂将两者继续加工生产 化妆品M出售,当月销售额440000元。该厂期初库 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2700元,期末库 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3300元。,解析: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2700+(4000+5000)-3300 =8400元 本月应纳消费税税款=44000030%-8400=123600元,(五)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时缴纳消费税,并由海关代征。 进口的应

22、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举例,某公司进口成套化妆品一批。该成套化妆品中CIF价格为400000元,设关税税率50%,消费税税率30%。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400000(1+50%)(1-30%)=857143 应纳消费税税额=85714330%=257143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400000+40000050%+257143=8571

23、43 应纳增值税=85714317%=145714,【例题单选题】2010年10月国内某手表生产企业进口手表机芯6000只,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0.5万元只,关税税率30%,完税后海关放行;当月生产销售手表8000只,单价1.25万元(不含税)。2010年10月该手表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共计( )万元。 A.2257 B.3037 C.3700 D.4600,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80001.2517%-60000.5(130%)17%1037(万元) 国内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80001.2520%2000(万元) 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1037200030

24、37(万元),课堂练习:,2009年4月,某卷烟厂外购烟丝价款200 000元, 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50 000元,月末库存外购 已税烟丝66 000元。本月销售用外购已税烟丝生 产的卷烟20标准箱,不含税销售额为280 000元, 款项已收存银行。外购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 30%,生产的卷烟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定 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 要求:计算该卷烟厂4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解析: 当月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50000+200000-66000=184000元 当月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18400030%=55200元 该卷烟厂6月份应纳消费税额 =280

25、0056%+20150-55200 =156800+3000-55200 =104600元,课堂练习:,2009年4月,某日化公司委托外单位加工化妆品 半成品,按加工合同要求,拨付原材料100000元,支付加工费30000元,支付受托方垫付辅材料费10000元。受托方无同类新产品。加工完毕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化妆品。加工税费以转账支票付讫。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计算该公司应支付给受托方的增值税与消费税。,解析: 组成计税价格 =(100000+30000+10000)(1-30%) =200000元 应纳消费税额=20000030%=60000元 应纳增值税额=(300

26、00+10000)17%=6800元,综合题举例:,某日用化学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不同类型的化妆品和一部分护肤护发品。该企业9月份主要发生如下几笔涉税经济业务(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30%,成本利润率为5%): (1)本月销售成套化妆品礼盒1000套,取得不含税增值税销售额600000元。 (2)设一门市部(非独立核算),销售本厂生产的胭脂1500盒,取得价税合计收入117000元。 (3)9月20日,将自产的化妆品,生产成本20000元,作为福利分配给本企业职工。本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4)接受乙企业委托加工一批化妆品,乙企业提供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000元,收到乙

27、企业加工费2300元,其中包括乙企业代垫的辅助材料300元。该化妆品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 (5)9月30日,本月进口一批化妆品,到岸价格28000元,关税税率为50%。要求:请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解:(1)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应纳消费税额=60000030%=180000(元) (2)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额=117000(1+17%)30%=30000元 (3)将自产产品作职工福利,应视同销售处理。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

28、税率)=20000(1+5%)(1-30%)=30000元 应纳消费税额=3000030%=9000元,(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6000+2300)(1-30%)=11857.14应代扣代缴消费税额=11857.1430%=3557.14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8000+2800050%)(1-30%)=60000应纳消费税额=6000030%=18000元 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180000+30000+9000+3557.14+18000=4055

29、7.14元 其中: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18000元,应在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第三节 消费税会计处理,一、会计科目设置 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采用三栏式账户记账,借方核算实际缴纳的消费税或待扣的消费税;贷方核算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缴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表示多缴纳的消费税。,二、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一般销售业务会计处理 (1)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3)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借:应交税费-

30、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举例:某企业9月份销售乘用车15辆,气缸容量为2.2升,出厂价150000元/辆,价外收取有关费用每辆11000元。 解:应纳消费税税额=(150000+110001.17)9%15=215 192(元)注意:气缸容量2.2升,消费税税率为9%。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150000+110001.17)17%15=406 474(元) 分录如下:,(1)借:银行存款 27975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39102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6474 (2)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15192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15192 (3)上缴税金(假设同期应

31、交增值税11万元)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10000-应交消费税 215192贷:银行存款 325 192,练习:西北摩托车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8月份销售气缸容量为300毫升的摩托车收入80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0%,销售电动车收入40万元,款项都已存入银行。计算该公司8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并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解:应纳消费税税额=800万10%=80万元 分录如下: (1)借:银行存款 982.8万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万其他业务收入 40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2.8万销项税额:840万17%=142.8万 (2)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2、 8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0万 (3)用银行存款缴纳消费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0万贷:银行存款 80万,三、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1)以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A、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应支付的增值税)贷:主营业务收入 (公允价值)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缴消费税 结转成本B、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借: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增值税、消费税)贷:库存商品 (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公允价值*税率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例题: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3、,以其自产的10辆中轻型商用车对某运输公司进行投资,客车的成本45万元每辆,市场不含税公允价值为60万元每辆,消费税税率5%,分别作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和帐面价值计量属性下的会计分录,2)以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的会计核算 借:材料采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或减收到的补价)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 银行存款 (收到的补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 (公允价值*税率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缴消费税 结转成本 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3)以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抵偿债务的会计核算 借:应付帐款 (债务的帐

34、面价值) 贷:主营业务收入(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 (公允价值*税率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值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缴消费税 结转成本,A公司欠B公司购货款35万元,由于A 公司财务发生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已于2012年5月1日到期的货款,2012年7月1日,双方协商,B公司同意A公司以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偿还债务,该产品的公允价值为20万元,实际成本12万元, 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10%,A公司的会计处理为:,举例:某白酒厂1月份用粮食白酒10吨,抵偿胜利农场谷物款

35、60000元。该粮食白酒每吨本月售价在4800-5200元之间浮动,平均销售价格5000元/吨。粮食白酒每吨成本3000元。,解: 以物抵债属视同销售行为,应纳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50001017%=8500元该粮食白酒的最高售价为5200元/吨,应纳消费税税额为:52001020%+1010001=20400元 分录:借:应付账款-胜利农场 6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1500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00贷:库存商品 300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04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0400,4)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36、用于在建工程和对外捐赠。 5)以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按自用产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交消费税时,借记“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应付职工薪酬”等账户;贷记“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账户。 注意: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核算。,按成本结转,按税法规定计税,举例:某汽车制造厂将自产的一辆乘用车(3.0升) 用于在建工程,同类汽车售价为180000元,该汽 车成本110000元,消费税税率为12%,计算应纳 消费税和增值税,并作会计分录。,解:应纳增值税税额=18000017%=30600元应纳消费税税额

37、=18000012%=21600元借:在建工程 162200贷:库存商品 1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00-应交消费税 21600,举例:某啤酒厂将自己生产的某新品牌啤酒30吨发给职工作为福利。该啤酒每吨成本2000元,出厂价格2600吨。计算应交增值税、消费税并作会计分录。 解析:消费税:30220=6600元增值税:30260017%=13260元 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 978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8000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260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0贷:库存商品 60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6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600

38、,四、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消费税会计处理,(一)随同产品销售而不单独计价 因为其收入已包括在产品销售收入中,其应纳税额与产品销售一并进行会计处理。 (比照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处理) (二)随同产品销售而单独计价 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其应纳消费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基本模式: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缴消费税,(三)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没收的押金 (四)包装物已作价随同商品销售,另外又加收押金,逾期未收回而没收的押金没收的押金应缴纳消费税、增值税,冲抵“其他应付款”,冲抵后的余额再转入“营业外收入”。,举例:某酒厂异地销售白酒,包装物单独计价,收取包装费700元(不含税

39、),计算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并作分录。解:包装物应交的消费税税额=70020%=140元包装物应交的增值税税额=70017%=119元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819贷:其他业务收入 7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9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4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40,举例:某企业销售化妆品,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1500元,包装物逾期未还,没收押金。计算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并作分录。解:应纳增值税税额=1500(1+17%)17%=217.95元应纳消费税税额=1500(1+17%)30%=384.62元借:其他应付款 1500贷:其他业务收入 897.43应交税费-应增值税(

40、销项税额)217.95-应交消费税 384.62,举例:某企业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一批,包装物不单独计价,在销售价款之外,另加收押金800元,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计算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并作分录。 解:应纳增值税税额=800(1+17%)17%=116.24元应纳消费税税额=800(1+17%)5%=34.19元 借:其他应付款 800贷:营业外收入 649.57应交税费-应增值税(销项税额)116.24-应交消费税 34.19,五、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一)委托方的会计处理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受托方的会

41、计处理 受托方可按本企业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款,若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委托方的会计处理,委托方: 发出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 收回时有两种处理: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 支付加工费、运杂费、进项税额、受托方代收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借:库存商品贷:委托加工物资,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 支付加工费、运杂费、进项税额、受托方代收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缴消费税贷:银行存款(应

42、付账款)借: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举例:某卷烟厂委托A厂加工烟丝,卷烟厂和A厂均为一般纳税人。卷烟厂提供烟叶55000元,A厂收取加工费20000元,增值税3400元,计算A厂应代扣代缴消费税并作会计分录。如果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解:(1)发出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55000贷:原材料 55000 (2)支付加工费用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贷:银行存款 23400 (3)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时:代扣代缴消费税=(55000+20000)(1-30%)30%=32143元借:委托加工物资 32143贷:银行存款 321

43、43 (4)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借:库存商品 107143贷:委托加工物资 107143 注意:产品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如果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发出材料、支付加工费时:会计分录同前。 支付代扣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缴消费税32143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2143加工烟丝入库时:借:库存商品 75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75000,举例:上述加工烟丝经过再加工后为卷烟对外销售。假设当月销售3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60元,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消费税2580元,本期收回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税额32143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税额29880元。,解:取得

44、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52650贷:主营业务收入 4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650注意:45000=325060 计提消费税时: 应纳消费税税额=1503+4500036%=16650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665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6650 当月准予抵扣的消费税税额:2580+32143-29880=4843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843贷:应付帐款 4843 当月实际上缴消费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1807 (16650-4843)贷:银行存款 11807,受托方:仍以前例为例。A厂作会计分录如下: 收取加工费时: 借:银行存款 23400贷

45、: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收取代扣代缴消费税时:借:银行存款 32143贷:应交税费-应代交消费税 32143 上缴代扣税金时:借:应交税费-应代交消费税 32143贷:银行存款 32143,练习题1,A厂提供原料19万元委托B厂加工酒精。提货时支付加工费等2.3万元,取得专用发票。该批酒精按B厂同类酒精的市场售价计算价值25.3万元。收回品后加工成医用酒精出售,本月取得收入28万元。 (注:A、B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上所有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编制A、B厂相关会计分录。,A厂: 1、借:委托加工物资 3565

4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3910 贷:银行存款 39560 2、借:原材料 22565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25650 3、借:银行存款 327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47600 4、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4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4000,练习题2,某酒厂8月份出售自产粮食白酒3吨,收入35 000元;包装物单独计价,售价500元。委托A厂加工黄酒30吨,材料成本10000元,加工费8000元,收回后直接销售。 (注:某酒厂和A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上所有金额均为不含税额。) 要求:计算某酒厂应交消费税和增值税额,并作相应的

47、会计处理。,1、借:银行存款 41535贷:主营业务收入 35000其他业务收入 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6035 出售粮食白酒应交消费税=35500X20%+3X1000X1=101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1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100委托加工黄酒应交消费税=30X240=7200 借:库存商品 25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360贷:银行存款 15200原材料 10000,六、进口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进口应税消费品在按规定缴纳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之外,还应缴纳消费税,其所缴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应税消费品的成本,按采购成本和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固定资产”、“在途物资”、“原材料”等账户;按支付的准予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采购成本与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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